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复试取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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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取样制度

建设工程取样制度

建设工程取样制度建设工程取样制度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及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序进行抽检的一种管理制度。

它要求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法,从批量材料或完成的工程中随机抽取样品,以便对其进行检测和评估。

一、目的与依据建设工程取样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使用的材料和完成的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这一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各种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各类建设项目。

三、取样原则1. 代表性原则:所取样品必须能够代表整批材料或整个工程的实际质量状况。

2. 随机性原则:样品的抽取应遵循随机原则,避免人为选择影响结果的公正性。

3. 安全性原则:取样过程应确保人员安全和工程安全,不得损害结构的稳定性和使用寿命。

四、取样程序1. 制定取样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进场计划,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数量和方法。

2. 执行取样操作:由专业的取样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取样,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样品标识与记录:每个样品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记录其来源、规格、数量等信息。

4. 样品的运输与保管:确保样品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坏,保持其原有状态。

5. 检测分析:将样品送至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获取准确的测试结果。

6. 结果反馈与处理: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检测机构都是建设工程取样制度的责任主体。

他们应各司其职,确保取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取样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取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

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一、引言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是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通过对建筑材料和结构的取样送检,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出现安全隐患,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因此,建筑工程取样送检方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把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取样对象及取样原则1. 取样对象建筑工程取样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建筑材料:水泥、钢筋、混凝土、砖瓦、涂料等。

(2)结构构件:基础、柱、梁、板、墙等。

(3)环境空气:建筑施工现场及室内空气。

2. 取样原则建筑工程取样的原则是全面、充分、代表性和规范性。

取样时需全面覆盖工程材料和结构的各个部分,充分获取取样材料,确保取样结果具有代表性,并且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取样。

三、取样方法1.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1)水泥、砂、骨料等颗粒状材料:从不同部位均匀混合取样,放入密封塑料袋中标注取样位置和时间。

(2)钢筋:根据相关标准取足够长度的钢筋样品,挑选不同直径和长度的钢筋,用牢固的容器收集并标好位置和时间。

(3)混凝土:从不同浇筑部位取样,将取样的混凝土放入密封容器中,并在外侧标明取样的位置和时间。

(4)砖瓦、涂料等表面材料:取样时应确保取样部位完整,避免损坏,将取样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并在外侧做好标注。

2. 结构构件的取样方法(1)基础:取样时需确保取样部位的完整性和代表性,避免对基础结构造成损坏,将取样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并在外侧做好标注。

(2)柱、梁、板、墙等:根据实际情况取足够数量的样品,保证材料的充分代表性和完整性,并在外侧做好标注。

3. 环境空气的取样方法(1)施工现场空气:使用专业空气取样仪器,按照标准方法对施工现场的空气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时间、地点和环境情况。

(2)室内空气:同样使用专业空气取样仪器,对室内空气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时间、地点和环境情况。

四、取样标识和包装1. 取样标识取样时应在样品容器或袋外标注取样位置、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材料复试取样标准

材料复试取样标准

材料复试取样标准送检材料复试规定一、材料复试批次按以下确定:每个批次抽样复试不少于一次。

(1)钢材:在同一牌号、炉罐号、规格、交货状态下,热轧带肋钢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园盘条、冷轧带肋钢筋每60t抽一组,冷轧钢筋每10t抽一组。

允许由同一牌号、冶炼、浇铸方法不同的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每批不应多于6个炉罐号,各炉灌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不足一个验收批数量时,仍按一验收批计。

其中冷轧带肋钢筋条成捆供应的550级钢筋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以不大于10t为一批进行检验。

(2)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3)砂、石子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计。

(4)砌块同一厂家在一致条件下生产的,烧结普通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及岩页模数多孔砖每5万块、烧结空心砖(砌块)每3.5~15万块、灰砂砖每10万块、粉煤灰砖每10万块、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砖块每1万块分别为一批,不足一批数量的仍按一批计。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型空心砖块每1万块分别为一批,不足一批数量的仍按一批计。

