法律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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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问题的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问题的法律意见书关于鲁先生有关租赁合同问题的法律意见书鲁先生: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王荣利律师接受您的委托,依法就文XX等三人与您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以及您与杨YY签订的《宾馆租赁合同》分别进行了审查,现就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文XX等三人与您签关于鲁先生有关租赁合同问题的法律意见书鲁先生:广东立国律师事务所王荣利律师接受您的委托,依法就文XX等三人与您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以及您与杨YY签订的《宾馆租赁合同》分别进行了审查,现就有关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文XX等三人与您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审查意见:1、该合同总体上基本符合《租赁合同》的要求,主要内容齐全,文字比较通顺,意思表示基本明确,可以作为签订租赁合同的正式文本使用。

但部分条款或细节,本律师在此提请特别注意以下法律意见,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该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租赁房地产用途”部分,只有“商业”一项。

本律师注意到,您与杨YY先生签订的《宾馆租赁合同》中,将租赁房地产的前座10—13层作为“宾馆旅业用途”出租给杨YY先生使用。

该合同中之“商业”用途是否包括“宾馆旅业”用途以及您在合同中提到的“住房或写字楼”用途,宜在此进一步明确化。

否则,甲方有可能随时以您“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法定用途”为由,解除合同或者提出变更合同条款的要求,并有权按照该合同第十九条之规定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届时您将有可能陷于被动。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双方签定补充协议,修改或者进一步明确该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租赁房地产用途”部分。

也可以根据该合同第六条之规定,就“宾馆旅业”用途和“住房写字楼”用途另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该合同第九条规定之“返还保证金的条件”以及“不予返还保证金”的情形,均对作为乙方的您不甚有利。

建议您在适当时机或者适当条件下予以修改。

“返还保证金的条件”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各种情形:①合同到期;②甲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③由于甲方的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④双方协商终止履行合同;⑤该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法律意见书参考案例(3篇)

法律意见书参考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信息案件名称:张某诉李某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XX民初X号原告:张某被告:李某二、案件背景张某与李某于2020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其位于XX市XX 区XX路的房屋出租给张某,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XX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依约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并入住该房屋。

然而,在租赁期间,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导致张某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021年4月,张某向李某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退还剩余租金,但李某拒绝退还。

因此,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

三、案件争议焦点1.李某是否构成违约?2.张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3.张某是否应退还李某部分租金?四、法律分析1.李某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已构成违约。

2.张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李某未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义务,导致张某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张某有权解除合同。

3.张某是否应退还李某部分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违约,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退还剩余租金。

但考虑到张某在租赁期间已实际使用房屋,张某应退还李某部分租金。

五、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已构成违约。

张某有权解除合同。

张某已实际使用房屋,应退还李某部分租金。

据此,法院判决:1.李某应退还张某剩余租金XX元;2.张某应退还李某部分租金XX元。

六、参考案例1.(2018)最高法民终617号:张某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张某。

在租赁期间,李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导致张某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法律意见书赔偿案例范文(3篇)

法律意见书赔偿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与被告乙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支付租金、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被告乙不服,提出反诉,要求原告甲返还房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故申请本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案件事实1. 原告甲与被告乙于2016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甲将位于某市某区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乙,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 合同签订后,被告乙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但原告甲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3. 2017年5月,原告甲将房屋交付给被告乙,被告乙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墙体裂缝、漏水等。

4. 被告乙多次与原告甲协商解决房屋质量问题,但原告甲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修复。

5. 2018年8月,被告乙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家中电器损坏,损失人民币5000元。

6. 2018年12月,原告甲通知被告乙解除租赁合同,被告乙要求原告甲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的使用价值。

”本案中,原告甲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被告乙有权要求原告甲承担违约责任。

2. 关于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修复或者减少租金。

”本案中,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原告甲未在合理期限内修复,被告乙有权要求原告甲承担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

