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DGJ32-TJ142-2012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
DGJ J00000—2012DGJ32/TJ000142—2012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Foundation Soil and BuildingFoundation2012-00-00发布2012-00-00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Foundation Soil and Building FoundationDGJ32/TJ142—2012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2年00月00日2012南京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000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42-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二年月日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地基基础检测工作行为,加强对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监管,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1]231号),编制组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为依据,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经大量试验、对取得实践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内容既包含了对地基基础检测活动、检测工作的信息化,也涵盖了目前常用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基础锚杆抗拔试验、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岩石地基载荷试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14种检测方法及其应用。
本规程包括18章,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5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6单桩水平静载试验;7基础锚杆抗拔试验;8浅层平板载荷试验;9深层平板载荷试验;10岩石地基载荷试验;11圆锥动力触探试验;12静力触探试验;13标准贯入试验;14钻芯法;15低应变法;16声波透射法;17高应变法;18检测信息化管理;附录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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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XXX:2016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城市道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Urban Road Asphalt Pavement Hot In-place Recycling(征求意见稿)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5]第044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现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材料要求;5原路面状况评估;6 设计;7 施工;8验收。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负责管理,由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飞路9号;邮编:210038)。
本规程主编单位: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沥青路面热再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公路联络线责任有限公司南京英达养护车制造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同济—英达再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京路捷道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市建设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蒙古通辽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科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施伟斌张义甫陈启景丁建平杨盼盼张素青黄良忠张道忠刘黎萍戴合理雷涛朱建华李严张周宾朱伟陈敏王伟周建平胡连书杨子厚谢舟鑫陈贵安本规程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基本规定 (5)4 材料要求 (6)4.1 一般规定 (6)4.2 回收沥青路面材料 (6)4.3 新添加材料 (6)5 原路面状况评估 (9)5.1 一般规定 (9)5.2 路况调查及试验分析 (9)5.3 就地热再生适用性评估 (12)6 设计 (13)6.1 一般规定 (13)6.2 工艺类型选择 (13)6.3 再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17)7 施工 (19)7.1 一般规定 (19)7.2 机械设备配置 (19)7.3 施工作业准备 (19)7.4 铺筑试验段 (21)7.5 施工过程 (21)8 验收 (28)8.1 一般规定 (28)8.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 (28)8.3 施工验收标准 (29)附录A 整形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30)附录B 复拌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32)附录C 加铺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 (35)本规程用词说明 (36)引用标准名录 (37)条文说明 (38)1 总则1.0.1为适应我国沥青路面养护发展需要,贯彻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要求,推动就地热再生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特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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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征求意见稿)前言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
设计;5.施工;6。
验收;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许平王先华周盘方高建明徐卫列汪永权黄海鲲陈迪安狄殿忠沙学政韩俊杰顾长江马震宇曹俊曹旦戴小俊陈新吴南伟金波吴德敏目次1 总则 (1)2 术语、符号 (2)2。
1 术语 (2)2.2 主要符号 (3)3 材料 (4)3。
1 原材料 (4)3。
2 配合比 (5)3.3 性能要求 (6)4 设计 (7)4.1 一般规定 (7)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 (7)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 (8)5 施工 (11)5。
1一般规定 (11)5。
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施工 (12)5.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施工 (13)5。