用于多层以上建筑基础和底层的小型空心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5)钢材在合格证编号栏还应填写批号,水泥在出厂日期栏还应填写出厂日期。

二、桩基混凝土试块留置灌注桩:每台班或每浇筑50m3留一组试块;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的桩,每根桩应有一组试块。

三、结构混凝土试块留置1、建筑地面水泥混凝土试块,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少于1组。

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增做1组试块。

2、现场搅拌混凝土(1)用于交货检验混凝土的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按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 m3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

进场材料复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和工程实体
与使用功能检测有关资料
为方便大家学习,以便更好地掌握运用和统一规范常用材料进场主要复试项目、工程质量主要检测试验项目、工程实体与使用功能主要检测项目及各项目主要检测参数,特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纳为以下三个表,供大家参考。

希望大家能认真学习,从而有效地指导施工监理工作。

具体的取样部位、组数、检测试验要求等详见表中“取样依据”栏中相应的规范、规程或标准。

表中未列的材料进场复试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和工程实体与使用功能检测项目,如设计、合同另有要求的,按要求检测;新材料、新工艺按使用规定检测。

北京*****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表2 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项目、主要检测试验参数和取样依据
注:带有“*”标志的检测试验项目或检测试验参数可由企业试验室试验,其他检测试验项目或检测试验参数的检测应符合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规定为了便于工程施工现场技术人员与试验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常规试验项目的有关知识,与时准确完成建筑材料的检验试验工作,特将常规试验项目的取样规定整理如下,希望对现场技术员与试验员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未尽事请直接咨询工程检测##〔原中心试验室〕。

一、水泥检测依据:GB175-92 硅酸盐、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92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91 复合硅酸盐水泥检测项目:3d〔或7d〕和28d强度、安定性、细度、稠度、凝结时间1.取样单位同品种、同标号、同编号为一取样单位,袋装和散装应分别编号和抽样,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10--30万吨/年不超过400t为一编号;4--10万吨/年不超过200t为一编号。

2.取样方法和数量①从20个以上袋中等量取样后混匀;②从3车罐中等量取样后混匀;3.委托单的填写试验委托单必须逐项填写,如生产厂名、品种、标号、代表数量、工程名称等等。

4.废品和不合格品和标准废品:Mg0、S03、初凝时间、安定性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均为废品。

不合格品: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的任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指标,为为合格品;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标号、工厂名称和出厂编号不全者,也属于不合格品。

对于不合格品或废品水泥、由检测中心上报至监视总站,再由总站或各分站进展处理。

5.几个注意点1〕所用的水泥必须要有进京准用证;2〕水泥检验一定要与时,只有安定性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最好等3d或强度报告出来后再使用;3〕假设同批水泥存放超过三个月,应重新检验。

二、砼检测依据:GBJ81-85 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87 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检测项目:抗压、抗折、抗渗、配合比设计、和易性试验、容重、初凝测定1.取样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其取样频率为:1.抗压抗折①每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比的砼至少取样一次;②每一工作班不足100盘〔高精尖指同配比〕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③现浇楼层每层一组三块试块2〕抗渗①水箱每个配合比为一批;②地下室、底板、侧面各为一批;每批二组试块,一组六块2.抗压试块的制作和养护1〕每组三块试块应在同一盘中取样;2〕试模的尺寸大小与粗骨料粒径有关:石子粒径mm 试模规格·mm3≤25 1003≤40 1503>40 20033〕制作①准备工作:将试模擦干净,并在其内壁涂上机油或其他脱模剂〔注意不要太多〕;②成型a震动台成型砼拌合物一次装入试模,装料进内壁用抹刀略加插捣并高出试模上口;振动时要防止自由跳动,振动持续到砼外表出浆为止,然后用抹刀抹平。

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标准引言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

通过对建筑材料进行复检,可以确保材料的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本文档旨在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复检的标准,以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

1. 取样复检的定义和目的取样复检是指在材料进场前或进场后对建筑材料进行再次取样,并进行实验室检测,以检验材料的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其目的在于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2. 取样复检的方法和步骤2.1 取样方法建筑材料的取样应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

