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考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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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招考报考条件2014年四川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946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一、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

此次公招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其中,不面试的岗位必须在体检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7日17:00截止。

(一) 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网站,按网络提示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15-20kb)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

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3.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核(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2014年11月27日17:00网络报名截止后,若考生的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进行修改或重新上传,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缴费

网上照片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于2014年11月28日23: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50元/科。通过网上审查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打印报名表

报考者须在填报信息并缴费成功后及时登录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宜宾市事业单位201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录入表》(以下简称报

名信息录入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信息录入表的,后果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前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操作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一) 操作技能测试

对于播音主持等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岗位,需要在网络报名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此类岗位在《岗位表》的“约定事项”中已明确。提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有关事项以网站公布为准。对需要在笔试统考前进行操作技能测试的岗位,报考者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先参加操作技能测试,操作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操作技能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须在网络报名期间登陆网站进行笔试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心理素质测评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所有教师岗位(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含学校校医和财务岗位、职业技术学院和卫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等)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

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网站资料下载栏里。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宜组通〔2013〕7号)等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4年12月1日至12 月2日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就近交到我市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或宜宾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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