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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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二〇一五年六月目录1概述1.1依据1.2标识管理单位1.3标识类型1.3.1电子标签1.3.2条形码标签1.4标识申领与应用流程1.4.1标识申领流程1.4.2标识应用流程2电子标签嵌入方法2.1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2.2混凝土抗渗试件2.3混凝土抗折试件2.4砂浆抗压试件2.5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同条件试件2.5.1参考标准2.5.2试验仪器2.5.3取样2.5.4成型2.5.4.1导热系数试件2.5.4.2干密度、抗压强度试件2.5.5拆模及养护2.6建筑保温砂浆试件2.6.1参考标准2.6.2试验仪器2.6.3取样2.6.4成型2.6.4.1干密度、抗压强度试件2.6.4.2导热系数试件2.6.5拆模及养护3条形码标签张贴方法3.1需剪裁样品3.2多试件样品4检测样品信息登记4.1概况4.1.1系统简介4.1.2系统网址4.1.3用户单位要求4.2账号管理4.2.1账号获取4.2.2权限获取4.2.3登录4.2.4密码管理4.2.5信息修改4.3安装SILVERLIGHT插件4.4工地管理4.4.1取样员设臵4.4.2供应商管理4.5检测样品登记4.5.1新增样品4.5.2修改样品信息4.5.3删除/作废样品信息4.5.4恢复作废样品4.5.5复验样品登记4.5.6查询样品状态4.5.6.1样品状态4.5.6.2样品下载状态4.5.7生成委托单4.5.8工地台账管理4.5.9标识作废4.6混凝土强度评定5唯一性标识的识别5.1识别设备5.2P100手持机电池安装与使用5.3P100手持机SIM卡安装5.4N1000手持机手柄安装5.5N1000手持机充电5.6GPRS使用5.7WI-FI使用5.7.1Wi-Fi简介5.7.2连接Wi-Fi网络5.7.3手持机网卡设臵5.8手持机软件使用5.8.1软件更新5.8.2样品扫描5.8.2.1P100手持机扫描方法5.8.2.2N1000手持机扫描方法5.8.2.3样品状态6常见问题及解答6.1唯一性标识申领6.1.1工地已申领唯一性标识后,应如何添加其他检测合同?6.1.2监理平行检测如何申领唯一性标识?6.2见证员设臵及管理6.2.1见证员如何获取初始密码?6.2.2《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在哪里下载?6.2.3检测合同“无监理”时如何完成见证工作?6.2.4见证员已完成工地见证工作如何核销?6.2.5工地见证员变更如何办理相关手续?6.3检测样品登记6.3.1同条件试块龄期如何填写?6.3.2在“钢筋原材”中找不到“热轧带肋钢筋”等相应的钢筋型号如何处理?6.3.3点击“工地管理”——“基本信息及样品登记”显示项目预读100%,无法显示工地?6.3.4已送检的样品信息登记错误如何处理?6.3.5维护供应商信息时无法找到相应厂家时应如何处理?6.3.6检测样品登记时无法找到匹配的样品应如何处理?7维护与服务1概述1.1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3号)(选摘)●第十五条(见证取样)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中间产品抽取或者制作检测试样。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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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性标识)发放、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唯一性标识)唯一性标识包括RFID(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标签及条形码标签两类:(一)电子标签用于在工程现场成型制作的试块,在试块制作时嵌入。

电子标签为防水塑料UHF(超高频)标签,样式为直径20mm,厚度2.2mm的币状塑料薄片,一面刻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会标图案,另一面刻有唯一性编号,内臵超高频芯片。

(二)条形码标签用于进入工程现场的原材料试样,张贴于试样表面或包装外。

标签为防水、防撕一维条形码标签,长60mm,宽25mm,正面印有协会会标、柱状条形码及唯一性编号,背面可粘贴。

第三条(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是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用于协会发放管理唯一性标识、见证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检测样品信息、施工单位查询检测样品信息、检测机构识别唯一性标识信息等工作。

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的登录网址为:/Scetia.OnlineExplorer。

