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问题与建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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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课程建设的问题与建议(一)
摘要:我国通识课程的建设存在着概念不清、教育哲学欠缺、缺乏相应政策和制度的支持、目标不明晰、构成比例失调、内容过于偏向应用型和专业化、划分标准不一、教学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忽视非正式通识课程的开发等问题,应该从理论建设、政策法规、技术操作等层面着手进行改革。
关键词:通识教育;课程建设
时至今日,关注通识教育的人越来越多,通识教育的研究不断展开并逐渐深入,通识教育的意义和重要性越来越被世人所认识,但总体而言,目前国内各高校的通识教育实施状况还不尽如人意,水平还不高,这与各高校通识课程的建设是直接相关的,本文拟对我国高校通识课程建设中的问题作些探讨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革建议。
一、九个问题
(一)通识课程的概念不清
在现今的大学教育实践中,对大学通识课程的理解至少有三种观点:一是指文化素质教育课程,主要又是指人文社科类课程,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1998年教育部颁发的教高(1998)2号文件──《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指出,“我们所进行的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工作,重点指人文素质教育。主要是通过对大学生加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教育,同时对文科学生加强自然科学方面的教育,以提高全体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二是指可以任学生自由选修的“公选课”,如“两课”就不属于通识课程,因为它是必修课。三是泛指专业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并且将之分为正式通识课程与非正式通识课程。正式通识课程是指以学科或教材形式出现的,通过文本课程以及课堂教学来达成通识教育目的的通识课程。非正式通识课程,是指通过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研究校园环境、社区环境、校园景观,学习校园文化、学校传统、校风校训等内容来达成通识教育目的的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的概念不清,直接导致了通识课程实践的混乱和低效。在上述三种观点中,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并且认为应将正式通识课程进一步区分为基础技能类通识课程与核心通识课程。基础技能类通识课程是指语言、写作、计算机运用以及体育与保健等课程,这是每个大学生都必须修习且要达到相应要求的课程。核心通识课程就是基础技能类通识课程以外的那些通识课程,它的目的是提升大学生的精神品质,完善大学生的人格建构,平衡大学生的知识结构,促使大学生成为高素质的毕业生与负责任的公民,是高校通识课程建设的重点与核心。
(二)通识课程设计的教育哲学欠缺
正确把握科学理论是我国通识教育与通识课程走向成功的首要条件。目前,通识课程的设计与开发主要有三种理论。1](131-142)一是精义论,主张以经典著作作为通识教育课程的主要内容,认为人类的文明虽然与时俱进,但在变迁中有其永恒不变的价值存在,这种核心价值尤其保存在经典文献之中。通识课程要体现人类的永恒不变的核心价值,因而经典著作便自然成为课程设计的中心。二是均衡论,认为知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各种知识都统筹兼顾,均衡发展,才能避免20世纪以来学术过于分化所导致的视野狭窄,心灵缺陷,因此,必须以通识教育课程为学生提供均衡的视野、平衡的心智。三是进步论,强调教育必须为学生解决问题,对他们的生活有所裨益,因此,通识教育课程的内容必须与学生未来的生活相结合,为未来的生活作准备。
目前,我国通识课程的开发与设计,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受这三种理论的影响,在我国通识教育课程设置上或多或少地能看到它们的影子。但三种理论各有其缺陷与不足。而我们在设计通识课程时,没有很好地进行消化与吸收,说不上有什么理论依据,还未找到通识课程建设的成熟理论,所以,目前通识课程设置和开发,基本上处于比较自由随意和散乱拼凑的状态。
(三)与通识课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不力
关于政策与制度的重要性,我国台湾的通识教育与通识课程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笔者认为,影响台湾通识教育发展的最关键因素有三个。1](77-79)一是1987年7月,台湾当局解除“戒严令”,教授治校以及政治松绑带来新的学术发展,推动了教育的改革。二是1995年台湾“司法院”大法官正式宣布“部定共同必修科目”不合法,由此促使台湾通识教育转向校本化,各校开始着手制定校本课程体系,使台湾通识课程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发展局面。三是从1999年开始的对大学院校进行的通识教育评估活动,大规模全方位的通识教育评估促进了台湾通识教育与通识课程的健康快速发展。
我国内地的通识教育发展也是开始于1998年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教高(1998)2号文件──《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这一文件对我国内地通识教育的发展与通识课程的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但总体而言,我国内地通识课程的既定规定太多,国家课程的分量太大,通识课程建设的可回旋余地实在太小。
(四)通识课程的目标有待完善
通识教育的目标是要培养满足现代社会要求的合格“公民”和“全人”;培养学生的知识文化素养,使其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对学生进行基本能力的训练,使学生具有合理的能力结构;培养大学生高雅的情趣和完善的人格结构,使其具有完美的人性。那么,我们的通识课程目标就应该围绕通识教育的目标而展开,但从实际情况看,现有的目标较多地强调以政治素质为首的全面素质的培养,而忽略了最基本的公民素质的培养;从提高工作适应性的角度来拓宽专业面,忽视了对学生合理的知识结构的培养;重视对学生获取知识能力的培养,对培养学生合理的能力结构考虑不多,对社会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审美能力等的培养考虑不多,可以说大多数高校都缺乏明确而完整的通识课程目标。没有完整而全面的通识课程目标,又怎能开发和设计出高质量的通识课程呢?
笔者认为,通识课程所反映的核心精神(或说基本目标)是“人”的培养,其次才是知识与能力的培养。换言之,通识教育与通识课程首先必须关注的是“人”,然后才是这个人所应具备的知识与能力。基于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应处理好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优化传统政治意识形态的教育,改进并提高“两课”的教育教学质量。二是要加强普遍的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三是要加强情意领域的个性教育,塑造学生的完美人性。
(五)通识课程各领域的划分标准不一
通识教育课程领域的划分对于保证学生接受全面的知识和能力训练有重要意义。从实际情况看,各大学对通识课程的划分方法不同,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这样,同一种课程在不同大学可能分在不同的类中,不同大学的同一类课程包括的内容也可能不一样。例如,外语课在一些大学属于人文类,在一些大学则属于方法与技术类,也有把外语单独作为一类;一些大学的社会类课程包括经济、管理、法律、心理等,将美学放在人文类,而一些大学的哲学与社会科学包括哲学、美学、逻辑学、心理学等,将经济、管理学归为财经与政治类。从发展和规范的角度来看,各校应当依据通识教育的目标科学地划分通识教育课程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