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施工 (13)5.5 养护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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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厂房设计防火规范Code of design on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for large-scaleindustrial building(报批稿)前言本规范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2]258号)的要求组织编制,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完成。
大型厂房由于建筑结构特点和生产储存物质的特殊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且灭火救援难度大、技战术要求高,为规范我省大型厂房防火设计,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贯彻国家推行制定适当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大型厂房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在图纸设计、审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在总结建筑防火、灭火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大量调研问卷,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同时结合国内外有关标准,最后经主管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3 一般规定、4 消防车道、消防扑救面和灭火救援场地、5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6 安全疏散、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8 防烟与排烟、9 电气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0.1、3.0.2、3.0.3、3.0.4、3.0.6、3.0.8、3.0.9、3.0.11、3.0.12、3.0.13、3.0.14、4.1.1、4.1.4、4.1.5、4.2.1、4.3.1、4.3.2、5.0.3、5.0.4、5.0.5、5.0.6、5.0.7、5.0.8、5.0.9、5.0.10、6.1.1、6.1.2、6.2.1、6.2.3、6.3.1、6.3.2、6.4.1、6.4.2、6.4.3、7.1.1、7.2.1、7.2.4、7.2.5、7.2.6、8.2.1、8.2.2、8.3.2、9.1.1、9.2.1、9.2.2、9.3.1、9.3.2、9.3.6、9.3.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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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DGJ J00000-2008 DGJ32/J73-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Fire safety standard for works area of building engineering(供排版稿)2008-12-04发布 2009-03-01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前言本标准根据江苏省建设厅苏建科(2007)18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07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会同其他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
本标准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我省建设施工现场的特点,结合工程案例,总结防火、灭火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同时,深入研究和消化吸收相关地区的先进经验,最后经主管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八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总平面布局,施工临时建筑,消防设施等。
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厅归口管理,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负责解释。
鉴于本标准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标准,政策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有需要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江苏省建设厅(南京市虎踞北路12号南楼三楼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邮编210013),供修编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参编单位:无锡市消防支队常州市消防支队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主要起草人:季俊贤孙志超丁余平梁云红冯婧钰杨正国吴建强蔡钧陈兰频许峰赵媛葛智敏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J10687-20061 总则1。
0.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与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控制,其她工程质量通病得控制可参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1、0、3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得控制方法,措施与要求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省相关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2术语2.0.1住宅工程供人们居住使用得建筑、2。
0。
2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完工后易发生得、常见得、影响安全与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得缺陷。
2.0.3 住宅丁程质量通病控制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得综合有效防治方法、措施与要求.2、0、4 裂缝在开灯或自然光下,距检查面1m正视(天棚站立仰视),明显可见得裂纹。
2、0、5 划痕表面未破坏,目测观察有明显且无法清洁掉得得痕迹.3 基本规定3.0.1 建设单位就是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得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并不得随意压缩住宅工程建设得合理工期:在组织实施中应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保证本标准得执行、3。
0.2 设计单位在住宅工程设计中,应按照本标准得规定采取控制质量通病得相应设计措施,并将通病控制得设计措施与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交底.3.0.3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与施工措施》,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后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3。
0.4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得《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与施工措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提出要求与监控描施,并列入《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
3。
0.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得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审查报告应该说明质量通病控制技术措施符合情况。
3。