3. 关于赔偿损失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出租人因违约行为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原告甲的违约行为导致被告乙家中电器损坏,损失人民币5000元,原告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法律意见1.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本律师认为,原告甲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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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篇一:关于某公司租赁房屋的法律意见书关于浙江A食品有限公司与陈某先生租赁事项之法律意见书浙六和法意(200)号致:浙江A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A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以下简称六和律师),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贵公司拟与陈某先生签署《租赁合同》,拟据此陈某先生所有的位于宁波市的部分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用于经营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贵公司决策时参考。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下列保证和前提:1、六和律师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对该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2、六和律师已得到贵公司的下述保证与承诺,即:贵公司已向六和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完整的材料或口头证言,且无隐瞒、虚假或误导之处。

3、所有上述文件上的盖章、签字均是当事人真实的、自愿的行为。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决策上述房屋租赁事宜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据此,六和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关于陈某先生的主体资格依据陈某先生提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号:,原件已经六和律师验证),陈某先生生于19年月日,住所地。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未发现陈某先生精神健康状况有明显异常。

根据上述材料和我国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可以确认陈某先生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可以独立实施民事行为,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于本次拟租赁的标的物据了解,贵公司拟租赁的是陈某先生所有的位于宁波市的部分房屋。

根据六和律师查核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登记情况,包括租赁房屋在内的宁波市号房屋的所有权人是陈某先生,丘(地)号为,房号为,建筑面积共361.12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业、办公。

根据六和律师查核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情况,包括租赁房屋在内的宁波市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是陈某先生,地号为,图号为,用途为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使用权面积110.39平方米,终止日期至2033年月日。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一、背景介绍根据_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与___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就___事宜签订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需要就以下内容提供法律意见。

二、法律问题及意见1. 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六条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的内容合法、公平、合理。

双方签订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2. 租赁标的的合法性根据《物权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订立、变更、解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物权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双方应确保租赁标的的合法性,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租金支付及延迟支付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约定,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支付货款、租金等金钱债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如果承租方延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要求支付利息。

4.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争议解决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后,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根据《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愿约定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双方应按照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三、根据上述论述,就合同签订的法律效力、租赁标的的合法性、租金支付及延迟支付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如下: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租赁标的应合法,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承担延迟付款利息,一方违约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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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尊敬的客户,
1.有效合约:确认合约是否满足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以决定其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租赁物的详细描述、租金的支付方式和租期等条款。

2.租金和支付方式:确认租金金额、支付期限和方式,以确保合约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需要注意是否包括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退还条件。

3.租赁物的用途和限制: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物的具体用途,以及是否有限制或禁止某些行为。

如有必要,需要规定租赁期间租方是否能够对租赁物进行修改、再租或转租等情况。

4.违约和解除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例如,当出现逾期未支付租金或违反合约其他条款的情况时,通常需要提前通知并给予违约方一定的补救期限。

5.争议解决:合同中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其他方式解决争议的条款,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方式。

请注意,这只是一份一般性的法律意见书,并不能替代实际的法律和专业咨询。

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您请一位当地的律师进行具体的法律咨询,以确保合同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求,并保护您的权益。

祝您合同顺利签署,合作愉快!
此致,敬礼。

[您的名字]。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一、背景根据贵公司委托,我们对贵公司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了法律分析和意见的提出。

二、合同内容概述该租赁合同是在贵公司作为承租方与甲方作为出租方之间签订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主要约定了以下内容:1. 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地质、面积等;2. 租赁期限和起止时间;3. 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4. 押金和违约金的约定;5.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 合同终止及解除方式等。

三、法律意见根据我们的法律分析,我们对该租赁合同提出以下法律意见:1. 合同有效性:根据中国法律,租赁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的自愿订立、合法目的、平等互利、合同形式等。

根据我们审阅的合同内容,我们认为该租赁合同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备有效性。

2. 合同条款的合法性:我们对合同中的各项约定进行了法律审查,并未发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各项约定合理合法。

