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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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我校特点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

004】8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 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及淄博市教育局、高青县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水平,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个性特长六个维度,共十二个评价要素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从而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办学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二、基本原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和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

2.激励性原则。评价中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

给予鼓励和肯定,使之强化,重视培养学生自信心,注意激励学生。.3.差异性原则。评价既要体现对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又要关

注学生个体间差异和个性特长的发展需求,充分体现评价对象的个体差异。

4.科学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评价方法,注重将形成性评价

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5.参与性原则。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要尊

重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评价活动变成被评价者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和标准

1.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关于“对学生评价的内容要多元,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确定我校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目标三个方面。

2.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小学学生综合表现详实纪录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表现详实纪录是指能够表明小学生在学校期间多方面素质及个

性发展状况的关键性材料。综合表现详实记录一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考试成绩。

社会实践活动。(2)

(3)个性特长与获奖情况。

(4)道德品质。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处、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班主任为小组成员。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落实评价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认定评价结果。

3.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价小组人员需班级学生一半以上认可,方可入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孙华东

副组长:焦明陈家健赵霞董军华彭同卫

工作小组:张琳许雷崔建勇于国勇朱慧芳

各年级年级主任及班主任

五、工作程序

1.组织自评。学生依据《中心路小学素质教育评价手册》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自评。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既是被评价的对象,又是参与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所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自评完毕,学生本人依据自我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记录在手册自评栏中。

2.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各班分小组开展互评。对《中心路小学素

质先由学生自我介绍自评意所列的评价标准进行互评。教育评价手册》见,出示相关表现材料,然后同学集体评议,得出互评等级建议。由组长根据学生互评分A BCD四个等级记录在素质教育评价手册中。

5.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学生每学期和每学年的发展情况进行

评价,撰写描述性评语,并以等级形式呈现评价结果。

6.班主任(教师)评审。班主任老师根据本校制定的评价标准,结合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意见,以及各项客观佐证材料对学生各项指标进行师评。一般在寒暑假前完成,假期学生带回,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7.小组及家长语言性评价和激励。各族组长在全组评价的基础

上对每个成员的日常行为表现做出书面评价,用激励性的语言记录在《手册》相应栏目中。家长在全面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后,结合学生假期在家的表现,对学生做出综合性的语言评价,并提出新学年的期望。

8.教师撰写综合性评语,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整理相关材料归档,整理成长档案盒。

9.总结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每学年末将对毕业生的评价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交《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六、评价结果的使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是小学生毕业以及学校改进教育教学

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课程培养目标要求、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把评选结果作为学生评选“三好”“优干”等工作的主要标准。

七、实施要求

1.评定主体要多元化。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有机结合起来,充分重视学生自评、互评意见,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师和学生应签定诚信协议,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2.确定等级应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实际水平,并与学生群体综合素质的实际分布状况基本相符。

3.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注意以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内容为抓手,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评语做好记录,同时应充分参考学生和教师提供的关键表现记录和学生思想品德、学习能力的发展过程状况资料,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把握所评价的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待学生自评、互评意见,参考自评、互评所提供的信息,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等级评定,撰写综合性评语并逐一签名。如果出现经过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结论;如有重大的原则性分歧,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裁定,并逐一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上签名。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讲诚信的教师和学生,实行责任追究。

5.评价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班主任应组织学生重新进行核实与裁定。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对弱智生、伤残生的评价,根据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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