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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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东区分区规划110105

惠州市江北东区分区规划110105

惠州市江北东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1条规划依据第1.1.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第1.1.2条《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第1.1.3条《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第1.1.4条《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第1.1.5条《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第1.1.6条《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第1.1.7条《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年)第1.1.8条《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报批稿)第1.1.9条《惠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报批稿)第1.1.10条《珠三角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年)》第1.1.11条《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第1.1.12条《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规划(2006-2020年)》第1.1.13条《惠州市惠城中心区防洪排涝规划(2007-2020年)》第1.1.14条《惠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2006-2010年)》第1.1.15条《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5-2020年)》第1.1.16条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第1.2条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南起三环路、北抵广惠高速公路、西至惠州大道、东临东江,规划区总面积为30.88平方公里。

第1.3条规划期限2007年—2020年第1.4条规划目标第1.4.1条为城市政府提供施政管理依据。

第1.4.2条为深化上位规划和地区统筹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1.4.3条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空间管制政策。

第1.4.4条为地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支持。

第1.5条规划原则第1.5.1条结合区域特点和优势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第1.5.2条支持“山水—生态”城市理念的实施。

第1.5.3条利于城市土地盘整与有效开发。

第1.5.4条利于城市和区域交通及城市建设用地的协调发展。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皮匠网——开放、共享、免费的咨询方案报告文库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咨询人士学习成长与交流平台第一章总则第条规划编制背景《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于年日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指导江北中心区近几年的城市建设。

现江北中心区发展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市江北中心区内基础设施高标准的建成。

、市一级大型公建如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将相续建成。

、东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建成对江北自然景观环境的改善。

、东江公园、北湖公园、鹅潭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

、水北村拆迁工作的完成,沿江用地将赋予新的建设要求。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增加地区的服务设施,塑造市中心区的新形象,惠州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原规划进行调整,特编制本规划。

第条规划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报批稿)、《江北片南区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年第九次、第十一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关于调整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的通知》(惠府办函[]号)第条以注重生态、合理布局、功能明确、完善配套、依托区位、弹性开发为规划设计总原则。

第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各地块土地使用、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条文件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片区环境特征、用地条件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技术规定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市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区范围、功能及规模第条规划范围的调整:规划区位于惠州市江北南区,东、南、西三面临东江,本次规划范围在原规划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江北南区、、号区,即江北南区、、、、、、、、、、、、号区,用地面积约为公顷。

惠州市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

惠州市惠阳三和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

目录1.规划背景 (2)2.规划位置及范围 (2)3.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2)3.1.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3.2. 惠州市惠阳中心城区分区规划(2007-2020) (2)3.3. 惠阳区三和经济技术开发试验区总体规划(修编) (2)4.土地利用现状 (3)4.1. 用地出让现状 (3)4.2. 土地利用现状 (3)5.规划原则 (3)6.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 (3)6.1. 现状概况 (3)6.2. 发展条件分析 (4)6.3. 现状存在问题 (4)6.4. 规划对策 (4)7.规划目标 (4)7.1. 功能定位 (4)7.2. 发展方向 (4)7.3. 发展目标 (5)7.4. 建设用地规模 (5)7.5. 人口规模预测 (5)8.用地布局 (5)8.1. 规划结构 (5)8.2. 用地布局.......................................................................................................................... 5 9.地块划分与细分 (7)9.1. 用地分类与构成 (7)9.2. 地块划分与编码 (7)10.地块控制 (7)10.1. 土地使用强度 (7)10.2. 综合控制规划 (8)11.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8)附表1: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 (19)惠州市惠阳区规划建筑设计院1.规划背景1、为了整合资源,统筹发展,2003年6月,惠州市进行了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惠阳撤市改区,惠州都市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城市由沿江发展向沿海发展。

随着惠州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格局从沿江向沿海城市的拓展,使“惠阳-大亚湾”地区的投资区位价值得到迅速提升,毗邻惠澳大道沿线地区的惠阳经济开发区东部片区迎来了难得的发展契机。

