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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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

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的几个问题佛山市中院研究室吴文志 2004-06-17从去年开始,我院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规范化建设。

迄今,包括全院综合性和各部门的规范,我们共已经制定了数十项规范。

前段时间,院里成立了专题小组对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从整体上而言,我院所制定的规范质量是较好的,特别是内容上都是较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不少的规范中都存在着一些技术粗糙、用语不科学、格式不规范的情况。

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规范化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迫,因此很多规范的制定过程较为仓促而没有经过较严格仔细的审查;但在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各部门具体从事规范制定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培训,因而对于一些基本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不太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院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决定在今天以讲座形式,安排大家共同就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方面的问题进行学习和探讨。

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方面,本人其实也是资历不深、经验不多的,但既然受领导指派主讲这一讲座,也只能尽力而为,将自己从去年以来从事规范制定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以及参考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的一些书籍文献的学习心得,拿出来跟大家交流,如果有什么不当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今天,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及其应用、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及其组成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

一、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及其应用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主要包括了:卷、编、章、节、条、款、项、目,这是为大家所熟知的。

其中,卷、编、章、节是标题结构单位,条、款、项、目是条文结构单位。

从另一角度而言,卷、编、章、条是独立的结构单位,它们不以其他结构单位(主要指上位的结构单位)的存在为前提,节、款、项、目则是附属的结构单位,它们必须以其他结构单位(指上位的结构单位)的存在为前提。

一般而言,卷作为最高层次的结构单位,只适用于一些巨型的、结构层次繁复的法典性规范文件,如外国的民法典、综合性法典等,在我国尚无以卷为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在此从略。

规范性文件课件实务

规范性文件课件实务

( 四 ) 制 定 程 序
1、调研起草(基础性) 2、征求意见(科学性) 3、协调分歧(协调性) 4、合法性审查(合法性) 5、审议决定(民主性) 6、签署发布(统一性) 7、公布(公开性) 8、备案(监控性)
三、规范性文件之 如何审查
形式审查(程序审查)
实质审查(内容审查)
制定程序方面的问题:
( 一 ) 概 念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 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 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行政公文。
( 二 ) 特 点
第一,行政性。
制定机关的行政性:——行政 机关、授权组织
公文的行政性:——《国家行政机关公 文处理办法》 一是直接向社会发布,如通告、公告; 二是向行政机关行文,如通知、通报; 三是既向行政机关行文,也同时向社会 公布,如命令、决定、通知。
制定程序方面的问题:
( 一 ) 程 序 审 查
(五)重复制定问题(多头发文、层层照抄)
(六)制定技术方面(内容缺乏逻辑性、概念不 准确、用语不规范等技术问题 )
(七)内涵和外延把握不准(将内部规章制度、 方案与规范性文件相混淆 )
( 二 ) 内 容 审 查
(一)超越权限规定了应当由法律、法规、规章或 者上级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事项。
区建设局依据的《江宁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 是在 1996 年依据南京市的拆迁办法制定的。2000 年3 月, 南京市已制定了新的拆迁办法,同时废止 1996年的拆迁办 法。 2001 年 11 月,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 例》,一个月后,南京市据此再一次制定了新的拆迁办法 并颁布实施,而江宁区政府却一直坚持延用7年前的暂行办 法。

《SG标准宣贯讲义》PPT课件

《SG标准宣贯讲义》PPT课件
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体系的构成 二.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 基本要求(TSG Z0004-2007)
一.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的构成
中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构成 “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法律—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拟定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层次: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淄博市承压设备 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深圳市经济特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层次: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制定各部门的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较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 如《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
二.特种设备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
特种设备质量体系基本要求 1.特种设备质量体系与其他管理体系间的关系 特种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依据全国人大主席7号令行政许可法” 依据国务院总理390号令认证认可条例” 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 执行ISO9000/GB/T19000质量管理标准 适用于特种设备行业QAS(质保体系) +产品安全要求+监督检验 适用于各行各业,无具体产品要求 强制行政许可 自主决定、自愿申办 备注:(1) 二种认证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 (2) 二种认证甚至ASME认证可否“二合一”、“三合一”?这是不可能 的,即使ASME也不会认可! (3)可以借鉴ISO9000标准的管理思想、理论、原则、方法,有些程序文件、记录报告可对比兼容其共性部

