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的买卖合同条款
欺诈合约 合同买卖
欺诈合约合同买卖欺诈合约合同买卖甲方(销售方):[ 甲方名称] 地址:[ 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购买方):[ 乙方名称]地址:[ 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鉴于乙方需要购买甲方提供的[ 商品名称/服务项目],甲方同意将该[ 商品/服务]出售给乙方,双方在本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1)拥有[ 商品/服务]的合法所有权;(2)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商品/服务];(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 商品/服务]。
2. 甲方的义务:(1)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商品/服务];(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 商品/服务]交付给乙方;(3)在交付[ 商品/服务]前告知乙方有关该[ 商品/服务]的相关信息。
3. 乙方的权利:(1)享有购买甲方提供的[ 商品/服务]的权利;(2)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退换[ 商品/服务]的权利。
4. 乙方的义务:(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 商品/服务]的款项;(2)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购买信息。
第二条履行方式1.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为在线支付。
第三条期限1. 本合同的期限为[ 期限]天。
第四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赔偿因甲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等。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乙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等。
第五条遵守法律1. 所有本合同的条款均应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条权力和义务的明确性1. 本合同条款中包含所有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如果没有在本合同中得以明确,则以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七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本合同涉及的商业交易及争议都将由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
买卖合同无效的12种情形一、搭售违约在合同中,如果卖方将某种商品或服务与另一种商品或服务捆绑在一起出售,并迫使买方同时购买,称为搭售。
搭售的行为是一种违反合同自由原则的行为,如果买卖合同中存在搭售,该合同将被认为无效。
二、价格过高或过低买卖合同中的价格应当合理,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
如果价格显著超出市场正常水平,可能会涉及价格垄断、欺诈或不公平交易等问题,从而使买卖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
三、重大错误如果买卖合同中存在重大错误,例如对交易物品的描述错误或者关键条款的错误引用,可能会导致买卖合同被认为是无效的。
重大错误可以改变合同当事人本来的意愿,从而损害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四、主体无效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这个买卖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一方的无效可能是由于年龄、精神状况或法律规定等原因引起的。
五、违法违规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了行业规范、政府规定等,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违法违规的合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可能引起法律责任。
六、欺诈行为如果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以虚假陈述、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或者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交易,该买卖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因此合同应当被宣布为无效。
七、恶意串通如果合同当事人之间没有真实意愿进行交易,而是通过恶意串通来达到某种目的,这种买卖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恶意串通是一种破坏市场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正当权益的行为。
八、违反公序良俗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违背道德伦理,否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例如,一些违反社会道德的交易,如非法赌博、淫秽物品交易等,都可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无效。
九、超出权力范围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权力范围不包括签订该买卖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超出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力范围,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其职权范围以内签订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买卖纠纷合同5篇
买卖纠纷合同5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商品买卖事宜存在纠纷,为妥善解决纠纷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交易概述1. 交易标的物:双方就下列商品存在争议:【请详细描述争议商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等】。
2. 交易背景:双方就上述商品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具体表现为:【请详细描述纠纷的具体情况,如价格争议、交付问题等】。
二、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付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
2. 乙方应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如实告知甲方商品的相关信息。
3.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商品,并确保商品的完好无损。
