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一、引言门店药品销售是一项涉及公众健康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确保门店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管理目标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管理目标是保证门店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门店药品销售服务的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药品销售服务。
三、管理责任1. 门店负责人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确保销售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药品进货管理1. 门店应与合法药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来源可追溯。
2. 门店应定期对进货药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3. 门店应保留进货药品的相关票据和质量检验报告,以备查验。
五、药品陈列和摆放管理1. 门店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合理的陈列和摆放,保证药品易于识别和取用。
2. 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进行储存,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六、销售过程管理1. 门店应在销售药品前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使用说明。
2. 门店应销售合法的药品,并确保销售药品的标识和包装完好无损。
3. 门店应确保销售药品的有效期尚未过期,并在售药品上进行有效期标注。
4. 门店应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处方药或限售药品。
七、记录和报告1. 门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相关信息,并妥善保存。
2. 门店应在药品销售后向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报告销售情况。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的员工,门店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门店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九、监督和改进1. 门店应定期开展药品销售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门店应关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更新,及时更新和完善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店药品购进销售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店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药店应当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并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四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药店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药品价格的管理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第二章药品购进管理第六条药店应当根据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并向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第七条药店在购进药品时,应当查验、核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文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等资料,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
第八条药店在购进药品时,应当验收药品的质量、数量、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确保药品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第九条药店不得购进、销售假药、劣药、过期药品和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标准的药品。
第十条药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对药品的销售、配送等活动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确保药品的准确无误。
第十三条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应当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并告知顾客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信息。
第十四条药店不得擅自改变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得销售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整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并按照国家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建立并执行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药店在配送药品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药品运输的规定,保证药品的包装、储存条件等符合要求。
2024年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精选8篇)
2024年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精选8篇)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
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
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
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
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2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药品销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顾客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品销售的所有环节,包括采购、储存、销售、追溯、质量管理等。
第三条门店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店应当遵循“合法、安全、专业、诚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门店药品采购管理第五条门店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采购药品,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六条门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采购档案,存档供应商资质证明、采购合同及验收记录等文件。
第七条门店采购人员应当定期了解市场行情,掌握药品价格和质量信息,及时更新采购目录。
第八条门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采购的药品进行检查,并开展验收记录。
第三章门店药品储存管理第九条门店应当建立药品储存记录和管理档案,明确每种药品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
第十条门店应当建立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检查库房环境、温湿度、药品包装、有效期等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第十一条门店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分区储存,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第十二条门店应当采取合理的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和保持药品的质量。
第四章门店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门店应当制定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销售记录、销售人员管理、药品咨询服务等。
第十四条门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台账,并按规定存档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数量、价格、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门店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和服务。
第十六条门店销售人员应当对顾客提供的处方和药品购买要求进行审查,确认处方合法合规后才能销售药品。
第五章门店药品质量管理第十七条门店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检验、不合格品管理、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十八条门店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药品质量检查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检查过程和结果。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
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及销售操作规程一、销售管理制度1.门店药品销售管理是指门店对药品销售过程中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销售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药品安全。
2.门店应设立销售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销售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销售管理部门需配备专业人员,具备良好的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3.门店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严禁销售过期药品和未经批准销售的药品。