部委与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技术与制定技术分析

部委与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技术与制定技术分析

例 ” , i 部 用 “办 法 ” , i 部 用 “ 定 ” , 3 用 “ 8 i 规 部 通
知 ” ,I 用 “ 复 ” 。规 章 的名 称 一般 称 “ 定 ” 、 部 批 规 “ 法 ” , 但 不 得 称 “ 例 ” E 。 “ 复 ” 用 于 规 范 性 办 条 3 ] 批 文件 名称 还值 得探 讨 。 从 形 式 结 构 上 看 , 多 数 能 够 结 合 实 际 选 择 适 当 的 表 述 方 式 ,符 合 《 法 法 》 的 要 求 , 只 有 个 别 “ ” 的 序 立 款
国污 染源 普 查 条 例 》 为立 法 根 据 的i , 以 《 案 法 》 部 档 和 困 家财 政 财 务 制 度 的有 关规 定 为 立 法 根 据 的 1 , 以 部 《 案法 》和 社 会 保 险 相 关法 规 为立 法 根 据 的 i , 以 档 部
《 计 法 》 和 《 案 法 》 为 立 法 根 据 的 1 , 以 《 案 会 档 部 档 法 》 和 《 业 国 有 资 产 产 权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及 有 关 规 定 企 为 立 法 根 据 的 l 。 有 6 明 确 提 出 了 立 法 所 依 据 的 法 部 部
“条 ” 的 5 , 最 多 的 7 , 最 少 的 5 , 平 均 6 。 l 部 章 章 章 2 部 档 案 规 章 中 , 部 没 有 “目 ”这 一 层 次 。 从 字 数 看 , 最 多 的 是 《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 , 有 6 6 个 字 , 最 少 的 是 会 68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档 案 管 理 的 通 知 》 为 规 范 性 文 件 , 可 以 计
有 明确 具 体 实施 时 间 ,但 依据 规 范性 文件 未 明确 具 体实

标准制定及评审介绍PPT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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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词汇; GB/T20000.2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GB/T20000.3 第3部分:引用文件; GB/T20000.4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GB/T20000.5 第5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
内容; GB/T20000.6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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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准编写规则 GB/T20001.1 第1部分:术语; GB/T20001.2 第2部分:符号; GB/T20001.3 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 GB/T20001.4 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 GB/T20001.5 第5部分:产品标准
3)不要用空洞内容追求标准文本的完整性;
4)编写术语标准时,要熟练掌握GB/T10112
-1999 《术语工作 原则与方法》;
8
2、标准的分级
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
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
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
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
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
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9
从属性上区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 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 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 励企业自愿采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 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 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要点简介课件

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要点简介课件

备案流程与要求
备案登记
审查通过的文件需进行备案登记,记录备案 信息,如备案编号、备案日期等。
备案公示
将备案信息公示,以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备案档案管理
对备案的文件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备案资料 齐全、完整。
备案要求
明确备案的具体要求,如备案时限、备案材 料等,确保备案工作有序进行。
反馈与修正机制
反馈意见收集
提升工作效率的方法
优化工作流程
通过简化流程、减少重复环节等手段,提高审查备案工作的效率 。
强化培训与交流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团队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
建立激励机制
通过设立奖励机制等手段,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 动工作效率的提升。
CHAPTER
06
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
成功案例介绍
专业化
03
审查备案工作涉及的领域和内容将不断扩大和深化,要求工作
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技术应用与创新
大数据分析
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分析 ,为审查备案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
人工智能
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自动化审查、智能比对等 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云计算
借助பைடு நூலகம்计算平台,实现文件存储、共享和管 理的云端化,方便跨部门、跨地区协作。
04
工作中的问题与对策
常见问题分析
文件审查标准不统一
审查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标准理解不一致,导致 审查结果存在差异。
审查流程不规范
审查流程缺乏明确规定,导致审查工作随意性较大, 影响审查质量。
文件备案管理混乱
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不规范,导致备案信息不全或混 乱。

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xx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示例稿)为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xx 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本规范(一)基本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外,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逻辑结构严密,语言文字规范,表述简洁准确,标点符号正确。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具有明确的制度、措施和程序等实质内容,不得制定没有实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者本市政策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得制定内容重复的规范性文件。

(二)文件体例规范性文件的体例,是指规范性文件的体裁、结构。

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公文种类的规定,选择合适的文件体例,载明相应的行政管理事项。

1、规定,适用于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一般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程序规范。

2、办法,适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具体的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规定的事项更为细致。

3、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5、意见,适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表述的内容较为宽泛。

6、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以及批转、转发规范性文件。

7、实施细则,适用于为贯彻实施某项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文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上位规定的全部或某一方面内容作出具体细化。