取样点应遵循以下原则:•代表性:取样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反映整个批次材料的质量。

•均匀分布:取样点应在材料批次范围内均匀分布,避免集中在某一区域。

•安全性:取样点应选择便于采样、不影响施工进度和安全的位置。

2.2 取样步骤(1)确认取样点: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和使用要求,确定取样点的位置。

(2)准备取样工具:准备好取样所需的工具,如取样钻孔机、切割机、试验容器、标签等。

(3)取样:按照规定的取样点和取样方法,进行取样操作。

取样时应注意避免现场污染和杂质的混入。

(4)标注标签:在取样容器上粘贴标签,标注取样点的位置、取样日期和批次等信息。

(5)实验室检测:将取样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资质。

3. 取样复检的要求3.1 取样量要求不同建筑材料的取样量要求不同,一般应根据相关标准确定。

例如,混凝土、钢筋等材料的取样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要求。

3.2 检测项目要求建筑材料的检测项目应综合考虑材料特性和使用要求,一般包括以下方面:•材料的物理性能:如强度、密度、吸水性等。

•材料的化学性能:如含水量、酸碱度等。

•材料的耐久性能:如冻融性、抗渗性、耐久性等。

3.3 检测结果要求建筑材料的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当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

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

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为了保证建筑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建筑材料的进场复试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下面将对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的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进行整理。

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1.水泥及其制品:外观质量、标准挤水比、泥水捣制时间、浓度和正常细度比、初凝时间、减水剂掺加量、强度等。

2.砂子:外观质量、细度模数、含水率、石粉含量、粗颗粒含量等。

3.粗骨料:外观质量、颗粒级配、含石粉率、针片状颗粒含量等。

4.混凝土:外观质量、标准挤水比、凝结时间、减水剂掺加量、强度等。

5.钢筋:规格、外观质量、拉伸强度、屈服强度等。

6.砖瓦:外观质量、尺寸、抗折强度、吸水率等。

7.墙材:外观质量、尺寸、吸水率、抗冻性等。

组批原则:1.同材料:同种类的材料应分批次组批,每批次应具有相同的材料属性和性能。

2.同产地:同一产地的材料具有相似的性质和性能,应分批组批。

3.同厂家:同一厂家生产的材料具有相同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应分批组批。

4.同规格:规格相同的材料应分批组批,以保证施工的一致性。

取样方法和要求:2.取样工具:应使用干净无杂质的工具进行取样,避免污染样品。

3.取样数量:应按规定的取样数量取样,以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4.取样包装:应将取样的材料放入密封袋或容器中,并在外面标明取样日期、地点、材料名称等信息。

5.取样记录:应做好取样记录,记录取样日期、地点、取样人员等信息。

6.取样存放:取样的材料应妥善存放,避免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以上是关于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的整理。

通过严格的进场复试,可以确保建筑施工用材的质量和安全,提升工程的施工质量。

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

常见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

常有建筑资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表序类名称号别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备注( 复试项目 )通用硅酸盐水泥混凝土组1成材料砌筑水泥天然砂人工砂石1 有以下状况之一的水1 散装水泥:对同泥,使用前一定进行复一水泥厂生产的试,并按复试结果使同期出场的同品用:种、同强度等级(1)用于承重构造的的水泥,以一次水泥;进厂(场)的同1 散装水泥:随机从许多于(2)用于使用部位有一出厂编号的水3个车罐中各采纳等量的水泥,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泥为同一批,但(3)水泥出厂超出 3经混淆搅拌平均后,再从中称一批的总质量不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得超出 500t ;取许多于 12kg 的水泥作为查验样品;为 1 个月);2 袋装水泥:对同(4)入口水泥2 袋装水泥:随机从许多于一水泥厂生产的20袋中各采纳等量的水泥,经混(5)标记不清或对水同期出场的同品泥质量有思疑的水泥合搅拌平均后,再从中称取不种、同强度等级 2 已进厂(场)的每批的水泥,以一次少于 12kg 的水泥作为查验样品水泥,视在厂(场)存进厂(场)的同放状况,应从头收集样一出厂编号的水品复检其强度和平定泥为同一批,但性。