3. 租金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承租方需要按时支付租金。

我们建议贵公司在租金支付方面要保持及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 押金和违约金:合同约定了押金和违约金的金额和处理方式。

我们建议双方在签署合对此进行严格确认,以保障自身权益。

5. 合同终止及解除: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在解除合,双方需要遵守合同约定的程序和义务,以维护各自的权益。

四、通过对租赁合同的法律分析,我们认为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并无明显的不合法和不合理之处。

我们建议贵公司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种义务和责任,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贵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纠纷,建议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民事非诉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民事非诉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甲、乙双方之间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产生的非诉案件。

甲乙双方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合同签订后,乙依约支付了租金,并开始使用该房屋。

然而,在租赁期限即将届满时,甲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要求乙搬离该房屋。

乙认为甲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三、案件分析1.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故该合同有效。

2.关于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对其房屋负责,保障房屋安全。

本案中,甲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安全。

若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甲应当及时修复,确保房屋安全。

否则,甲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关于甲要求乙搬离房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要求乙搬离房屋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甲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因此遭受的损失。

乙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搬离房屋所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的违约行为导致乙遭受损失,甲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法律意见1.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甲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障房屋安全。

2.甲要求乙搬离房屋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法律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第一篇:法律意见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意见书致:吉林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就贵公司与长春市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贵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本纠纷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审查,现就本纠纷发表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依据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材料:1、《房屋租赁合同》(2004年6月16日签订);2、《房屋租赁合同》(2005年12月29日签订);3、《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1月7日签发);4、《公证书》((2008)吉长忠诚经证字第1号);5、《紧急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签发);6、《关于停水停电的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签发);7、《关于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紧急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7月24日签发);8、《关于敦促立即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9月8日签发);9、《关于敦请立即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10月17日签发);10、《关于对吉林省XXXXX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的回复》(车装公司于2008年4月7日签发);11、《关于对吉林省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24日<关于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紧急通知>的答复意见》(车装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签发);12、《关于出租方吉林省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侵权行为给承租方长春市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租其长春市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请求》(车装公司于2010年4月5日签发)。

二、关于双方争议的焦点的分析通过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本所认为贵公司与车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为:贵公司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法律意见书案例(3篇)

法律意见书案例(3篇)

第1篇一、基本情况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甲方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处房产(以下简称“房产”)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5年,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协议签订后,乙方已支付了首期租金,并开始使用房产。

但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发现房产存在部分质量问题,要求甲方进行维修。

双方就此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遂向本所律师咨询,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事实与证据1. 甲方提供的证据:(1)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份,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

(2)乙方支付的首期租金收据一份,证明乙方已支付租金。

2. 乙方提供的证据:(1)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一份,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

(2)乙方支付的租金收据一份,证明乙方已支付租金。

(3)乙方拍摄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证明房产存在质量问题。

三、法律意见1. 关于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租赁合同的定义,双方存在合法的租赁关系。

2. 关于房产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的用途。

租赁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请求减少租金或者解除合同的除外。

”本案中,乙方提供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证明房产存在质量问题,但双方在协议中并未对房产的质量作出约定。

因此,甲方对房产的质量问题不承担责任。

3. 关于维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物需要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本案中,乙方要求甲方维修房产,但甲方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一、案情概述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甲方拥有一栋位于某市商业区的写字楼,欲将该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就租金、租期、违约责任等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并拟草拟了一份租赁合同。

现甲方委托我对该租赁合同进行法律意见书的起草,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法律意见1. 合同的法律适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适用《合同法》。

2. 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作为出租方,应当保证被出租物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并按时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作为承租方,应当按约定支付租金,并保证合法合规的使用被出租物。

3. 租金支付租金支付是租赁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金额,并约定支付方式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以确保双方权益。

4. 租赁期限和终止根据甲方提供的情况,合同中已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和终止条件。