8、试行(暂行),适用于需要立即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度论证又尚未完全成熟的特殊情况,其中“试行”侧重于对事项的限制,“暂行”则注重对时间效力的限制。

《标准化概论》PPT课件

《标准化概论》PPT课件
18
三 标准化的作用
1 现代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 2 科学管理的基础 3 调整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需要 4 扩大市场的必要手段 5 促进科学技术转化成生产力的平台 6 推动贸易发展的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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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化的本质
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能够有序运 转从技术和管理上制定“游戏”规则 的 过程。
——第一阶段(1949年—1988年) 这个时期国家对标准化事业的 管理特点是“政府主导,计划控制,强制实行”; ——第二阶段(1988年—2001年) 这个时期国家对标准化事业的 管理特点是“贯彻执行198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标准化法》,从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向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过渡的管理,尚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但随着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初步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逐渐显得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三阶段(2001年11月10日起)这个新时期内国家对标准化事 业的管理将发生重大变化,以我国加入WTO为契机,将把标准化事 业还原为一项为经济、贸易和全社会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而不 再是一项政府行政行为,亦不列入政府管理职能。
向系统中补充对系统发展有带动作用的新要素,才能使系统由较低 有序状态向较高有序状态转化,推动系统的发展。 4 反馈控制原理
标准系统演化、发展以及保持结构稳定性和环境适应性的内在 机制是反馈控制;系统发展的状态取决于系统的适应性和对系的三阶段
新中国标准化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划分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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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标准化发展历程
一 人类无意识的标准化行为 二 人类有意识的标准化实践 三 中国古代标准化 四 近代标准化 五 现代标准化
1 现代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标准化工作 2 现代标准化的特点

规范性文件课件实务

规范性文件课件实务

• 13.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自2015年起用3年时间,对国务院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2017年年底前,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完成对现行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根 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提请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格式 关于《xxx》的起草说明 : 为规范...,经县政府授权,依据......相关规定, 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办)承办了《...》的拟制工作 。现将文件有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文件拟制背景及必要性说明 二、制定依据及合法性说明 三、拟制内容及可操作性说明 (公章) □□□□年□月□日
规范依据 制定原则
制定权限 制定程序
( 一 ) 规 范 依 据
• (一)规范依据:
•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
• 1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 印发制度。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 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 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 入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审查制度, 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优质PPT]

法治民航宣讲之民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体系[优质PPT]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 CCAR-137CA-R3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 CCAR-139CA-R1 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 CCAR-139-
II-R1
学校、非航空人员及其他单位的合格审定 及运行(140-149部)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CCAR-140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则 CCAR-141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CCAR-142 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规定 CCAR-145-R3
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 CCAR-98TM
民用航空企业合格审定及运输(121-139部)
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R4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9 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
135
15
CCAR-37AA
8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民用航空器适航指令规定CCAR-39AA 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CCAR-43 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规定CCAR-45-R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条例实施办法
CCAR-49 民用航空用化学产品适航规定CCAR-53 民用航空油料适航规定CCAR-55
22
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科技和计量标准(356-390部)
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CCAR-359SE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CCAR-359SE-I-
R1 民用航空标准化管理规定 CCAR-375SE-R2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CCAR-379SE 中国民用航空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管理办法 CCAR-
24

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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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修订规范性文件的规范
按局部修正模式进行修订 五、第...条第...款修改为两款,作为第...款、第...款:......、六、 第...条、第...条和第...条中的...均修改为... 七、规范性文件中的......,均修改为...... 八、第...条或者第...条第...款中的...修改为... 本决定自,年.月.日起施行.......根据本決定作相应修改和调 整后,重新公布.
9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适用施围 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固是指导规范性文件适用的地城和对象.地城,指精 定透用的行政区城或者行政管辖范围.对象,包括人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 物、行为、关系.
实施部门 1、实施部门的称谓 2、实施部门的简称
10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权利和义务 1、一般设定规则 1一个条文对同一主体设定权利和义务的,按不同权利、义务内容分款表 述. 2一个条文就同一事项对不同主体设定相关联的权利或义务的,按不同主 体分款表述. 3互为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情形,可以在同一条或同一款中同时表述.4应当 注意管理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行政管理部门职权与职责的平衡,体 现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公正与公平.
15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2、过渡性条款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为规范的施行,将影响或者改变原合法行 为或合法权利时,规范性文件应当设置保留或者保护原有行为 或权利的过渡性安排的相应条款.
3、施行日期
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施行的具体日期,施行的起始日一般
定为某年某月的1日或者15日.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之日起30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结构规范
• 章、节的设置 • 1、一般原则:除内容复杂的例外,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分章、节. • 2、规范性文件设章、节的情形 • 设章的情形: • a、内容较多,篇幅较长. • b、结构复杂有分层次的需要.

