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图集)
南朗镇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2007年9月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项目委托: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南朗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建设部甲级0010001
深圳市深临字第200114号
编制时间:2007年8月
出图专用章:
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分院总工: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总工:杨律信国家特许注册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魏正波城市规划师
孙昊城市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李鑫城市规划师
王晋暾城市规划师
项昺城市规划师
李轲城市规划师
何斌城市规划师
张迎规划师助理
协编单位:中山市规划设计院
参加人员:
给水、排水工程:聂洪文(总工、高级工程师)陈天凌(工程师)
电力、通信工程:肖珈琦(副总工、高级工程师)方阳生(工程师)燃气工程:王引平(燃气室主任、高级工程师)吴冬青(高级工程师)环卫工程:曾新民(副总工、高级工程师)邓永华(工程师)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审定:
审核:
项目负责人:
规划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电力电信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燃气专业设计人:
校对人:
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1)
第一节城镇发展目标 (1)
第二节城市发展策略 (2)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3)
第四章空间政策管制规划 (4)
第一节“三区”划定 (4)
第二节“四线”管制 (5)
第三节空间政策管制分区 (5)
第五章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6)
第六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7)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8)
第一节对外交通与区域协调 (8)
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8)
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9)
第八章公共设施规划 (10)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11)
第十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11)
第十一章旅游发展规划 (12)
第十二章岸线利用规划 (13)
第十三章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14)
第十四章景观风貌规划 (15)
第十五章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16)
第十六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7)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7)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8)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18)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19)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19)
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0)
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0)
第十七章城镇防灾规划 (21)
第一节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1)
第二节人防设施布局 (21)
第三节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21)
第十八章近期建设规划 (22)
第一节近期发展目标与规模 (22)
第二节分区发展策略 (22)
第三节近期重点控制与建设地区 (23)
第四节政府近期行动与土地供应计划 (23)
第五节近期建设与中远期发展的衔接 (23)
第十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24)
第二十章附则 (24)
附录中山市南朗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25)
附表1:现状用地汇总表(2006年) (31)
附表2:规划用地平衡表(远期2020年) (31)
附表3:近期用地平衡表(至2010年) (32)
附表4:规划城镇主次干道一览表 (33)
附表5:配建停车场指标标准一览表 (34)
附表6:公共设施标准一览表 (3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5),以及中山市南朗镇实际情况制定。
第2条编制本规划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5、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6、广东省城镇规划指引GDPG-002;
7、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
8、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9、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
10、中山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2001年);
11、中山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2、中山市翠亨村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3、南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4、南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
15、南朗镇各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3条规划区范围
本次总体规划范围包括现状南朗镇域范围(不包括临海工业园),北至火炬开发区,东到伶仃洋海滨,西至五桂山,南至中山珠海市界,总面积约206平方公里(含近海海域)。其中,陆域面积157.7平方公里(含围垦区面积16.1平方公里),近海海域面积48.2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与中山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6——2010年
中远期:2010——2020年
远景:2030年以后
第5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第6条本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7条本规划由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一节城镇发展目标
第8条城镇发展总目标
到2020年,力争将南朗建设成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生活富裕的珠三角明星城镇,进入全国百强镇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