在法律意义上,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租或解约。

建议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解约的方式和顺序,并约定适用的解约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5. 违约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内容。

建议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种类、适用条件和约定的补偿方式,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可以得到妥善处理。

6. 纠纷解决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在签订合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方式。

常见的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等。

建议双方约定合理的方式,并明确约定协商不成时的仲裁或诉讼地点。

三、结论根据以上分析,租赁合同中的内容基本符合法律的要求,并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议在起草合,详细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合同的合法效力。

双方在签署合,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的合理保护。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如有需要,请进一步征求专业法律意见。

出租房屋法律意见书

出租房屋法律意见书

出租房屋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需求,我为您提供一份关于出租房屋方面的法律意见书。

请注意,本文仅供参考,如需详细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

引言在出租房屋过程中,租房双方的权益应当得到合理的保护。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充分受到法律保护,在出租房屋之前,建议您了解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租房双方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应该重视其撰写和签订。

合同内容应该包括租金、租期、违约责任、退租事项等,并依法予以规范。

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特别关注租金支付方式、押金退还方式等条款。

2.租金支付及押金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应当自愿达成租金金额,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支付日期。

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将租金支付方式明确写入合同,并保留支付凭证。

另外,租赁合同中的押金应当在约定期限内退还给承租人。

3.房屋维修和损坏赔偿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如果房屋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双方应当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根据《合同法》,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基本安全,而承租人有义务对房屋进行合理使用并按时支付租金。

因此,如果房屋损坏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建议您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4.提前终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一方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出租人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当给予承租人一个合理的准备时间。

5.纠纷解决机制如果在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效,可向相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法律救济。

为了避免法律纠纷,建议您在签订合同时尽量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结论对于出租房屋,法律意见书只能提供一般性建议。

如果您在出租房屋的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祝您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一切顺利!此致敬礼。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当事人:根据您的要求,我为您撰写了一份关于租赁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是我对租赁合同相关法律问题的分析和建议。

1. 合同的基本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个有效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合意、标的、条件、合法形式等。

对于租赁合同而言,租赁双方应当达成租赁意愿,明确租赁物的标的和租赁条件,并依法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租赁合同的签订。

2. 租赁物的权属租赁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租赁物的权属。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人有义务核实租赁物的所有权情况,确保租赁物的出租人是合法的所有权人。

如果租赁物的出租人不是合法的所有权人,租赁合同可能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

因此,建议您在签订合同前,仔细核查租赁物的所有权情况,并确保出租人是合法的所有权人。

3. 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在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情况下,长期租赁合同会采用年、月、日来约定租赁期限。

而租金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按照约定时间支付。

4. 维修责任和保险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维修责任和保险责任。

出租人有责任保证租赁物处于良好状态,并在租赁期间承担基本的维修工作。

而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正确维护和保养租赁物,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维修义务。

另外,是否需要购买租赁物的相应保险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5. 保证金和违约责任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来保障合同履行。

保证金可以作为一种违约责任的补偿方式,以保证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还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种类和范围,例如提前解约、违规使用租赁物等。

6. 合同争议的解决途径在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例如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

如果双方未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则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对于保障双方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在签订合同前,建议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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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一、引言本文旨在通过对租赁合同法律规定的解读,就相关涉及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说明,以便当事人更好地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

二、租赁合同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关系。

租赁合同具有合同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合法性、协议性、平等自愿性、有偿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等。

三、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和注意事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条款和注意事项:1. 租金支付方式: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内容。

2. 承租物的使用:当事人应当明确规定承租物的使用用途、使用期限等内容,避免违反合同约定。

3.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应明确约定租赁期限,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其他法律责任。

4. 维修及损坏赔偿:当事人应当就维修责任和损坏赔偿责任等事宜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发生纠纷。

5. 保证金:租赁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支付保证金,当事人应明确保证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

四、租赁合同的解除和争议解决当租赁合同发生争议或需要解除时,当事人应当依法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如协商解决、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等。