为了规划与控制好这片土地,发挥其自然生态资源优势,使土地使用价值最大化;同时,为配合惠阳区经济发展和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特编制本次规划。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北部片区(dsbb)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白云北部片区(dsbb)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2)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3)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3)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5)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5)第七章配套设施规划 (7)第八章城市设计 (8)附表: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惠州市惠阳区白云北部片区(以下简称本片区)建设的科学引导与管理,保证规划区合理有序的开发建设,结合现状情况及规划区未来发展的趋势判断,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片区范围为:东起坪山河东岸,南至白云路,西临惠阳区与深圳市分界线,北靠淡水河岸,总面积为353.82公顷。

第三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州市近期建设规划修编(惠阳中心城区)(2011-2015)》、《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及其他专项规划。

第四条本规划法定文件由文本和图则构成。

文本是指强制性规定内容的规划条文;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

文本与图则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

第五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用地范围,可能在详细设计时有一定修改,但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惠州市的有关法律、规范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第七条本文本及图则由惠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划自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

第二章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第九条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规划区紧邻深圳市,位于惠阳区面向珠三角的门户区位优势;结合现状较为成片的空地资源和优美的水系环境;以惠阳区高标准打造白云新城为契机,通过完善用地功能和公共配套设施、优化环境、打通路网,强化中心,打造惠阳城西片区的重要门户形象区。

第十条功能定位:集综合型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居住功能为一体,配套设施完备的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宜居宜业的白云新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青塘湖片区的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建设的有序发展,编制《惠州市水口青塘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及参考适用的法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16)⏹《惠州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实施方案》⏹国家、省、市的其他有关法规、规范、标准与政策等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惠州市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惠州市洛塘渠水清岸绿工程规划》(2016)⏹《惠州市惠城区中小学校布点规划》⏹《惠州市水口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水口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充实完善》⏹《惠州市区蓝线规划》(2015)⏹《惠州市惠城中心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15-2030年)⏹《惠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年)》第三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片区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水口片区西南部,紧邻惠州中心城区,西至水口大道及三环路交汇路段、南靠惠泽大道、北至龙湖大道、东至规划路惠福大道,范围内已建成湖滨公园,规划总用地面积418.25公顷。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本规划遵循整体统筹与协调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五条使用原则1、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本规划由惠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如需调整,必须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规划道路交通规划本片区对外联系的主要通道为惠大高速公路、莞惠高速公路、惠南大道、主1号路、主3号路(三环路南延段),各建设地块出入口及内部支路详见图则。

本片区内道路采用网状道路结构,区内道路分为六个等级:(1)高速公路:惠大高速、莞惠高速,红线宽度控制60-80米;(2)快速路:惠南大道、四环路,红线宽度60米;(3)城市主干路:主1号路、主3号路(三环路南延段)、主2号路、主4号路、6号路,红线宽36-60米,双向6~8车道;(4)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2—42米,双向4~6车道;(5)Ι级支路:联系各街坊及组团间的支路,红线宽18—32米;(6)Π级支路:各街坊及组团内部道路,红线宽18米。

南部新城的规划填补了惠城区和惠阳区两个市区主要城区过渡地带城市规划空白的现状,南部新城的规划区域,既是惠城区、惠阳区两大主城区城市中心的延伸,也是相对较为独立的一个崭新城市区域。

南部新城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是连接各城区的重要交汇点《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出,南部新城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广东省区域空间的资源结构性变化,使得惠州市成为区域发展的重点地区之一。

在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建成投产、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迅猛的条件下,惠州市域经济发展重点正向南调整,这也使得南部新城成为惠城区及惠阳区(包括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向连接陈江仲恺地区惠东的重要节点。

