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管理细则
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
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本文主要介绍水质监测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定办法等七项制度的内容。
这七项制度分别为:水质监测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制度、评定制度、报告制度和相关记录制度。
本文将详细说明每个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
1. 水质监测制度水质监测制度是指对水体进行监测和评估的一系列规范和流程。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监测目标和范围:明确监测的目标和范围,包括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参数等。
•监测频次和方法:确定监测的频次和所采用的监测方法,包括实地采样和实验室检测等。
•监测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质量控制样品的使用和分析方法的验证等。
•监测数据处理和报告:对监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并及时编制监测报告。
2. 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水质监测工作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组织结构和职责:明确水质监测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工作程序和流程:规定水质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设备和设施管理:管理和维护监测设备和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人员培训和考核:培训监测人员的技术和操作要求,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3. 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对水质监测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监督检查内容和方式: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定期检查等。
•监督检查程序和标准:规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标准,确保监测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监督检查记录和报告:记录监督检查的结果和问题,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部门。
4. 考核制度考核制度是指对水质监测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考核指标和标准:确定考核的指标和标准,包括监测数据准确性、工作效率等。
•考核方式和周期:规定考核的方式和周期,包括定期考核和临时考核等。
•考核结果和处理: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确保水质监测工作的质量。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上海市的供水水质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市民的饮水安全,上海市政府出台了相关的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本文将从水质监测、水源保护、水处理工艺、运输和分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上海市采取了严格的水质监测措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水质监测网络。
该网络覆盖了各个水源地和供水管网的关键节点。
监测设备包括水质监测仪器和水质监测系统。
监测内容包括水源地水质、供水管网水质以及居民家庭的自来水水质等。
监测结果将实时传输到相关部门,确保及时发现水质异常问题。
其次,上海市进行水源保护是供水水质管理的重要一环。
市政府严格管控水源地周边的人类活动,禁止污染源的建设和排放。
对于已经存在的污染源,将对其进行整治,确保水源地的水质得到保护。
此外,上海市还加大了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的力度,提高水源地的自净能力。
水处理工艺是保障供水水质的重要环节。
上海市投资大量资金进行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水处理工艺采用先进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技术,能够有效去除水中的颗粒物、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
相比传统的水处理工艺,新技术能够更好地保持水质的稳定性和可控性,确保供水水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
运输和分配是供水水质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卡。
上海市建立了严格的供水水质追溯体系,从水源地到用户家中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运输过程中,禁止使用污染的运输工具和容器。
在分配过程中,对于长时间停用的供水管道,应先进行冲洗和消毒处理,确保用户用水的安全。
除了以上几点,上海市还积极开展水质培训和宣传工作。
水质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水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水质监测和处理能力。
同时,通过媒体和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供水水质管理的重要性,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水质保护。
总之,上海市以水质监测、水源保护、水处理工艺、运输和分配为核心,全面加强供水水质管理。
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和科学的处理技术,上海市的供水水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市民可以放心使用自来水,享受干净、健康的饮用水。
水质监测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水质监测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质监测工作,保护水环境,维护公共卫生和生态安全,规范水质监测行为,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对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等水体进行监测、评估和管理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水质监测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二章目标和任务第四条水质监测的目标是全面掌握水体质量状况,根据监测数据评估水质状况,为采取保护和治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条水质监测的任务包括水体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方案的编制、现场采样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等环节。
第六条水质监测应当及时、准确地反映水质状况变化,发现并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控制措施提供支持。
第三章组织和管理第七条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监测人员职责分工,确保监测活动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八条监测机构应当合理配置人员、设备和经费,确保监测活动的正常展开。
第九条监测机构应当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不断提升监测质量和水平。
第四章监测方案第十条监测机构应当根据监测目的、监测对象和监测要求,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和方案。
