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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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评选程序

院士评选程序

院士评选程序院士评选程序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它旨在选拔出具有卓越科学研究能力和杰出学术成就的科学家,成为国家科学技术界的顶尖人才。

下面将详细介绍院士评选程序的几个主要步骤。

院士评选是一个由科学院自主组织的过程,通常每个院士评选周期为一年。

评选程序的第一步是提名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科学院的院士、相关学术组织和高校推荐候选人。

推荐候选人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的学术成果和杰出的科研能力。

推荐候选人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以供评选委员会审查。

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

初审的目的是筛选出具备基本资格的候选人,淘汰掉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初审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学术声誉等方面的情况。

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将进入下一阶段的面试和评审。

接下来是面试和评审阶段。

面试和评审阶段是评选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也是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在面试和评审阶段,评选委员会将邀请候选人参加面试,并对其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通常包括个人陈述、学术报告、提问互动等环节。

面试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学术研究能力、学术潜力和科研思维等方面的情况。

评审阶段是基于面试结果,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是否通过评选成为院士。

评选结果公布。

一般情况下,评选结果会在评选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公布。

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院士名单,并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公众公布。

被选为院士的科学家将获得该国科学技术界的最高学术荣誉,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责任。

总结起来,院士评选程序是一个经过严格筛选和评审的过程,旨在选拔出具有卓越科研能力和杰出学术成就的科学家。

这一程序包括提名、初审、面试和评审以及评选结果公布等多个步骤。

通过这一程序,科学院可以选拔出最优秀的科学家,为国家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院士增选指南

院士增选指南

院士增选指南
摘要:
1.院士增选的背景与意义
2.院士增选的流程与标准
3.院士增选的现状与挑战
4.我国院士增选的未来发展
正文:
一、院士增选的背景与意义
院士增选是选拔我国科学技术界的杰出人才,以促进国家科技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选拔一直备受关注。

院士增选旨在选拔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专家学者,为国家的科技创新和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二、院士增选的流程与标准
院士增选的流程分为推荐、初选、公示、终选等阶段。

首先,候选人需获得一定数量的院士推荐,然后经过资格审查、初选投票等环节,最终由全体院士投票决定终选名单。

在选拔过程中,学术成就、科技贡献、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是评价候选人的重要标准。

三、院士增选的现状与挑战
近年来,我国院士增选工作在选拔机制、评价标准、选拔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

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推荐渠道不均衡、学术腐败现象、唯论文、唯职称等倾向。

针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院士增选制度。

四、我国院士增选的未来发展
为了更好地发挥院士增选在选拔人才方面的作用,我国未来应继续推进院士增选制度的改革。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推荐渠道,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选拔透明度等。

通过改革,使院士增选更加公正、公平、公开,选拔出更多杰出的科技人才,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院士增选是我国选拔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具有极高的社会关注度。

院士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院士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院士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院士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学术研究的深入,全球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院士制度,以表彰杰出的科学家和学者,并为他们提供更广泛的发展平台和机会。

院士评选是一个严谨的程序,涵盖了多个环节和严格的标准。

本文将深入探讨院士评选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并分享对该制度的观点和理解。

一、院士评选的程序院士评选的程序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环节:提名、申请、评审、选举和公示。

1. 提名:科研机构、高校、学术团体等可以提名候选人成为院士。

通常,提名由一定数量的正式提名者所发起,提名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背景,并对被提名者的学术贡献与研究成果有充分了解。

2. 申请:被提名者需要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学术成就和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将成为评选委员会评估候选人的依据,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著作、学术荣誉等。

3. 评审:评选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评审的标准包括学术成就、科研贡献、创新能力、国际影响力等。

评审委员会通常由一批顶尖的学者和专家组成,他们会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和讨论,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4. 选举:评审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投票选举。

一般情况下,院士的选举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多轮投票,确保最终当选者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5. 公示:当选的院士名单将通过官方媒体进行公示,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于未当选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也会给予相应的反馈和建议,以鼓励其继续努力和发展。