见证人员应持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到协会申请领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每名见证人员只能登录一个授权的工程项目,见证工作完成后,凭建设单位确认意见核销。

第四条(唯一性标识申领)唯一性标识由施工单位到协会申领。

首次申领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检测合同登记号;(二)见证人员证书、取样人员证书;(三)建设单位出具的《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

第五条(唯一性标识发放)协会建立唯一性标识发放台账,记录唯一性标识的编号、发放对象、工程名称等信息,并打印《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经申领人签名后由协会保存,两份交给申领人。

首次申领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的,协会向申领人提供《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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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性标识)发放、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唯一性标识)唯一性标识包括RFID(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标签及条形码标签两类:(一)电子标签用于在工程现场成型制作的试块,在试块制作时嵌入。

电子标签为防水塑料UHF(超高频)标签,样式为直径20mm,厚度2.2mm的币状塑料薄片,一面刻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会标图案,另一面刻有唯一性编号,内置超高频芯片。

(二)条形码标签用于进入工程现场的原材料试样,张贴于试样表面或包装外。

标签为防水、防撕一维条形码标签,长60mm,宽25mm,正面印有协会会标、柱状条形码及唯一性编号,背面可粘贴。

第三条(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是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用于协会发放管理唯一性标识、见证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检测样品信息、施工单位查询检测样品信息、检测机构识别唯一性标识信息等工作。

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的登录网址为:/Scetia.OnlineExplorer。

见证人员应持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到协会申请领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每名见证人员只能登录一个授权的工程项目,见证工作完成后,凭建设单位确认意见核销。

第四条(唯一性标识申领)唯一性标识由施工单位到协会申领。

首次申领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应提交下列资料:(一)检测合同登记号;(二)见证人员证书、取样人员证书;(三)建设单位出具的《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

第五条(唯一性标识发放)协会建立唯一性标识发放台账,记录唯一性标识的编号、发放对象、工程名称等信息,并打印《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经申领人签名后由协会保存,两份交给申领人。

首次申领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的,协会向申领人提供《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4.10.12•【字号】鄂建设规〔2024〕4号•【施行日期】2024.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建设规〔2024〕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检测行为,维护检测市场秩序,我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厅将启动检测机构按新资质标准重新核定工作,新旧资质过渡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已按旧资质标准取得资质证书的检测机构须在此前重新核定资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0月12日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活动及检测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第三条检测机构应按照本细则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工程质量检测样品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样品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样品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工程项目中各类材料、构件及现场作业的质量检测流程、方法和标准,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而保障整个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及相关检测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检测样品。

三、管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到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过程控制;坚持“科学准确、公正客观”的原则,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四、样品的采集与标识1. 样品采集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并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 采集后的样品必须立即进行唯一性标识,包括工程名称、采样地点、采样时间、样品名称等信息。

3. 对于易受环境影响的样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其性质发生变化。

五、样品的储存与运输1. 根据样品的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样品应单独存放于符合安全标准的场所。

2. 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确保不受污染、不损坏,并保持适宜的环境条件。

六、检测流程1. 送检前,施工单位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2.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3. 检测报告应由监理单位复核确认,并存档备查。

七、不合格处理1. 一旦发现检测样品不合格,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暂停使用相关材料或工艺。

2. 施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 整改后,需重新取样并进行复检,直至合格为止。

八、监督与考核1. 监理单位应对样品的采集、标识、储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 定期对各参建单位的样品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改正。