第十一条监测方案应当包括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时段和监测区域等要素,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第十二条监测方案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
第五章监测实施第十三条监测机构应当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监测活动,确保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监测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测任务,按照规范操作程序,准确采样、分析和记录监测数据。
第十五条监测人员应当遵守监测规章制度,严守职业操守,保护监测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六章数据处理和报告第十六条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录入数据库,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监测机构应当制定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提出监测结果和建议,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
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水质在线检测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水质安全,我们制定了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水质在线检测管理制度的内容1. 检测设备的维护(1)定期维护检测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定期检查仪器仪表的连接情况,确保仪器工作正常。
(2)检测设备的清洁,保持设备的干净整洁。
要定期清洗检测设备的各个部件,防止污垢积聚影响仪器的测量精度。
2. 检测标准的制定(1)根据环保法规和相关标准,确定水质检测的指标和方法。
(2)对检测指标进行评估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标准,以便对水质进行更加细致的监测和管理。
3. 检测人员的素质和技能要求(1)水质在线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检测设备和进行数据处理。
(2)定期培训检测人员,提高其水质检测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4. 检测记录的管理(1)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记录每次检测的数据和结果。
(2)定期对检测记录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水质变化的趋势和异常情况。
5. 检测质量的监督(1)定期对水质在线检测质量进行抽查,并进行评估。
(2)建立检测结果的复核机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异常情况处理(1)一旦发现水质在线检测结果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水质问题进行预警和处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7. 工作流程的规范(1)建立水质在线检测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2)对工作流程进行定期审核和调整,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8.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1)建立水质在线检测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根据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给予奖惩。
(2)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水质在线检测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9. 安全防护工作(1)对水质在线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2)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自来水厂水质监测管理规定细则
自来水厂水质监测管理规定细则自来水是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水质监测管理成为自来水厂生产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监测目的、监测要求、监测指标、处罚措施等方面介绍自来水厂水质监测管理规定细则。
一、监测目的自来水厂水质监测的首要目的是确保自来水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通过监测水质指标,能够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水质问题,提供高质量的水源,并指导水处理工艺的调整和改进。
二、监测要求1. 定期监测:水厂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监测计划,对原水、处理过程中的中间水质、最终输送的自来水进行定期监测。
监测频率应符合标准要求。
2. 不间断监测:自来水厂应配备先进的在线监测设备,对水源、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不间断监测,确保及时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
3. 抽检监测:自来水厂应定期进行抽检监测,对自来水进行抽样分析,确保水质符合标准要求,避免潜在的水质问题。
4. 历史档案:自来水厂应建立完善的水质监测档案,记录监测结果、处理过程和效果等信息,为日后的审计和调查提供资料。
三、监测指标自来水厂对水质的监测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 pH值:pH值是反映水体酸碱性的指标,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避免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2. 溶解氧:溶解氧是衡量水体中是否富含氧气的指标,对于饮用水来说,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一定的范围内,以保持水质的新鲜和口感。
3.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是检测水体中细菌污染的重要指标,其超标可能导致水源污染和传播疾病的风险。
4. 有机物和无机物含量:有机物和无机物的含量对自来水的风味、口感和水质有重要影响,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5. 重金属含量:重金属是水质中的一类有害物质,其含量超标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需要进行监测和控制。
四、处罚措施如果自来水厂的水质监测结果发现存在问题,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权益。
水质检测室规章制度模板
水质检测室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水质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水质检测质量,准确、及时、可靠地完成水质检测任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水质检测室全体员工。
第三条水质检测室是负责水质监测、分析的专业机构,其任务是对水样进行全面的物理、化学、微生物检测分析,确保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第四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检测室负责水质检测的评价、监督和审核,维护水质检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检测室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第二章检测室管理第七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科学管理。
第八条检测室设有主任一人,负责检测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检测室设有技术负责人一人,负责检测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十条检测室设有质控负责人一人,负责检测室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检测室设有实验员多名,负责具体的水质检测工作。