4.门店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5.门店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提供诚信、真实、全面的信息给消费者,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药品或者超量购买。
6.门店销售人员应了解临床用药知识和用药风险,对于处方药品应按照规定向消费者提供规范用药指导。
7.门店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对每笔销售进行记录,确保销售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8.门店销售人员不得私自调换销售药品包装,不得私自更改销售价格和名称等信息,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二、销售操作规程1.收银过程中,销售人员应核对药品的货号、批号、有效期和销售价格等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确保销售药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详细解释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等,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3.销售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询问过敏史和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过敏反应的发生。
4.销售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购药发票,告知消费者关于药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信息。
5.销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耐心解答消费者的问题和需求,提供满意的购药体验。
6.销售人员应协助消费者进行医药保健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7.销售人员应确保销售区域的整洁和药品陈列的有序,避免混乱和药品交叉感染的风险。
8.销售人员应定期检查销售区域的药品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供应。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三篇)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1. 药品销售管理:零售药店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药品销售,包括准确的药品配送记录、合法的药品采购渠道、有效的虚假药品鉴别和处理机制等。
2. 药品储存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的药品储存区域、温湿度控制、药品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库存以及药品保质期的管理等。
3. 安全用药指导:零售药店应设立专业的药师或药剂师,向患者提供正确的药品使用指导和安全用药建议,包括药品剂量、使用频率、注意事项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
4. 病历记录管理:零售药店应建立完善的患者病历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病情描述、药物不良反应等,以便于对患者进行个性化的用药指导和提供药物咨询服务。
5.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零售药店应建立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情况,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6. 网上药店管理:零售药店如果兼营网上销售业务,需要建立相应的网上药店管理制度,包括网上药品销售许可、药品上网备案、网上药品信息发布和交易记录管理等。
7. 健康咨询服务:零售药店可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风险评估、指导患者进行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等,但应注意与医生的区分和引导患者及时就医。
8. 药物价格管理:零售药店应遵守药物价格管理政策,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获取高额利润。
9. 安全设施和环境管理:零售药店应配备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确保店内的安全。
10. 培训和考核:零售药店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并进行员工的岗位考核,确保员工能够执行好各项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合规经营和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针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和药品销售流程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1. 店面管理:- 零售药店的布局设计和环境卫生要求;- 店内设备和仪器的运营和维护;- 店面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2. 库存管理:- 药品采购要求,包括供应商选择和产品质量检验等;- 药品入库和出库的流程和记录;- 药品库存管理,包括库存盘点、过期药品处理等。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四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购进1. 门店药品购进必须从合法合规的药品供应商购进,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
2. 购进药品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生产日期、批号等相关信息,并记录在购货记录中。
3. 严禁购进过期、伪劣、假冒药品。
三、药品入库1. 门店药品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入库记录中。
2. 入库的药品必须按照药品特性进行分类存放,保证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
3. 药品入库时必须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检查,严禁存放过期药品。
四、药品销售1. 门店药品销售必须由持有医药执业许可证的合格人员进行,且必须在开展医药销售业务的经营场所进行销售。
2. 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顾客提供详细的药品说明书或者药品相关信息,保证顾客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副作用等信息。
3. 药品销售时必须查验药品的有效期,严禁销售过期药品。
4. 药品销售时必须开具正规的销售票据,保留有效期为2年。
五、药品退换1. 门店对于销售的药品不接受退换,除非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2. 发生药品质量问题的,须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保留相关证据和物品,以备日后追溯和处理。
3. 门店不得将退换的药品重新销售,必须采取合理措施将有问题的药品进行销毁。
六、药品管理1.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管理台账,记录每一批次药品的购进、入库、销售、退换等情况,保证药品的追溯能力。
2. 门店必须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药品库存量,防止过期药品滞销。
3. 对于长期不销售的药品,门店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轻则警告、扣分,重则停业整顿、吊销执照。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将进行及时修订,并进行内部培训。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二)是指门店为了确保药品销售质量的高标准和合规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3篇)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或药店的药品销售部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合规,保障患者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药品销售许可第四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依法取得药品销售许可证,并定期进行复评。
第五条所销售的药品必须在许可范围内,不得超出其许可范围销售。
第六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药品库存管理制度,保证销售的药品来源合法合规。
第三章销售程序第七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销售许可证的销售行为。
第八条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药品知识和销售技巧,保证销售药品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主动向顾客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和药品储存方法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药品价格管理第十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根据国家价格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价格目录执行药品价格。
第十一条药品销售部门不得随意提高药品价格,不得擅自降低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在销售的药品包装上标明价格,并保证价格的真实有效。
第五章库存管理第十三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设置专人负责药品库存管理工作,并定期盘点库存,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
第十五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遵循先进的仓储管理原则,确保药品的正确存放和储存条件。
第六章产品宣传和促销第十六条药品销售部门不得以虚假宣传、夸大药品效果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药品销售部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八条药品销售部门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进行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行为。