3. 对于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二〇一五年六月目录1概述1.1依据1.2标识管理单位1.3标识类型1.3.1电子标签1.3.2条形码标签1.4标识申领与应用流程1.4.1标识申领流程1.4.2标识应用流程2电子标签嵌入方法2.1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2.2混凝土抗渗试件2.3混凝土抗折试件2.4砂浆抗压试件2.5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同条件试件2.5.1参考标准2.5.2试验仪器2.5.3取样2.5.4成型2.5.4.1导热系数试件2.5.4.2干密度、抗压强度试件2.5.5拆模及养护2.6建筑保温砂浆试件2.6.1参考标准2.6.2试验仪器2.6.3取样2.6.4成型2.6.4.1干密度、抗压强度试件2.6.4.2导热系数试件2.6.5拆模及养护3条形码标签张贴方法3.1需剪裁样品3.2多试件样品4检测样品信息登记4.1概况4.1.1系统简介4.1.2系统网址4.1.3用户单位要求4.2账号管理4.2.1账号获取4.2.2权限获取4.2.3登录4.2.4密码管理4.2.5信息修改4.3安装SILVERLIGHT插件4.4工地管理4.4.1取样员设臵4.4.2供应商管理4.5检测样品登记4.5.1新增样品4.5.2修改样品信息4.5.3删除/作废样品信息4.5.4恢复作废样品4.5.5复验样品登记4.5.6查询样品状态4.5.6.1样品状态4.5.6.2样品下载状态4.5.7生成委托单4.5.8工地台账管理4.5.9标识作废4.6混凝土强度评定5唯一性标识的识别5.1识别设备5.2P100手持机电池安装与使用5.3P100手持机SIM卡安装5.4N1000手持机手柄安装5.5N1000手持机充电5.6GPRS使用5.7WI-FI使用5.7.1Wi-Fi简介5.7.2连接Wi-Fi网络5.7.3手持机网卡设臵5.8手持机软件使用5.8.1软件更新5.8.2样品扫描5.8.2.1P100手持机扫描方法5.8.2.2N1000手持机扫描方法5.8.2.3样品状态6常见问题及解答6.1唯一性标识申领6.1.1工地已申领唯一性标识后,应如何添加其他检测合同?6.1.2监理平行检测如何申领唯一性标识?6.2见证员设臵及管理6.2.1见证员如何获取初始密码?6.2.2《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在哪里下载?6.2.3检测合同“无监理”时如何完成见证工作?6.2.4见证员已完成工地见证工作如何核销?6.2.5工地见证员变更如何办理相关手续?6.3检测样品登记6.3.1同条件试块龄期如何填写?6.3.2在“钢筋原材”中找不到“热轧带肋钢筋”等相应的钢筋型号如何处理?6.3.3点击“工地管理”——“基本信息及样品登记”显示项目预读100%,无法显示工地?6.3.4已送检的样品信息登记错误如何处理?6.3.5维护供应商信息时无法找到相应厂家时应如何处理?6.3.6检测样品登记时无法找到匹配的样品应如何处理?7维护与服务。

唯一性标识样品收样与检测指南(检测机构部分) - 副本

唯一性标识样品收样与检测指南(检测机构部分) - 副本

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识别指南1 唯一性标识唯一性识别标识分为数据芯片和条形码标签两种类型。

1)数据芯片混凝土抗压试件、混凝土抗折试件、混凝土抗渗试件、砂浆抗压试件、保温浆料同条件试件等,在试件制作时嵌入数据芯片进行标识。

数据芯片样式为直径20mm,厚度2.2mm的塑料币状薄片,一面刻有检测行业协会会标图案,另一面刻有唯一性编号,内置超高频芯片。

2)条形码标签钢筋、防水材料、节能材料等原材料,在抽取的试件表面或包装外面张贴条形码进行标识。

条形码标签样式为防水、防撕一维条码,正面印有检测行业协会会标图案和唯一性编号,背面可粘贴。

图1-1 条形码标签图1-2 数据芯片2 流程【收样扫描】检测机构可以采用现场收样和实验室收样两种收样方式。

接收的样品需通过手持机对样品上张贴或嵌入的唯一性标识进行扫描。

【信息交互】将扫描到的样品信息通过GPRS或Wi-Fi等无线上网方式与检测行业数据中心进行交互,确认样品信息。

注:样品确认可以在现场通过GPRS方式上网确认,也可以将样品信息带回收样室通过单位Wi-Fi方式上网确认。

图2-1 检测机构流程示意图图2-2 检测机构流程图【样品入库】在样品信息得到确认后,检测单位收样室可以通过材料检测软件从检测行业数据中心下载对应的样品信息,然后分组入库进入检测样品流转流程。