在惠州城市总体规划平面图中,南部新城正好处在惠州的中心位置。

南部新城规划是市政府历年来首次对惠城区和惠阳区的中间地带进行详细规划。

惠城区和惠阳区两大主城区存在很多优势互补的方面,两个主城区的发展呈现出“向心力”。

南部新城规划的出台,将有利于整个惠州城市资源的整合和升级。

此外,南部新城将成为惠州城市发展南北走廊的重要衔接点,是惠州城市“南进北拓”的重要跳板。

根据惠州城市总体规划,惠州主要由四大城市次区域组成,即分为惠城、惠阳-大亚湾、陈江-仲恺和北部山区四个主要组成部分。

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文件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一条规划目的 (4)第二条规划依据 (4)第三条规划范围 (4)第四条适用范围 (4)第五条使用原则 (5)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模 (5)第六条发展目标 (5)第七条用地规模 (5)第三章地块划分与编码 (5)第八条管理单元的划分与编码 (5)第九条地块划分与编码 (5)第四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6)第十条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6)第十一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6)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性质的执行规定 (6)第五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6)第十三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总原则 (6)第十四条建筑面积补偿奖励 (6)第十五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的执行规定 (7)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7)第十六条道路系统控制 (7)第十七条道路交叉口控制 (7)第十八条交通设施控制 (7)第十九条道路竖向规划 (8)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8)第二十条规划结构 (8)第二十一条绿地系统控制 (8)第二十二条防护绿地 (8)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第二十三条配置要求 (8)第二十四条调整规定 (9)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第二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 (9)第二十六条污水工程规划 (9)第二十七条雨水工程规划 (10)第二十八条电力工程规划 (10)第二十九条电信工程规划 (10)第三十条燃气工程规划 (10)第三十一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1)第十章附则 (11)第三十二条调整原则 (11)第三十三条生效日期 (11)附表 (12)附表1: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 (12)附表2:建设用地兼容性表 (13)附表3:规划用地平衡表 (14)附表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15)附表5:法定文件地块控制内容 (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控制好江北白沙堆地区土地,在满足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地区的开发建设,并使规划区内外及与周边地区协调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本文本。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

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第一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总则和空间规划第二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三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综合交通规划第四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生态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第五篇: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共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总则和空间规划2012-02-20 10:51:00惠州日报编者按2012年1月12日,《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获国务院批准,惠州的城市发展由此翻开崭新的一页,新一轮《总规》的实施必将为惠州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为全市的发展提供新的战略平台。

为使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总规》,本报联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全面展示规划成果。

新一轮《总规》文本成果包括九大部分,本报将按照“总则和空间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生态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市政基础与公共设施规划”等重点规划内容分期介绍,敬请关注。

次区域(城市组团划分图)用地规划图第一篇总则和空间规划总则城市规划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总面积为2672.3平方公里。

根据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需要,将规划区分为四个次区域:惠城次区域、陈江-仲恺次区域、惠阳-大亚湾次区域、北部山区次区域。

规划期限:2006年—2020年,远景2020年以后。

城市性质: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之一。

城市主要职能:石化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业、临港产业、轻型制造业聚集地;沿海城市,广东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区域重要的休闲度假基地;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珠江三角洲外圈层重要的增长极,向内陆地区传递区域辐射带动力的重要门户;重要的区域交通运输枢纽。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调整背景:1. 市江北中心区内基础设施高标准的建成。

2.市一级大型公建如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将相继建设。

3.东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建成对江北自然景观环境的改善。

4.东江公园、北湖公园、鹅潭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

5.水北村拆迁工作的完成,沿江用地将赋予新的建设要求。

规划调整范围:为江北南区1、2、6、7、8、9、10、11、12、13、16、17、18号区。

规划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313.37公顷。

规划功能定位:为市级服务的集办公、文化教育、商业、休闲、体育运动、居住等为主的综合区。

一、空间布局(一)调整原则:有利于江北中心区综合功能的提升;有利于江北中心区景观形象的营造;有利于土地集约化发展;有利于发展需要,更具可操作性,便于规划管理。

(二)主要调整内容1.文化艺术中心用地南侧预留公共设施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9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2.16号区丽日百合家园小区与德赛大厦之间的用地,规划为商业性办公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9公顷,容积率7.21,建筑密度35.3,绿地率15%,建筑限高141米,总建筑面积6.49万平方米。