第十二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后勤保障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检测室工作流程第十五条检测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检测计划,确保检测任务的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检测室应当根据检测任务,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处理。
第十七条检测室应当熟悉检测仪器的使用方法,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分析。
第十八条检测室应当及时报告检测结果,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检测室应当认真总结检测工作,及时修改和完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条检测室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控制和内部审核,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二十一条检测室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水企业(包括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等)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水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目标)本市供水水质管理实行企业自检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制度,确保供水水质达到国家、行业及本市相关标准,保障供水安全。
第四条(管理职责)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供水处)负责对本市供水水质的监督考核工作。
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以下简称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负责本市供水水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实施市属供水企业水质的日常监测和区(县)范围内供水企业水质的抽检工作。
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范围内供水企业水质的日常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
第五条(供水水质监测)供水水质的监测包括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全过程监测。
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和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定点和不定点、动态实时监测等方式,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
不定期、不定点监测可采取随机抽检形式进行。
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具备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六条(水质信息公开)市水务局、市供水处、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形式定期公布供水水质监测信息。
供水企业应当建立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检测信息。
第七条(鼓励和奖励)本市鼓励供水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材料、设备等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供水水质。
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水厂水质检测规章制度
水厂水质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厂水质检测工作,保障饮用水安全,提高水质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水厂相关人员进行水质检测工作。
第三条水质检测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确保水质检测合法合规。
第四条水质检测工作由水质检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对水质进行监测、评估和预警。
第五条水质检测部门应建立并严格执行水质检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水质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水质检测部门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检测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水质检测技术水平。
第七条水质检测部门应建立健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处置水质问题,确保公众安全。
第八条水质检测部门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二章检测标准第九条水质检测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水质检测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十条水质检测标准应包括水质指标、检测方法、评价标准等内容,对水质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一条水质检测标准应根据水源水质、处理工艺和水质监测要求等因素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水质检测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三条水质检测应按照标准的检测流程进行,包括取样、样品处理、检测分析、数据处理和结果评价等环节。
第十四条取样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样品处理过程中应避免污染和损坏,严格按照标准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检测分析过程中应使用准确可靠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数据处理过程中应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结果评价过程中应根据标准的要求进行,对检测结果进行适当的评价和分析。
第四章质控措施第十九条水质检测部门应建立和健全水质检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确保水质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中心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实施细则
检测中心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实施细则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实验室用水质量安全、合理使用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包括:《生物实验室安全规范》、《实验室用水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原则1.确保实验室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对于特定实验需求,应满足相应的水质指标要求。
2.实施全程监控,包括取水、运输、储存和使用,确保用水质量的可追溯性。
3.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用水质量问题。
三、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措施1. 实施定期水质监测,包括对物理性质、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指标进行检测。
合格的实验室用水可以满足以下指标要求:PH值在6-8之间,总溶解固体浓度不超过500mg/L,微生物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2.按照《实验室用水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水质监测记录,并保存至少一年。