4.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货款,并及时接收商品。
5.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换货、赔偿损失等。
三、纠纷解决方式1. 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双方同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明确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诉讼活动。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解除交易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交付商品或存在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损失。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5篇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5篇1 . 一房二卖,后手买受人虽办登记,因恶意串通无效出卖人一房二卖,后手买受人虽办理登记,但不能证明其系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的,应认定构成恶意串通。
案情简介:xx年,邹某与孔某签订商品房认购权转让协议,约定后者支付86万余元受让前者认购的商品房。
xx年,孔某诉请继续履行,一审判决支持。
邹某上诉期间,将诉争房屋作价125万元转让给陈某并办理登记。
孔某遂提起撤销权诉讼。
法院认为:①一审判决确认邹某有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因该判决未生效,孔某与邹某之间尚未形成到期的、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故本案不适用《合同法》第74条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②对合同效力认定,属法院应主动审查范围,无需当事人明确提出要求确认合同效力的主张,且孔某亦提出过邹某与陈某转让诉争房屋行为无效的意思表示,故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法院对邹某与陈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进行认定。
③结合邹某与陈某交易时间、涉案房屋所处区位,成交单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购房款支付情况看,除转账50万元外,对于剩余75万元付款方式,陈某陈述为现金,但并不能提供该现金系通过取款或其他人借款的凭据,故对陈某主张其支付合理对价的主张不予确认。
另外,邹某称xx年即交钥匙给陈某,陈某在签购房协议前不对该房状况进行了解,交易后亦未按双方合同关于在全部房款付清当日交房的约定,要求邹某交房,这些情况与一般正常房屋买卖市场交易行为惯例不符。
陈某各项客观表现均不能证明其系一个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其与邹某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属《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规定的恶意串通,故判决确认无效。
实务要点:出卖人一房二卖,后手买受人虽办理登记,但各项客观表现均不能证明其系支付合理对价的善意受让人的,应认定恶意串通。
案例索引:云南昆明中院(xx)昆民一终字第35号“孔某与邹某等房屋买卖合同 __”,见《孔祥文、刘彦诉邹叔芳等房屋买卖合同 __——房屋买卖合同中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郑会利),载《 __案例选》(xx04/86:135)。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为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有哪些1、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主要表现为:订⽴合同的⼀⽅没有提供法⼈资格证明;合同⼀⽅提供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为副本或复印件,是伪造的证明;合同⼀⽅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实有资⾦,并没有实际履⾏能⼒;合同⼀⽅在订⽴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我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形,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受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对代理⼈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了解。
对于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员单位订⽴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所开⽴介绍信的真实性对⾮法定代表⼈的⾼级管理⼈员,如副总经理、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标的物为法律禁⽌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限制、禁⽌买卖的规定,盲⽬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导致合同的⽆效。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借⼝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在发⽣多交货是不予通知;在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对合同进⾏恶意履⾏的情况⾮常复杂,但在订⽴合同时如能进⾏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减少合同风险。
买卖合同构成欺诈的代理词
买卖合同构成欺诈的代理词买卖合同构成欺诈的代理词双方基本信息:出卖人:姓名/名称:住所/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购买人:姓名/名称:住所/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签订本买卖合同,以下是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1. 出卖人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购买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并保证所交付的商品在质量、数量等方面符合合同约定;2.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货款,并出具发票等相关单据;3. 如出卖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提供商品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 如出卖人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购买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退货、换货、修理或者赔偿等相关责任。