第七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药品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必须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药品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要求,不得销售过期药品。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销售质量~安全合理地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第三条门店应在门店前悬挂本连锁企业的统一商号和标志。
第四条门店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第五条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条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第七条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第八条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第九条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及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
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第十条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第十一条作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第十三条门店应在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第十四条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的药品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门口悬挂张贴、散发。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5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内容:5.1、门店营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销售药品;5.2、门店应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超范围经营药品。
不得为他人以本门店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不得销售假劣药品;5.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同时对营业员进行健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5.4、门店须配备票据自动打印机和电子扫描枪,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
在柜药品实现条码管理,销售药品时,营业员应为顾客提供自动打印机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价格、金额等内容;5.5、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方可调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每人每天购买量不超过____个独立最小包装;5.6、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正确宣传,不得夸大药品功效5.7、不得采用搭售或买药品赠药品、买药品赠商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5.8、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6、相关表格:销售凭证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2)一、总则为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药品销售安全和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门店的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工作。
三、药品采购管理1.门店应当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的程序和要求。
2.门店应当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内容。
3.门店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模版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模版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合规运作,并适用于公司所有门店药品销售业务。
2. 定义与缩略语2.1 药品:指符合国家药品监管法规的药品产品。
2.2 门店:指公司所有开设的药品销售门店。
2.3 质量管理:指对药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的管理活动。
3. 人员管理3.1 门店负责人应具备相关药品销售资质,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
3.2 门店销售人员应具备药品销售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
3.3 门店销售人员应遵守公司的药品销售操作规范和禁止行为规定。
4. 药品采购与进货管理4.1 门店应向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供应商采购药品。
4.2 门店采购人员应核对药品供应商的资质证件和相关药品合规要求。
4.3 门店应建立药品进货登记制度,记录进货药品的名称、批号、数量、生产企业等信息。
4.4 门店应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包括核对药品包装完好、标签齐全、生产日期合法等。
5. 药品储存与保管管理5.1 门店应建立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储存场所,并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虫。
5.2 药品应按照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不同类别的药品混存。
5.3 药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
5.4 门店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记录药品的进销存情况,并定期盘点库存。
6. 药品销售管理6.1 门店销售人员应对药品销售前进行核对和确认,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等。
6.2 门店应确保药品销售时提供合格的发票,并进行正确的开票操作。
6.3 门店应建立药品销售登记制度,记录药品销售的相关信息,包括销售日期、销售金额等。
6.4 门店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给顾客,并提醒顾客妥善保存。
7. 药品售后服务7.1 门店应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药品售后服务。
7.2 门店应积极处理顾客提出的药品质量问题和投诉,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3 门店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换货管理制度,确保合法退货和换货的顾客权益。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零售药店的药品销售活动。
1.3出售许可:零售药店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方可进行药品销售活动。
1.4资质要求:零售药店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销售设施、设备和药师等专业人员。
1.5管理义务:零售药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本管理制度要求开展药品销售管理活动。
二、药品销售2.1销售须知:零售药店必须为顾客提供详细的药品使用信息,包括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等,并签订相关告知书。
2.2药品真实:零售药店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必须遵守药品真实标识要求。
2.3禁止销售:零售药店禁止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禁止销售过期、变质、破损或违禁药品。
2.4销售记录:零售药店必须将销售药品的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台账中,包括药品名称、批号、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
2.5有效期管理: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规定对药品进行有效期管理,确保销售的药品在有效期内。
三、药品存储3.1存储环境:零售药店必须提供适宜的药品存储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等要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3.2保质期管理: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药品的保质期要求进行存储,对即将过期的药品必须及时处理,严禁销售过期药品。
3.3药品分类:零售药店必须按照药品的不同特性进行分类存储,确保不同类别的药品不会相互污染。
3.4禁止存放:零售药店禁止将药品与其他非药品混放存放,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四、员工培训4.1培训计划:零售药店必须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药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4.2培训记录:零售药店必须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培训记录。
4.3培训考核:零售药店必须进行员工培训考核,确保员工对相关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五、违规处理5.1处理程序: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零售药店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罚款、开除等处罚措施。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3篇)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3、适用范围:门店服务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所有在职人员。
