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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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单独与劳动者订立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

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天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

《劳动合同法》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区别

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的区别一试用期并非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试用期的定义。

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关于试用期的定义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由此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一般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资双方为互相了解和考察而确定的一段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属于劳资双方协商确定的条款,是合同中约定自治的内容。

具体包括以下两层含义:其一,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在劳动合同中是否设立试用期条款的自主性和自愿性。

即试用期条款的设立与否,完全取决于双方是否事先约定。

其二,试用期条款的设定必须基于劳资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协商一致,形成双方的合意才能认为存在试用期条款。

尽管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大都会给新员工一段试用期,以考察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二试用期,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各不相同与试用期有关的概念还有见习期,学徒期和实习期。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与见习期,学徒期,实习期的关系不是很清楚。

1 见习期,学徒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见习期是计划经济分配体制下,针对大,中专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需要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根据《复函》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

见习期满如合格,则对该员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关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

可见,见习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但在本质上是一种试用期。

目前,见习期已渐渐退出企业劳动用工领域,但在正式宣布废除前。

仍有试用的领域,比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新员工,现在还存在一年的见习期。

根据《复函》相关规定,学徒期是针对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为了让其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学习期限。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一、试用期定义及试用期期限的规定早期的规定《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对试用期作了如下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中规定:“按照《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试用期期限规定得更加具体: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除了企业员工试用期外,还有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

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期满合格正式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该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二、试用期和学徒期、见习期的联系与区别关于学徒期与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5号)的规定,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这一培训方式仍应继续采用,并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执行。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

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试用期和见习期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为了相互了解、适应和评估而设定的特定阶段。

第二章试用期规定第四条劳动合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相互了解、适应和评估的期限。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条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六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见习期规定第八条见习期是用人单位为了培养新入职劳动者的工作技能、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而设定的期限。

见习期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见习期内的劳动者应当接受用人单位的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见习期劳动者的表现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工作安排,确保见习期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第四章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终止与解除第十一条试用期和见习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和见习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一、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首先,我们应该了解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6、试用期不得延长。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不满意或认为不适合工作,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延长试用期继续进行考察。

试用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

试用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

试⽤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很多⽤⼈单位会在职⼯刚⼊职的时候签订⼀份试⽤期合同,⽽待职⼯转正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于是有⼈就问了,难道试⽤期不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吗,为什么还要单独签订⼀份试⽤期劳动合同呢?究竟试⽤期包不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店铺⼩编为你具体介绍。

⼀、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试⽤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试⽤期是劳动关系还处于⾮正式状态,⽤⼈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考核,劳动者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进⾏了解的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期,⼀⽅⾯可以维护⽤⼈单位的利益,为每个⼯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期就是供⽤⼈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作岗位的⼀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要求相⼀致的时间,避免⽤⼈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试⽤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当事⼈订⽴的是⼀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段期限(⽐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个星期,可能是⼀个⽉或者两个⽉)是试⽤期,试⽤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

不管试⽤期之后订⽴劳动合同还是不订⽴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期。

⼆、在试⽤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点:1、试⽤期是⼀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没有事先约定,⽤⼈单位就不能以试⽤期为由。

劳动合同双⽅当事⼈⽤⼈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致,试⽤期条款才能成⽴。

合同是双⽅当事⼈意思表⽰⼀致的结果,是在互利互惠基础上充分表达各⾃意见,并就合同条款取得⼀致后达成的协议。

因此,任何⼀⽅都不得凌驾于另⼀⽅之上,不得把⾃⼰的意志强加给另⼀⽅,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段签订劳动合同试⽤期条款。

2、同时限定了试⽤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

这些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试用期法律规定

试用期法律规定

试用期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用于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所要求的工作和用人单位是否满意劳动者的期限。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试用期的情况下,默认为一个月。

此时,试用期的工资待遇和其他条件应当与劳动合同生效后的正式职工相同,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试用期的长度,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试用期工资,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进行评估和考核。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但是,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严重失职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等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劳动者,也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任何试用期培训
费用。

总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一段时间,用于考察双方是否适合继续合作。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期间劳动者应享有相应的权益保护,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详解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终止规定

详解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终止规定

详解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终止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一种常见的制度,它为雇主和员工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和适应的机会。

试用期的目的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评估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性,以决定是否继续雇佣该员工。

然而,在试用期期间,劳动合同可能会出现终止的情况。

本文将详细解析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终止规定。

一、试用期终止的条件试用期终止的条件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试用期满,二是试用期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1. 试用期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满后,雇主有权决定是否继续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雇主决定不继续雇佣该员工,需要提前告知员工,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 试用期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在试用期内,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书面确认终止协议,并明确约定终止的具体日期。