二、院士评选的时间安排院士评选的时间安排因国别和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会经历较长的时间周期。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时间安排:1. 提名期:一般从评选开始的时间点算起,会有一个明确的三至六个月的提名期,用于科研机构、高校等提名候选人。

2. 申请期:提名结束后,被提名者需要在指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请材料。

这一期限通常为三至六个月,以确保候选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提交材料。

3. 评审期:申请期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讨论。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大家知道中科院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细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细则,一起看一下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1992年12月4日学部主席团会议通过,2016年12月5日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第三条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

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其分配由中国科学院学部(以下简称学部)主席团确定。

增选名额基数为60名,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布局和学科发展需要适当增加增选名额,但增加名额不超过6名。

第五条要特别注意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被推荐人年龄(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下同)一般不超过65岁。

在各学部正式候选人中,60岁(含60岁)以下的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院士增选工作分为推荐院士候选人、各学部评审和初选以及终选投票等阶段。

第七条资深院士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评审和选举。

第八条在院士增选过程中,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及增选工作的有关规定,若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章推荐和确定院士候选人第九条院士候选人由院士和学术团体推荐,不受理本人申请。

学部主席团可根据新兴和交叉学科、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发展需要采取特别推荐机制推荐院士候选人。

第十条院士推荐候选人(一)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

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所在学部与该候选人被推荐的学部相同方为有效。

院士如何提名和选举?

院士如何提名和选举?

院士如何提名和选举?一、提名程序1. 提名资格院士提名需要符合一定条件,一般要求候选人具备杰出的学术成就和产出,且对学科发展有重要贡献,同时需推荐单位达到一定规模和影响力。

2. 推荐单位提名推荐单位可以是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互联网公司等。

推荐单位要经过严格的评审,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然后向有关部门推荐候选人。

3. 专家评审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和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判断是否满足提名条件,并给出评审报告。

4. 提名公示提名公示是为了向社会公开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确保提名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选举程序1. 成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院士大会组成,负责组织和管理选举工作,包括收集选民名单、确定选举时间等。

2. 选民资格一般情况下,只有全院士有选举权,但也可能根据特殊情况,给予特定人员选举权。

选民名单由选举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审核。

3. 选举方式我们的选举方式主要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

直接选举是指选举人直接投票选举,而间接选举是通过选举代表间接进行。

4. 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果经过严格统计和审核后,由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布入选院士名单。

被选举为院士的候选人将受到全体院士的一致认可。

5. 交接仪式选举成功的院士将参加交接仪式,接受院士团队的欢迎和祝贺。

交接仪式是一个庄重而庄重的仪式,标志着新一届院士的正式入职。

以上就是院士如何提名和选举的一些基本程序。

通过这些程序,我们能够确保院士的选拔过程公正、公开、公平,为国家和科学事业选拔出真正的精英人才。

每一位院士的加入都会为学术界和科学研究带来新的活力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学科的进步和发展。

科学事业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驱动力,在推动科学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院士的作用不可忽视。

院士的提名和选举是院士制度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严格的程序,才能选拔出优秀的科学家,保障机制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023院士评选条件

2023院士评选条件

2023院士评选条件
院士评选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候选人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2. 候选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3. 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4. 候选人不得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且未在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影响期内或未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此外,对于不同学科领域的候选人,还有具体的名额和资质要求。

例如,数学领域需要包括基础数学和应用数学领域的专家,物理学领域需要涵盖不同分支的专家等。

总的来说,院士评选条件十分严格,候选人需要具备卓越的学术成就、高尚的品德和突出的贡献,并且需要符合具体的学科领域要求。

2023年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表

2023年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表

2023年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表一、评选流程1. 材料申报阶段在评选流程开始前,候选院士须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以及学术贡献等。

申报材料需要经过严格审查,确保符合评选标准。

2. 提名阶段有资格提名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名候选院士,提名需经专家委员会审查确认。

提名的候选院士需具备卓越的学术成就和良好的学术声誉。

3. 评审阶段专家委员会将对提名的候选院士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包括对申报材料的综合评定和学术成就的评估。

评审结果需得到专家委员会的一致通过。

4. 公示阶段评审通过的候选院士名单将在特定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投票阶段经过公示后,将开展针对候选院士名单的投票环节,投票结果将直接影响最终的院士产生。