3.对供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水质安全。
4.在实验室设置明确的用水点,禁止将实验室用水用于非实验用途。
5.对于特定实验需求,应根据实验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如实验水中金属离子需低于特定限值,可通过反渗透等方法实现。
四、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责任1.实验室负责人应负责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2.检测中心应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测和分析。
3.每个实验室成员都应遵守实验室用水管理规定,确保用水的安全使用。
4.如发现实验室用水质量问题,应立即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的评估与改进1.定期对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学习与借鉴其他单位的用水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用水质量管理水平。
3.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外部评估,及时整改不足之处。
六、附则1.非实验室用水不得用于实验室实验,并对非实验室用水的供应进行严格管理。
2.对于实验室用水质量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
3.进行实验室用水质量监控时,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水质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
水质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一、前言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活和生产的必需品,正确管理和保护水质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水质安全,我国各级政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建立了水质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水质管理制度及考核细则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水质管理制度1. 法规依据我国的水质管理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了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明确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则主要规定了水环境的保护措施、水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等方面的内容。
2. 管理范围水质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水,对于不同的水体,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地表水主要受到工厂排放、城市污水、农业农药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进行日常监测和管理;地下水主要受到化肥、农药渗入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海洋水主要受到工业废水、油污等因素的影响,需要进行海洋环境整治和管理。
3. 管理原则水质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综合治理原则、预防为主原则、污染者负责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
综合治理原则是指要综合考虑水质管理的各个因素,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治理;预防为主原则是指要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污染者负责原则是指要求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自行负责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公众参与原则是指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水质管理。
4. 相关部门水质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主要包括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农业部门、工业部门等。
水利部门负责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管理和保护;环保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和环境监测;农业部门负责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业部门负责工业废水的排放和治理。
5. 管理措施为了保障水质安全,我国实行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制定水质标准、实施水体划分和分类管理、加强水环境监测和预警、开展水环境整治和修复等。
三、水质管理考核细则1. 考核内容水质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水质监测情况、水体治理效果、水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水质标准规章制度
水质标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生态环境,提升水质标准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水质监测、评价、控制、保护和管理领域。
第三条水质标准是衡量水体质量的指标,是国家对水质的基本要求和水质监测、评价、控制、保护和管理的依据。
第四条水质标准按照水体类型、用途、区域等不同情况制定,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灌溉水等各项标准。
第五条水质标准应当科学合理、严格可行,保证水质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水质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发布应当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经过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征询。
第七条水质标准应当定期评估更新,与国际接轨,逐步提高水质管理水平。
第八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水质标准要求,加强水质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做好水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
第二章水质标准体系第九条水质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标准、污染物限值标准、监测技术标准等内容。
第十条基础标准是指水体的基本性质和特征,包括色度、浊度、pH值、氧化还原电位等指标。
第十一条污染物限值标准是指水体中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农药、药品等。
第十二条监测技术标准是指水质监测和评价的技术规范,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数据处理方法等。
第十三条水质标准应当根据不同水体类型、用途、区域等情况,设置相应的基础标准、污染物限值标准和监测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水质标准应当与环境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
第三章水质监测与评价第十五条水质监测是指对水体中各项指标进行定期、定点的检测和测试,获取水质状况数据。
第十六条水质监测应当按照水质标准和监测技术标准要求,采用国际先进的监测方法和设备,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水质监测覆盖范围应当涵盖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灌溉水等各类水体。