二、购买人的权利和义务:1. 购买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等要求及时收货,并付清货款;2. 如购买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3. 如购买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出卖人有权要求追偿货款和赔偿相关损失。
需要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决争议等事项均应当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约定,双方应当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任何未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应当依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约定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内积极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其他:1. 双方可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但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另行协商解决或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是本买卖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经过充分阅读并确认,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昭信誉,共同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
买卖合同起诉状欺诈消费者
买卖合同起诉状欺诈消费者以下是为您生成的一篇文章:《那些坑人的买卖合同,简直太过分啦!》哎呀呀,你们能想象吗?买个东西居然能碰上这么糟心的事儿!我给你们讲讲,就前段时间,我邻居王大爷碰上了一桩买卖合同欺诈的事儿,那叫一个气人!王大爷一直心心念念想买台新电视,在一家店里看上了一款,说是功能强大,画面清晰得不得了。
销售人员那叫一个能说会道,把这电视夸得天上有地下无的。
王大爷一听,心动得不行,花了大价钱就买下来了。
结果呢?拿回家一看,这啥呀!画面模糊得像隔着一层雾,声音还断断续续的。
王大爷气坏了,去找商家理论。
商家居然还不认账,说王大爷自己不会用。
这能忍?王大爷那暴脾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我活这么大岁数,还不会用个电视?你们这不是明摆着骗人吗?”商家还在那强词夺理,“东西卖出去了,就不是我们的问题啦!”你们说说,这像话吗?这就好比你去饭店点了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结果端上来的是一碗清汤寡水,连块牛肉渣都没有,你能不生气?还有我同学小李的妈妈,买了一套号称“高档”的护肤品。
广告里说得那叫一个好,什么用了就能年轻十岁,皮肤光滑得像剥了壳的鸡蛋。
小李妈妈满怀期待地买了,用了一段时间,不仅没变好,还过敏了。
去找商家,商家居然说每个人肤质不一样,效果不同。
这不是瞎扯吗?这不就跟你买了双鞋,商家说保证舒服,结果穿上磨得满脚泡,然后告诉你脚长得不对一个道理吗?这些欺诈消费者的买卖合同,真的是太可恶啦!难道我们消费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当然不!我们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像在战场上,我们不能任由敌人欺负,得拿起武器反击。
我们要勇敢地对这些不良商家说“不”!不能让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一次次地得逞。
我们要仔细看合同条款,不能被那些花言巧语给迷惑了。
要像老鹰盯着小鸡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地方。
还要多留个心眼,收集证据。
比如说保留好发票、聊天记录这些东西。
万一出了问题,这就是我们的“尚方宝剑”,能帮我们讨回公道。
总之,不能让这些欺诈消费者的买卖合同得逞,我们要团结起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让那些不良商家知道,我们可不是好惹的!。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当事人应该注意防范,以免因为合同风险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当事人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律师365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很多漏洞,当事人应该注意防范,以免因为合同风险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那通常当事人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买卖合同应约定哪些条款买卖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及注意要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自然人就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二)标的;(应写全称,写具体,不能简写,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三)数量;(必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四)价款或者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五)质量;(产品的质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按企业标准签订,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有明确规定(七)违约责任;(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可写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法院解决)另外还可以规定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我国《合同法》虽然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买卖合同中的廉洁诚信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廉洁诚信条款
买卖合同中的廉洁诚信条款可以规定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和诚信的交易。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买卖合同中的廉洁诚信条款:
1.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2.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交易条件或扩大/缩小交易范围,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双方应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欺诈、胁迫、贿赂等。