0.6 成品住宅应符合下列要求:1装饰施工图宜在结构标高±0、00前完成.当装修涉及建筑主体与承重结构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结构修改设计方案,并报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2 成品住宅工程应先施工样板套,样板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形成装修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后方可展开施工.大面施工所用得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卫生器具等应与样板套相一致,当有变更时,其品质不得低于样板套.3 建设单位应组织总承包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得相关管理人员,对已具备成品住宅装修得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J10687-2006DGJ32/J16-200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standard for quality control 0f common failing of housing engineering2005-12-31发布2006-04-01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基基础工程4.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4.2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5地下防水工程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5.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6砌体工程6.1砌体裂缝6.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尺寸偏差7混凝土结构工程7.1混凝土结构裂缝7.2混凝土保护层偏差7.3混凝土构件的轴线、标高等几何尺寸偏差8楼地面工程8.1水泥楼地面起砂、空鼓、裂缝8.2楼梯踏步阳角开裂或脱落、尺寸不一致8.3厨、卫间楼地面渗漏水8.4底层地面沉陷9装饰装修工程9.1外墙空鼓、开裂、渗漏9.2顶棚裂缝、脱落9.3门窗变形、渗漏、脱落9.4栏杆高度不够、间距过大、连接固定不牢、耐久性差9.5玻璃安全度不够10屋面工程10.1找平层起砂、起皮10.2屋面防水层渗漏11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11.1给水排水及采暖管道系统渗漏11.2消防隐患11.3管道及支吊架锈蚀11.4卫生器具不牢固和渗漏11.5排水系统水封破坏,排水不畅11.6保温绝热不严密,管道结露滴水11.7采暖效果差12电气工程12.1防雷、等电位联结不可靠,接地故障保护不安全12.2电导管引起墙面、楼地面裂缝,电导管线槽及导线损坏12.3电气产品无安全保证,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12.4照明系统未进行全负荷试验13通风与排烟工程13.1风管系统泄漏、系统风量和风口风量偏差大14电梯工程14.1电梯导轨码架和地坎焊接不饱满14.2电控操作和功能安全保护不可靠15智能建筑工程15.1系统故障,接地保护不可靠15.2系统功能可靠性差,调试和检验偏差大16建筑节能16.1外墙外保温裂缝、保温效果差16.2外窗隔热性能达不到要求17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17.1工程资料17.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附录A临空栏杆玻璃抗冲击性能检验方法附录B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设计专项审查表附录C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DGJ32-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J 10777—2009 DGJ32/J 21—200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Inspection and testing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quality2009-01-10 发布2009-04-01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Inspection and testing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DGJ32/J 21—2009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江苏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9年4月1日江苏省建设厅公告第31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分别为:DGJ32/J 21—2009、DGJ32/J 75—200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 21—2009,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 21—2006同时废止。
《力值检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规程》DGJ32/J 75—2009,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以上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建设厅二○○九年一月十日前言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平,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管,促进检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对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6进行了修编。
该规程以现行国家、省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为依据,对检测流程、检测能力、计算机辅助管理、检测工作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1-201X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条文释义
《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16)条文释义二0一六目次1总则2名词术语3基本规定4供配电系统4.1负荷分级4.2负荷计算4.3居住区供电4.4配套设施4.5配电装置接地4.6电能计量4.7智能化要求5设备选型5.1中压设备5.2低压设备5.3直流电源系统5.4计量表箱附录A 居住区典型供电方案示例附录B 主要配电设备技术参数表附录C 计量箱电气配置要求附录D 引用标准名录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电力建设方针政策,进一步规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使其适应江苏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供电,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区及住宅等居住类建筑的供配电设施建设,改建、扩建的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释义]本条说明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即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的居住区及住宅建筑,主要指采用计量到户形式的居住类建筑,其供配电设施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建设,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居住区及住宅等居住类建筑在进行改建、扩建时应参照本标准进行供配电设施的建设。
本标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电能计量装置止的电气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1.0.3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被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释义]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16年版)中城市居住区的定义修改。