第十八条水质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上报、公开,为水环境管理、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5篇)
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确保我司供水水质符合gb5749-85标准之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水质监测和水质管理工作由总工办化验中心具体负责,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第三条公司水质合格率执行建设部对国家二级城市供水企业考核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____%以上,其中大肠杆菌群不得检出。
其中(1)管网水细菌合格率____%;(2)管网水大肠菌合格率____%;(3)管网水余氯合格率____%;(4)管网水浊度合格率____%;(5)其余____项合格率____%。
第二章水质检测和水质报告制度第四条严格水质检测制度。
公司内部实行三级水质检测体系。
即班组自检、水厂化验员监测和化验中心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
并实行公司检测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制度。
各水厂化验员在业务上接受总工办化验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1.班组自检:制水值班人员对原水、沉淀水、滤后水和出厂水浑浊度,出厂水游离余氯以及加氯量每小时测一次,并将沉淀池出口水浊度控制在10ntu以内,滤后水和出厂水浊度控制在2ntu以内。
出厂水游离余氯一般情况:夏季控制在0.4-____mg/l,冬季控制在0.3-____mg/l,特殊情况下接受化验中心的指令,调整加氯量。
坚持生物(养鱼)法观察原水水质,正确填写值班原始记录。
同时接受水厂化验员的监督监测和指导工作,确保出厂水水质符合要求,严禁不合格水出厂。
2.水厂化验员检测。
监督检测生产班组对生产过程中的水质监测情况,协助值班人员把好各净水构筑物单元的水质关。
水厂化验员应按总工办化验中心要求的检测内容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真实而正确的填写化验员原始记录。
3.化验中心抽检。
根据国家gb5749-85标准规定和行业要求的监测内容和检测频率,结合我司的水质特点进行水质监测。
并不定期的对各水厂水质、管网水水质进行抽样化验。
游泳池水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游泳池水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则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游泳池作为一种流行的锻炼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
然而,在游泳过程中,水质安全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游泳池水质安全进行细致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确保游泳者健康安全。
一、水质监测与检测1.每日监测:游泳池水质应每日进行监测,确保水体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监测项目包括余氯、PH值、溶解氧、浑浊度等指标。
2.定期检测:除了每日监测外,定期还应进行更加详细的水质检测。
不同季节和人流量的变化,可以适当增加检测频次。
二、水质调节与处理1.余氯调节:游泳池水中的余氯含量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
过高的余氯含量对人体有害,过低则容易引发细菌滋生。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记录余氯含量。
2.PH值调节:PH值是判断水体酸碱性的重要指标,合适的PH值可以降低对人体的刺激。
调节PH值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持在7.2-7.5之间。
3.消毒处理:定期对游泳池水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潜在的细菌和病原体。
消毒剂的选择需慎重,避免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三、水体循环与过滤1.循环系统:游泳池应建立完善的水体循环系统,确保水体的流动性和循环性。
循环系统包括输水管道、过滤设备、杀菌处理等。
运行前需检查设备状况,确保正常运行。
2.过滤设备:游泳池内应装备有效的过滤设备,将水体中的杂质过滤掉,保持水质的清澈。
过滤设备的清洗与维护需定期进行。
四、日常维护与保洁1.周边环境卫生:游泳池周边环境要保持清洁卫生,禁止乱丢垃圾,定期清理周边杂物。
保证空气质量好,减少空气中的微生物对水质的污染。
2.排水与添水:定期清理游泳池内的废水,确保水质新鲜。
同时,根据水位下降的情况及时添加新水,保持合适的水质。
五、员工培训与应急预案1.培训计划:游泳池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学习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2.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情况下的疏散、急救措施等。
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四川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四川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水站”)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及时准确地提供有效监测数据,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决策服务,根据《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统一领导、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水站运行管理的职责分工、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日常数据审核发布及周报上报、异常数据及设备故障处理办法、运行经费使用与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省财政投资建设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简称省控水站)的运行管理,包括资产划归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水站(简称省级水站)和资产划归到地方的水站(简称地方水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省环境保护厅对省控水站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规划、监管和考评及运行经费的审批和审核。
市(州)、县(市、区)环保局负责本辖区水站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控制),具体职责是:1 制定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制度、技术规范及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
2 负责省级水站的运行经费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设备的定期更新、调配,负责组织运行软件的修改与升级。
3 负责组织省控水站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工作。
4 组织实施各水站比对及管理核查工作,检查托管站运行、管理状况,检查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的落实情况。
5 建立自动监测网络化管理,以加强自动监测全过程的监控、监测数据调用及信息发布;负责中心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编写全省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报告及全省河流水质评价报告。
6 通过考核比选确定运行维护商(简称运营商),监督运营商对省级水站及时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
7 负责省级水站运行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全文及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参数-V1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全文及供水水质检