寄存期超出三个月一批的总质量不的水泥,使用前一定进得超出 200t 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同上同上同上按同产地、同规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散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格分批查收,应表层铲除,而后由各部位抽取以 400m3或 600t大概相等的试样8 份(每份为一查收批,不11kg 以上),混淆平均后用四足上述者,按一分法缩分至许多于22kg ,作为查收批进行查收一组试样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按同产地、同规匀散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格分批查收,应表层铲除,而后由各部位抽取以 400m3或 600t 大概相等的试样16 份,混淆均为一查收批,不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许多于混凝土构成资料足上述者,按一40kg(假如石子的最大粒径在查收批进行查收20-40mm之间,应许多于 80kg),作为一组试样常有建筑资料进场复试项目、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和要求表序类名称组批原则取样方法备注号别(复试项目)轻骨料粉煤灰混一般减水剂凝高效减水剂土早强减水剂组缓凝减水剂1成缓凝高效减材水剂料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冻剂速凝剂每查收批取样一组,最大粒径≤ 20mm时,取样数目约为30.06m (60L) ;最大粒径>同一品种、同一密度等级每200m3为一验20mm时取样数目约为33(80L) ;在平均的料堆收批,不足 200m 亦上取样时,应自上而下在料堆为一查收批的不一样地点、不一样方向上的10 个点抽取,并应防止抽取面层的资料已连续供给的200t同样样级、同样种类取样应拥有代表性,可连续取的粉煤灰为一编号,样,也可从10 个以上不一样部不足 200t 按一编号位抽取等量样品,总质量许多论。

常用修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

常用修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

常用修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常见的建筑材料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和取样依据如下:1.水泥:主要检测参数:(1)强度类:初凝时间、终凝时间、抗折强度、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抗渗性能。

(2)物理性能类:比表面积、热值、颜色、晶体形态、化学成分。

取样依据:按照《水泥检验规程》规定,应采集样品,并按照标准规范检测。

2.钢筋:主要检测参数:(1)抗拉强度和屈服点:包括冷弯性能、断面收缩性能和塑性应变特性。

(2)化学成分:主要检测元素的含量,如碳含量、硫含量、磷含量等。

(3)钢筋表面质量:包括钢筋的锈蚀程度、表面裂纹、脱镀、麻点等。

取样依据:按照《建筑钢筋实物抽样方法》规定,应从不同的批次、供货商和规格中选取样品,并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取样。

3.砂浆:主要检测参数:(1)强度类:抗压强度、粘结力、抗渗性能。

(2)密度和容重:主要是指砂浆固化后的密度和容重。

(3)化学成分:主要检测砂浆中水泥、砂子、添加剂等成分的含量。

取样依据:按照《水泥砂浆抽样方法》规定,从生产线上或工地现场中选取样品,并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取样。

4.砖块:主要检测参数:(1)抗压强度:包括干燥状态下和湿润状态下的抗压强度。

(2)吸水率和含水率:主要检测砖块对水分的吸收能力。

(3)烧结度和外观质量:主要检测砖块的烧结程度和表面质量。

取样依据:按照《砖样抽样方法》规定,从生产线上或工地现场中选取样品,并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取样。

总结:常用修筑材料的进场复试项目主要检测参数包括强度类、物理性能类和化学成分等,取样依据按照具体的标准规范进行取样。

这样可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

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

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规定在建筑工程中,管材作为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功能性。

为了确保管材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测。

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取样的规范性和代表性。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管材组常规建筑材料检测取样的规定。

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所取样品应能够代表该批管材的质量特征,包括材质、规格、型号等。

2、随机性原则在取样过程中,应避免人为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尽量保证样品是随机抽取的。

3、足够数量原则取样的数量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常见管材类型及取样要求1、钢管(1)无缝钢管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热处理制度的无缝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 400 根。

