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真题回忆版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四】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2分)材料一: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水平的深层次问题。
(摘自*:《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材料二:新华社北京2017年5月3日电:*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3日上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
*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
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自己对中华法文化中“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谈谈在现实社会的司法、执法实践中,一些影响性裁判、处罚决定公布后,有的深获广大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的则与社会公众较普遍的理解有相当距离,甚至截然相反判断的原因和看法。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准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很多于500字。
【参考答案】略。
二、(本题22分)案情: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
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动。
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钱某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电话,不再理睬。
乙感觉异常,将情况告诉甲。
甲来到丙处发现这个孩子不是钱某的小孩而是赵某的小孩,但没有告诉丙,仅仅嘱咐丙看好小孩,并从小孩口中套出其父赵某的电话号码。
2019年司法考试试卷(一)答案word资料15页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1.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2.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4.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5.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6.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7.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8.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9.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试题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试题(凭记忆整理)题目一: 论述题,建设法治政府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解析:其实就是答执法,然后侧重机构改革,这个题写文章应该及格是不难的。
题目二:刑法考的是抢劫,故意杀人,过失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合同诈骗,金融诈骗,信用卡诈骗,盗窃。
5段材料,只有一个问题,问题中几人(大概10个左右的出场人物)构成什么罪,几罪,如果不同观点,需要观点展示,刑情况等。
解析:刑法是-个问的案例,没有分开小问,但涉及的罪名和知识点都是不偏,都是分则重点罪名和常见的观点展示,考了:结果推迟(观点展示)、行贿受贿罪、徇私枉法、合同诈骗、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观点展.示)、抢劫罪、故意伤害共犯实行过限、自首立功。
题目三: 10题连环问,民商法流质契约和公司解析:民法和商法依然混合10多问的大案例。
考了:债权人撤销权(抗辩)、以物代偿协议效力(以物抵债、后让与担保)、夫妻共同债务、当事人、重复起诉、合并重整、人格混同。
商法感觉C位出道,- -个破产法都考了那么多,更别说后面公司法的题了。
民诉依然被弱化,甚至不如商法,民诉存在存在感是在不够!题目四:监察法是重点,刑诉法官受贿和徇私舞弊减刑的管辖以及认罪认罚从宽解析:刑诉一向剑走偏锋,但管辖部分法条都有固定的章节,也都在前面,希望你们有时间记不清的就找找法条!另外,开卷考法条没有涵盖的监察法,竟然考了,但主要也是和刑诉交叉的部分,其实监察法属于理论法老师负责的内容,不归刑诉管,让刑诉讲自己学科努力那么多年的程序公正的立法。
选做题:行政法和商法选做,行政法是对消防设施的验收通知,还有主动撤销和二审怎么判决。
解析:行政法考的是:是否可诉(受案范围)、性质(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这类有争议的题都会给分,大家放心,去年也是都给分了,但理由要答充分! )、法院准予撤诉得条件、行政判决。
行政法很多考生会怕,于是选的是商法,但其实行政法应该不太难得分。
商法考了:新股认购优先权、代持股协议、股权被强制执行执行异议、股权被法院拍卖实际出资人救济、股权质权善意取得、汇票出质竟然考了汇票,还好一个问,问多点会死人的。
2019年法考主观题回忆版答案图示解析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2019年主观题回忆版图示解析及答案(供学习参考)院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习时间:指导教师:案情: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8000万元,借款期限未到,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约定将甲公司的办公楼过户给乙公司,以抵偿债务,但未办理过户登记。
甲公司的债权人丙认为,办公楼应当值1.2亿,该以物抵债协议价格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以物抵债协议。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还有大量财产可以偿还丙公司债务,丙公司主张撤销的理由并不成立。
其后,甲公司又向丁公司借款,这时公司财产已经全部抵押或出质。
无奈,甲公司股东A在未与妻子商量的情况下,向丁公司做了保证。
丁公司认为,这种保证尚无法保障甲公司履行义务,甲公司于是又将一张以自己为收款人的汇票出质,背书“出质”字样后,交付给丁公司。
但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有“不得转让”的字样。
为获得更多融资,甲公司又与戊公司签订生产车间租赁合同。
在与戊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因某个车间尚有原材料、半成品没有清点,戊公司便使用了这些原材料和半成品。
甲公司的债权人罗马轮胎公司认为,虽然甲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但是因在与戊公司的租赁合同履行中,财产没有清点清楚,存在财产混同,遂在向法院要求偿还债务的同时,主张甲公司与戊公司“人格混同”,要求戊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罗马轮胎公司的请求对甲公司财产保全。
另外,在甲公司与己公司的一份轮胎买卖合同中,己公司已经支付货款,但甲公司一直没有交付轮胎。