4.双方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与交易相关的机密信息,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5.双方应秉持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或逃避责任。
6.双方应按时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确保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7.如一方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行为或违反廉洁诚信条款的行为,可以向对方提出异议,要求对方纠正或终止合同。
这些条款旨在确保买卖双方的廉洁诚信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和诚信的交易。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
买卖合同的漏洞及欺诈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为常见和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
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漏洞,甚至会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欺诈,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的漏洞通常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条款不清晰是常见的问题之一。
例如,对于商品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信息描述模糊。
这可能导致在交付货物时,双方对商品的认定产生分歧。
比如,合同中只简单写了“购买一批优质钢材”,但没有明确优质的具体标准,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某个特定的企业标准,这就给后续的交易埋下了隐患。
交货时间和地点约定不明。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交货的具体时间和地点,那么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可能会因为交货的时间延误或者地点不合适而产生纠纷。
比如,只写了“在本月内交货”,但没有具体到哪一天,或者只写了“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但买方迟迟不指定具体地点,都会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付款方式和期限规定不详细。
比如,没有明确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每期付款的时间和金额也没有确定。
这可能导致卖方无法及时收到货款,影响资金周转,或者买方在付款时出现拖延等问题。
违约责任不明确或不合理。
有些合同对于违约行为的界定模糊,或者违约责任过轻,无法对违约方形成有效的约束。
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赔偿来弥补损失。
除了上述漏洞,更严重的是一些恶意的欺诈行为。
常见的欺诈手段包括:虚假陈述。
卖方故意夸大商品的质量、性能或者价值,诱使买方签订合同。
比如,将二手设备说成是全新的,或者将低质量的产品描述为高品质的。
隐瞒重要信息。
卖方隐瞒商品的缺陷、瑕疵或者存在的法律纠纷等重要情况,使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例如,出售的房屋存在产权纠纷,但卖方没有告知买方。
伪造文件或凭证。
不法分子可能伪造商品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地证明、授权书等文件,以骗取买方的信任。
设置合同陷阱。
汽车销售服务合同霸王条款
汽车销售服务合同霸王条款篇一:汽车销售合同常见不合理格式条款点评汽车销售合同常见不合理格式条款点评一、卖方有权没收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典型条款:1.定购单生效后由于定购人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定购,买方不予接受,定购金不予退还。
2.买方由于个人原因无法按期提车,卖方有权拒绝退还订金。
点评: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不同于定金,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约定没收或不予退还订金、订车款、预付款、预订金、定购金,没有法律依据。
二、买方违约卖方不退定金,卖方违约退还定金点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退还定金。
定金罚则的效力及于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受到惩罚。
若卖方违约仅退还定金,实际上只是履行了返还定金的义务,并未受到惩罚。
三、逾期交车,买卖双方承担责任不对等典型条款:1.买方超过预定交车日期7天仍未提车,卖方有权将车辆销售给任意客户或调整售价。
2.买方在接到到货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提车,如不按时提车,视为放弃购车,卖方有权对车辆另行销售。
3.对于战争、天气、厂家原因等非卖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按时交车情况,卖方有权延期交车。
4.如果车辆号、颜色、配臵与订单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交车,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协商新的交车时间。
点评:这类条款的特点是:买方逾期提车,承担极为不利的后果,且原因概不考虑;卖方逾期交车,有权延期交车,不承担不利后果或以各种理由免除责任。
四、减轻、免除卖方的质量担保责任典型条款:1.卖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的,可以免责。
2.未经卖方书面许可,买方不得将合同车辆以出租营运目的使用或转售。
买方若有违反,由此引起的任何质量后果均由买方承担,包括免除甲方和(或)制造商的质量担保责任及其他质量责任。
3.卖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影响买方使用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且卖方隐瞒车辆真实情况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买卖合同中欺诈的构成要件有
买卖合同中欺诈的构成要件有
在这份买卖合同中,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虚假陈述。
如果卖方在合同中故意作出虚假陈述,以达到欺骗买方的目的,就属于欺诈行为。
虚假陈述可能包括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数量、功能、使用寿命等作出虚假陈述,或者对卖方自身的资质、信誉等不实陈述。
二、隐瞒重要事实。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一个事实,该事实是购买决定的主要因素或者会对买方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且卖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个事实的存在,就构成欺诈行为。
例如,卖方故意隐瞒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技术缺陷。
三、故意误导。
如果卖方在合同中故意误导买方,使买方产生了错误的信念,从而达到欺骗的目的,就构成欺诈行为。