在每批中随机抽取 2 根,每根钢管截取 1 个拉伸试样、2 个冲击试样和 1 个压扁试样。

(2)焊接钢管同一规格、同一牌号、同一焊接工艺的焊接钢管,每批数量不超过600 根。

在每批中随机抽取 2 根,每根钢管截取 1 个焊缝拉伸试样、2个弯曲试样和 1 个压扁试样。

2、塑料管材(1)聚氯乙烯(PVC)管材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材,当公称外径≤63mm 时,每批数量不超过 50t;当公称外径>63mm 时,每批数量不超过100t。

在每批中随机抽取 8 根管材,每根管材截取 1 段长约 1m 的试样,用于外观、尺寸、物理性能等项目的检测。

(2)聚乙烯(PE)管材同一原料、配方和工艺生产的同一规格的管材,当公称外径≤63mm 时,每批数量不超过 10t;当公称外径>63mm 时,每批数量不超过50t。

在每批中随机抽取8 根管材,每根管材截取1 段长约1m 的试样,用于外观、尺寸、物理性能等项目的检测。

3、铸铁管材(1)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同一规格、同一型号、同一工艺生产的铸铁管,每批数量不超过500 根。

在每批中随机抽取 2 根,每根截取 1 个拉伸试样和 2 个水压试验试样。

12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12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

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3.建厂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由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4.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1至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5.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要设置见证人签名栏。

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试验室存档。

二、建筑材料的复试结果处理1.检测单位的确定: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有明确要求是,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有施工单位的实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最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有异议时,应委托争议双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施工进度计划的分类总(建设项目、群体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一般在总承包企业的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编制。

单 (单位工程)有项目经理组织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进行编制)段(专项)部通常由专业工程师或负责分部分项的工长进行编制。

在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过程中,需注意如下基本原则:1首先安排准备工作; 2.首先进行全场性工程的施工,然后按照工程顺序,逐个地进行单位工程的施工; 3.三通工程应先场外后场内,由远而近,先主干后分支,排水工程要先下游后上游, 4.先地下后地上和先深后浅的原则; 5,主体结构施工在前,装饰工程施工在后6.既要考虑施工组织要求的空间顺序,又要考虑施工工艺要求的工种顺序;必须在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条件下,尽可能地利用工作面,使相邻两个工种在时间上合理地和最大限度地搭接起来.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1)承包合同及招标投标书。

建筑材料复试及取样要求

建筑材料复试及取样要求

拉力、最大拉力时 延伸率、不透水性 低温柔度、耐热度
(地下除外)
组批:以同一类型、同一 取样:在每批产品中随即抽取5卷进行厚度、面积、卷重与外观
规格10000㎡为一批,不 检查。从检查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1卷,在距端部2500mm处沿
足10000㎡亦可作为一批 纵向切取(1)(5)1500mm,(2)(3)(4)1000mm的全副卷
抽样:在包装后10个不同部位随即取样,水泥接渗透结晶型防 水涂料每次取10kg,防水剂每次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 外加剂量。取样后搅拌均匀分为两份,一份用来检验,一份备 份保存一年。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2008
力学性能、弯曲试 验、化学成分
全截面试件:厚度 (注:设计有复验 要求的项目,要满 足设计要求。)
a.对截面尺寸小于或等于60mm的圆钢、方钢和六角钢,应在中
心切取拉力试验样胚;截面尺寸大于60mm,则在直径或对角线
距外端四分之一处切取。b.样胚不需要热处理时,截面尺寸小
断裂伸长率、拉伸 强度、低温柔度、 不透水性、固含量
组批:以同一类型,同一 规格15t为一批,不足15t 亦可作为一批(多组分产 品按组分配套组批) 组批:以同一类型,同一 规格15t为一批,不足15t 亦可作为一批
取样:总共取3kg(多组分产品按比取),分别装入不与涂料发 生反应的分别装入样品容器内,样品容器应留5%空隙,盖严, 并将样品容器外部擦干净做好标志,一份试验用,一份备用。
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但不少于0.2m³。
强度、安定性、凝 结时间、保水率
组批:按同一厂家、同一
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 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 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试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复试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建筑工程物资检测(进场复试)项目及相关标准一览表
以下是建筑工程物资检测(进场复试)的操作指南:
1.材料进场: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之后,收货之前,需要对其进行初步的检验,包括核对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查材料的外观是否有损坏。