【检测扫描】检测室在收到样品流转信息后,通过条码扫描仪或者芯片识别器来获取相关样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样品检测。

3 手持机手持机是用于扫描数据芯片及条形码标签的设备。

包含一维条码和超高频芯片扫描功能,并包含GPRS、WiFi和蓝牙等无线传输功能。

采用WINCE操作系统,运行协会定制开发的检测样品识别软件。

图3-1 手持机3.1 电池安装与使用手持机的电池采用聚合物电池,容量为3000mAh。

安装使用方法如下:打开手持机背盖,将电池装入,盖上背盖,旋紧背盖螺丝。

如没有旋紧螺丝或背盖没有盖好,手持机无法正常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桂建发〔2017•【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17〕5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建筑材料、制品、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反馈。

联系人: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19日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的管理,规范检测活动,确保建筑材料、制品、构配件等送检样品的真实性,保障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送检,并将其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区监管系统”)进行管理。

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的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样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样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建筑工程样品的收集、保管、使用和处置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样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样品是指建筑工程过程中采集的各类土壤、水质、材料、构件等样品。

第四条建筑工程样品管理负责主管领导,具体实施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第二章建筑工程样品的收集第五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在建设单位安排的有资质的实验室或者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有关检测。

第六条收集建筑工程样品应当按照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确保采集的样品准确、一致。

第七条建筑工程样品采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避免交叉污染,确保采样现场整洁。

第八条采集的建筑工程样品应当记录详细的信息,包括采样地点、时间、负责人等。

第九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尽快送交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有效。

第三章建筑工程样品的保管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样品保管制度,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标明详细的信息,包括样品名称、采集地点、采集时间等。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混淆。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定期检查,确保存放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样品受损或者变质。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样品的保管由专人负责,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私自使用。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样品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需要确定,过期的样品应当及时处置。

第四章建筑工程样品的使用第十六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按照实验室的规定使用,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外借。

第十七条建筑工程样品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标准操作,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样品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实验室,并填写相关使用记录。

第五章建筑工程样品的处置第十九条建筑工程样品使用完毕或者过期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样品应当根据其特性进行合理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条处置建筑工程样品应当填写相关记录,确保处置过程规范和完整。

桂建检协【2017】34号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桂建检协【2017】34号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

桂建检协【2017】34号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各会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17]5号),为更好开展该项工作,协会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性意见。

一、建立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是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的关键工作,该系统由各检测机构选用的检测信息管理软件供应商提供,系统的升级完善及操作要求检测机构可与软件供应商联系解决。

二、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分为带托盘二维码(含超高频芯片)标识、带扎带二维码标识和带贴纸二维码标识三类,各类标识的适用范围及封样方法详见附件。

三、检测机构需配备读码器和扫描枪等硬件,读码器通常由检测信息管理软件供应商销售,扫描枪可以自行按需求购买,建议购买前咨询软件供应商了解购买型号及数量。

四、样品唯一性标识由检测机构向检测信息管理软件供应商购买,根据对国内及周边省市开展唯一性标识工作的调研,我协会对我区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销售提出以下建议指导价:(一)带托盘二维码(含超高频芯片)标识,价格不高于4元/组(3个)和6元/组(6个);(二)带扎带二维码标识(长度为38厘米)的价格不高于2元/根,长度为60厘米的价格不高于3元/根;(三)带贴纸二维码标识,价格不高于50元/100张·每卷。

(四)为了提高利用率,建议在发放二维码标识时可适当收取标识押金。

附件:检测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适用范围及封样方法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 2017年07月20日附件:检测样品二维码唯一性标识的适用范围及封样方法说明:工程现场对于一些特殊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唯一性标识进行封样,如:大口径管材可采用贴纸二维码标识封样,防水卷材根据试样大小可用扎带二维码标识封样,也可用贴纸二维码标识封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沪建交[2013]228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中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的通知(沪建交〔2013〕228号)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启用唯一性识别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4月1日起送检的检测样品应当使用唯一性识别标识,检测单位应当在读取唯一性识别标识信息并核实后接收样品。