胜诉判决生效后,己公司认为,甲公司交付的轮胎质量大不如前,于是又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的诉讼。
此外,为了资金周转,甲公司利用其控股地位,向其全资子公司多次无偿调取资金,各个子公司之间如果资金短缺,甲公司就在其所有全资子公司之间统一调度资金使用,且关联公司之间账目不清。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真题一、理论法(38分)材料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材料二: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
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材料三: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题目:根据上述材料,结合你对深化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的认识,谈谈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600字。
二、刑法回忆版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00拦路抢劫赵某。
在事前两人进行了商议,做了详细规划。
到了两人约定的那天后,洪某按时19:55到达了现场,但蓝某迟迟未出现。
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
2019法考真题答案及解析客观题二(回忆版)
2019法考真题答案及解析客观题二(回忆版)1.某宿舍六人在学期开始时约定,在学期结束时由获得奖学金的人请宿舍的人聚餐,在学期结束时甲乙获得了一等奖学金。
六人在学期末如约到酒店就餐,期间甲愤然离席,乙随后也离开了酒店。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3)A.甲乙的行为构成戏谑行为不产生法律关系B.应由甲乙平均分担餐费C.宿舍六人的协议产生了法律关系D.餐馆应找六人共同承担餐费[考点]情谊行为;戏谑行为[解析]戏谑行为,又称“缺乏真意的表示”,是指行为人作出的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有理由期待相对人会立即了解其表示并非出自真意的意思表示。
实质在于表意人认为他人会知道表示是缺乏真意的,在其看来,其真意在此不属于“秘密”,至于表意人的动机(玩笑、吹牛)不在考虑之列。
六人的约定并无戏谑之意,故A项错误。
六人关于请客聚餐的行为属于情谊行为,本身并无法效意思。
故B项、C项错误。
六人共同到酒店就餐,均为与酒店之间消费合同的当事人,故D项正确。
[答案]D2.高向阳与林娜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小萍的健康成长,林娜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下列哪一项原则?(2019仿-民法-不定项11)A.公序良俗B.平等原则C.自愿原则D.公平原则[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解析]当事人通过约定限制另一方的生育权,此为剥夺当事人基本权利,属于违反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
故A项应选。
[答案]A3.小学生甲极具天赋,参加多部影视剧攒下存款若干。
为让甲存款保值,甲父在某城市以甲的名义购买多套房屋,未料周边房价均上涨,唯独该城市房价下跌,导致严重亏损。
下利说法正确的是?(2019仿-民法-不定项22)A.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追回本金加利息B.购房保值行为不属于监护人职责范围C.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D.甲对甲父的赔偿请求权在其成年前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考点]监护[解析]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与当事人行为动机没有关系,故买卖合同有效。
2019年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真题详解
2019法考客观题卷二真题回忆版单项选择题1.A男与B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小萍的健康成长,B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了哪一项原则?()A.公序良俗原则B.平等原则C.自愿原则D.公平原则【答案】: A【解析】:A项,公序,即公共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
公共秩序,是由法律和社会共同体维护的秩序,这是与家规、校风相对应的;善良风俗,指符合伦理道德的习惯和风俗。
约定再婚后不得再生子女,违背人伦道德,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B项,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
平等原则的违法以产生了“特权”“歧视”为特征,本题无对应案情。
C项,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其本意就是给予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自主权,民法上称为意思自治。
自愿原则的违法以“意思表示不自由”为前提,本题无对应案情。
D项,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
公平原则的违法以“一方别无选择、只能就范”为特征,本题无对应案情。
2.小倩(9岁)的父亲因坐牢与小倩的母亲离婚,小倩的母亲再婚生子后虐待小倩,小倩的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向法院申请B.因小倩母亲的虐待行为,祖父母自动成为监护人C.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经小倩的父亲同意D.祖父母想要成为其监护人,需要经民政部门同意【答案】: A【解析】:AB两项,根据《民法典》第36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因此,小倩的祖父母需要向法院申请,而不能自动成为监护人。
CD两项,在被监护人父母不能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其他人担任监护人,无须其父母同意,也无须民政部门、居村委会的同意。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word版可编辑修改)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word版可编辑修改))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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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三】 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准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D)1。
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 A。
自愿原则 B。
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B)2。
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
对肖特行为水平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水平 B。
