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陈列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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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商品陈列及附属设备的管理,建立商品陈列及附属设备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杜绝这类设备的闲置浪费和保管不利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请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商品陈列设备及附属设备,由事业拓展部统一保管和调配。
二、商品陈列设备包括:货架(立柱、层板、刀壁、背板、横梁、挂钩、价签条)、地堆车(促销平台)、地排子、公司购置的其它商品陈列设备;商品陈列附属设备包括:地牛、手推车、登高车、收银台。
三、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盘点
1、盘点时间:各门店及总部的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每年盘点一次。如遇店长调离,在调离前盘点一次。
2、盘点部门:盘点由事业拓展部和财务部门共同完成。
3、盘点处理:如出现丢失或人为损坏,由店班子按原价赔偿。
四、总部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保管与调配
1、专门库房分类保管。
2、财务建立分户,设备按来源单位入库,按去向单位出库。
3、总部库房要有实物负责人并要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按期盘点和处罚。
五、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补充与报废
1、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补充。各门店根据经营需要
向事业拓展部申请补充,经公司总经理签批,由事业拓展部组织调配或定购。
2、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报废。该类设备正常使用导致损坏,首先修理使用。不能修理的在每年的盘点时,由事业拓展部和财务部共同审签,予以报废。设备残值由使用单位作收益。
六、商品陈列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保管、调配与报废的帐务处理
1、各设备保管单位要建立手工辅助帐,帐目要有调入、调出、报废等明细。
2、财务按使用或保管单位立帐。
1)属设备购进的,要有发票、经手人和相关领导签批后按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明细单入帐。
2)属设备调配的,根据双方单位经手人和相关领导签批后,按注有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明细单入帐。
3)属设备报废的,由使用或保管单位经手人、事业拓展部和财务部共同签字并报总经理签批后按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明细单入帐。
七、本管理办法从2014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