6. 结果公布评选结果将在特定媒体和评台上公布,包括最终当选的院士名单以及相关评选过程的公示。

二、时间表1. 材料申报阶段时间:2022年1月1日-2022年3月31日2. 提名阶段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6月30日3. 评审阶段时间:2022年7月1日-2022年9月30日4. 公示阶段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30日5. 投票阶段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6. 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2月28日以上即是2023年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表的具体内容,希望此信息能够对相关人员提供参考,并促进院士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评选流程和时间表2023年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表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经过精心设计和严格执行,旨在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以下将对每个环节进行详细阐述。

一、评选流程1. 材料申报阶段材料申报阶段是院士评选流程的起始阶段,此阶段中候选院士需要准备并提交个人材料,这些材料将被用来评估候选院士的学术成就和贡献。

申报材料需要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等。

此阶段的严格审查旨在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候选院士需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来支持其学术成就和贡献。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规则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规则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规则中国工程院是我国最高学术荣誉之一,其院士增选是选拔我国工程科技领域杰出人才的重要方式。

为了确保增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中国工程院制定了严格的院士增选规则。

本文将介绍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规则的几个关键要点。

一、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提名是院士增选的第一步。

根据规定,提名候选人的权利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院士团体、全国综合性学术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享有。

候选人提名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国籍,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科研工作成果,以及在相关领域具有卓越贡献等。

二、专家评审候选人经过提名后,将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中国工程院设立了多个专业组,由专家组成,负责对提名候选人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影响力等进行评审。

评审过程是严格保密的,评审专家需按照规定进行评价和打分,并提交评审意见。

三、候选人审查候选人审查是院士增选的重要环节。

中国工程院设立了审查委员会,由院士组成,负责对候选人的资格和学术水平进行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提名材料、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提问。

候选人的学术观点、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的原创性等将受到审查委员会的严格审查。

四、公示和投票候选人审查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和投票环节。

中国工程院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同时,院士将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出最终当选院士名单。

院士增选的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保投票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当选院士当选院士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的最终结果。

当选的院士将被授予中国工程院院士称号,并享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权益和荣誉。

同时,中国工程院还会组织相关活动,宣布当选院士的名单,并对当选院士进行授勋仪式。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选拔具有卓越贡献和杰出贡献的工程科技领域人才,推动我国工程科技事业的发展。

规则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能够确保院士增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使中国工程院院士成为我国工程科技领域的顶尖人才代表。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2012年12月3日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

为了规范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中国工程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院士的标准和条件第一条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主要是指:在某工程科技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做出重大贡献;或为重要工程科技领域的奠基者和开拓者。

以上各项中包括其在培养工程科技人才方面做出的成就和贡献。

“重大工程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指:重大工程建设(包括规划、论证、勘设、施工、运行等)中的管理;或重要、复杂的新型产品、设备、装备在开发、制造、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或重大技术革新、改造、转型、转轨、与国际接轨方面的管理;或重大产业、工程、科技布局和战略发展研究、管理。

在工程管理领域做出“重大贡献”主要是指:被提名人在上述领域具体组织、参加工程项目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以先进的管理理论为指导,创造性地发挥管理科学的作用,促使工程项目优质、高效实施,取得众所公认的成就;或在工程管理理论上有重大建树,并通过实践取得具体业绩。

“学风正派”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科学态度和献身精神等。

“品行端正”主要是指院士应具备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良好的行为品德和端正的生活作风。

第二章增选名额、增选程序及对候选人的有关要求第二条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行一次,每次增选总名额及各学部的名额分配,由主席团决定。

第三条增选程序:提名院士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归口部门遴选、院士评审和选举。

中国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选指南

中国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选指南

中国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选指南
摘要:
一、引言
二、2023年院士增选名额及分配
三、增选院士的资格和条件
四、增选院士的程序和步骤
五、中国工程院的使命和责任
六、结论
正文:
中国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启动。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本次增选的相关指南。