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
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B)3。
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
2019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及详解33页word
2019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
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
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
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详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新罪名,立法背景是劳动者讨薪难,进而引发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加大对部分恶意欠薪、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在原有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途径以外,又增加了刑罚这一最严厉的处罚手段,这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A项正确。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是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的体现,这就要求执法机关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及时地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矛盾,本案中,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B项正确。
法具有指引作用和教育作用,通过对刑事案件的审理,一方面使犯罪的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能够对一般公民起到教育作用,能够引导大家遵守法律,依法行事。
所以,C项正确。
刑法第276条之一第3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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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请结合深化党和国家的体制改革,谈谈法治政府对依法治国的意义。
参考答案要点:党的十九大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三)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四)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2019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解析一、(本题20分)材料据新华社2009年12月18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在18日下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注﹡三项重点工作① 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即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② 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合的社会管理体系。
③ 深入推动公正廉洁执法,在提升执法水平、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增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上取得新进步,进一步提升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问题请结合当前政法领域的三项重点工作,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依法治国基本内涵的理解。
答题要求1.观点准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和论述,照搬材料原文不得分;3.很多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1.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包括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和权力制约四个方面。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树立宪法和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2.在政法领域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及当前社会矛盾作出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推动政法工作的关键环节。
2019年法考客观题真题
2019年法考客观题真题法考不再公布真题,因此流出的真题都是考生的回忆版。
1、70岁老爷爷甲有一对成年子女,已经独立生活,甲喜欢上50岁的老奶奶,于是定协议说“给你我一半的财产,当我丧失行为能力时,希望你能来照顾我。
”A甲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B该协议在甲死后才生效C甲处分遗产的部门无效D甲有成年子女,协议无效2、彭某因车祸双腿截肢,安装了科技含量高、只能由专业人员拆卸的假肢,一日与李某发生口角,李某一怒之下将彭某的假肢打碎。
关于本案那些说法正确?A彭某的生命健康受到了侵害B彭某可就假肢向李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C彭某的身体权遭到侵害D彭某可主张所有权遭受侵害3、钱某有衣服祖传名画,市值百万,高某予以低价购入,联合艺术品鉴定家李某欺骗钱某说这是赝品价值不超过10万,钱某信以为真,但并未将画卖给高某,而是以1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陈某,下列哪一说法正确?A因陈某乘人之危,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B因遭受高某欺诈,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C属于重大误解,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D属于显示公平,钱某可以撤销与陈某的买卖合同4、A男与B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为了婚生女小萍的健康成长,B 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该约定违反哪一项原则?A公序良俗B平等原则C自愿原则D公平原则5、甲15年前唯一独子死亡,后由甲的儿媳妇小张一直照顾甲的生活,3年前小张与田某结婚并生下一子田大锤,1年前小张患病死亡,半年后甲也死亡,问田大锤能否继承甲的遗产?A选项是可以代为继承B选择是转继承C是能适当继承一部分D是不能继承6、姚某死亡后,其配偶田某照顾年弱多病的姚某父亲老姚长达15年,3年前,田某与丁某结婚,并生育一子小丁,1年前,田某因故死亡,半年前老姚也因病死亡。
请问,小丁对老姚的遗产是?A.可代位继承B可转继承C无继承权D可适当获得遗产7、乙向甲借款,以其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