GBT1完整版.1-2009标准完整版.ppt

GBT1完整版.1-2009标准完整版.ppt
演示课件
修订的原则
1、提高GB/T1.1的普适性,适合我国各类标准的编写。 适合采用国际标准。
2、一致性。保持与国际上的标准表述形式相一致性。 尽可能与ISO/IEC标准的表述形式、结构和格式一致。
3、连续性。保持与先前版本的连续性。 4、严谨、准确。本标准及指导编写标准尽可能严谨、
准确。 5、简化。尽可能使我国标准简化。前言、引用文件、
演示课件
二、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1、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 2、GB/T20000 标准化工作指南; 3、GB/T20001 标准编写规则; 4、GB/T20002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演示课件
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1、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1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1.2 第2部分:标准的制定程序。 2、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20000.1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 GB/T20000.2 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 GB/T20000.3 第3部分:引用文件; GB/T20000.4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GB/T20000.5 第5部分:产品标准中涉及环境的内容; GB/T20000.6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
演示课件
GB/T 1.1 规定的范围
GB/T 1的本部分规定了标准的结构、起草 表述规则和编排格式,并给出了有关表述样式。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 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写, 其他标准的编写可参照使用。
注:除非特殊说明,以下各章中的“标准”,根据情况可以指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化指 导性技术文件”。
编写标准需要掌握的基础标准

标准制定及评审介绍PPT精选文档

标准制定及评审介绍PPT精选文档
(9)废止阶段
对于复审后确定为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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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标准制定应注意的事项
①标准名称的编写 ②标准范围的编写 ③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编写 ④标准规范性附录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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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标准名称的编写
标准名称是对标准主题最集中、最简单的概括, 也是向标准的使用者传递标准的特征、范围的重 要信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要求有 中文名称同时还要给出对应的英文名称。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已给定义的,可 以直接用,注意产品标准不能超出定义的范围。
产品标准名称要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注意:1、避免限制标准的范围。 2、避免扩大标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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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标准范围的编写
范围是标准的规范性一般要素,同时 也是标准的必备要素。每一项标准都应 当有范围,并且应位于每项标准正文的 起始位置,也就是标准的第1章。
征求意见阶段的周期不应超过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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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查阶段
标准起草单位将完善后的标准送审稿、标准 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 送分标委秘书处。分标委秘书处将标准送审 稿送主任委员初审同意后,提交全体委员审查。 审查采用会议或者函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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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批准阶段
通过审查的标准,由标准起草单位根据审议 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连同标准 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 一式三份送分标委秘书处。
(1).预先设计
在起草标准之前,应首先按照GB/T l.1有关 标准结构的规定,确定标准的预计结构和内在 关系,尤其应考虑内容和层次的划分。
(2).遵守制定程序和编写规则
为了保证一项标准或一系列标准的及时发布,起
草工作的所有阶段均应遵守GB/T l.1规定的编 写规则以及GB/T l.2规定的标准制定程序。

第四讲标准的制定-PPT课件

第四讲标准的制定-PPT课件
条有标题时写在编号后面(编号与标题或文字之间空一 个字的间隙),单独占一行,且章条的编号顶格排。原则 上,第一层次的条都应该有标题。同一层次的条有无标题 应统一。如10.1.1有标题,则10.1.2、10.1.3等也应有标 题。
4、段
段是对章或条中不编号的细分部分。段没有编号,这是段 与条的区分的明显标志。在标准中应尽量避免出现“悬置 段”
如果标准分为多个部分,则应列出预计的各个部 分的名称。从标准制定工作的开始到随后的所有阶 段均应遵守GB/T1.1 和GB/T1的其他部分所规定 的原则
§3 标准的结构
一、标准内容的划分
单独标准按照要素性质和状态来划分
二、标准的层次划分
§3 标准的结构
一、标准内容的划分
1、标准的表现形式
一项标准可以有两种表现形式: (1)作为一个整体出版的单独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针对
一项标准,无论涉及什么标准化对象、范围如何、叙 述内容的多少,都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标准的要素 可从两个方面分类: (1)由要素的性质来划分:规范性要素、资料性要素 (2)由要素的状态来划分:必备要素、可选要素
2、单独标准的内容划分
(1)由要素的性质来划分
根据要素的性质划分,可分为:“规范性要素” 和“资料性要素”。
6、附录
附录是标准层次的表现形式之一。附录分为两类:一类是 “规范性附录”,另一类是“资料性附录”。
每一个附录的前三行内容为我们提供了识别附录的信息。 第一行:附录的编号;如“附录A” 第二行:附录的性质。在这一行应注明“(规范性附录)” 或“(资料性附录)”; 第三行:附录标题 。
附录中的章、条、表、图和数学公式的编号前均应加上附录编号中表明 顺序的字母,字母后跟下脚点。
2 目次