3.18号区江北电信局南侧原规划的停车库,现改为商业、办公综合大楼,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63公顷,容积率6.8,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限高100米,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

4.9号区村民安置用地已按审批的总平面做了相应调整,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3公顷,容积率2.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总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

5.10号区内建筑限高由原规划的45米调整为150米,其中商业居住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0.96平方米,容积率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0米,总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公园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74公顷。

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2030年)二〇一四年一月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前言广东惠州环大亚湾新区(以下简称“环大亚湾新区”)位于惠州市南部,西邻深圳、东莞,东接汕尾,南濒大亚湾,背靠广阔内陆腹地。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加快环大亚湾新区开发建设,促进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北地区陆海统筹协调发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惠阳区全境(含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惠东县境内324国道以南6个镇,陆地面积216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452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81.4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约28平方公里。

规划近期至,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本规划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环大亚湾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指导环大亚湾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划建设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图0-1 环大亚湾新区规划范围图1 2020年4月19日第一章发展基础和战略意义一、基础条件环大亚湾新区区位交通条件优越,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海洋资源丰富,是港澳及珠三角辐射粤东和内陆地区的桥头堡,腹地拓展潜力巨大。

(一)以石化为主导的现代产业初具规模。

环大亚湾新区从石化产业起步,已形成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中海壳牌95万吨乙烯生产能力,石化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16.8亿元.在全省84个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和实际利用外资等几项指标均位列前三。

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先进制造业初具规模,分别实现工业总产值368亿元和57亿元。

生物医药、清洁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正成为珠江口东岸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陆海统筹的区位条件优越。

环大亚湾新区是珠江口东岸承接产业转移的“第一站”,位于香港辐射粤东地区的枢纽地带,往西与深圳、东莞接壤,陆路距香港60公里,海路距香港47海里,随着珠三角城际轨道网的建设,将与深圳、香港形成1小时乃至半小时生活圈。

《惠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草案) y

《惠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草案) y

示稿《惠州市两江四岸城市设计》(草案)2019年11月公示稿一、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设计范围为东江剑潭至汝湖段两岸、西枝江东平至惠大高速段两岸,总面积约5240公顷,其中陆域面积约2740公顷,水域面积约2500公顷。

研究范围为东江和西枝江向岸边延伸2-5km,陆域面积约115.8k ㎡。

图1规划范围图二、设计愿景本次规划在大湾区深度融合的背景下,结合惠州追求卓越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的发展要求,在回应既有规划的定位目标的基础上,结合两江四岸地区的山水本底、城市特质,提出未来惠州市两江四岸的总体愿景目标为:大湾区山水客厅,花园里创智城脊。

公示稿三、总体设计总体城市设计,由结构设计与四项分系统设计构成。

(一)结构设计关注一:引导城市公共功能回归蓝绿秩序,重构山水形胜格局设计重点关注两江四岸片区山水特色的延展,借山理水、识别滨江山水空间特质,尤其是标志性山峰、山脊线、江河湖泊,通过造景手法,整合、梳理形成新的山水形胜格局。

同时,预控开敞廊道或连通山水的低密度发展廊道,形成融合山水与城市组团、全面感知山水形胜的空间格局。

图2两江四岸片区山水格局示意图关注二:核心景观与价值功能板块耦合,高端创新要素向滨江集聚识别高价值地区,选择河流交汇、弯曲变化、洲岛等景观特征明显地区,作为价值潜力高地。