首先,2023年院士增选名额为不超过90名。

具体分配如下: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10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10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10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10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10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10名,农业工程学部10名,医药卫生学部10名。

其次,增选院士的资格和条件如下:候选人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工程与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具有较高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同时具备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

增选院士的程序和步骤主要包括:提名、资格审查、公示、初选、公示、终选等。

具体流程如下:各渠道提名候选人;工程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对有效候选人进行公示;组织初选,产生初步候选人;对初
步候选人进行公示;最后,工程院全体院士投票终选,产生新增院士。

中国工程院的使命和责任是:发挥工程科技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国工程科技的繁荣和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202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展开,新增院士名额共计90名。

院士增选方案

院士增选方案

院士增选方案一、背景作为国家最高学术荣誉,院士是具备卓越科学研究能力和卓越学术贡献的科学家。

为了保证院士的选拔和评审程序公正透明,以及提高选拔质量和水平,制定院士增选方案势在必行。

二、院士增选方案的目标院士增选方案旨在确保选出具备国际一流水平的科学家,为国家科技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三、院士增选方案的内容1. 申报条件的明确- 申报者应为中国公民,无论是否在国内工作,都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 申报者应具备博士学位,并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的学术成就。

- 申报者在相应领域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并在国际上享有一定的学术声誉。

2. 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者需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和学术成就介绍。

- 申报者需提交代表性科研成果及相关奖项证书等材料。

- 申报者需提供学术团队情况、主要学术发表成果等材料,以展示其学术领域的影响力。

3. 专家评审流程的设立- 设立由相关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组成的院士增选评审专委会,对申报者进行评审。

- 评审专委会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进行评审。

- 评审专委会需根据申报者在学术研究、学术交流、学科贡献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 评审专委会应对申报者的学术道德、学术成果的原创性、学术影响力等进行审查评定。

- 评审专委会应提交评审报告,并将获得院士资格的申报者名单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4. 申报机制的完善- 为确保院士增选方案的公平与权威,申报机制应完善并公之于众。

- 申报者需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方式进行申报,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 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完整的申报者,应及时告知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5. 院士增选结果的公示- 院士增选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期限应充分保证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

- 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以对审核结果提出质疑和异议,相关主管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回应。

四、院士增选方案的效益1. 提高院士选拔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避免不正当干预和腐败现象发生。

院士评审规则

院士评审规则

院士评审规则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院士评审背景与意义
2.院士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
3.院士评审规则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一、院士评审背景与意义
院士,作为我国科学技术界的最高荣誉,代表着在某一领域取得了杰出成就的专家。

为了选拔和表彰这些杰出人才,我国设立了院士制度,并制定了一系列评审规则。

院士评审规则旨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从而选拔出真正具有高水平科研能力与成就的专家。

二、院士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
1.评审标准:院士评审主要依据学术成就、技术贡献、科研项目、论文发表、成果转化等多方面进行评价。

这些评价指标旨在全面衡量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实际贡献。

2.评审程序:院士评审分为初审、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终审等环节。

首先,相关部门对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齐全、真实。

接下来,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详细评审,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

随后,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经过终审,确定最终当选院士名单。

3.评审纪律:为了保证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评审纪律,要求评审专家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泄露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院士评审规则的实施与影响
院士评审规则的实施,为我国的科技发展选拔出了一批又一批杰出人才,推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繁荣。

这些当选院士的专家,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世界领先的科研成果,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作出了巨大贡献。

总之,院士评审规则作为选拔我国科技界最高荣誉的重要依据,对于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追求卓越、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院士增选方案