另外,雇主在终止试用期合同时,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试用期终止的程序试用期终止的程序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1. 书面通知无论是试用期满还是双方协商一致终止,雇主都需要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

通知中应明确说明终止的原因和日期,并告知员工有关经济补偿的事项。

2. 经济补偿试用期终止时,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满终止的,经济补偿一般为一个月的工资;而试用期内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的,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确定。

3. 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试用期终止后,雇主需要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包括向劳动部门报备和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雇主还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试用期终止的注意事项在试用期终止时,雇主和员工都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合同约定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试用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试用期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双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2. 终止原因试用期终止的原因可能包括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员工的工作能力不足等。

劳动合同法解读70: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解读70: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解读七十: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作者:人大法工委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解读】本条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将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不是必备条款。

本条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性,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做出了限制性的规定,明确禁止非全日制用工约定试用期,更好地维护了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走马灯式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

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我国很多地方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中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

本条规定是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显然,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权利比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下要受限制。

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也对用人单位此项受限制权利进行了救济,即“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新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新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新一、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内员工的工资标准也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1.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条件,或者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解除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1.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未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规定除了以上提到的试用期期限、工资和解除合同的规定外,劳动合同法还对试用期的一些其他方面做出了规定:1.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多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多次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条款只适用一次,不能反复使用。

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这是因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时间比较短,不需要约定试用期来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该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

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目前,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某些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样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三者之间的区别以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近期发现很多应聘毕业生在应聘时,对于公司实习、试用等概念不是很清楚,常常发生混淆,这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作一个解释。

一、什么是试用期?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根据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职工可以约定。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由此可见,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是否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决定。

但只要约定了试用期,最长期限就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二、什么是实习期?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只涉及在校学生。

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

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而见习期是针对大学毕业生的,是为了确定毕业生岗位、评定职务而设的,见习期内可以有试用期。

二、什么是见习制度?见习制度是国家对大学毕业生分配派遣到用人单位的一种实习、考核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

国家教育部、计委、人事局于1981年10月4日联合颁发《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第25条规定:“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

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

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

人事部1991年2月4日发布的《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第8条规定:“见习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动。

从这些规定可知,见习期为1年;见习过程实际是实习锻炼的过程;期间实行见习工资、不得调动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方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以至低定工资一级。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在第19条至21条,以及83条对试用期作了规定,这次对试用期的规定有以下几个特点:原来既使在同一个单位干的时间再长,如果换了个岗位,如从搞销售换到市场主管,也要重新规定试用期。

有时用人单位总是想方设法不断设定试用期来躲避经济补偿金和法定解除的限制等劳动法义务。

部分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时,虽然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但是此前用人单位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对劳动者的精神状态、个人品质、工作能力等进展过考察,因此不应该再设定试用期。

对此种情况,虽然《劳动合同法》第19条并没有明确规定试用期的适用主体,但是第19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此看来,便意味着,试用期只能适用于在同一单位招用的新的劳动者,也就是那些初次或再次就业的劳动者,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无论其是否转换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 3个月-----不满1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

3、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

4、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定期限,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试用期满所发放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超过试用期部分期间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在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别离。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说明试用期只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个条款,它不是独立的合同,它不能离开劳动合同单独存在。

也就是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只不过是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

1、要求支付工资的权利。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正式录用后同岗位同工种最低工资档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根本工资。

2、加班的,照样享受加班待遇。

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怎么处理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可以约定试用期并不是必须约定试用期,没有约定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

没有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实行试用期。

未约定合同期限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合同期的,有的地方性法规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确定办法。

如《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3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尚未有明确法规规定的,可依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来确定合同期限推定办法。

如凡约定试用期为十五日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凡约定试用期为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凡约定试用期为三十日以上至六十日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

参照相关规定,凡约定试用期为六十日以上至六个月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凡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以上的,可推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应将试用期更改为六个月。

合同期均自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试用时起算。

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对于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无异议,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有关部门规章及法律解释已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推定办法。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而未及时协商合同期限即发生争议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中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认定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一致,合同期自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算。

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什么叫作“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呢?这其实是我国劳动合同三中法定期限类型的其中⼀种。

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和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类。

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下⾯店铺⼩编为您介绍具体内容,欢迎阅读。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3款规定:“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作任务完成作为终⽌条件,⼯作任务完成的时间即为劳动合同的终⽌时间。

对于⼀些⼯作任务⽽⾔是⽆法确定⼯作任务完成的具体时间的,只要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完成了⼯作任务,就能说明劳动者胜任这份⼯作。

因此,对于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

显然在本案中,⽤⼈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期本⾝就是违法的,⽽以“试⽤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也是不能成⽴的。