测指标参数-V1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全文及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参数
一、背景介绍
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上海市一直以优良的供水质量而著名。
为了维护市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供水水质管理细则,并且严格执行。
二、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1、供水水源保护:确保供水水源区的水质与数量受到有效保护,以保证供水水质的可持续性。
2、供水管网管理:保持供水管网的稳定运行,定期检查管网以防止泄漏、爆破等问题的发生。
3、供水水厂管理:严密监控供水水厂的各项运行指标,保证水质的稳定与可靠。
4、应急管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响应,保证供水系统的运行与水质的安全。
三、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参数
1、PH值:4.2-9.0。
2、浊度:0.1-1.0 NTU。
3、余氯含量:0.3-0.8 mg/L。
4、硬度:≤450 mg/L。
5、氨氮:≤1.5 mg/L。
6、总磷:≤0.2 mg/L。
7、总有机碳:≤2 mg/L。
维持良好的水质,让市民们安心喝水。
上海市政府为此不遗余力,制
定有关的水质管理细则以及检测指标参数,并持续进行管网设施升级。
希望市民们也要做出自己的努力,对环境进行保护,让美丽的城市更
加美好。
供水水质管理实施细则(运管中心)
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编号:CS.YG.003Z.2014-0颁布日期:生效日期:供水水质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机构:运营管理中心编制人:朱斌审议机构:批准人:日期:供水水质管理实施细则履历表编制首次换版修订编制编号:CS.ZQ.001Z.04B.2014-0 废名称供水水(修改)时间订立编制编制人起草机构编号止运营管理中质管理2014.11. √朱斌心CS.YG. 003Z.2014-0实施细则说明:为加强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的水质管理,确保集团水质安全,规范集团水质管理体系,明确水质管理的各级职责,制定本制度。
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水水质管理第三章制水水质管理第四章管网水质管理第五章二次供水水质管理第六章水质应急处置第七章水质信息报送第八章其它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2013 修订版)和《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7 )等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法规,为确保上海城投供水水质符合并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的各项指标要求,满足上海发展及市民需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范围内供水企业(包括城投原水公司、制水分公司、供水分公司、浦东威立雅等)的水质管理与检测活动。
供水水质管理涵盖原水及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服务的全过程,包括对原水、过程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用户受水点全过程的管理与检测。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供水水质实行三级管理四级检测制度。
三级管理为水厂(含原水厂)、供水企业、集团公司,四级检测为车间小化验、水厂大化验、供水企业、集团公司。
(二)三级管理主体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水质工作全面负责。
设立专门水质管理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和水质管理,制定企业的水质目标和工作计划,实行严格的企业自检和考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与接受上海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定期检测和临时抽检,将“提高水质,优质服务”作为供水企业的永恒主题。
每日水质监测规章制度
每日水质监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维护生态环境,提高水质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供水、工业用水、农村自来水等各类水源水质监测工作,包括监测点位的设置、监测频次、质量分析等内容。
第三条水质监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第四条水质监测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标准和规定,做好监测记录和报告。
第二章监测点位设置第五条水质监测点位应当根据水源类型、用途、水质分布情况等因素科学设置,包括地表水源、地下水源监测点。
第六条监测点位设置应当保持均衡,覆盖范围广泛,确保全面监测目标水体的水质。
第七条监测点位设置应当考虑水体受污染物影响的可能性,设置在潜在受污染的地区。
第三章监测频次第八条水质监测应当每日进行,做到日常监测、定点监测的有机结合。
第九条对于特定污染物可能超标的水体,监测频次应当加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第十条监测频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确保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监测方法第十一条水质监测方法应当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监测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水质监测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程序操作,避免干扰和误操作。
第十三条监测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处理等工作应当符合相应标准和规定,确保样品质量。
第五章数据处理与分析第十四条监测数据应当及时录入、汇总、分析并形成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
第十五条监测数据的分析应当结合当地水质情况、环境变化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
第六章监测记录与报告第十六条监测记录应当详实、准确,包括监测点位、监测时间、项目、数据等内容。
第十七条监测报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形式上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监测工作应当接受上级监督和检查,确保监测工作的规范性。
第十九条监测数据应当留存备查,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和抽查。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全文及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参数(二)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全文及供水水质检
测指标参数(二)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是为了保障市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
的一项重要规定。
该细则包括了供水水质检测指标参数,下面我们来
一一了解。
1. 总大肠菌群:该指标是检测供水中是否存在致病性细菌的重要指标。
如果该指标超标,说明供水存在较大的卫生隐患。
2. 铁:铁是一种常见的水质污染物,如果铁含量过高,不仅会影响饮
用水的口感,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3. 锰:锰也是一种常见的水质污染物,如果锰含量过高,会对人体造
成一定的健康影响。
4. 氟化物:氟化物是一种重要的营养物质,但是如果含量过高,会对
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特别是对于儿童的影响更为明显。
5. 铜:铜是一种重要的微量元素,但是如果含量过高,会对人体造成
一定的危害,特别是对于儿童和老年人的影响更为明显。
6. 总硬度:总硬度是指水中钙、镁等离子体的总和,如果总硬度过高,会对饮用水的口感和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7. pH值:pH值是指水中氢离子的浓度,如果pH值过高或过低,会对