5、内容:5.1、营业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迎客,站立服务;5.2、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份,形象大方,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专注,解答问题耐心细致;5.3、门店为顾客提供购药咨询服务,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5.4、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5.5、向社会公开实行诚信管理,店堂内明示顾客意见簿、服务公约公示监督电话;5.6、对顾客的投诉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有记录;5.7、采用合法合理方式,在市场有需求时保证____小时供应药品,提供导购、代客加工、熬胶等便民服务。
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2)是指门店在提供药学服务方面所需遵守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
该制度旨在保障门店的药学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提供良好的医药服务体验,促进合理用药和保障患者权益。
以下是门店药学服务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1. 药师资质要求:门店雇佣的药师需具备合法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
2. 药学服务项目:明确门店提供的药学服务项目,包括合理用药指导、药物咨询、用药监测和药物配伍等。
3. 记录和档案管理:药师应建立患者药物档案,记录患者个人信息、用药史、过敏史等重要信息,并保存至少5年。
4. 药物库存管理:门店应建立合理的药物库存管理制度,包括药物采购、储存、配送和退库等环节的操作规范。
5. 用药指导和咨询:药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用药指导和咨询,解答患者关于药物使用的疑问。
6. 监测和评估:门店应建立药物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用药问题,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7. 不良反应和事件处理:门店应建立不良反应和事件处理机制,及时记录和报告不良反应和药物事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证门店经营行为的合法性,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范围:适用于门店药品销售的全过程。
职责:门店销售人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内容:1.门店管理1.1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应悬挂《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执业药师或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1.2店前悬挂本门店的商号和标志;1.3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1.4营业场所、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按要求分开;1.5经营所用的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1.6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陈列的设施设备;1.7配置药品销售及中药调剂需要的工具;1.8在营业场所内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1.9营业场所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柜台、货架和药品包装应保持清洁卫生;1.10营业场所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人员要求2.1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的学历;2.2中药饮片质管员、验收员应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2.3处方审核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2.4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文件;2.5中药饮片调剂员应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有中药调剂员资格,或具备执业中药师资格;2.6各岗位人员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熟悉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2.7质量管理岗位的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2.8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无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2.9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执业药师等内容的胸卡;2.10营业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统一着整洁工装,不得擅离职守。
3.工作要求3.1营业时间,营业员应集中精力、服务主动、热情周到。
3.2按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依法经营药品。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的药品销售活动。
第三条门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门店应当依法经营药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门店应当制定并执行专门的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门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质量管理防控措施,确保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七条门店应当建立药品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要求。
第八条门店应当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并保存销售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第二章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第九条门店应当设立专门的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岗位,该岗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监督和管理门店的药品销售质量;(二)制定并执行药品销售的标准和规范;(三)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四)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维权要求;(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药品销售质量检查。
第三章药品销售质量管理措施第十条门店应当确保销售的药品来自合法渠道,具有合法的销售授权。
第十一条门店应当建立药品进货核验制度,对进货的药品进行认真核验,确保药品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门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信息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销售药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名称、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等。
第十三条门店应当加强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影响。
(一)门店应当建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当干燥、通风、清洁,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二)门店应当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药品应当分开存放。
(三)门店应当对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期未过期,未受到损坏。
(四)门店应当及时处理过期、损坏或者其他异常的药品,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门店应当对销售药品的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药品销售知识和技能。
(一)门店应当制定并执行销售药品的操作规范,明确销售流程、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
药房门店药品销售及处方的管理规定
门店药品销售及处方的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
3.范围: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销售的药品。
4.职责:药品销售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销售药品。
销售药品不得附赠处方药品、甲类非处药。
5.2 无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在岗不得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5.3 销售药品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5.3.1 处方须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方和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名或盖章。
5.3.2 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5.3.3 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5.3.4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销售。
