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合同法第五节合同的担保.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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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担保》课件

《合同的担保》课件

合同编号:__________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在合作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合作协议项下的债务时,甲方将无条件履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款项、交付货物等。

三、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担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其对外经济合同的履行,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债务。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担保期间,甲方应承担的担保责任自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责任期限为______年。

六、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担保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七、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及争议解决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1.《合同的担保》PPT课件合作协议2.甲方提供的担保证明材料3.乙方债务履行证明文件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二篇范文:第三方主体+甲方权益主导合同编号:__________一、第三方同意为乙方在合作协议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

二、第三方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合作协议项下的债务时,第三方将无条件履行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款项、交付货物等。

三、第三方保证,其提供的担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其对外经济合同的履行,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履行债务。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担保期间,第三方应承担的担保责任自乙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合同的担保课件

合同的担保课件

合同的担保课件合同的担保合同是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通过签订合同,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保障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出现问题,这就需要担保的存在。

担保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保障债务的履行,一方或第三方提供的一种形式的责任承担。

本文将从担保的定义、种类和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担保的定义和种类担保是指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为了保障债务履行,由一方或第三方提供的一种责任承担。

担保可以分为实质性担保和形式性担保两种。

实质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追偿担保人的财产。

形式性担保是指担保人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或提供保证人的身份来担保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的方式,担保可以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等。

保证担保是指担保人通过签订保证合同,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偿。

抵押担保是指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权,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实现债权。

质押担保是指担保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质押物,向债权人提供质权,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变卖质押物的方式实现债权。

二、担保的作用和意义担保在合同履行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首先,担保可以增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

通过担保的存在,债权人可以更加放心地与债务人进行交易,因为担保人的存在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其次,担保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在商业交易中,担保可以为债务人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使其能够获得更多的信贷资金,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此外,担保还可以降低债权人的风险。

通过担保的存在,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通过追偿担保人的财产来弥补损失,从而降低了自身的风险。

合同的担保ppt课件(带目录)

合同的担保ppt课件(带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_甲方(担保方):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担保,以确保乙方履行与贷款相关的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担保事项1.1甲方同意为乙方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1.2乙方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

二、担保范围2.1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三、担保责任3.1甲方承诺,在乙方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3.2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无条件予以偿还。

四、担保期限4.1本合同的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情况。

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担保事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5.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6.1乙方应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6.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与担保事项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6.3乙方应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7.1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7.2乙方未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债务。

八、争议解决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

8.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9.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024第十二章合同法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2024第十二章合同法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2024第十二章合同法第五节合同的担保合同目录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与意义1.2 合同的法律框架1.3 合同的适用范围第二章:合同担保的定义与原则2.1 合同担保的概念2.2 合同担保的法律原则2.3 合同担保的作用与重要性第三章:担保人的资格与责任3.1 担保人的资格要求3.2 担保人的责任范围3.3 担保人的义务与权利第四章:担保物的种类与条件4.1 可接受的担保物类型4.2 担保物的条件与评估4.3 担保物的登记与管理第五章:担保的设立与效力5.1 担保的设立程序5.2 担保的法律效力5.3 担保的期限与解除第六章:担保责任的履行6.1 担保责任的触发条件6.2 担保责任的履行方式6.3 担保责任的履行顺序第七章:反担保与共同担保7.1 反担保的概念与条件7.2 共同担保的权利与义务7.3 反担保与共同担保的操作流程第八章:担保物的处分与优先权8.1 担保物的处分规则8.2 担保物的优先权问题8.3 处分担保物的程序与条件第九章:违约与担保责任9.1 违约情形的界定9.2 违约时担保责任的承担9.3 违约责任与担保责任的关系第十章:合同担保的变更与解除10.1 担保的变更条件与程序10.2 担保的解除条件10.3 变更或解除后的权益处理第十一章: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1.1 争议解决的方式11.2 争议解决的程序11.3 法律适用与管辖法院第十二章:签字栏12.1 债务人签字12.2 担保人签字12.3 债权人签字12.4 签订时间与地点第十三章:附则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3.3 其他重要声明与说明以上为合同担保相关章节的目录,具体内容将在后续章节中展开。

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合同概述1.1 合同目的与意义本合同旨在确立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确保债务的履行。

1.2 合同的法律框架本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担保课件

合同的担保课件

合同的担保课件一、担保合同的概念担保合同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的合同。

二、担保合同的种类1. 保证合同: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履行债务的合同。

2. 抵押合同: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不动产或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的合同。

3. 质押合同: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的合同。

三、担保合同的成立要件1. 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

2. 担保人的担保意愿。

3. 担保物或权利的明确。

4. 担保合同的书面形式。

四、担保合同的效力1. 保证合同的效力: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履行债务或承担赔偿责任。

2. 抵押合同的效力: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

3. 质押合同的效力:债权人对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

五、担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担保合同的变更: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但需符合法律规定。

2. 担保合同的解除: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担保合同自然解除;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担保合同解除。