乙向丙借款,又以其只有房屋设定抵押并登记。
后乙与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9年客观题一卷)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9年客观题一卷)马上就要到2022年客观题司法考试的时间了,目前各位考生的复习时间已经不多了,相信大家的考试备考也已经进入了后期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真题试卷的练习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年司法考试客观题一卷的真题试卷及答案解析,可从参考。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2019年客观题一卷)1.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体现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议的决定,习主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本次特赦体现了我国承续中华文明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优良传统,推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仁政B.本次特赦有利于弘扬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形成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C.本次特赦有利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理念策,充分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D.有利于展现我国人权司法保障水平,进一步树立我国开放、民主、法治、文明的国际形象[知识点] 特赦制度(宪法),恤刑(中国法律史),依法治国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司法的人权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解析] A选项涉及中国法律史上的特赦制度和慎刑传统,自从西周确立“以德配天”“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以来,到西汉时体现为“明德慎罚”,强调恤刑慎刑,至唐代“一准乎礼”“宽严相济”,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形成,有明一代又提出“明刑弼教”,强调法律强制与道德教化同等重要。
我国社会主义的特赦制度就是我国传统的赦免和恤刑制度在当代的体现,是在严格适用法律前提下,情、理与法的有机结合,发挥法的感召作用。
因此A选项和C选项正确。
我国《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了特赦制度。
特赦的决定权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由主席发布特赦令。
因此本次特赦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体现。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知识点】依法治国【答案】D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答案】D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答案】D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
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D.梁某要求派出所出具已明令不再出具的证明,其法治意识不强【知识点】执法【答案】B5.某法院在网络、微信等平台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失信被执行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主动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完整word)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四】,推荐文档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2分)材料一: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水平的深层次问题。
(摘自*:《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材料二:新华社北京2017年5月3日电:*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3日上午来到中国政法大学考察。
*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
问题:请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结合自己对中华法文化中“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谈谈在现实社会的司法、执法实践中,一些影响性裁判、处罚决定公布后,有的深获广大公众认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有的则与社会公众较普遍的理解有相当距离,甚至截然相反判断的原因和看法。
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准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很多于500字。
【参考答案】略。
二、(本题22分)案情:甲生意上亏钱,乙欠下赌债,二人合谋干一件“靠谱”的事情以摆脱困境。
甲按分工找到丙,骗丙使其相信钱某欠债不还,丙答应控制钱某的小孩以逼钱某还债,否则不放人。
丙按照甲所给线索将钱某的小孩骗到自己的住处看管起来,电告甲控制了钱某的小孩,甲通知乙行动。
乙给钱某打电话:“你的儿子在我们手上,赶快交50万元赎人,否则撕票!”钱某看了一眼身旁的儿子,回了句:“骗子!”便挂断电话,不再理睬。
乙感觉异常,将情况告诉甲。
甲来到丙处发现这个孩子不是钱某的小孩而是赵某的小孩,但没有告诉丙,仅仅嘱咐丙看好小孩,并从小孩口中套出其父赵某的电话号码。
2019年全国司法资格考试真题10页
2019年全国司法资格考试真题(商法)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每题1分。
25.白阳有限公司分立为阳春有限公司与白雪有限公司时,在对原债权人甲的关系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9年卷三单选第25题)A.白阳公司应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甲B.甲在接到分立通知书后30日内,可要求白阳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C.甲可向分立后的阳春公司与白雪公司主张连带清偿责任D.白阳公司在分立前可与甲就债务偿还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答案】B【考点】公司的分立【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选项B说法错误。