本标准将城市居住区定义中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围合改为被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并将对应的人口规模要求删除,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被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
泛指住宅等居住类建筑及其配套设施,包括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和零星住宅。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目录1.前言2.概述3.适用范围4.标准内容 4.1 建设标准制定及应用 4.2 建设标准的分类 4.3 建设标准的编制原则 4.4 建设标准的修订与废止5.建设标准的管理 5.1 建设标准的发布与执行 5.2 建设标准的变更与解释 5.3 建设标准的修订与废止6.建设标准的应用7.建设标准的监督与检查8.总结前言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是江苏省建设厅制定的标准体系,旨在规范江苏省内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档旨在介绍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的概述、适用范围、标准内容、管理、应用以及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内容,以提供给工程建设相关人员参考和遵守。
概述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的一套标准体系。
该标准体系涵盖了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多个工程领域,包括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可以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适用范围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适用于江苏省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等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热供电等市政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包括地铁、城市轻轨、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设施工程;•其他工程领域:包括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环境工程等其他类型的工程。
标准内容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的标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建设标准制定及应用该部分介绍了建设标准的制定过程,包括标准的立项、编制、审核和批准等步骤。
同时还介绍了建设标准的应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保证标准能够正确、有效地应用到工程建设中。
建设标准的分类该部分对建设标准进行了分类,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性质,将建设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例如,将建筑工程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标准、轨道交通工程标准等进行分类,以便工程建设参与者能够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标准。
dgj32T60-2007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J11118-2007 DGJ32/TJ60-2007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reinforcement length in cast- in-situ piles2007-10-26发布 2007-12-1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reinforcement length in cast-in-situ pilesDGJ32/T60-2007J11118-2007批准部门:江苏省建设厅实施日期:2007年12月1日江苏省建设厅公告第6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标准《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推荐标准,编号为DGJ32/TJ60-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发行。
江苏省建设厅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印发: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厅有关业务处室,省建设工程设计图审核中心,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前言为控制灌注桩施工质量,确认灌注桩中钢筋笼的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和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利用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专利技术,结合工程实践经验,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完成了《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技术规程》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经江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审查,最终完成了本规程的编制。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电测井法、磁测井法。
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请各使用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南京市草场门大街建管大楼7层,邮编210013)或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邮编210093)本规程主编单位: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南京南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江苏省交通厅技术监督处江苏方建工程质量鉴定检测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张大春董平金孝全高乔明程小顺曹健王良书姜永基陈征宙潘卫育顾颖高新南唐国才莫军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2)3 基本规定 (3)3.1 检测方法和内容 (3)3.2 检测工作程序 (3)3.3 检测数量 (5)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5)3.5 检测结果评价和检测报告 (5)4 充电法 (7)4.1 适用范围 (7)4.2 仪器设备 (7)4.3 现场检测 (7)4.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9)5 磁测井法 (10)5.1 适用范围 (10)5.2 仪器设备 (10)5.3 现场检测 (10)5.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1)条文说明 (13)1 总则1.0.1 为了确保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工作的质量,统一检测方法,使灌注桩钢筋笼长度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价的要求,为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本规程。
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05