例如,卖方故意刻意选择欺骗性陈述的语言或者用词,导致买方对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数量等产生了错误理解。
四、其他不当行为。
如果卖方采取其他欺骗性行为,如强迫、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达到欺骗目的,也应视为欺诈行为。
因此,在买卖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卖方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采取欺诈行为。
同时,需要详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同时,需要介绍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以方便双方进行联系和沟通。
买卖合同欺诈起诉书范本
买卖合同欺诈起诉书范本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当事⼈要对对⽅主体资格进⾏认定,确定对⽅是否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有些⼈利⽤合同进⾏欺诈,⾮法占有他⼈的财物,那么买卖合同欺诈起诉书如何写?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买卖合同欺诈起诉书范本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欺诈如果是确定合同⽆效的,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起诉书要载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诉讼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中华⼈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作单位、住所、联系⽅式,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或者主要负责⼈的姓名、职务、联系⽅式;(⼆)被告的姓名、性别、⼯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姓名和住所。
遭遇合同欺诈的补救措施⽆论是合同的民事欺诈还是合同的刑事欺诈都是违法⾏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和刑法关于合同欺诈应当承担的责任的规定,在问题发⽣时,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1、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
协商变更,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修改或者补充。
协商解除,是双⽅当事⼈通过协商,在合同关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合同。
协商变更和协商解除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欺诈⽅往往予以拒绝,在这种情况下,被欺诈⽅应当采取其他措施。
2、不予履⾏。
不予履⾏适⽤于被欺诈⽅发现已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对⽅有欺诈嫌疑,双⽅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效合同的场合。
在这种场合,被欺诈⽅应暂不履⾏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不予发货,不予付款,以免造成财产⽆法返还。
3、中⽌履⾏。
中⽌履⾏适⽤于被欺骗诈⽅已经开始履⾏,但尚未履⾏完毕,发现合同可能为欺诈性合同,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
在这种场合,被欺诈⽅应当暂时停⽌履⾏。
4、请求⼈民法院确认合同⽆效。
如果被欺诈⽅在履⾏前或正在履⾏中发现合同属于欺诈性的合同,对⽅有欺诈嫌疑的场合,且双⽅没有订⽴书⾯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欺诈性的合同⽆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卖买合同7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卖买合同7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买方向卖方购买商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信息1. 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商品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3. 商品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商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和包装标准。
5. 商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发票价格、运费等费用。
具体费用明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1. 乙方享有知情权,甲方应如实提供商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2. 乙方享有自主选择权,甲方不得强制交易或限制乙方的选择权。
3. 乙方享有公平交易权,甲方不得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4. 乙方在购买商品后,有权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购物凭证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5.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6. 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
7. 如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消费者协会或有关部门投诉。
三、买卖双方的义务1. 甲方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
(2)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
(3)提供售后服务及“三包”服务。
(4)履行消费者隐私权保护义务。
2. 乙方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在购买商品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妥善保管商品及购物凭证。
(4)合理、合法地使用商品。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1. 若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索赔。
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版买卖协议欺诈赔偿量化规定