植入功能,造景塑形,利用不同段落的空间条件,塑造核心景观以及相匹配的核心功能,沿江营造多个具有区域景观特色吸引力的公共活力中心。

关注三:江城一体、两岸互动,构建以江为脊的公共生活脉络江城一体,依托公共核心,结合通江的公共空间廊道,构建以江为脊梁的公共生活脉络。

两岸互动,与现有发展脉络整合,形成依托不同江景的板块格局,发展服务未来的不同城市产品。

公示稿图3两岸一体、拥江发展关系示意图由此,重塑两江四岸的骨架与秩序,构建“山水汇聚、六心拥江、十脉连城、多点串联”的两江四岸片区总体结构。

图4两江四岸总体结构图在此总体结构下,这里也将构建起“山水花园城区,岭南韵味的水乡园林”的整体风貌意象。

《惠州高铁北站地区分区规划(含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 计

《惠州高铁北站地区分区规划(含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 计

站 按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考虑,天然气低热值(20 ,C1atm)约为 33.0MJ/m3(7881Kcal/m3)。

稿

第五章 绿地系统规划


5.1 公园绿地规划
》 )
设计 5.1.1 规划综合公园 7 处,分别为风门坳湿地公园、麒麟山公园、三河滨江湿地公园、小金河湿地公
园、高铁中央公园、七娘坛公园、体育公园。


性 5.1.2 规划滨水带状公园,并沿小金河、风门坳等滨水两侧单块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设置广场绿地。
的污水。
区 地
北站 7.3.3 规划区内共设两座污水提升泵站,白沙堆污水提升泵,规划占地为约 850 平方米,污水量约为
铁 1.54 万立方米/日;金泉路北侧地块新增污水提升泵站规划占地约 3000 平方米,污水量约 3.5 万立方

米/日。 州

《 7.3.4 路幅宽度小于 40 米的,原则上按单管布置,路幅宽度 40 米及以上折按双管布置。污水管布置
3.3.7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约 9.2 平方公里。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 稿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4.1 路网规划
计 设
城市 4.1.1 规划路网按照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控制。
性 4.1.2 规划范围内有北环大道和惠博大道两条城市快速路,构成了本规划区与其它区域联系的快速通



第三章 用地布局规划


3.1 布局结构
区 心
含核 规划提出“一心、两轴、三绿廊、五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一心”指围绕惠州高铁北站

惠州市金山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金山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章总则1.1 规划依据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惠州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惠州市城区防洪排涝规划》、《惠州市河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报批稿)、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其它部门相关文函和会议纪要。

1.2 规划原则本规划依照的原则是:尊重上层次规划、创造最优整体效益、弹性发展和重视可操作性。

1.3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南四环路、惠南大道、南岸路、白泥一路和西枝江围合的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6.44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区西部约3平方公里的用地属于《惠州市河南岸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本次分区规划不再规划研究,仅在最后成果的《土地利用规划图》中反映该部分内容。

1.4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

第二章功能定位和规模2.1 功能定位本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居住为主、商业和休闲娱乐为辅的发展区。

2.2 规模2.2.1 人口规模规划控制人口规模为15.5万人。

2.2.2 用地规模本次规划用地面积为1353.79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170.18公顷,占本次规划用地面积的86.44%。

第三章用地布局规划3.1 布局结构采用“一个中心,一条风光带、一个休闲娱乐区和三个居住社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其中“一个中心”是指结合南部新城中心体育场在四环路北部规划市级公共设施用地,形成规划区的中心;“一条风光带”是指充分利用西枝江的自然环境优势,形成西枝江滨江风光带;“一个休闲娱乐区”是指结合规划的金山湖公园形成休闲娱乐区;“三个居住社区”是指金山A区、金山B区和金山C区。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惠博沿江公路沿线两侧土地实行调控的通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惠博沿江公路沿线两侧土地实行调控的通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惠博沿江公路沿线两侧土地实行调控
的通告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惠府[2007]178号
【发布部门】惠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12.12
【实施日期】2007.12.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惠博沿江公路沿线两侧土地实行调控的通告
(惠府〔2007〕178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东江北岸及惠博沿江公路改造建设工程,改善市容市貌,创造良好的居住和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对惠博沿江公路两侧、小金口街道办事处白沙堆地段土地及建设实行调控。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控范围(详见附图)。