六、担保合同的风险防范1. 明确担保物或权利的范围和价值。

2. 确保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及时办理担保物的登记手续。

4. 定期检查担保物的状况,防止价值减少。

七、担保合同的法律适用担保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的担保》PPT课件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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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性
(二)担保法的法律特征
补充性
相对独立性
17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无积蓄 无贵重财产。好友乙和丙订立了一10万元的合同,乙请甲担 保,甲与丙订立了保证合同,约定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 来,乙不能履行债务,丙要甲承担保证责任。人
保证: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
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的规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 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注 意
数个保证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和连带责任保证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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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债务有数个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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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证合同
1、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2、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 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 期间;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最高额保证:担保法第14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
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在最高债权额限度 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 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指保证人不代替主债务人 履行债务,而是就主合同 债权因主债务人不履行而 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代替债务人 按主合同的标的、 数量等约定的内容 履行。 对主合 同的实际履行
3
案例
A市一公司B原是市里的赢利大户,后由于领导班子 调整,经营不善,企业实力大减。 后一家国外的C公司 有意与该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商定由C公司 投资60%,B公司投资40%, C公司负责在国外购买机器 设备, B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但 C公司提出 要B公司当地市政府作保证人,如果B公司到期不能提供 厂房和外汇额度,由市政府负C 担赔偿C公司的损失,于是 B公司就去找了市政府,市政府考虑到B公司过去对市里 所做的贡献,碍于情面,答应做保证人。结果, C公司 把设备运抵A市后,发现B公司根本无力提供厂房和外汇 额度。于是,要求市政府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 偿C公司损失,并起诉到法院。试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合同法课件 第五章 合同的担保

合同法课件 第五章   合同的担保

201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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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 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 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 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 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 效。 第三十五条 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 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 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 讼时效同时中止。
四、保证的效力 (一)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1、债权人的权利 (1)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和条件 主债务人不履行,期限已到。 (2)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 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 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 年。
2018/9/22

《合同法第五章》课件

《合同法第五章》课件
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并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代位权
总结词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 ,可以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详细描述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保全的又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是 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时,通过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 利,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满足 一定的条件,包括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债权人的代 位行使不会损害其他人的利益等。在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时,债权人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并 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古代合同法
古代法律中关于合同的规定通 常与契约、买卖、租赁等民事
法律关系相关。
中世纪合同法
中世纪欧洲的商人法逐渐发展 成为近代合同法的雏形,其中 规定了各种商业交易的合同关 系。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合 同法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 学科,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更加注重保护弱势 群体的权益,强调公平正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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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述
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 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具有法定性、约定性、 补偿性和惩罚性。
违约责任的分类
根据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 将违约责任分为严格责任和过错 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方式,可 以将违约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人
债权人撤销权
总结词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 ,以保障自己的债权。
详细描述
债权人撤销权是合同保全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其目的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通过撤 销债务人的某些行为,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等。在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时,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第五章合同的担保(共51张PPT)
五、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期限)
保证人对已确定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只能 在此期间内向保证人行使请求权。
(一)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因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1.一般保证中,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是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只要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就符合法律要求。
(二)保证期间
不履行债务
在债务履行期内没有履行债务
3.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请求债权人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否则即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权利。
4.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
1.连带责任保证是对一般保证的补充保证方式;
2.以其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国家机关作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1.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担任保证人;
(二)根据担保标的的不同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否则即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权利。
否则即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权利。
同,2内.有在定金特条款殊,约情定甲况给付下乙定,金10国万元家。 机关也可担任保证人,但须同时满足:
e.g.1 某大学向 贷款1000万元,以校车队所属的车辆作抵押。该抵押是否有 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e.g.2 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处房产。一日,甲与债权人商定以该房产为 并设定抵押,签约地点在甲家中,乙在一旁递纸供墨。事后,乙以未经自 己同意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法院应如何判决?
3)未履行法定审批和登记手续或者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的
当事人提供的对外担保无效。

合同的担保理论讲义(ppt 56页)

合同的担保理论讲义(ppt 56页)

●?质押担保的范围
• 质押担保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 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 质权人的义务?
•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 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 当承担民事责任。
•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 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 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 物。
四保证方式
•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 连带保证。
• 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 保证承担责任。
1)一般保证
•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 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
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 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
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 之日起生效。
•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 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
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
第二节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
•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二保证人
• 保证人须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 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 公民。
下列单位不可以做保证人:
• 1)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 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 行的转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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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主债权的转移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 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转移给宋某, 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 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最准确?
A.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 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 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一、担保法律制度概述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的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
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 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 特征: 从属性、补充性、保障性
担保 方式
保证-------人的担保 抵押 质押 物的担保 留置 定金—-----金钱担保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 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转移给宋某, 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 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A.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B.如果该债权发生转移,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 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C.该债权的转移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 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 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如果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则可以 在授权范围内提供担保。
保证合同
*指保证人与主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签订的,约定 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的合同 *从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附停止条 件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考点:主合同变动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1.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8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
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 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 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转让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担保法司法解释第29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 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主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 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 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 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 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 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
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
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 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反担保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 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
第三人
担保
反担保
债务人
债权人 主合同
保证
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一人保证与数人保证(共同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
*形式与内容(书面形式)
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 代为履行债务
*义务 • 代为赔偿损失
*权利
• 代为支付违约金 • 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 对主债务人的权利
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
补充责任。即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 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的保 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 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 保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都享有债务人 的抗辩权。即使在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时, 保证人仍然有权行使。
C.该债权的转移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 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
D.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后,李某 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考点:主债权的转移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 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 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 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银行 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 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与乙变更合同条 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 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 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 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债权债务关系 *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关系
保证人 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可以作保证人。 注:不能担任保证人的民事主体: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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