2024版买卖协议欺诈赔偿量化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货物1.3 欺诈行为1.4 赔偿金额第二条:合同标的与数量2.1 货物描述2.2 数量与规格第三条:交付与验收3.1 交付时间与地点3.2 验收标准与程序第四条:价格与支付4.1 货物价格4.2 支付方式与时间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卖方违约5.2 买方违约第六条:赔偿责任与量化规定6.1 欺诈行为的认定6.2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6.3 赔偿责任的上限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程序7.3 诉讼途径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的变更8.3 合同的终止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9.2 保密义务与期限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一条: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清单第十二条: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2.1 签署程序12.2 盖章要求第十三条:合同的复制与保管13.1 复制件的有效性13.2 合同文件的保管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协议14.2 不可抗力14.3 联系信息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1.2 双方应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货物1.2.1 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等详见附件一。
1.2.2 货物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1.3 欺诈行为1.3.1 卖方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货物信息、隐瞒货物存在的瑕疵或缺陷、虚构货物的来源及质量等。
1.3.2 买方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购买意图、虚构购买能力、恶意拒收货物等。
1.4 赔偿金额1.4.1 卖方因欺诈行为导致买方损失的,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1.4.2 买方因欺诈行为导致卖方损失的,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第二条:合同标的与数量2.1 货物描述2.1.1 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详见附件一。
欺诈合同的赔偿标准
欺诈合同的赔偿标准
在生活中许多人签订合同是都不会仔细看里面的内容,这也让立合同的人有了空子在里面设立欺诈性的内容,而且在签订时也很难被人发现,往往都是在履行合同时才发现。
欺诈合同的赔偿标准
1、首先,对于有欺诈条款的合同,在法律上来看,该条款是属于无效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遭受的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买卖交易存在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以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三倍,对于赔偿的金额如果不到五百元的,按照五百元计算,法律有其他规定的,按照规定处理。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合同无效:
1、一方用欺骗、威胁等手段订立合同的,损害了国家利益的;
2、串通他人损害当事人的权益的;
3、通过各种手段来掩盖不合法的目的的;
4、合同中有损害到公共利益的;
5、其他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该合同可以被撤销或者变更:
1、因为误解而签订的合同的;
2、合同中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条款的;
如果一方用不良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了合同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相关的机构撤销合同、变更合同。
所以当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现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及时存在欺诈的条款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变更该合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并且还需要向受损方赔偿相应的金额。
设备买卖合同纠纷5篇
设备买卖合同纠纷5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设备买卖事宜存在纠纷,为妥善解决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达成如下协议:一、背景概述甲乙双方就设备买卖事宜签订了合同,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设备质量、交付时间、售后服务等问题产生纠纷。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同意通过本协议解决纠纷。
二、争议事项及解决方式1. 设备质量问题如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理、更换等责任。
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XX日内完成修理或更换工作。
2. 交付时间问题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设备,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同意,乙方延迟交付设备的,每延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价款XX%的违约金。
3. 售后服务问题乙方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售后服务请求后XX小时内响应,并在XX日内解决问题。
4. 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其他争议事项。
如协商不成,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三、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产中介八大欺诈行为及对策
房产中介八大欺诈行为及对策买二手房大多要通过房产中介,一个好的中介会让你买得称心、放心,觉得付的佣金物有所值,一个不好的中介不仅会让你买出一肚子火,而且还会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在我们办理的案件中,不少是上家或下家与房产中介之间产生的纠纷。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少数房产中介利用自身的经验优势和客户对房产买卖程序的不熟悉,欺骗、引诱上下家成立买卖意向,以便获取中介佣金。
下家(买方)常常是房产中介不规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以下是我总结出来的房产中介八种典型的欺诈行为(包括不规范行为)及对策:第一类:签合同不给正本出现概率:五颗星损失程度:五颗星案例:张小姐与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居间协议约定张小姐(乙方)以106万元向上家王先生(甲方)购买一套房屋,中介公司(丙方)提供居间服务,合同还约定了付款的时间和交房时间等内容,中介说这个合同一式三份,等张小姐签好后再那去给上家签字,等上家签好后再给张小姐一份。