二、检测样品的唯一性识别标识由施工单位向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检测协会)办理,并将唯一性识别标识交给见证单位保存和使用,双方应按规定填写《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并与唯一性识别标识一起保存在工程施工现场。

唯一性识别标识的样式、张贴和嵌入要求、办理程序和检测样品管理系统具体的使用方法由市检测协会制定并公布。

三、见证人员应持见证人员有效证书到市检测协会申请领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每名见证人员只能登录一个授权的工程项目,见证工作完成后,凭建设单位确认意见核销。

四、唯一性识别标识是样品制作的组成部分,其工本费纳入样品制作费。

五、建设、施工、监理和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各级监督机构应加强唯一性识别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应用研究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应用研究

统一 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 .各检测机构依托检测信
息管理系统开展检测工作 。为了保证唯一 性标识管理工作的 顺利实施 ,我们在统一 的检测信 息管理统 的基础上 .建立了 检测样 品管理子系统 ,用于以下几方面 的工作 。 () 1唯一性标识 的发放及登记管理。
域检测样品假 、乱现象的有力措施 。随着办法的贯彻落实 , 检测样 品假 、乱现象也将得到有效 遏制 。我们将及时总结经
张 贴 或 嵌 入 唯 一 性标 识 见 证 员 参 与检 测 样 品抽 取 及 制 作全
过程 ,使其职责更 明确 。 () 3 便于质量监督部 门对工程现场的检测样品实施监督。 使 用唯一性标识后 ,样品信息 的录入由检测机构接收样品时 提前至工程现场的样 品制作或抽取时 检测样品的状态 ( 未送 样、已送样 、已检测等 ) 与数量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反馈给 政府主管部 门,便于主管部 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
下意义及作用。 () 1有效保障了建设工程检测样 品的真实性。在很大程度 上避免 了商品混凝±生产企业为工地代做试块的现 象;杜绝
施工单位在样品缺漏或检测不合格后补送检测样品的现象 :
避免样品在存储 养护及运输过程中被调换 。 () 2 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员的职责。通过
图 6 建设 工程检测样 品唯一性标识管理实施流程囤
5 结

3 3 信息系统管理 在 唯一性标识应用前 ,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建立了
建设 工 程检 测 样 品 实施 唯一 性标 识 管理 是 沪 府 7 尝 试 .也 是 杜 绝 建设 工程 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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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样品管理细则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样品管理细则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样品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规范样品的采集、管理、检测和存储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所有样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规范管理,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科学储存,保证样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严格记录,保证样品管理的可追溯性。

第二章样品采集第四条采集责任由检测中心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工作。

第五条采集要求按照检测项目的要求,合理选择样品采集点。

确保样品的代表性,避免样品污染和损坏。

第六条采集记录详细记录样品采集的时间、地点、数量、类型等信息。

第三章样品接收第七条接收流程样品到达检测中心后,由样品管理员进行初步检查。

检查样品的完整性、标识是否清晰等。

第八条接收标准样品应符合检测要求,标识清晰,无明显损坏。

对不符合标准的样品,应予以退回或重新采集。

第九条接收记录记录样品的接收时间、接收人员、样品状态等信息。

第四章样品标识第十条标识要求每个样品都应有唯一的标识号码。

标识应清晰、不易脱落,确保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可识别。

第十一条标识内容包括样品名称、采集时间、采集地点、客户信息等。

第五章样品储存第十二条储存条件根据样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设定适宜的温度、湿度等储存条件。

第十三条储存设施使用专用的样品储存设施,如样品柜、冷藏箱等。

第十四条储存记录记录样品的入库时间、储存条件、出库时间等信息。

第六章样品检测第十五条检测流程样品管理员根据检测计划,安排样品检测。

检测人员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检测记录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时间、检测人员等信息。

第十七条检测结果管理检测结果应由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共同确认。

检测结果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样品处置第十八条处置流程检测完成后,样品管理员应根据样品的处置规定进行处理。