院士增选方案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院士增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的实施情况将作为院士增选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报送国家相关部门。
六、增选名额
根据院士队伍现状和科技发展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增选名额。增选名额分配原则如下:
1.保证重点:优先保障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创新前沿和薄弱领域的院士增选;
2.优化结构:综合考虑院士队伍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和地区分布,合理分配增选名额;
3.动态调整:根据院士队伍发展情况和科技政策导向,适时调整增选名额。
1.重点保障:优先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科技创新前沿和薄弱领域的院士理分配增选名额;
3.动态调整:根据院士队伍发展情况和科技政策导向,适时调整增选名额。
七、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院士增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增选工作;
2.制度保障:完善评审制度,确保增选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增选程序
1.发布通知:公布院士增选方案,明确增选专业、名额、条件和时间安排;
2.推荐候选人:由各相关单位、学术团体和院士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初审: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复审:组织相关领域院士对候选人进行专业评审,确定入围名单;
5.终审:召开院士大会,对入围名单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新增院士名单;
3.透明度保障:公开增选程序、条件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4.纪律保障:对增选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宣传保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院士增选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八、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院士增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方案的实施情况将作为院士增选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报送国家相关部门。

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

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

院士评选流程和时间
院士评选流程一般如下:
1. 提名阶段:主要是通过拟推荐、自荐等途径,向相关课题组、学术机构等提交院士提名。

2. 材料审查阶段:评选机构或专家委员会对提名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评估被提名者的学术成就、科研贡献等方面的资料。

3. 评审委员会审议阶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候选人进行复审并进行综合评估。

4. 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或留意延续时间,接受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 终审阶段:评审委员会终审,确认最终评选结果。

6. 选定阶段:最终确定被授予院士称号的人选,院士资格正式确认。

至于时间,每个国家和学术机构不同,评选的时间会有所差异。

一般评选会经历数个月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具体的时间安排一般由评选机构或学术机构负责人决定,并公布给申请人。

院士评选标准

院士评选标准

院士评选标准院士是指在具备博士学位的基础上,通过学术研究或者科学技术工作,取得突出成就,经所在单位推荐并由国家或相关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院士评选是一个高度重视学术和科技成就的过程,对于科学研究和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一般情况下院士评选的相关标准和参考内容。

1. 突出学术或科技成就:院士评选的首要标准是候选人的学术或科技成就。

这包括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发现或发明的科学或技术创新、主持的重要科研项目、取得的荣誉称号等。

候选人所取得的成果应该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2. 领导与服务:候选人除了在学术或科技领域有卓越表现外,还应具备领导能力和服务精神。

这包括对学术团体或科研机构的领导和管理经验,对学术或科技事业的贡献和推动,对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关注等。

3. 学术声誉和评价:候选人的学术声誉和评价是院士评选的重要参考因素。

这包括同行学者和专家对候选人的认可、Evaluation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候选人在相关学术或科研机构的推荐和评价等。

4. 国际交流与合作:候选人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也是评选的参考内容。

这包括候选人与国际知名学者或科学家的学术交流、合作研究项目的参与和组织、国际学术会议的邀请发言、担任国际科技组织的职务等。

候选人在国际学术或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和贡献将为评选提供重要支持。

5. 学术或科技领域发展需求:院士评选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术和科技领域的发展,所以评选标准还将考虑候选人在相关领域中的重要性和需求。

这包括对国家战略重点领域的研究和贡献、对学术或科技发展现状的反思和推动、对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支持等。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院士评选的标准和参考内容可能因国家、地区或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上提到的标准仅为参考,具体评选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确保评选的公正、科学与权威性。

院士增选工作实施方案

院士增选工作实施方案

院士增选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院士增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院士是我国科技界的顶尖人才,他们的增选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和国家的整体实力。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院士增选工作实施方案显得尤为迫切。

二、总体目标。

院士增选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选拔一批在科技领域具有卓越成就和突出贡献的科学家,为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实施步骤。

1. 完善评选标准。

针对院士的评选标准,需要结合我国科技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科技创新能力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评选标准。

2. 公开选拔程序。

增选工作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确保所有具有院士资格的科学家都有机会参与评选。

选拔程序应当规范、透明,避免出现人为干预和不公正现象。

3. 强化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是院士增选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需要建立一支由权威专家组成的评审团队,对候选人的学术成就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确保院士的选拔工作严肃认真。

4. 完善激励机制。

对于成功当选的院士候选人,应当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给予适当的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以激励更多科学家积极参与院士增选工作。

5. 宣传推广。

院士增选工作的宣传推广工作同样重要,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公众全面介绍院士增选工作的背景、目标和实施方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保障。

为了确保院士增选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确保院士增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语。