但等张小姐再拿到合同时才发现,合同上原来的一段空白行里增加了一句话,写明成交价是106万元,但交易时合同做成90万元,其余16万元以装修款名义支付。
中介解释说是上家想少付点营业税,张小姐提出异议,认为这一条是她没有认可过的内容,不能算数的。
中介却说张小姐字也签了,也就是认可了,必须按这个条件签正式合同。
对策:签合同时不给签字方留存正本,或者干脆只签一份合同留在手上,再按自己的意图对合同进行修改,这种情况非常普遍。
相应的,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也是巨大的。
因此,如果与中介签订合同后中介不肯给正本,一定要拒绝签订。
如果象这个案例中所遇到的情况,中介称要将合同带到上家处让上家签了再给下家,那至少要多长一个心眼,让中介将合同复印一份,再叫中介盖个章,并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这样就不担心中介私自修改合同了。
第二类:强制规定独家委托出现概率:五颗星损失程度:二颗星案例:刘先生(甲方)与中介公司(乙方)签订的居间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买方刘先生)本人或其亲属不得私自与出售方(即卖方王先生)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在该期间内,甲方也不得通过其他中介公司与出售方签订该房屋的买卖合同,否则甲方应按该房屋成交价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买卖合同常见欺诈手段
买卖合同常见(chánɡ jiàn)欺诈手段买卖合同常见(chánɡ jiàn)欺诈手段买卖合同,下面给大家推荐,欢迎(huānyíng)阅读与借鉴!(一)、伪劣产品替代履行法。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欺诈方出示真实的质量较高的样品,而在履行时却代以质量低劣的伪次品。
(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法。
当事人一方在自身无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
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三)、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法。
供方本无产品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但为骗取货款,引诱对方签订合同,伪造产品的质量鉴定证明或标志,合对方看过之后信以为真而订立合同,在对方作出履行之后,供方那么不再对等做出履行,溜之大吉。
(四)、假冒商标商品诱签合同法。
一方当事人为了诱使对方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将自己的伪劣产品假冒为商标商品,对方由于信任商标商品而与之签订合同,在履行合同之后,才发现上当受骗。
(五)、专利产品谎称法。
当事人一方(供方)谎称自己的产品为专利产品或名优产品,利用对方信息不灵,交通闭塞,缺乏经历,对“专利”或“名优”产品的神秘感或信任感而使用权其陷入错误的认识。
供方在对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与其签订合同,以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六)、盗用其他单位名称法。
一方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盗取(dào qǔ)其他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在对方当事人不知自己为无权订约人的情况下,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与对方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获取对方当事人履行的钱或物。
(七)、假单位欺骗诈法。
所谓假单位,又称“皮包公司”,是指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的单位。
这样的单位没有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有是虚假的。
社会上极个别不法分子往往就是利用私刻(sī k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营业执照成立“假单位”,然后冒充某单位董事长或业务经理的名义与被欺诈方签订合同,待对方做出履行或预付款项后,携带钱财逃之夭夭。
民法典关于退货的规定 买卖合同
民法典关于退货的规定买卖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商品交易,为明确在商品退货方面的权益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合同协议。
一、退货原则1. 甲方在购买商品后有权利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退货。
2. 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退货义务。
3. 本合同退货条款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退货条件1.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样品不符。
2. 商品存在瑕疵或损坏。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或延迟发货。
4. 甲方在购买商品时因误解或受到欺诈而做出购买决定。
5. 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退货情形。
三、退货程序1. 甲方发现符合退货条件后,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说明退货原因。
2.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根据甲方提供的退货原因进行核实,并在合理期限内给予答复。
3. 乙方确认可以退货的,应当与甲方协商确定退货方式和时间。
4.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地址和时间将商品退回,并承担退货产生的直接费用。
5. 乙方收到退货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并返还甲方支付的货款。
四、退货责任与义务1. 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退货,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2. 若因甲方的过错导致退货,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 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退货,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并依法追究第三方的责任。
4.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退货有关的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明。
五、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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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的买卖合同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