在解除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依法办理退还押金等手续。

五、结语综上所述,租赁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对您在租赁合同领域的法律问题有所帮助。

以上是对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如有疑问或补充,请及时与法律专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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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 法律意见书

房屋租赁 法律意见书

房屋租赁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要求,我们为您提供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意见。

首先,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暂时转让给承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作为回报的交易行为。

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应注意以下法律事项:1. 合同签订:双方必须签订一份明确的租赁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租赁物的用途、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等重要内容。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详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2. 租金支付:承租人应如约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保持支付记录以备查验。

如果承租人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人有权要求其支付滞纳金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3. 维修责任:租赁物的维修责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大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日常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维修责任,以免发生争议。

4. 退租事宜: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如约将房屋退还给出租人。

退租时,承租人应确保房屋的完好和清洁,如有损坏或遗留物品,应按约定进行赔偿或清理。

5. 纠纷解决:在租赁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纠纷。

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寻求法律救助。

一般来说,可以选择提交给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法院处理。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核对各项条款,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法律事项,具体的情况还要根据您的合同内容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在租赁过程中,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或疑问,建议您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

希望以上法律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服务。

租赁纠纷案件法律意见(3篇)

租赁纠纷案件法律意见(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甲,男,汉族,住址: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被告:乙,男,汉族,住址: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二)纠纷事实甲与乙于2018年1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某区某街道某号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日止。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乙方按月支付。

合同签订后,乙按约支付了前三个月的租金,但自2018年4月起,乙未再支付租金。

甲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乙支付拖欠的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法律意见(一)关于租金支付1.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应按月支付租金。

自2018年4月起,乙未按约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2. 根据法律规定,乙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应判令乙支付拖欠的租金。

(二)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1.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因此,法院应支持甲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比例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关于律师费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纠纷案件法律意见(3篇)

租赁纠纷案件法律意见(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租赁合同纠纷,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于[时间]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地址]的房屋出租给被告使用,租赁期限为[起止时间]。

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定支付了租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租金支付等事宜产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欠付的租金、维修费等。

二、案件争议焦点1.被告是否应当支付欠付的租金?2.原告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3.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三、法律分析1.关于被告是否应当支付欠付的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金额等,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因此,被告应当支付欠付的租金。

2.关于原告是否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四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出租人未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用途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原告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原告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而不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原告在合同签订前知道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尽到检查义务,故原告应当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3.关于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

因此,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判决建议1.被告应立即支付原告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

拖欠房租案件法律意见书(2篇)

拖欠房租案件法律意见书(2篇)

第1篇案件名称:拖欠房租纠纷案件一、案件基本情况原告:张三(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李四(以下简称“被告”)案由:拖欠房租纠纷被告李四于2018年1月1日与原告张三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房屋出租给被告李四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

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五千元,被告李四应于每月的1日前向原告支付租金。

租赁合同签订后,被告李四已按约定支付了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的租金,但自2020年1月起,被告李四未再支付租金。

原告张三多次催告被告李四支付租金,但被告李四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原告张三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四支付拖欠的租金及逾期付款利息。

二、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法律意见1.关于租赁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的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双方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因此,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2.关于被告李四拖欠租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被告李四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行为。

原告张三作为出租人,有权要求被告李四支付拖欠的租金。

3.关于逾期付款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四拖欠租金,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关于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精简版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精简版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1. 引言本法律意见书旨在就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根据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和适用性判断,我们对以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评述,并给出了我们的意见。

请注意,本文所涉及的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法律建议或代表法律立场。

2. 合同有效性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租赁合同需要满足合同的基本要素,即合意、有偿、合法、真实、诚实信用等原则。

我们建议在起草和签订租赁合,确保以下要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1 合同订立过程的合法性合同订立过程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民法通则》等。

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应具备相应的法定能力,并且应保证在自愿、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协议。

2.2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同内容应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

例如,租赁物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如果合同中存在违法或可能违法的条款,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性或被主张无效。