上海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上海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示例稿)为增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按照《党政机关公函处置工作条例》、《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大体规范(一)大体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规章外,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或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且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做到逻辑结构周密,语言文字规范,表述简练准确,标点符号正确。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具有明确的制度、办法和程序等实质内容,不得制定没有实质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本市政策已经作出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得制定内容重复的规范性文件。

(二)文件体例规范性文件的体例,是指规范性文件的文体、结构。

制定机关能够按照具体情形和实际需要,结合《党政机关公函处置工作条例》中公函种类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文件体例,载明相应的行政管理事项。

一、规定,适用于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范,一般既有实体内容,又有程序规范。

二、办法,适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具体的规范,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规定的事项更为细致。

3、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4、通告,适用于在必然范围内发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意见,适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观点和处置办法,表述的内容较为宽泛。

六、通知,适用于发布、转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执行的事项,和批转、转发规范性文件。

7、实施细则,适用于为贯彻实施某项法律、法规、规章或上位文件,结合本地域实际情形,对上位规定的全数或某一方面内容作出具体细化。

八、试行(暂行),适用于需要当即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度论证又尚未完全成熟的特殊情形,其中“试行”偏重于对事项的限制,“暂行”则注重对时刻效劳的限制。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

关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的几个问题佛山市中院研究室吴文志 2004-06-17从去年开始,我院开始了为期两年的规范化建设。

迄今,包括全院综合性和各部门的规范,我们共已经制定了数十项规范。

前段时间,院里成立了专题小组对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从整体上而言,我院所制定的规范质量是较好的,特别是内容上都是较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

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不少的规范中都存在着一些技术粗糙、用语不科学、格式不规范的情况。

这一方面是由于我们的规范化建设任务重、时间紧迫,因此很多规范的制定过程较为仓促而没有经过较严格仔细的审查;但在另一方面也与我们各部门具体从事规范制定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培训,因而对于一些基本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不太了解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院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决定在今天以讲座形式,安排大家共同就规范性文件的技术标准和格式规范方面的问题进行学习和探讨。

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方面,本人其实也是资历不深、经验不多的,但既然受领导指派主讲这一讲座,也只能尽力而为,将自己从去年以来从事规范制定工作中的一些体会、以及参考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的一些书籍文献的学习心得,拿出来跟大家交流,如果有什么不当的地方,请多多包涵。

今天,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及其应用、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及其组成部分、规范性文件的语言文字。

一、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及其应用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单位,主要包括了:卷、编、章、节、条、款、项、目,这是为大家所熟知的。

其中,卷、编、章、节是标题结构单位,条、款、项、目是条文结构单位。

从另一角度而言,卷、编、章、条是独立的结构单位,它们不以其他结构单位(主要指上位的结构单位)的存在为前提,节、款、项、目则是附属的结构单位,它们必须以其他结构单位(指上位的结构单位)的存在为前提。