5.4.销售未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物目录>>的处方药。
5.4.1销售未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物目录>>的处方药,须向患者索取处方,如有处方则按处方调配、销售。
5.4.2患者如无处方,则须在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含药师)询问病情后购买使用,并详细登记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或地址和所购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至、数量及购买日期、指导用药药师、调配人等资料。
5.4.3 药师应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详细介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做好用药指导。
药店应提供联系电话供患者咨询。
5.5 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引言药品销售质量是药品经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石。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确保药品销售过程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企业信誉。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门店药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四、责任主体门店负责人对门店药品销售质量负总责,销售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各负其责。
五、管理制度1. 药品购进管理(1)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明确药品购进渠道、供应商资质审核、药品验收等要求。
(2)采购人员应具备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购进药品时,应查验供应商资质,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
(4)购进药品时,应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药品注册批件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管理(1)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药品说明书、药品注册批件等文件要求。
(2)储存药品时,应分类、分区存放,近效期药品、危险药品等应专柜或专区存放。
(3)储存药品时,应定期进行养护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损坏等不合格药品。
(4)储存药品时,应严格控制温湿度,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销售管理(1)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过程的质量安全。
(2)销售人员应具备药品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销售药品时,应查验顾客身份,确保药品销售给合法、合规的消费者。
(4)销售药品时,应提供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等信息。
(5)销售药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药品说明书,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
4. 药品售后服务管理(1)门店应建立健全药品售后服务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售后服务的质量安全。
(2)销售人员应熟悉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投诉等相关知识,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5篇)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0、81、82、83、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5.3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5.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
5.8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9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5.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5.11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5.12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5.13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14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5.15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购进人员传递药品信息。
5.16做好各项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门店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一环,对于药品销售质量的保障和监管十分重要。
为了规范门店药品销售行为,提高门店药品销售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门店药品销售的管理职责、药品采购及质量保证、存储管理、销售流程、安全保卫等相关要求,确保门店药品销售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和提升。
二、管理职责1.门店负责人:全面负责门店药品销售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药品销售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2.药剂师:负责门店药品销售中的质量控制、配方管理、处方审核,指导和检查员工。
3.销售员:负责门店药品销售的具体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等。
三、药品采购及质量保证1.药品采购必须在正规渠道进行,药品应当具有有效、安全、合法的药品注册证明,并且应当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
2.门店应当建立专门的药品货源管理机制,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质量评估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品质和供货效率。
3.药品进货后必须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对与规定有不符的药品及时进行处理。
4.药品进货量应按照门店销售量、库存量控制,药品库存应定期进行清点和管理。
4.存储管理1.药品应当存放在符合规定的仓储区域内,仓储区域应当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无灰尘污物。
2.药品的存放应按照药品的特点、存储条件等要求分类,定期进行库存清点,避免过期及混淆现象的发生。
3.药品的条形码、包装等信息应当清晰可读,确保不会发生混淆现象。
4.门店应当对主要药品配备相应的温湿度记录仪并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存储环境符合规定。
5.销售流程1.门店销售员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药品销售,不得销售未经允许的药品。
2.门店应当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进行药品销售,提供正确、全面的使用说明。
3.门店应当按照规定管理开、验药方和收取配送费等事项,做到规范、合理、公开透明。
4.门店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并进行跟踪统计分析,确保售后服务质量。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4篇)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指在医疗机构和药店出售的药品分类。
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处方下才能购买和使用,而非处方药则可以直接在药店购买和使用。
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止滥用药物和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规范门店药店的药品销售行为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二、处方药管理制度1.处方药库存管理门店药店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处方药品的有效管理。
包括建立药品入库登记和出库登记制度,明确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建立药品的库存清单,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建立药品过期处理制度,确保过期药品不进入市场。
2.处方药销售管理门店药店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方药销售,包括以下要求:医生签发的处方必须是合法有效的,药店应认真核实患者的医疗证件和处方的真实性;处方药的销售必须记录在案,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药品种类和数量等;处方药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剂量进行,不得超量销售;门店药店不得销售没有药品说明书的处方药。
3.处方药使用管理患者购买并使用处方药时,门店药店应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
包括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门店药店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督,及时发现患者用药过量或不当使用药品的行为。
4.处方药售后管理门店药店应建立健全的处方药售后服务制度,包括对患者的回访和跟踪,收集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的信息,及时反馈给医生,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
三、非处方药管理制度1.非处方药库存管理门店药店应建立非处方药库存管理制度,确保非处方药品的有效管理。
包括建立药品入库登记和出库登记制度,明确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建立药品的库存清单,定期进行盘点和调整;建立药品过期处理制度,确保过期药品不进入市场。