⼆、其他不得约定试⽤期的情形除了“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外,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还规定了两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1、⾮全⽇制⽤⼯。

⾮全⽇制⽤⼯是灵活就业的⼀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全⽇制⽤⼯要强。

⽽劳动合同法中还明确了:“⾮全⽇制⽤⼯双⽅当事⼈任何⼀⽅均可随时通知对⽅终⽌⽤⼯。

终⽌⽤⼯不⽀付经济补偿”。

对于⽤⼈单位,不得约定试⽤期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全⽇制劳动不得约定试⽤期,在⾮全⽇制⽤⼯的试⽤期问题上最⼤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2、固定期限不满3个⽉⽤⼯。

不满3个⽉的⽤⼯为短期的、临时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中也将这类情形定为了不得约定试⽤期的情况。

三、违法约定试⽤期需⽀付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期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期已经履⾏的,由⽤⼈单位以劳动者试⽤期满⽉⼯资为标准,按已经履⾏的超过法定试⽤期的期间向劳动者⽀付赔偿⾦。

民法典中劳务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民法典中劳务合同要约定试用期吗

民法典中劳务合同要约定试⽤期吗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常见的⽤⼯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务关系适⽤民法的规定,⽽劳动合同适⽤劳动法的规定,建⽴劳务关系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那么民法典中劳务合同要不要约定试⽤期?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劳务合同要约定试⽤期吗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建⽴劳务关系不得约定试⽤期。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试⽤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不得约定试⽤期。

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全⽇制⽤⼯不得约定试⽤期】⾮全⽇制⽤⼯双⽅当事⼈不得约定试⽤期。

⼆、临时⼯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吗实际中,当前法律上并⽆临时⼯、正式⼯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所以,即使是短期内⽤⼯,⽤⼈单位⽤⼯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

并且,按规定,在劳动者⼊职起⼀个⽉内,⽤⼈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可以约定试⽤期等。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齐全的,但不影响双⽅权利义务的履⾏,劳动合同依然成⽴的。

另外,临时⼯享有和正式⼯同⼯同酬的权利,⽤⼈单位要按时⽀付⼯资。

同时,临时⼯也享有带薪年假,带薪病假等福利。

如果临时⼯在⼯作中受伤的,符合⼯伤事故认定的情形,可以享受⼯伤保险待遇。

当然,建⽴劳动关系后,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从⽤⼯之⽇起超过⼀个⽉不满⼀年的时间,⽤⼈单位需要⽀付劳动者两倍⼯资,对已经正常发放的⼀倍⼯资排除。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单位和劳务⼈员不得约定试⽤期。

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应该是多久

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应该是多久

签订两年劳动合同试⽤期应该是多久现实中,⽤⼈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期期限往往是与约定的期限挂钩的。

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越长的,那么相对的试⽤期期限就要长⼀些。

那么要是签订的是两年劳动合同的话,此时的试⽤期该是多长呢?以下是店铺⼩编做的具体介绍。

⼀、两年劳动合同试⽤期该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款和第⼆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同⼀⽤⼈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次试⽤期。

两年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个⽉。

⼆、试⽤期的其他规定(⼀)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并⾮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定⼯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全⽇制⽤⼯劳动合同,⾮全⽇制⽤⼯是指以⼩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单位⼀般平均每⽇⼯作时间不超过四⼩时,每周⼯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时的⽤⼯形式。

(⼆)试⽤期不能单独设定个别⽤⼈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

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试⽤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期的,试⽤期不成⽴,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期要不要签合同可以肯定的是,试⽤期是要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双⽅可以不约定试⽤期,也可以约定试⽤期限,试⽤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

即试⽤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期期间,⽤⼈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参加社保。

在试⽤期,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试⽤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以上不满⼀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劳动合同期限⼀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期不得超过⼆个⽉;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期不得超过六个⽉。

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吗

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吗
五、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是否设有试用期,以及试用期时长、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2.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试用期相关事宜,并对不合理的试用期约定提出异议。
3.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条件,以免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4.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
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前,为互相了解、考察对方是否符合双方需求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并非必须设定。
二、试用期相关规定
1.试用期时长: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试用期的时长也有所区别。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试用期内社会保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三、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并非强制性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双方约定试用期,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无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不设试用期,可以直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此时,双方应当按照正式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2.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提供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否则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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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劳动者都会约定一个试用期,这也是我们常见的做法,但是试用期约定是劳动合同必备的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约定试用期?不少用人单位与新入职的劳动者都会约定一个试用期,因此让很多人误认为,劳动合同里面必须要有试用期约定。

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一、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等项内容。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不约定试用期其实也是可以的。

二、企业怎么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不得由一方强制约定。

(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试用期的具体期限按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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