2.3 合同主体的真实性合同主体的身份和资格应真实可靠。

在签订合,双方应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其具备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3. 权利义务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应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权利义务事项:3.1 租金与押金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并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合同双方还应就押金的收取、扣除和退还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

3.2 租赁物的使用与管理租赁物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应注意维护和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出租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租赁物,并履行相应的维护和保养责任。

3.3 违约责任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违约行为的认定和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

应遵循《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4. 争议解决租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应明确约定。

常见的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当事人在签订合可以协商并约定最适合的解决方式。

5. 其他事项除上述问题外,租赁合同也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问题。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

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尊敬的业主:您好!我们是法律咨询事务所,为您提供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以下是我们的分析和建议。

一、合同基本情况业主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某市某区。

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3000元。

在租赁期满后,租赁合同自动终止。

二、实际问题1、租户拖欠租金。

据业主反映,租户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租金,业主多次催促未果,希望能够解决此问题并要求租户按期交纳租金。

2、租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据业主反映,租户将房屋改变了原本的住宅用途,改为了商业用途,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业主认为这是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希望能够追究租户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关于租户拖欠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1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一个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租户应当按期交纳租金,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租户拖欠租金属于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影响了合同的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等费用。

2、关于租户改变房屋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5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租户违反了租赁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属于违约行为。

业主有权将此事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要求租户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法律建议1、租户拖欠租金业主应当及时向租户提出追讨欠款,如多次催促未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解决此问题,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最终达成欠款还清的协议。

2、租户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业主可以先与租户协商,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5条,业主有权要求租户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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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致:吉林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委托,就贵公司与长春市XX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贵公司所提供的关于本纠纷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审查,现就本纠纷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依据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2004年6月16日签订);
2、《房屋租赁合同》(2005年12月29日签订);
3、《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1月7日签发);
4、《公证书》((2008)吉长忠诚经证字第1号);
5、《紧急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签发);
6、《关于停水停电的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签发);
7、《关于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紧急通知》(贵公司
于2008年7月24日签发);
8、《关于敦促立即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通知》(贵
公司于2008年9月8日签发);
9、《关于敦请立即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通知》(贵公司于2008年10月17日签发);
10、《关于对吉林省XXXXX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的回复》(车装公司于2008年4月7日签发);
11、《关于对吉林省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7月24
日<关于迁出人民大街7351号租赁场所的紧急通知>的答复意见》(车装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签发);
12、《关于出租方吉林省X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侵权行为给承租方长春市XXXX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租其长春市人民大街
7351号租赁场所造成损失的具体赔偿请求》(车装公司于2010年4
月5日签发)。

二、关于双方争议的焦点的分析
通过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本所认为贵公司与车装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为:贵公司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可以
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及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
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
方时解除⋯⋯”的规定,在贵公司与车装公司签订的两份租赁合同中
的第二条均约定了“出租方整体用途发生改变时,应提前3个月通知
承租方,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搬出”的贵公司单方解除合
同的条件。

只要符合该条约定,贵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即符合法
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关于该条中“出租方整体用途发生改变”这一用语,本所认为,可以有两种理解:
1、出租方主观上要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
2、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所出租的房屋用途不得不改变。

如果按照第1种理解,则出租方有权随时根据自己需要改变房屋
用途,即可以将用于出租的房屋收回自用或用于其它用途。

此时,只
需履行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的义务,租赁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方即告解除,承租方应按约定
于3个月内无条件搬出。

贵公司因此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侵权责任。

如果按照第2种理解,则贵公司需要提供发生出租房屋必须改变用途的客观情况的证据,例如贵公司在2008年1月7日所发出的通知中所称的长春市环保局、朝阳供电局、南湖派出所消防治安科认定出租房屋不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书面材料。

如无相关证据证明出租房屋确实不
适合继续使用或其他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证据,则不具备租赁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解除条件,贵
公司无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如这样,贵公司则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所认为,对于该约定,应按第1种方式理解更为恰当。