2.非处方药销售管理门店药店可以直接销售非处方药,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销售,包括以下要求:药店应认真核实购买非处方药的人员的真实身份,年龄要求和用药目的等;非处方药的销售必须记录在案,包括购药人的基本信息和药品种类和数量等;非处方药销售时应提供必要的用药指导和咨询,保证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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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确保门店销售药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安全合理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药品和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门店销售药品应按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3、凡从不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触的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4、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5、销售药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
6、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7、处方药不应用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8、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9、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0、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约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和销售。
11、处方的审核调配或销售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
12、非处方药可凭处方出售。
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13、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
14、药品拆零销售使用的工具,包裹应清洁和卫生,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到内容。
15、门店应在零店堂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
用药。
16、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
17、结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或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以便及时组织货源及时上柜。
18、门店应在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
19、门店对顾客反映的问,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20、门店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应符合国有关规定。
门店处方管理制度
1、为加强门店处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处方调剂人员必须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处方审核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或有药师(或中药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4、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名称、剂量及处方医师签章,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有配伍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需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方可调配方,否则拒绝调剂。
审核完毕审核人员签章方可调配。
5、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6、单剂处方中药的调剂必须每味都要用药戥称,多剂处方必须坚持多戥分称,以保证计量准确。
7、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及核对人签章,再付药给顾客。
8、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贴数,同时向顾客说明需要特殊处理药物或另处的“药引”以及煎煮处方服法等。
9、处方保留二年备查。
10、如不能留存处方,应登记在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内,处方药销售登记表同处方一样保存二年备查。
门店经理质量职责
1、组织贯彻总部的各项方针目标,对本门店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和规定。
3、督促、检查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药营质量。
4、负责门店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门店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确保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
6、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及建设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7、负责向总部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门店进货验收管理制度
1、为有效控制药品经营质量,把好药品进把好药品进货质量关,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连锁门店应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总部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3、质量验收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发经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或上岗。
4、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配送中心的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
厂名、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并对其包装进行外观检查。
(1)、仔细点收大件,要求送货凭证与到货相符;
(2)、检查约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药品破损、短缺等问题。
5、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6、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公司质管理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要有中文标签。
7、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配送单的相应位置签字,并留存一联按购进记录的要求保存,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门店柜组组长质量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完成质量工作任务,及时收集、上报销售信息。
2、以身作则,规范服务,及时做好药品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确保营业秩序的正常运转。
3、每日上班前清点药品,及时充实柜台,按类别上柜,上架。
4、关注营业动态,注意缺货品种,及时登记顾客需求。
5、随时核对物价牌与实物的一致性,及时做好调价工作,收集和倾听顾客对物价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6、零售中发生药品质量问题,要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及报告质量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做好协调工作。
7、协助企事业负责人对药品进行盘点、登记和补货。
门店验收员质量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观念,认真做好药品质量及数量验收工作,确保门店购入药品质量合格。
2、门店验收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门店验收员负责对配送中心配给本门店的药品、逐批验收。
4、门店在接受验收程序时,可简化验收程序,但验收人员应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商以及数量的核对,并在凭证上签字。
5、送货凭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及时退回配送中心,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门店质量管理员质量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负责对门店质量工作及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
2、在门店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质量管理文件的执行情况。
3、负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的具体实施,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意见。
4、把好药品进货关,对药品入库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监督营业员做好陈列药品按月检查记录工作,发理质量问题及时向门店负责人汇报,重大质量问题上报总部质量管理部。
6、负责处方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在处方上签字,否则不得签字不予调配。
7、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按总部的要求办理。
8、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9、定期检查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督促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