江苏省地方强制标准: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 J10687-2006 DGJ32/J16-2005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Housin g Projec t Qualit y Common Failin g Contro l Standa rd 2005年-12 -31发布, 2006年-04-01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
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基础与基础工程 4.1沉降变形对上部建筑的影响 4.2桩身质量(地基处理强度)不符合要求5 地下防水工程 5.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水 5.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水 5.3水泥砂浆防水层 5.4卷材防水层6 砌体工程 6.1砌体裂缝6.2砌筑砂浆饱满度不符合规范要求6.3砌体标高、轴线等几何偏差7 混凝土结构工程 7.1混凝土结构裂缝 7.2混凝土保护层偏差 7.3混凝土构件的轴线、标高等几何尺寸偏差8 楼地面工程8.1楼水泥地面起砂、空鼓、裂缝 8.2楼梯踏步阳角开裂或脱落、尺寸不统一8.3厨、卫间楼地面渗漏水 8.4底层地面渗漏水9 装饰装修工程 9.1外墙空鼓、开裂、渗漏 9.2顶棚裂缝、脱落 9.3门窗变形、渗漏、脱落 9.4栏杆高度不够、间距过大、连接固定不牢、耐久性差 9.5玻璃安全度不够10 屋面工程 10.1找平层起砂、起皮 10.2屋面防水层渗漏11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1.1给排水及采暖管道系统渗漏 11.2消防隐患11.3管道及支吊架锈蚀 11.4卫生器具不牢固和渗漏 11.5 排水系统水封破坏、排水不畅 11.6 保温绝热不严密,管道结露滴水 11.7 采暖效果差12 电气工程 12.1防雷、等电位联结不可靠接地故障保护不安全 12.2电导管引起墙面、楼地面裂缝,电导管线槽及导线损坏12.3电气产品无安全保证,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 12.4 照明系统未进行全负荷试验13 通风与排烟工程 13.1风管系统泄漏、系统风量和风口风量偏差大14 电梯工程 14.1电梯导轨码架和地坎焊接不饱满14.2 电控操作和功能安全保护不可靠15 智能建筑工程 15.1系统故障,接地保护不可靠 15.2系统功能可靠性差,调试和检验偏差大16 建筑节能 16.1外墙外保温裂缝、保温效果差16.2外窗隔热性能达不到要求17 质量控制专项验收 17.1工程资料17.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附录A临空栏杆玻璃抗冲击性能检验方法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设计专项审查表附录C 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1 总则1.0.1 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控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第86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86 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GJ32/TJ103-2010,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二0一0年五月十四日DGJ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32/TJ103-2010-----------------------------------------------------------------------------------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 HousingEngineering2010年5月14日发布 2010年7月1日实施江苏省建设厅审定发布前言为全面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加强对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提高全省住宅工程质量。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设计图集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该规程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为地方标准,编号为DGJ32/TJ103-2010。
规程以现行国家、省有关强制性、规程、规范、规定为依据,对住宅室内地面、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式、空间尺寸、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安装、电气工程、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公共部位等的验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方法、检查数量作了具体规定。
本规程的编制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经省内外调查研究、广泛征询意见、多次研讨和反复修改完成。
本规程共分十五章,分别为: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室内地面;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6空间尺寸;7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8防水工程;9给排水工程;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电气工程;12智能建筑13通风与空调工程;14公共部位及其他;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摘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江苏省工程建设标
准)于2009年04月01日实施,主要变更如下:
5.5.2 砂浆、混凝土试块管理
1 用于工程质量验收的砂浆、混凝土试块制作完成终凝后,在见证人员见证下及时在试块表面刻制试样制作日期、部位、强度等级,刻制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2 检测机构与委托单位签订检测合同时应明确本条对砂浆、混凝土试块管理的要求,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时应注明“不作为验收依据”字样,否则一经查实给检测单位不良记录一次。
3 当砂浆、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高于设计强度等级两个等级,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时,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检测结果高于设计强度等级三个等级的,应对试块对应的部位实体强度进行检测。
5.5.3 建筑节能材料检测管理
1 建筑节能材料按照相关规定的抽样频率见证取样,实施留样制度,送检的样品一份用于现场材料的抽样复验,另一份由检测机构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2个月。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抽测时,如抽检结果与复验检测报告存在较大差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时,可对封存样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封存样品与检测复验结果有较大差异,原
检测单位将不合格样品检测成合格的,按本规程3.0.15条处理。
如封存样品与检测复验结果基本一致,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见证取样人员的证书,给工程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6.01.04
•【字号】建设厅公告(2015)51号
•【施行日期】2016.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的公告
建设厅公告(2015)51号现批准《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为江苏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GJ32/J65-2015,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4.2、