(一)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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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规划局-江北西区分区规划

惠州规划局-江北西区分区规划

江北西区分区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江北西区城市发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9)以及国家和广东省其它相关法规,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规划是在对江北西区的发展进行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明确江北西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落实并完善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提出整体的城市空间架构,指导江北西区的建设开发持续稳步进行。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5、《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9);6、《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1993);7、《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0]218号);8、《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9、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范;10、惠州市规划建设局的联审意见。

第四条规划原则1、整体效益优先原则: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达到整体效益最优。

2、可持续发展原则:立足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城市土地。

3、以人为本的原则。

4、弹性发展原则:规划应当留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的要求。

5、可操作性原则:规划必须具有实施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易于操作管理。

第五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东起惠州大道,南至东江和三环路,西抵惠河高速公路,北达四环路,规划区面积24.77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5.08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

第七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如需调整,必须符合相关法规。

第八条本规划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第九条指导思想1、规划要有利于江北西区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有利于发挥江北西区的综合功能,有利于江北西区从原来城郊农村居民点向现代化城市型新城区转变。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文本

惠州市江北中心区详细规划(调整)调整背景:1. 市江北中心区内基础设施高标准的建成。

2.市一级大型公建如体育馆、科技馆、博物馆、市文化艺术中心、会展中心将相继建设。

3.东江水利枢纽工程的建成对江北自然景观环境的改善。

4.东江公园、北湖公园、鹅潭公园等城市公园绿地的建设。

5.水北村拆迁工作的完成,沿江用地将赋予新的建设要求。

规划调整范围:为江北南区1、2、6、7、8、9、10、11、12、13、16、17、18号区。

规划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313.37公顷。

规划功能定位:为市级服务的集办公、文化教育、商业、休闲、体育运动、居住等为主的综合区。

一、空间布局(一)调整原则:有利于江北中心区综合功能的提升;有利于江北中心区景观形象的营造;有利于土地集约化发展;有利于发展需要,更具可操作性,便于规划管理。

(二)主要调整内容1.文化艺术中心用地南侧预留公共设施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9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30米,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

2.16号区丽日百合家园小区与德赛大厦之间的用地,规划为商业性办公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9公顷,容积率7.21,建筑密度35.3,绿地率15%,建筑限高141米,总建筑面积6.49万平方米。

3.18号区江北电信局南侧原规划的停车库,现改为商业、办公综合大楼,计算指标用地面积0.63公顷,容积率6.8,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建筑限高100米,总建筑面积4.28万平方米。

4.9号区村民安置用地已按审批的总平面做了相应调整,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3公顷,容积率2.9,建筑密度33%,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总建筑面积15.42万平方米。

5.10号区内建筑限高由原规划的45米调整为150米,其中商业居住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0.96平方米,容积率5.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0米,总建筑面积54.8万平方米;公园计算指标用地面积3.74公顷。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适用范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惠城外环路以南,莞惠高速公路以北,惠大高速公路以西,惠大铁路以东的城市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24.17平方公里。

第二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

第三条本规划法定文件由文本和图则构成。

文本是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

文本与图则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惠州市的有关法律、政策、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范围,可能在详细设计时略有修改,但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本规划由惠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需调整,必须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自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第八条本片区发展目标为:依托高起点、高标准的惠州市体育文化中心、惠州教育园区以及惠州数码园,将本片区发展成为集商业/商务中心、体育/文化中心、高等教育园区、城市住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一体的,服务于惠州市的综合新城。

第九条本片区主要有五大发展功能,分别是:体育/文化、商务/商业、城市住区、高等教育、高新技术产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第十条主要根据道路界线进行本片区的街坊及地块划分,编号的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

地块编码采用两级编码方法,由编制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第十一条本片区总共分为26个编制区(街坊),由448个地块组成。