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
8. 氨氮:氨氮是一种重要的污染物,如果含量过高,会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的实施,对于保障市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自己所饮用的水质,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
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制度
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制度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饮用水质量的关注程度也逐渐增加。
为保护人们的健康,保证公共饮用水的安全,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制度的制定目的、背景、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分析与阐述,以期对相关工程从业者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制度的背景和目的1.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饮用水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命资源,其质量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因此,保障公共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是当务之急。
2. 目的建立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饮用水的安全和质量,防止水质问题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影响。
通过建立科学的检测制度,及时监测控制饮用水的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确保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三、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检测项目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应包括以下项目:pH值、浊度、溶解氧、氨氮、总氮、总磷、重金属含量、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群等。
这些项目涵盖了水质影响的各个方面,能够全面反映水体的综合质量。
2. 检测标准人饮工程水质检测标准应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还应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和人们的饮水习惯进行调整,确保水质符合相关要求。
3. 检测频率为了及时了解水质情况,保证饮用水的安全,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制度应规定检测的频率。
一般情况下,对于饮用水质量较好的地区,检测频率可以适当降低;而对于水质较差或易受污染的地区,应加大检测频率,确保水质安全。
4. 检测方法人饮工程水质检测可以采用传统检测方法和现代检测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传统方法包括理化指标检测和微生物检测,现代技术包括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质谱等高端技术。
不同的检测项目可以根据需要灵活选择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5. 检测报告人饮工程水质检测结果应及时生成检测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
检测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标准、检测日期等内容,保障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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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检测管理细则编号:GZCG-J2016编制: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2016年03月20日发布2016年04月01日实施贵州水投水务岑巩有限责任公司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管理细则目录1、水质检测人员工作职责2、化验室日常内务管理规定3、数据处理管理规定4、化学试剂管理规定5、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6、理化分析室操作规定7、稀释硫酸操作规定8、事故分析及处理规定9、仪器设备管理规定10、仪器故障处理办法11、化验人员受伤处理办法12、化验人员中毒预处理办法附1、高压蒸汽消解锅的操作规定2、烘箱使用操作规程3、蒸馏水器的操作规程4、架盘天平操作规程5、电子天平操作规程6、HI9370型便携式余氯比色计操作规程7、7230型分光光度计操作规程8、PHS—3S酸度计操作规程9、H-STZ浊度仪操作规程10、恒温水浴锅操作规程11、LKH—150B生化培养箱操作规定12、化验室仪器设备定期维护与检查表水质检测人员工作职责1. 依据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结合化验中心现有仪器设备﹑人员数量﹑检测环境等条件,制定本工作职责。
2.目的为加强水质管理,明确各班组水质检测工作职责。
3.水质检测工作职责3.1净水班组水质检测工作职责净水班组负责夜间18:00至早上7:00水质检测工作, 检测水样为水源水﹑沉淀水﹑清水库﹑出厂水;检测项目为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溶解氧、PH、余氯、耗氧量;检测频率耗氧量为每2小时检测一次,其他项目为每1小时检测一次,并填写相应表格.净水班组各生产工序应相互协调,树立“下道工序就是用户”的思想,严把质量关,检测数据发现异常时,要及时上报解决, 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3.2化验中心水质检测工作职责3.2.1.每小时水质检测工作职责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17:00,检测的水样、项目、频率同于上述净水班组内容。
3.2.2.每天水质检测工作职责3.2.2.1原水:水位、流向、水温、色度、浑浊度、嗅和味、氯化物、总硬度、肉眼可见物、PH值、氨氮、耗氧量、细菌总数、溶解氧。
3.2.2.2出厂水: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氯化物、总硬度、氨氮、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
3.2.3.每旬水质检测工作职责负责对管网水的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耗氧量、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每旬一次检测。
3.2.4.每月检测水质检测工作职责:负责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未梢水进行全分析检测,项目为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铝、铁、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砷、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氨氮进行检测,其中原水增加检测溶解氧、水温2项。
若遇水质超标要连续监测,并向领导汇报,直到恢复正常为止。
3.2.5. 负责对净水剂做混凝搅拌实验,提供数据,供生产参考。
3.2.6. 负责对每批净水剂取样检验工作。
3.2.7. 负责对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及时取样,及时处理。
3.2.8. 负责对化验中心仪器设备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9. 每周负责向生产技术部上报水质情况周报表。
3.2.10.负责向生产技术部上报年度水质情况总结说明,做好源水Ⅲ类水的统计。
4.相关记录水源水﹑沉淀水﹑清水库﹑出厂水24小时检测表水源水﹑出厂水日常规检测表管网水检测表原水、出厂水、管网未梢水全分析检测表净水剂质量检测表水样混凝试验原始记录重量法测定原始记录容量法原始记录浊度,pH值测定原始记录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测定原始记录分光光度法原始记录细菌总数检验原始记录总大肠菌群检验原始记录化验室日常内务管理规定1 目的保证化验室清洁、卫生、安全、文明地开展监测活动,确保监测数据的有效和准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水质检测过程中化验室设施、环境等的内务管理。