一般而言,卷作为最高层次的结构单位,只适用于一些巨型的、结构层次繁复的法典性规范文件,如外国的民法典、综合性法典等,在我国尚无以卷为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因此在此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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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施性文件施
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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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4、废止事项 (1)凡是采用废旧立新模式制定新规范性文 件的,应当在附则中作出废止原规范性文件 的表述。 (2)度止事项一般紧接在规范性文件施行日 期之后,作为一条来表述,并应当注明被废 止规范性文件的文号和发布日期。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权利和义务
2、分类及相关常用语
权利和义务,也即行为模式的规范。按其性质一般 可分为以下四种
(1)禁止性规范(2)义务性规范(3)授权性规 范(4)倡导性规范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
果。法律责任的位置,一般于置权利义务之后、附
则之前,未设章节的规范性文件,一般位于施行日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3、民事责任的表述 规范性文件不设定民事责任。但规范性文件 涉及到一方民事主体侵犯另一方民事主体合 法权益的,可以概括表述民事责任。 4、法律救济条款 接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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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附则 附则是规范性文件设章情汎下的最后一章。 在规范性文件不设章的情形下,附则的内容 按顺序写在规范性文件的末尾部。1、实施办 法的制定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的事 项,一般应不必规定由实施部门制定该规范 性文件的实施办法或者其他配套规范性文件。 确实需要有关行政机关制定实施规范性文件 必须的配套性制度的,可以在相关结构规范
名称的表述
1、基本要求:完整、准确、简洁。 2、构成要素制定机关(适用范围)+规 范事项+基本体例 例:《滁州市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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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结构规范
• 基本体例 • 1、概念:是指规范性文件的体栽、结构 • 2、种类:主要有规定、办法、细则、实施办
期、废止事项等条文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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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1、行政处分的表述 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处分的表述要明确违法违 纪行为和责任主体。其中,责任主体一般是 违法违纪的国家工作人员,表述为“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刑事责任的表述 规范性文件不设定刑事责任。但需要提示行 政主体及其执法人员及将构成犯罪的件移送 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可以表述刑事责任, 一般接照从轻到重的顺序,在行政责任之后, 概括表述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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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2、过渡性条款
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为规范的施行,将影响 或者改变原合法行为或合法权利时,规范性 文件应当设置保留或者保护原有行为或权利 的过渡性安排的相应条款。
3、施行日期
规范性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施行的具体日期,
施行的起始日一般定为某年某月的1日或者15
日。规范性文件应当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 2、款:款隶属于条。一条内容包含两层以 上互相关联的意思,并不宜再划分为两条 时,应当分款。
• 3、项:没有分款的条,或者包含两层以上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目的与依据 1、制定规范性文件目的的表述规则 制定规范性文件目的一般采用由具体到 抽象、由直接到间接、由微观到宏观的 顺序来排列。 2、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表述规则 (1)对上位法全部内容作具体规定的, 以书名号援引直接上位法全称。(2) 对上位法部分内容作具体规定的,在上 9
文件一般不分章、节。 • 2、规范性文件设章、节的情形 • 设章的情形: • a、内容较多,篇幅较长。 • b、结构复杂有分层次的需要。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结构规范
• 条、款、项、目 • 1、条:每个条文的内容都应当具有相对的
独立性和完整性。一个条文一般规定一项 内容,同一项内容一般規定在同一个条文 中。
文件。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概述
设定权限
1、不得增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会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 2、不得新设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以及应当由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不得增设实施行政许可的条件, 不得增设行政处罚的种类,不得超越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的幅度。 3、规定属于本行政区城的行政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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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常用语言规范
但书 “但书”形式是对其前文所作规定的转折例 外、限制,补充或者附加条件的文字以“但” 字或者“但是”出,多用于条文句尾。 1、但书的三种功能 (1)排除、例外功能。 (2)限制功能。 (3)补充、说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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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常用语言规范
但书 2、但书的具体形式 (1)但书的典型形式有:但是(但)......除 外;但是(但)可以......;但是......应当......等 (2)但书还有一种形式,即没有“但”的但 书,如“除外条款”等。

• (1)規定:对某一方面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 、第统的规范;“规定”一般既有实体内容, 又有程序規范(2)办法:对某一项行政工作 作具体的规范(4)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 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
第二章 规范性文件的结构规范
• 章、节的设置 • 1、一般原则:除内容复杂的例外,规范性
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适用施围
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固是指导规范性文 件适用的地城和对象。地城,指精定透 用的行政区城或者行政管辖范围。对象, 包括人(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物、 行为、关系。
实施部门
1、实施部门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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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权利和义务 1、一般设定规则 (1)一个条文对同一主体设定权利和义 务的,按不同权利、义务内容分款表述。 (2)一个条文就同一事项对不同主体 设定相关联的权利或义务的,按不同主 体分款表述。 (3)互为权利和义务的特殊情形,可 以在同一条或同一款中同时表述。(4) 11
201 8 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主讲:
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
• 第一章:规范性文件概述 • 第二章:规范性文件的结构规范 • 第三章:通用条文的表述规范 • 第四章:常用语言规范 • 第五章:修订规范性文件的规范 • 第六章:废止规范性文件的规范
第一章
规范性文件概述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 范性文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 上位法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 定,规范行政管理事务,公开发布 并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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