2.取样:根据相关规定,对进场的材料进行监理见证取样。

一般要求对每种材料进行至少三个样本的取样,每个样本的尺寸和重量应符合要求。

3.实验室检测:将取样的材料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材料进行检测。

(详见:附表1:进场复试材料明细及试验内容)
4.数据分析:实验室将对材料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能、物理性能等。

这些性能测试的结果将作为判断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依据。

5.报告出具:实验室将根据检测结果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含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检测日期、检测人员签名等信息。

6.审核与存档:在检测报告出具后,应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审核通过后,将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7.使用监督:在使用过程中,应对材料进行监督,定期检查材料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附表1:进场复试材料明细及试验内容
注:标“*”项目为施工单位可自行检测项目,其余项目均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复检。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

建筑材料取样规定一、取样的基本原则1、代表性原则取样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所检测材料的整体质量状况。

例如,对于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产地的材料,应从不同部位进行随机取样,以避免取样的偏差。

2、随机性原则取样应是随机的,不能有选择性地挑选质量较好或较差的部位。

这样可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数量足够原则取样的数量应足够,以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和检测方法的精度。

过少的取样数量可能导致检测结果的不准确。

二、常见建筑材料的取样规定1、水泥(1)同一水泥厂、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

(2)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 12kg。

2、砂、石(1)以 400m³或 600t 为一个检验批。

(2)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 8 份,石子 16 份,组成各自一组样品。

3、钢材(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 60t。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2)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样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和弯曲试验。

4、混凝土(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砌体材料(1)烧结普通砖:每 15 万块为一批,不足 15 万块也按一批计。

(2)从外观质量合格的砖样中随机抽取 15 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6、防水材料(1)防水卷材: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 10000㎡为一批,不足10000㎡也按一批计。

(2)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卷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进行物理性能检验。

建筑材料取样检验原则及要求

建筑材料取样检验原则及要求

建筑材料取样检验原则及要求建筑材料取样检验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步骤,因为建筑材料作为建筑物的基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为了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在取样检验过程中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

一、取样原则1.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取样应该是材料总体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材料的整体质量情况。

根据不同材料的特点,合理选择取样地点和大小,并采用随机抽样等方法,确保取样结果具有代表性。

2.取样应该均匀取样应该均匀,避免出现某一部分材料取样质量好,而其他部分的质量较差的情况。

在取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取样点的分布是否均匀。

3.取样应该准确取样应该准确,避免因误差过大而影响到检验结果。

在取样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取样工具的选择和使用,确保取得的样品符合检验要求。

二、取样要求1.取样应该彻底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检验时,应该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充分性,避免取样过程中遗漏任何一个部分。

特别是在材料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应该注意,避免因取样不全面而出现质量问题。

2.取样应该卫生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检验时,应该注意取样工具的消毒和清洁,保证取样的卫生,避免污染样品,影响检验结果。

3.取样应该规范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检验时,应该按照严格的规范进行操作,遵循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法规的要求。

4.取样应该记录在进行建筑材料的取样检验时,应该及时记录取样信息,包括取样的时间、地点、工具、数量等,以便进行后续的检验。

三、取样方法1.样品的数量在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中,应该根据规定的标准和相关检验法规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

2.样品的大小在建筑材料的取样中,应该选择合适的样品大小,以保证取到真实的样品。

3.样品的保存在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中,应该将样品放在干燥、通风和温度适宜的地方保存,防止样品受到污染。

4.样品的交接在建筑材料的取样过程中,样品交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应该确保样品的安全和真实性。

总之,建筑材料取样检验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的重要步骤,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是必要的。

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标准

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标准
5
混凝土拌合用水
(JGJ63-89)
必试:PH值
氯离子含量
其它:不溶物
硫化物含量
(1)取样数量为23L
(2)取样方法:井水、钻孔水与自来水应放水冲洗管道后采集:将湖水应在中心位或者水面下500mm处采集。
6