《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合并、减资的情况下,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公司“合并、减资”的情况,对公司分立没有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选项C、D说法正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6.某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领导王大伟退休后,与其友张三、李四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
王大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在未告知其弟王小伟的情况下,直接持王小伟的身份证等证件,将王小伟登记为公司股东。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9年卷三单选第26题)A.公司股东应是王大伟B.公司股东应是王小伟C.王大伟和王小伟均为公司股东D.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王小伟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答案】A【考点】公司的设立【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法真题1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法真题刑法真题一、案情1995年7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7月13日晚20点拦路抢劫赵某的财物,当晚19点55分,洪某到达了现场,但没有发现蓝某,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
于是,洪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蓝某此时到达了现场,与洪某一并从赵某身上和提包中找出价值2万余元的财物。
随后蓝某先离开了现场,洪某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
2006年9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
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从A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而亏损。
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通过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
洪某从B汽车租赁公司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GPS系统,如果租车人没有按时归还,B公司就会根据GPS 定位强行将汽车收回。
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B公司,租期届满时B公司也会将汽车收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
于是,洪某于2017年3月12日以真实身份与B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从B公司租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
租到车后,洪某伪造了车辆行驶证与购车发票,找到C小贷公司借款50万元,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洪某50万元。
洪某归还了A银行的30万元贷款本息,一周后,B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车辆,便通过GPS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辆开回。
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
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缉洪某。
洪某看到通缉后,得知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某5万元现金,白某向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说情时,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同时从白某处打听到洪某的藏身之处。
随后,李某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洪某。
2019司法考试试题
2019司法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一行为不构成犯罪?A.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B. 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C.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D. 因过失造成他人轻微伤害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货物。
后因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拒绝履行合同。
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履行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甲公司有权拒绝履行合同B. 乙公司无权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C. 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D. 乙公司只能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3. 张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在服刑期间,张某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劳动改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张某可以申请减刑B. 张某不能申请减刑C. 张某可以申请假释D. 张某不能申请假释4. 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王某居住,租期一年。
在租期届满前,李某因急需用钱,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李某有权出售房屋,但应赔偿王某损失B. 李某无权出售房屋,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C. 李某有权出售房屋,王某有权优先购买D. 李某有权出售房屋,但应通知王某5. 某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公司可以自行申请破产B. 公司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才能申请破产C. 公司申请破产后,所有债务均免除D. 公司申请破产后,可以继续经营...(此处省略其他试题)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甲向乙借款B. 丙向丁赠与财产C. 戊向己出售商品D. 庚向辛提供劳务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B. 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C.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D.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B.