理由如
下:
1、从该约定的文字表述来看,约定的是出租方整体用途发生改
变,而不是出租的房屋整体用途发生改变。

2、如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房屋用途不得不改变的,属于
不可抗力的情形,系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无需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更不可能做到提前三个月预知并通知对方。

因此,可见该约定就是为了在出租方认为需要改变用途时,提前
通知即可解除合同所设定的条款。

三、关于本纠纷的处理意见
根据上述分析,贵公司以改变用途为由提前3个月通知车装公司
并解除合同的行为,符合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
的条件,车装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装公司以贵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行为违反合同约定给其造成损失为由,
向贵公司主张赔偿没有法律及事实依据。

贵公司不仅不需要承担赔偿
责任,还可以向车装公司主张因车装公司延期搬迁给贵公司所造成的
损失。

损失数额可根据车装公司延迟搬迁的时间按合同约定的房租标
准计算。

但考虑到诉讼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建议贵公司应提前搜集
确需改变出租房屋整体用途的相关证据,以免在诉讼中因审判人员对
事实的主观判断与本法律意见的分析不一致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

四、特别说明
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贵公司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的初步分析,不是本所对贵公司所作出的保证,仅供贵公司在处理本纠纷时予以参考。

贵公司对本法律意见有独立判断之权利,对于贵公司参考本法律意见
作出的决策,本所不承担法律责任。

未经本所书面许可,本意见书不
得向第三方出示,也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O一O年八月二十日
严歌苓说,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从陌生进展为熟识,从熟识走向陌生,同样是正常进展。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远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牢固,也许前一秒钟还牵手一起经历风雨,后一秒就说散就散,所以,你要懂得善待和珍惜。

人与人相处,讲究个真心,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你给予真情,我还你真意,人心是相互的。

两个人在一起,总会有人主动,但主动久了,就会累,会伤心,心伤了就暖不回来了,凡事多站在对方
的角度想一想,多一份忍耐和谦就,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怨气和误解,也少了一些擦
肩而过。

做人不要太苛刻,太苛无友,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重在包容。


容是一种大度,整天笑呵呵的人并不是他没有脾气和烦恼,而是心胸开阔,两个懂得相互包容的人,才能走得越久。

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

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
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

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
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
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

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
多的爱。

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

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

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
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

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

就如那句,
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人这一生,遇见相同的人不容易,遇见正确的人更不容易,只有选择了合适的相处方式,带上真诚与人相处,才会走得更长,更远更久。

人与人相处,要多一份
真诚,俗语说,你真我便真。

常算计别人的人,总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孰不知被欺骗过的人,就会选择不再相信,千万别拿人性来试人心,否则你会输得体无完肤。

人与人相处不要太较真,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一句话而争辩的面红耳赤,你声音大,我比你嗓门还大,古人说,有理不在声高,很多时候,让人臣服的不是靠嘴,而是靠真诚,无论是朋
友亲人爱人都不要太较真了,好好说话,也是一种修养。

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你对我好,我又岂能不知,你谦让与我,我又怎能再得寸进尺,你欣赏我,我就有可能越变越好,你尊重我,我也会用尊重来回报你,你付出爱,必会得到更
多的爱。

与人相处,要多一份和善,切忌恶语相向,互相伤害就有可能永远失去彼此,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平,每个人心中都藏一份柔软,表面再强势的人,内心也是渴求温暖的。

做人要学会谦虚,虚怀若谷。

人人都喜欢和谦虚的人交往,司马懿说:“臣一路走来,没有敌人,看见的都是朋友和师长”这.就是胸怀。

有格局的人,心中藏有一片海,必能前路开阔,又何愁无友。

人与人相处,开始让人舒服的也许是你的言语和外表,但后来让人信服的一定是你的内在。

就如那句,
欣赏一个人,始于颜值,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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