轻粗集料
(GB/T17431.12-1998)
必试:筛分析
堆积密度
吸水率
筒压强度
粒型系数
(GB/T2975-1998)
(GB/T2101-89)
必试: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
其它:反向弯曲
化学成分
(1)同一厂别、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也按一批计。
(2)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拉伸、弯曲各2个)
(3)在任选的2根钢筋切取。
(5)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2)当质量比较稳固,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3)取样部位应均匀分部,在料堆上从8个不一致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分11kg)。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4
碎石或者卵石
(GB50204-2002)
(JGJ53-92)
必试:筛分析含泥量
泥块含量
针片状颗粒含量
压碎指标
其它:密度
建筑材料取样复检标准
序号
材料名称及
有关标准、规范代号
试验项目
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
1
水泥
(1)硅酸盐水泥
(2)普通硅酸盐水泥
(3)矿渣硅酸盐水泥
(4)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5)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6)复合硅酸盐水泥
(GB175—1999)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一、概述随着现代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建筑材料作为构筑工程实体的基础元素,其质量与性能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建筑材料的进场取样及检验工作,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每一环节都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是建筑行业针对建筑材料进场检验所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旨在明确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标准以及判定规则等,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我们可以有效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钢筋、混凝土等。

在材料进场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取样方法和数量进行取样,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对送检材料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测和评估,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进场材料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材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应及时进行退换或处理,并追溯其来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取样及检验规定》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们应严格执行这些规定,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1. 建筑材料进场取样与检验的重要性建筑材料进场取样与检验的重要性在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建筑材料是构成建筑物实体的物质基础,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寿命。

在建筑材料进场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取样和检验,以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取样检验,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的材料,避免其被用于工程中,从而有效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取样检验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把关,可以避免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返工、维修等额外费用,降低工程成本。

建筑材料进场取样与检验还是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12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12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12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一、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1.1 确定取样对象根据工程需要,确定需要进行复试的建筑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钢筋等。

1.2 取样点的选择根据取样对象的特点和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点。

确保取样点位置代表性,并考虑取样的方便程度。

1.3 取样点的标识在取样点处进行标识,使用清晰可辨认的标识符,以便后续的取样操作。

1.4 取样工具的准备准备好合适的取样工具,如取样容器、铲子、刷子等。

1.5 取样操作规范根据建筑材料的特点和规范要求,进行取样操作。

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1.6 取样数量和频率的确定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取样的数量和频率。

确保取样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1.7 取样过程的记录和报告对取样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填写相应的报告。

确保取样过程的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1.8 取样后的处理与保存对取样后的建筑材料进行适当的处理和保存,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附件】本文档未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未涉及法律名词及注释。

【2】一、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1.1 取样对象的确定根据工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需要进行复试取样的建筑材料种类和数量。

1.2 取样点的选择综合考虑建筑材料的分布情况、特性和工程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点进行复试取样。

1.3 取样点的标识在确定取样点后,在取样点处进行标识,以确保后续操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4 取样工具的准备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工具,如容器、刷子、铲子等。

1.5 取样操作规范按照建筑材料复试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准确、标准的取样操作,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1.6 取样数量和频率的确定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要求,确定取样的数量和频率,保证取样数据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1.7 取样过程的记录和报告对取样过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工具等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1.8 取样后的处理与保存对取样后的建筑材料进行适当的处理和保存,以避免取样结果的污染或变质,保证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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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统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章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有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取样,送至实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3、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1至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实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要设置见证人签名栏。

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实验室存档。

二、建筑材料的复试结果处理
1、实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账台,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和当地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报告;其中,应结构安全的建材应在24h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2、建筑施工企业实验室出具的实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企业实验室出具的实验报告有异议时,可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抽检。

如抽检结果与建筑施工企业相符,筹建费用有建设单位承担,反之,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三、主要材料复试内容与要求
1、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

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应大于1.3.
2、水泥: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3、混凝土外加剂;检验报告中应有碱含量指标,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4、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

5、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及胶黏剂:甲醛含量。

6、饰面板(砖):室内用花岗岩放射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及抗冻性能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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