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C. 对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D.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抽象行政行为不服的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婚姻无效?A. 重婚的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D. 未达到法定婚龄的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列哪些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A.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B. 遗弃被继承人的C. 伪造、篡改或者隐匿遗嘱,情节严重的D. 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此处省略其他试题)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一批货物,乙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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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结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谈谈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遵循。
第二题:刑法。
洪某和蓝某共谋抢劫,蓝某未按时到,洪某一个人用用铁锤猛击受害人后脑,致使受害人倒地,洪某以为受害人已经死亡,但经查实际上当时是受了重伤昏迷,受害人被打晕后蓝某才来的,两人取走受害人身上财务,蓝某拿完钱又走了。
洪某以为受害人死了所以扔河里,结果淹死了。
洪某逃走在外地,用假的房产证明文件骗了30万贷款做生意,赔了之后没钱还。
就去租车公司以真实身份租车,骗说车是自己的,用车质押给小贷公司骗得的50万借款,但是之前它是知道车上有GPS租车公司不会受损失。
50万借款中30万用于还银行。
后租车公司果然根据GPS取回车辆。
小贷公司发现上当,故报案。
因此案发被通缉,但公安机关一直未掌握洪某抢劫的犯罪行为。
洪某知道被通缉后行贿给市环保局局长5万,求环保局副局长找公安局副局长帮他说情,公安局副局长假装答应,从环保局副局长那套话得知洪某住处并将洪某抓获归案。
洪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骗取小额贷款公司借款的犯罪事实,但否则对银行贷款诈骗,也未交代抢劫的犯罪事实。
洪某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他本人盗窃有密码的银行卡和现金的事实。
银行卡骗妻子说捡的,让其去购物消费,但妻子去提款机取了4万现金。
洪某还检举程某和黄某故意伤害轻伤:程某雇黄某划前妻手周某臂轻伤就行,事成后再给20万,黄某轻伤周某后死亡,因为有白血病血流不止死亡。
但程某对周某的病情是知道的,黄某不知道。
事后黄某找程某万20万不给,把程某打成重伤。
后来经过再讯问后,洪某交代了1995年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掌握了犯罪事实,但不知道具体的犯罪人)。
要求:按案情描述顺序分析每个人的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犯罪形态,有争议要求观点展示。
第三题民事诉讼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1100万元,未到清偿期,甲乙公司即签订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某重要资产作价抵债给乙方。
债权人认为该资产价值远超其借款额,向法院诉请撤销该合同。
但乙公司认为甲公司还大量财产可供偿债,不认可其撤销抵债合同的主张。
甲公司为解决资金困难将厂房出租给丙公司,但未清理厂房,致使厂房内的轮胎被丙公司使用。
债权人于是主张甲丙公司财产混同,要求丙公司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甲公司又向银行贷款,将财产抵押给银行。
甲公司又将其收到的某公司出具的收款人为甲公司的票据质押给公司借款,未办理登记,但该票据被背书了“不可转让”。
甲公司为解决资金苦难,利用控制地位,大量占用关联公司的资金,并要求关联公司资金归其同意管理,在甲公司和关联公司之间互相调剂使用,造成财产混同,账目不清。
债权人于是要求甲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
问题:
1.有大量财产可供偿债,是否构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障碍?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3.债权人主张甲丙公司财产混同,要求丙公司对债权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
4.被背书了“不可转让”的票据质押的效力?
5.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后又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是否构成重复起诉?
6.债权人要求甲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是否成立?
7.重整程序中,正在进行了民事诉讼如何处理?
8.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受到什么影响?
题目四:刑事诉讼法:
某法官受贿,编造理由对被告从轻判决。
被人举报,监察机关受理举报后进行调查属实。
并查到该法官另有一起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行为。
移送检察院起诉。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甲某改变在监察调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拒不承认犯罪的态度,认罪认罚。
于是法院按照认罪认罚,对其进行判决。
问题:
1.监察机关、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管辖分工原则是什么?
2.法院对该法官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是否正确?
题目五:选做题:行政法和商法选做
行政法选做题:
消防机关对某建筑工程作出消防验收备案通知,旁边居民甲某对设置消防栓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
消防机关认为其验收备案是技术性验收,属于不可诉行为。
一审支持消防机关的观点。
甲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消防机关撤销了消防验收备案通知。
甲某提出撤回申请。
问:
1.消防机关认为其是不可诉行为,理由是否成立?
2.甲某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二审中消防机关是否有权撤销消防验收备案通知
4.二审法院对甲某撤回起诉的申请审查要点是什么?二审法院如不同意甲某撤回起诉,应如何判决?
5. 原告如提出要求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应该进行整改,法院认为其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则法院应如何判决?
6.建设单位如不服消防机关撤销消防验收备案通知,如何寻求救济?
商法选做题:
商法部分考察股权质押是否有效,股权代持,破产重整,实现担保物权实际股东如何救济,进入执行如何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