3 管理制度3.1 化验室日常内务管理3.1.1水质检测人员根据所承担的分析工作,负责其相应的化验室内务管理工作。
3.1.2 遵守化验室各项制度,保持化验室整洁、安静,注意桌(台)面和仪器的整洁,化验操作室内严禁进食、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3.1.3 化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装配必要的化验设施,保证照明、通风能满足工作需要。
3.1.4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1.5化验室需装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消防灭火器材等);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不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均可取用;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3.1.6 节约水电,离开化验室时要洗手并关好门窗、电闸、水阀及其他开关。
数据处理管理规定1 目的数据处理是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数据处理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为了规范化验室的数据处理程序,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特制定此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心的数据管理。
3 管理制度3.1各种测量、计算的数据需要修约时,应遵守下列规则:四舍六入五成双。
3.2若拟舍弃的数字为两位以上数字,应按规则一次修约,不得连续多次修约。
3.3在多次平行试验中,若出现可疑数值时,按照Q值检验法或格鲁布斯检验法进行检验,以确定可疑数值是否需要保留。
4 参考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GB5750—2006)5 相关记录无化学试剂管理规定1 目的为保证化验试剂安全存放、保管、使用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化验试剂存放、保管、使用3 管理规定1 化验室内化学试剂按毒品类,常用类,试剂类,标准物分类分柜存放,由专人保管,并定期巡视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以防变质泄漏。
2 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遵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执行。
3 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
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玷污。
4 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
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绝不可用明火加热。
5 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使用。
4 相关文件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5. 相关记录化学试剂使用记录表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品、腐蚀品)的购置、保管和领用制度,以确保危险化学品处于安全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本中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3职责3.1采购员根据仓储状况拟订好物资请购计划,按公司规定进行询价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合法地方购买。
3.2对每一种危险化学品建立帐目,领用时如实登记所领物资的名称、规格和数量。
3.3定期检查保管情况。
3.4化验中心全体同志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
4管理规定4.1 剧毒品的管理规定4.1.1剧毒危险物品应限量(一般以一年正常用量为限)贮存,存放在剧毒物保险柜中,双人双钥匙,并根据其化学性质分类或隔离存放。
4.1.2剧毒危险物品的入库、出库都要严格如实登记,帐物相符,不得涂改。
4.1.3剧毒品领用须经中心主任同意,采取即领即用的原则:什么时候使用就什么时候领取。
4.1.4剧毒物品配制试剂后,使用人应立即将剩余的剧毒物品交回仓库,并如实记录实际使用量,领用人签名确认。
4.1.5每半年对库存的剧毒危险物品盘点一次,过期报废的剧毒、危险物品严禁用于实验,由安全员交给国家指定的单位处理4.1.6存放过危险化学品的器皿应处理至不再对人畜或环境造成危害时才可丢弃。
4.2 腐蚀品管理规定4.2.1全面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4.2.2严格控制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量,禁止大量存放;4.2.3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存放时必须分类隔开,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应尽量放在试剂柜的底层。
4.2.4拿取、使用腐蚀性危险化学品必须戴好防护手套、;4.2.5含有腐蚀性危险化学品的废液排放时必须充分稀释或中和至不再对下水设施及环境造成破坏时才可排放;4.2.6强碱液不得长期保留在玻璃瓶中;4.2.7一旦酸、碱溅到身体上应尽快用大量水冲洗,但不得擦拭;4.3含有危险化学品废液的处理4.3.1本中心所使用的化学试剂很多是有毒、易燃、易爆或具有腐蚀性的物质,为了保护化验人员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环境,对化验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4.3.2 所有酸、碱废液都必须中和或用水稀释到PH值7左右才可排放;4.3.3剧毒和危险品严禁直接排入下水系统,其中易溶于水的废弃物转化为无毒(沉淀)或用足量的水充分稀释后排放,不溶于水的有机溶剂必须根据其性质适当处理至不具有毒性、挥发、燃烧的性质后才可以排放。
4.3.4任何固体化学废弃物不能以固体的形式排入下水系统或以垃圾形式处理,任何少量的含有水溶性危险化学品的废液都可经充分稀释后排放。
4.3.5所有自行处理不了的化验废弃物,化验人员妥善收集后由安全员统一交给国家指定的单位处理。
5.相关文件化验室日常管理规定6. 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试剂领用单危险化学品试剂退库单危险化学品试剂盘存表理化分析室操作管理规定1.目的确保理化分析室内日常安全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2.适用范围适用于理化分析室日常操作。
3.管理规定3.1所有试剂均供分析使用,不得食用;试剂瓶有完整标签。
3.2稀释硫酸时必须仔细缓慢地将硫酸加入水中。
3.3倒用硝酸、双氧水和氢氟酸等需带上橡皮手套,开启乙醚和氨水等易挥发试剂瓶时,决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脸部,以免发生伤害事故。
3.4产生毒害气体的反应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处理。
3.5酸碱及毒性溶液决不可将移液管直接用口吸取,必须用洗耳球来进行。
3.6易燃、易挥发和腐蚀性药品不允许在烘箱内烘烤。
4.相关文件无稀释硫酸操作规定1.目的保证稀释硫酸的安全。
2. 适用范围硫酸的稀释。
3. 操作规定3.1 按要求计算好所需水和浓硫酸的体积,并将所量好的水倒入用于稀释的容器中;3.2戴好耐酸防护手套;3.3打开水龙头使水池内蓄了大约两三厘米高的自来水后,关掉水龙头,轻轻打开浓硫酸瓶盖,在尽量靠近水池水面的上方量取所需的浓硫酸体积,并及时将剩下的浓硫酸盖好盖子,放到试剂架上;量出的少量超量的浓硫酸不得再倒入硫酸瓶中,需用吸管吸出并排入水池中。
)3.4在用玻璃棒不断搅拌水的同时缓缓地将量好的浓硫酸注入到已量好体积的水中;若水的温度已能明显感觉到烫时应停下来放置一段时间,冷却下来后再继续稀释;(在放置期间绝对不得离开)3.5稀释完后将稀释好的稀硫酸转移至贴好标签的试剂瓶中保存;3.6所用的量筒、玻璃棒等清洗干净放好;3.7将剩下的浓硫酸交给安全管理员保存;事故分析及处理管理规定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水质检测事故界定及处理程序,以控制事故的发生,使事故发生后及时和程序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