可重复使用的样品应妥善保存,不可使用的样品应按照规定销毁。

第十九条处置记录记录样品的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处置人员等信息。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唯一性标识是指用于确保某个实体或对象在特定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的标识符。

在各个领域中,唯一性标识的应用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编码、身份证号码、车牌号码等。

为了确保唯一性标识的有效实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本文旨在制定唯一性标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唯一性标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具体目标如下:1.明确唯一性标识的定义和范围;2.规定唯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和编码方式;3.确保唯一性标识的存储、管理和查询的准确性和安全性;4.提供唯一性标识实施的指导和流程。

三、唯一性标识的定义和范围1.唯一性标识是指在特定范围内,用于区分和识别不同实体或对象的标识符。

2.唯一性标识的范围可以是国家、地区、组织、产品等不同层级和领域。

四、唯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和编码方式1.唯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a)唯一性:每个标识符在特定范围内必须是唯一的,不能重复。

b)可读性:标识符应具有一定的可读性,方便人们识别和使用。

c)可扩展性:标识符的生成规则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的需求变化。

2.唯一性标识的编码方式可以采用数字、字母、符号等组合方式,具体编码规则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制定。

五、唯一性标识的存储、管理和查询1.存储:唯一性标识应该被存储在安全可靠的数据库中,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2.管理:对唯一性标识的管理应包括标识的生成、分配、注销等环节,确保标识的有效性和可控性。

3.查询:提供唯一性标识的查询接口,方便用户根据标识进行信息查询和验证。

六、唯一性标识实施的指导和流程1.制定唯一性标识实施指导文件,明确实施的目标、原则和步骤。

2.明确唯一性标识实施的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

3.制定唯一性标识的申请、审批和分配流程,确保标识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建立唯一性标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七、总结本文制定了唯一性标识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唯一性标识的定义和范围,规定了唯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和编码方式,以及存储、管理和查询的要求。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

惟一性标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惟一性标识是一种用于标识和区分不同实体或者对象的标识符。

在各个领域,惟一性标识的实施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惟一性标识的实施细则,包括标识的生成规则、使用范围、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

二、惟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1. 标识长度:惟一性标识的长度应符合实际需求,普通情况下,长度不应超过32个字符。

2. 标识组成:惟一性标识的组成应具备一定的规则,可以采用数字、字母或者特殊字符的组合。

例如,可以使用UUID(Universally Unique Identifier)作为惟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确保标识的惟一性。

3. 标识命名规则:惟一性标识的命名规则应具备一定的可读性和易于理解性,可以采用故意义的词语或者缩写作为标识的一部份。

三、惟一性标识的使用范围1. 企业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惟一性标识可以用于标识不同的部门、员工或者产品。

通过惟一性标识的使用,可以方便地进行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

2. 物流管理:在物流管理中,惟一性标识可以用于标识不同的物品或者货物。

通过惟一性标识的使用,可以实现物流信息的追踪和查询。

3. 金融服务:在金融服务中,惟一性标识可以用于标识不同的账户或者交易。

通过惟一性标识的使用,可以确保金融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惟一性标识的管理机构1. 标识生成:惟一性标识的生成可以由专门的标识生成机构负责,该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规则生成惟一性标识,并对其进行管理和分发。

2. 标识维护:惟一性标识的维护可以由专门的标识维护机构负责,该机构可以对已生成的标识进行更新、删除或者禁用等操作,确保标识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3. 标识查询:惟一性标识的查询可以通过标识查询系统进行,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查询特定标识的相关信息,以满足业务需求。

五、惟一性标识的实施效果1. 数据准确性:通过惟一性标识的实施,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每一个实体或者对象都有惟一的标识,避免了重复或者混淆的情况发生。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检测监测样品采集专用识别标识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检测监测样品采集专用识别标识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检测监测样品采集专用识别标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检测监测样品采集专用识别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对检测监测样品的采集和管理,准确识别样品来源和采集者的身份,保证样品信息的真实可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时,应当根据需要在采集样品时使用专用识别标识,以确保样品的来源和采集者的真实可靠。