第十二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范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第十三条依据本片区的功能定位,确定本片区的主要土地用途为:体育、文化娱乐、商业、居住、教育、工业等。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江北68号小区分批次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江北68号小区分批次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江北68号小区分批次建设
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惠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06.08
•【字号】惠府[2006]54号
•【施行日期】2006.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江北68号小区分批次建设用地征
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54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小金口镇青塘村青二村小组位于江北68号小区的87亩集体土地实行依法征收,按程序上报审批,并对相邻的93亩统征地实行清场。

经批准后,用作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面积
征地地块位于惠州市江北68号小区(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属青二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87亩。

二、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三类区非公益性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取高限执行。

具体见下表:
(二)零星青苗、临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执行。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单位及青苗等地上附着物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0日止到小金口国土资源所(联系电话:2290336)办理土地
征收补偿登记手续。

逾期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SWOT分析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以惠州市江北西区金鸡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SWOT分析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以惠州市江北西区金鸡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

SWOT分析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应用——以惠州市江北西区金鸡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摘要:SWOT分析基于内外部竞争环境和竞争条件下的态势分析,将内外因素结合分析,可以对研究对象所处的情景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研究,其优势更在于方法应用的灵活性和简单直观。

SWOT分析的特点与城市规划问题的综合性一定程度上相契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定性、定量、定界的形式,对土地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控制,为了确保其合理性,有必要通过SWOT分析,以现状调研为基础,将与规划区密切相关的各种主要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等,通过调查列举出来,依照矩阵形式排列,然后用系统分析的思想,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并加以分析,为确定功能定位、用地布局、规划策略提供依据。

关键词:SWOT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SWOT分析简介SWOT是英文Strength(优势)、Weakness(劣势)、Opportunity(机遇)和Threat(挑战)的缩写。

SWOT分析也称为态势分析,是由美国旧金山大学管理学教授韦里克(Heinz Weihrich)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是一种能够较客观而准确地分析和研究现实情况分清利弊的方法,今年来在国土、战略、旅游等规划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通过其在《惠州市江北西区金鸡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实际应用,探讨如何在控规中应用SWOT分析。

1、金鸡控规编制背景随着惠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江北地区三环路以内的用地基本出让或已建,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空间向建成区周边拓展的用地需求越来越强烈。

规划区开发条件日趋成熟,急需通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土地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进行控制。

2、技术路线规划以目标为导向,结合相关控制要素及现状条件进行SWOT分析和策略研究,提出规划区目标与发展规模,推导规划方案。

(以下图1)。

3、现状概述3.1人口增长缓慢经济发展较慢规划区内涉及有岭背塘、英头、陈塘、老狮头、沙湖5个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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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江北白沙堆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规划目的 (4)
第二条规划依据 (4)
第三条规划范围 (4)
第四条适用范围 (4)
第五条使用原则 (5)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规模 (5)
第六条发展目标 (5)
第七条用地规模 (5)
第三章地块划分与编码 (5)
第八条管理单元的划分与编码 (5)
第九条地块划分与编码 (5)
第四章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6)
第十条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6)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兼容性 (6)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性质的执行规定 (6)
第五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6)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总原则 (6)
第十四条建筑面积补偿奖励 (6)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的执行规定 (7)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7)
第十六条道路系统控制 (7)
第十七条道路交叉口控制 (7)
第十八条交通设施控制 (7)
第十九条道路竖向规划 (8)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8)
第二十条规划结构 (8)
第二十一条绿地系统控制 (8)
第二十二条防护绿地 (8)
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
第二十三条配置要求 (8)
第二十四条调整规定 (9)
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
第二十五条给水工程规划 (9)
第二十六条污水工程规划 (9)
第二十七条雨水工程规划 (10)
第二十八条电力工程规划 (10)
第二十九条电信工程规划 (10)
第三十条燃气工程规划 (10)
第三十一条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11)
第十章附则 (11)
第三十二条调整原则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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