4.12.9、
5.10.2、
6.8.1、8.4.3、8.5.2、9.9.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规程》DGJ32/J65-2008同时废止。
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4日。
江苏省建设工程标准DGJ
江苏省建设工程标准DGJ J ×××××―20××DGJ32/TJ ×××―20××电磁法填土密度检测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omagnetic method to detect earth fill density征求意见稿目次1. 总则 (2)2. 术语、符号 (3)2.1 术语 (3)2.2 符号 (4)3. 基本规定 (5)3.1 一般规定 (5)3.2 检测数量 (5)3.3 适用范围 (5)3.4 检测条件 (6)4. 检测仪器设备 (7)4.1 一般规定 (7)4.2 检测仪器 (7)5. 检测技术 (8)5.1 一般规定 (8)5.2 检测前置参数 (8)5.3 检测步骤 (8)6. 检测数据处理 (10)6.1 一般规定 (10)6.2 数据处理 (10)附录A 单个测点检测记录表附录B 电磁法填土压实度检测报告附录C 电磁法检测修正系数法本规程用词说明本规程引用规程名录本规程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了规范利用电磁法实施填土密度检测的方法与技术,使该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符合技术先进、实用可靠、评价方法合理准确、经济便捷等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交通、建筑、市政、水利水电等各类土建工程中的填土密度现场无损检测。
1.0.3 利用电磁法对填土密度实施无损检测应根据检测条件、适用范围并结合其他现场检测方法合理使用。
1.0.4 现场实施检测作业时,应遵守现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相关规定。
1.0.5 电磁法填土密度无损检测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压实度degree of compaction电磁法现场实测干密度相对于现场测试前试验室标准击实试验所得最大干密度的百分率,可根据电磁法测试仪显示的压实度反映现场填土的压实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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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DGJ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征求意见稿)前言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6]313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大量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程。
本规程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验收;附录。
本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B座4楼,邮政编码:210036)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东方人防实业有限公司参编单位:常州市鼎达建筑新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省国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许平王先华周盘方高建明徐卫列汪永权黄海鲲陈迪安狄殿忠沙学政韩俊杰顾长江马震宇曹俊曹旦戴小俊陈新吴南伟金波吴德敏目次1 总则 (1)2 术语、符号 (2)2.1 术语 (2)2.2 主要符号 (3)3 材料 (4)3.1 原材料 (4)3.2 配合比 (5)3.3 性能要求 (6)4 设计 (7)4.1 一般规定 (7)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 (7)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 (8)5 施工 (11)5.1一般规定 (11)5.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施工 (12)5.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施工 (13)5.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施工 (13)5.5 养护 (14)5.6 季节性施工 (14)6 验收 (16)6.1 一般规定 (16)6.2 主控项目 (16)6.3 一般项目 (17)附录A 发泡剂性能检验方法 (19)本标准用词说明 (21)引用标准名录 (22)条文说明 (23)1 总则1.0.1 为规范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在保温、隔热方面的应用,正确、合理地选择相应的配合比与施工工艺,保证施工质量,特编制本技术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楼地面保温、隔热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
1.0.3 设计时应根据节能设计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热工计算,确保保温材料的厚度及构造,以保证不同建筑节能保温隔热要求。
1.0.4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我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术语2.1.1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 lightweight foam concrete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是以水泥为主要胶凝材料,添加一定量的水、外加剂拌和成浆体,再与发泡剂、水、气混合发泡而成的泡沫进行机械混合后,现场浇筑或入模凝固形成具有良好保温隔热等特性的混凝土材料。
2.1.2 发泡倍数 foam multiple泡沫体积大于发泡剂水溶液体积的倍数。
2.1.3沉降距sedimentation distance泡沫柱在单位时间内沉陷的距离。
2.1.4泌水量secretion of water单位体积的泡沫完全消失后所分泌出的水量。
2.1.5保温层 insulating layer用以阻挡热量传递,减少无效热耗的构造层。
2.1.6填充层 packed layer在保温层上设置保护加热管并使地面温度均匀的构造层。
2.2 符号m——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质量;m——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水泥用量;cm——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用水量;wV——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泡沫体积;Pρ——水泥的表观密度;Cρ——水的密度。
w3 材料3.1 原材料3.1.1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水泥应采用32.5级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性能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标准的要求。
不同等级、厂家、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3.1.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采用的发泡剂应质量可靠、性能良好,发泡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发泡剂,液体发泡剂目测应均匀无明显沉淀物。
表3.1.2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发泡剂的性能指标3.1.3 发泡剂使用前应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3.1.4发泡剂稀释倍数应按产品说明书执行,发泡均匀,泡沫直径宜小于1.2mm,稳泡时间应大于30min。
3.1.5采用过氧化氢作发泡剂的,其性能应符合《工业过氧化氢》GB 1616的规定。