第三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样品识别标识管理制度,在样品采集过程中严格执行,保证样品的准确识别和管理。

第四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在采集样品前,应提前准备相应的识别标识,并在样品容器上粘贴标识。

识别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样品编号、样品名称、采集日期、采集者姓名、采集地点等。

第五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识别标识的管理和发放。

对于识别标识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和统计,确保每个样品都有唯一的识别标识。

第六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采集的样品应当进行相应的保管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混淆。

在采集样品后,应当在识别标识上注明样品的处置情况,包括是否保存、保存时间等。

第七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样品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和存储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识别标识、采集人员、样品来源、采集地点等,以便随时进行查询和回溯。

第八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应当定期检查样品识别标识的使用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标识应及时更换或调整,确保样品信息的准确性。

第九条:对于故意篡改或伪造样品识别标识的行为,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对于已经采集的样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识别标识的补充,确保样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对于环境监测和检测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作为专门从事生态环境检测监测工作的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

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

惟一性标识实施细则1. 引言惟一性标识是一种用于识别和区分不同实体、对象或者事物的标识符。

在各个领域中,惟一性标识的使用非常广泛,例如在物流管理、金融交易、电子商务等方面。

为了确保惟一性标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制定实施细则是非常重要的。

2. 目的本文旨在制定惟一性标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惟一性标识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

通过统一标准和规范,提高惟一性标识的管理效率和数据质量。

3. 术语定义- 惟一性标识:用于识别和区分不同实体、对象或者事物的标识符。

- 实体:指具体的个体、对象或者事物。

- 数据质量: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可靠性。

- 管理机构:负责惟一性标识的管理、分配和维护的组织或者机构。

4. 实施细则4.1 惟一性标识的生成规则惟一性标识的生成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算法,以确保生成的标识符具有惟一性。

生成规则应由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和业务特点进行制定,并在相关文档中明确说明。

4.2 惟一性标识的分配和管理4.2.1 分配原则惟一性标识的分配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例如按照时间顺序、地理位置、业务类型等进行分配。

分配原则应由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和业务特点进行制定,并在相关文档中明确说明。

4.2.2 分配流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惟一性标识分配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分配和记录等环节。

具体流程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并确保流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

4.2.3 标识管理管理机构应建立标识管理系统,对已分配的惟一性标识进行管理和维护。

管理系统应具备标识查询、修改、更新和注销等功能,以确保标识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4.3 惟一性标识的使用4.3.1 标识的使用范围惟一性标识的使用范围应明确界定,并在相关文档中进行说明。

使用范围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划分,例如按照业务类型、地理位置、时间段等进行划分。

4.3.2 标识的格式和表示惟一性标识的格式和表示应符合一定的规范,以便于标识的识别和使用。

格式和表示方式应由管理机构进行规定,并在相关文档中明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试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试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试题)单选题:(共4题,每题1分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取样与见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 B)分钟。

A .20B .10;C .25D .152、在工程项目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或砂浆试块时,取样员应当在试块终凝后在试块表面标注试块( D)A 破型日期;B养护日期;C .送样日期D.制作日期3、唯一性标识(A)或获取的样品信息与样品实际情况及委托信息,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样品。

A .损坏,不一致;B .损坏,一致;C .缺失,不一致D缺失,一致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唯一性标识共分为(C)类。

A .5B .4C .3D .65、工程项目见证(取样)员有()的,由本单位派员持《授权书》和见证(取样)员证书到委托的检测机构办理()手续。

(D)A .改动;B .增加;C .减少;D .变更多选题:(共3题,每题1分)6.以下属于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的有:(ABE)A .带二维码标签贴纸B、带托盘二维码(含超高频芯片)标签C .带三维码标签贴纸D .带扎带三维码标签E、带扎带二维码标签7.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是通过定位技术及互联网技术对建设工程检测样品的(DE)全过程进行管理,并对(ABC )三要素进行监控。