院士增选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我国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能够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院士增选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国科技事业迈上新的台阶。

光学学会会士评选流程

光学学会会士评选流程

光学学会会士评选流程一、前期准备。

1. 明确资格条件。

- 候选人得在光学相关领域有卓越的贡献。

这包括在光学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的科研成果,比如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多篇高影响力的论文。

- 在光学工程应用领域,要是推动了某项重要光学技术的实际应用,像为高端光学仪器的研发做出关键贡献之类的。

- 并且在光学教育方面,如果有独特的教学方法推广,培养出了很多优秀的光学人才,也有资格参选。

2. 自我评估。

- 有意向的候选人要根据这些资格条件,好好审视自己的工作和成果。

可以列出自己的主要成就清单,包括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与的项目以及取得的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二、提名阶段。

1. 寻找提名者。

- 候选人需要找到合适的提名者。

提名者通常是光学学会的现有会士,或者是在光学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 比如说,在高校里,候选人可以联系那些在光学系担任资深教授并且是光学学会会士的老师来为自己提名;在企业中,就可以找行业内资深的光学技术专家(如果他们是会士的话)来提名。

2. 提交提名材料。

- 提名者要准备详细的提名材料。

这其中包括一份提名信,提名信里要清楚地阐述候选人符合会士资格的原因,突出候选人的主要成就和独特贡献。

- 还要附上候选人的个人简历,简历内容涵盖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专利获得情况等)、参与的光学相关项目、教学成果(如果有)等信息。

- 这些提名材料要按照光学学会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然后在规定的提名时间内提交给光学学会指定的部门或人员。

三、初审阶段。

1. 材料审核。

- 光学学会会成立一个初审小组,这个小组的成员由光学学会内部的专家组成。

- 初审小组会仔细审查提名材料,检查提名信是否合理地阐述了候选人的资格,个人简历中的各项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 例如,他们会核实论文是否真的发表在声称的期刊上,专利是否已经被授权等。

2. 初步筛选。

- 根据材料审核的结果,初审小组会进行初步筛选。

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中国科学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增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实足年龄计算,下同)一般不超过65岁。

在各学部正式候选人中,60岁(含60岁)以下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六条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其推荐、评审、选举的程序和办法适用本细则,但第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和“被推荐人材料”及其相应的电子文件,以邮寄并互联网在线传输的方式提交院士工作局。

第十前(以寄出邮戳为准)以邮寄并互联网在线传输的方式提交院士工作局。

(五) 凡双重领导的单位推荐院士候选人,由主管业务的部门负责组织初选;非业务主管部门推荐院士候选人无效。

第十三条所有推荐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确需提供涉密材料的,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执行。

推荐材料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候选人的评审资格。

第十四条凡已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第十五条院士工作局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查结果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

由学部主席团确认后,方为院士有效候选人。

第十六条院士工作局将有效候选人名单通告全体院士,并在学部网页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同时通知归口部门或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有效候选人以及相同专业的外单位的其他有效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一并公示。

候选人在5年之内调动工作单位的应同时在调出单位公示。

由各学部常委会确定3-5个公示单位,各公示单位要将公示方式、时间等情况及时报院士工作局备案,院士工作局在学部网页上公布公示单位名单、公示方式和时间等汇总情况。

公示时间为1个月。

第十七条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如推荐院士或归口初选部门发现候选人存在不符合院士标准与条件的严重问题,可及时提出书面材料提交院士工作局。

经有关学部常委会讨论决定并报学部主席团(或主席团执委会)批准,可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

院士评审规则

院士评审规则

院士评审规则
摘要:
1.院士评审规则的概述
2.院士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
3.院士评审规则的实施与影响
正文:
【院士评审规则的概述】
院士评审规则是指在我国,针对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的评审过程所遵循的一系列原则和规定。

院士评审规则旨在保证院士选拔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从而确保选拔出的院士具备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院士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及其实施与影响。