3.1.6 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3.1.7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中掺入早强剂、防冻剂、憎水剂等外加剂时,外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和《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的要求。
3.1.8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中掺入的粉煤灰应为Ⅰ级粉煤灰或Ⅱ级粉煤灰,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的要求。
3.1.9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浆料各组分用量应根据配合比设计确定,并确保料浆和泡沫充分混合均匀,保证其流动性和浇筑高度。
3.2 配合比3.2.1 生产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时,应先配制水泥浆液,后计算所需泡沫体积,最后将水泥浆和泡沫混合均匀。
3.2.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应按设计体积密度来配制。
3.2.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步骤宜符合下列规定:1 每立方米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水泥用量应按式(3.2.3-1)计算确定:m m 812.0c = (3.2.3-1)式中 m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质量(㎏/m 3);c m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水泥用量(㎏/m 3); 2 每立方米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用水量按式(3.2.3-2)计算确定:c w 227.0m m = (3.2.3-2)式中 w m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用水量(㎏/m 3);c m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水泥用量(㎏/m 3); 3 每立方米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泡沫体积按式(3.2.3-3)计算确定:w w C CP 1ρρm m V --= (3.2.3-3)式中 P V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泡沫体积(m 3);c m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水泥用量(㎏/m 3);w m ——拟配制泡沫混凝土每立方米的用水量(㎏/m 3);C ρ——水泥的表观密度(㎏/m 3); w ρ——水的密度(㎏/m 3)。
4 现场浇筑的轻质泡沫混凝土宜采用纯水泥浆制得。
当掺入粉煤灰时,其最大掺量宜为水泥量的20%以下。
5 配制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应选择三个不同的配合比,其中一个为基准配合比,另外两个配合比的发泡剂用量分别增减1%,每个配合比各取3组试件检测,经试验检测其性能后确定最终施工配合比。
3.3 性能要求3.3.1 水泥的取样频率和试验方法应按照《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执行。
3.3.2 发泡剂的取样频率宜按500㎏为一批次,不足500㎏按一批次计,不同生产厂家、品种、批号的发泡剂不得混合取样。
3.3.3 发泡剂的性能指标检测每批不少于1组。
3.3.4 用于检测发泡剂性能指标的泡沫应根据发泡剂的使用说明书进行配制。
3.3.5 发泡剂的发泡倍数,1h 的沉降距、泌水量,试验方法见附录A 。
4 设计4.1 一般规定4.1.1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可现场拌制或进行预拌,其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1.1要求。
表4.1.1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性能指标2 用于楼面的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的导热系数修正系数α=1.3。
4.1.2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为水泥基材料,适用现浇混凝土地面、楼面、屋面。
对其他吸水率、渗透性较大的基面,则需作相应的处理。
4.1.3 施工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应保持干燥,封闭式保温层的含水率应小于该材料在当地自然风干状态下的平均含水率。
4.2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设计4.2.1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保温层厚度设计应根据所在地区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计算确定,尚应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对不同类型屋面的要求。
4.2.2保温层的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屋面的结构形式、环境气候条件、防水处理方法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
4.2.3 有隔汽层要求的屋面结构,应先将基层表面进行处理,确保基层干净,平整、干燥,无松散、开裂起鼓等缺陷。
4.2.4设计采用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时,防水层应设置在保温层上部,基本构造如图4.2.4所示:图4.2.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屋面体系构造示意图1—排气管;2—保护层;3—防水层;4—砂浆找平层5—泡沫混凝土保温层;6—隔汽层;7—结构层4.2.5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亦可应用于屋面找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坡度宜为2%~3%。
4.2.6 当浇筑面积大于36㎡时应设置分仓缝,分仓缝的间隔不宜大于6m,分仓缝的宽度宜为2~3cm,深度宜为浇筑厚度的1/3~2/3间,并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气孔,排气孔可用UPVC管或镀锌管制作。
4.3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设计4.3.1 直接与土壤接触或有潮湿气体侵入的地面保温层下部必须设置防潮层,与空气相邻的楼板可直接铺设保温层。
4.3.2保温层厚度应满足热工计算要求,在与土壤或不采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上的厚度应不小于60mm;各楼层间楼板上部的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厚度应不小于40mm。
具体构造如图4.3.2所示。
图4.3.2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暖保温层构造示意图1—面层;2—加热管;3—泡沫混凝土保温层;4—防潮层;5—结构层4.3.3对于潮湿房间如卫生间、洗衣间、浴室和游泳馆等有防水要求的应在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下部设防潮层,应在填充层上部设防水层。
4.4 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地下车库保温层设计4.4.1 车库的保温层厚度应满足热工计算要求,避免车库地表面结露。
4.4.2用于车库的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厚度最薄处不得小于60mm,保温层上应设置厚度不小于40mm的C25细石混凝土找平层,内配ø6@200钢筋网片。
具体构造具体构造如图4.4.2所示。
图4.4.2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车库垫层构造示意图1—面层;2—耐磨骨料;3—细石混凝土找平层;4—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5—混凝土结构层4.4.3 车库排水沟、集水井等与现浇轻质泡沫混凝土保温层交接处应做防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