A .取样地点;B .取样时间;C .见证(取样)员;D .见证取样、封样;E、送检及收样8.取样员应当在1小时内按《用户手册》的要求将(ABCDE)录入检测样品管理系统,并建立纸质与电子取样台账。

A .检测样品信息B .样品照片C .取样员照片D .样品地理位置信息;E .工程地理位置信息判断题:(共3题,每题1分)9.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由施工单位按需求到已签订工程检测合同的检测机构进行申领。

(对)对错10、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应能够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和区建设诚信管理系统的识别。

(错)对错11、带托盘二维码(含超高频芯片)标签用于工程现场制作成型的试块,包括混凝土强度试块、砂浆强度试块、保温浆料同条件试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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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工程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以下简称唯一性标识)发放、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唯一性标识)
唯一性标识包括RFID(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标签及条形码标签两类:
(一)电子标签用于在工程现场成型制作的试块,在试块制作时嵌入。

电子标签为防水塑料UHF(超高频)标签,样式为直径20mm,厚度2.2mm的币状塑料薄片,一面刻有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会标图案,另一面刻有唯一性编号,内置超高频芯片。

(二)条形码标签用于进入工程现场的原材料试样,张贴于试样表面或包装外。

标签为防水、防撕一维条形码标签,长60mm,宽25mm,正面印有协会会标、柱状条形码及唯一性编号,背面可粘贴。

第三条(检测样品管理系统)
检测样品管理系统是本市统一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用于协会发放管理唯一性标识、见证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检测样品信息、施工单位查询检测样品信息、检
测机构识别唯一性标识信息等工作。

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的登录网址为:/Scetia.OnlineExplorer。

见证人员应持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到协会申请领取检测样品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

每名见证人员只能登录一个授权的工程项目,见证工作完成后,凭建设单位确认意见核销。

第四条(唯一性标识申领)
唯一性标识由施工单位到协会申领。

首次申领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检测合同登记号;
(二)见证人员证书、取样人员证书;
(三)建设单位出具的《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

第五条(唯一性标识发放)
协会建立唯一性标识发放台账,记录唯一性标识的编号、发放对象、工程名称等信息,并打印《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经申领人签名后由协会保存,两份交给申领人。

首次申领工程项目唯一性标识的,协会向申领人提供《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

第六条(唯一性标识交接)
施工单位申领唯一性标识后,应将唯一性标识、《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交给见证单位。

《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经见证单位盖章签收后,双方各持一份。

见证单位应将唯一性标识、《唯一性标识申领及交接登记表》保
存在工程施工现场。

第七条(唯一性标识的张贴或嵌入)
检测试样抽取、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应按照《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的要求做好唯一性标识的张贴或嵌入工作,不得由他人代为张贴或嵌入。

第八条(检测样品信息录入)
检测样品抽取或制作后,见证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按《检测样品唯一性识别标识用户手册》的要求将检测样品信息录入检测样品管理系统。

第九条(试块其他标识)
在制作混凝土抗压试块、混凝土抗折试块、混凝土抗渗试块、保温浆料同条件试块和砂浆抗压试块时,施工单位应当在试块终凝后在试块表面标注试块制作日期。

第十条(送样)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标识。

第十一条(收样)
检测机构接收检测样品时,应当检查唯一性标识的完好性。

标识完好的,应当使用手持机识别唯一性标识,获取检测样品具体信息。

唯一性标识损坏或获取的样品信息与样品实际情况及委托信息不一致的,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样品。

手持机是指用于扫描电子标签及条形码的专用定制设备,包含一
维条码和超高频芯片扫描功能,并具有GPRS、WIFI和蓝牙等无线传输功能,运行WINCE操作系统和基于检测样品管理系统开发的唯一性标识识别软件,使检测机构能在工程现场或实验室接收检测样品时验证样品信息。

第十二条(变更)
工程项目见证人员变更的,见证单位可持《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员授权书》和见证人员证书至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见证人员遗忘检测样品管理信息系统登录密码的,可携带见证人员证书至协会办理密码重置。

第十三条(施行日期)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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