【院士评审规则的具体内容】
1.评审标准的制定:院士评审规则明确了评审标准的制定原则,即以学术成果、学术影响、学术道德为主要评价维度。

具体包括:学术成果的代表性、原创性、实用性;学术影响的广泛性、深度;学术道德的诚信、敬业等。

2.评审过程的组织:院士评审规则规定,评审过程分为资格审查、初选、公示、终选四个阶段。

资格审查阶段主要审查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初选阶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初选名单;公示阶段将初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终选阶段根据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当选院士名单。

3.评审结果的公示与反馈:院士评审规则要求评审结果必须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此外,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整改。

【院士评审规则的实施与影响】
院士评审规则的实施,对我国院士选拔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规则保证了选拔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提高了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其次,规则明确了评审标准,使得候选人和评审专家有明确的依据,便于操作;最后,规则强化了评审结果的公示与反馈,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院士选拔工作的不断完善。

总之,院士评审规则对于保证我国院士选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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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根据《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学术导向。

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非学术因素干预,使推选工作回归学术本位。

(二)坚持客观公正。

充分发挥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的作用,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开展推选工作。

(三)坚持专家主导。

依托同行认可价值体系和评议机制,严格遵循科学规范。

第三条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

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第四条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不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第五条被推选人年龄(按增选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不超过65周岁。

注重推选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

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时注重提名来自工程科技一线的科技专家。

凡已连续3次被推选为院士有效候选人的,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
资格。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设立以下机构:
(一)推选专家委员会。

负责对院士候选人进行初审和投票,由影像科技(感光)领域具有学术权威性和学术影响力的院士、研究员、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11名以上组成。

(二)材料审核小组。

负责对院士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由影像科技(感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

(三)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

负责推选院士候选人日常组织工作,由中国感光学会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章推选程序
第七条推选程序如下:
(一)发布信息。

利用文件、网络等多种形式发布开展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的信息。

保证信息面向社会公开,保证在影像科技(感光)领域的覆盖面。

(二)组织推选院士候选人人选。

中国感光学会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各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

中国感光学会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在推选时应向学会报送《中国感光学会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被推选人基本情况表》,材料应保证内容真实,且应由3名或3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的结果,并有专家签名、工作单位盖章。

(三)组织初审。

由学会推选专家委员会进行初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被推选人。

参加投票的专家应超过推选专家委员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获得赞成票不少于投票人数三分之二的人选,可认为通过初审。

(四)审核材料。

通过初审的被推选人由学会负责进行学术审核。

按照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相关要求组织完整的材料,主要是填写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或中国工程院
《提名书》,并按要求附相关附件材料,由材料审核小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并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政治、经济、品行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进行公示。

审核通过后,对被推选人的材料在本人所在单位、本学会进行公示(原则上不在互联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报送结果。

推选结果由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报送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七)经中国科协第二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通过后的院士候选人,推荐(提名)报两院院士工作办公室,进入第三轮终审。

第八条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制定的工作方案、推选专家委员会名单、材料审查小组名单,须经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会议可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推选结果须向学会常务理事会报告。

第九条出席初审会议不足三分之二会议时间的专家,不能参加投票;因故不能到会的专家,如提供书面意见,可在对有关人选进行情况介绍和讨论时宣读或说明。

第十条如学会发现推选的候选人存在不符合院士标准与条件的严重问题,将提出书面材料提交中国科协推荐 (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申请撤回对该候选人的推选。

第四章投诉处理
第十一条投诉信必须是书面实名投诉。

投诉人应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不受理电话、口头和网络方式投诉。

投诉信截止日期为增选年的学会对被推选人材料进行公示的截止日期。

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超过投诉截止日期的投诉不予处理。

第十二条建立投诉分类调查机制。

涉及学术方面的问题,由本学会负责调查核实;涉及政治、经济、品行的问题,交由被投诉人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投诉信必须送交中国感光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登记,并由中国感光学会常务理事会统一研究处理。

参与推选工作的专家个人收到的未上交和未经研究处理的信件,一律不得在初
审、评审过程中出示或传播。

第十四条本学会就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书面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细则向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本细则经中国感光学会第九届二次常务理事通讯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经中国感光学会第九届三次常务理事通讯工作会议修订。

第十七条本细则由中国感光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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