(二)买卖合同欺诈的概念
(三)买卖合同欺诈的主要类型
二、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行为(一)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二)虚假合同主体的欺诈行为(三)虚假的价格行为
(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行为(五)长线大鱼欺诈行为(六)买卖双重欺诈行为(七)广告宣传欺诈行为
(八)传真机欺诈行为
三、买卖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
(一)买卖合同欺诈的刑事后果
(二)买卖合同欺诈的民事后果
(三)买卖合同欺诈的行政后果
四、防范买卖合同欺诈行为的措施(一)加强企业合同管理
(二)严格合同签订前的审查
(三)认真审查合同主要条款
(四)监督合同的履行
内容摘要
买卖合同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在法律上一典型表现形式,在各种合同中,买卖合同应用最普遍最广泛。
合同的签订是确立合同关系的第一步,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以固定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下来,才谈得上合同的履行和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也
才能实现当事人的经济目的,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它不但是联系各企业中生产者问的桥粱,而且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有巨大作用。
关键词:
买卖合同;防范意识;欺诈
浅议买卖合同的欺诈及其防范
随着人们经济交往的日益增多,合同的应用也日益广泛与普遍。
与此同时,利用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进行欺诈的案件也大量出现。
由于买卖合同适用范围广,所以利用买卖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也时有发生,影响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们的正常经济生活。
本文将对买卖合同中欺诈行为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对的防范措施。
一、概述
(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方,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协议。
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财产转移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称为供方或卖方,约定支
付款价接受供方财产的一方称为需方或买方,协议转移的财产为买卖合同的标的。
买卖合同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经济交往中最常见、最基本、最典型的商品交换形式和法律关系。
它不但在国民经济运作的各个环节中起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而且也是公民日常生活活动中最为常见的法律关系。
买卖合同欺诈的主要类型有以下三种:(二)买卖合同欺诈的概念买卖合同欺诈,是指买卖合同当事人
一方用歪曲或隐瞒事实真相进行虚假陈述,从而使对方陷于错误认识,以达到使对方同意订立买卖合同的目的的行为。
(三)买卖合同欺诈的主要类型
1、利用合同主体欺诈。
买卖合同主体欺诈, 是指合同
一方不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而采取伪造、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假合同主体的国际买卖合同欺诈行为。
例如以未注册或根本不存在的公司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伪造假证明文件, 骗取对方的信任, 使其与之签订欺诈性的合同。
2、利用合同条款欺诈。
利用合同条款的模糊性、歧义性、不完
备进行欺诈。
钻合同条款表达形式的空子, 利用被欺诈方的疏
忽进行诈骗, 牟取非法利益是欺诈人常用伎俩之一。
在日常贸
易操作中, 出口商一般用货物名称来笼统的代替这一项, 但殊不知货物的名称一般只能反映交易商品的一般特征,如某一工艺品、某种电器等,其实产品的具体品质则需要用更详细的描述加以界定。
品质条款的内容如有疏漏, 一方就很有可能对另一方进行欺诈, 而且很难有办法处理此种欺诈。
3、利用合同履行欺诈。
利用合同履行欺诈的法律形态,主要表现在履行地点、履行标的上, 包括以次充好欺诈和假冒欺诈。
最常见的是采取伪造、假造、变造其适销或紧销的进口货物合同或其他供货合同之手段与国内多家企业订立购销合同,骗取大量货款; 有的皮包公司以合法的供货合同为依据, 向供货方表明其销售有对象, 货款有保证, 骗取信用, 并以高比例的违约金使对方上当, 与其签订购货合同。
二、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行为
(二)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一般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条款,而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还有些欺
诈方是出示合同标的的质量标识,使对方相信产品质量合格,而与之订立合同,事后受欺诈方才发现所谓的质量标识是伪造的。
另外一些行骗者利用对方信任名牌产品或名优企业,而谎称自己的产品是名牌产品或专利产品,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三)虚假合同主体的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欺诈方利用有些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在签订合同时不认真审查对方身份,而出示的虚假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
虚假单位有的是行骗者通过非法途径盗取其他单
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空白合同书进行欺诈。
有的是根本不存在或未经合法注册的单位,也称“皮包公司” 。
这种单位没有注册资金,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经营管理设施,甚至连从业人员都是虚假的。
(四)虚假的价格行为
这种欺诈行为是欺诈方在价格方面想方设法使被诈方相信自己的产品价格是优惠而与之订立合同,而被欺诈方在履行时才发现所谓的优惠价格要比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要高得多。
具体来说:欺诈一方一般是商场、商店中的销售人员。
这些销售人员本身并不是商场或商店的内部人员,他们只是租赁商场或商店的柜台,定期向商场或商店交
付租金。
欺诈方往往是通过举行“大削价”、“大甩卖”、“大清仓”、“大放血”等促销活动,对每种商品均标出两种价格:原价和现
价,而实际上,这两种价格都是随意编造的(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欺诈行为
这种行为是当事人一方在自身元履约能力或虽有一定履约能力的情况下,自订立合同起。
就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而是想通过欺诈手段使对方履行合同,在骗取对方履行合同之后,非法占有已对方履行的钱或产品,而自己却不再履行合同,使对方造成重大损失。
(六)长线大鱼欺诈行为
即“放长线钓大鱼” 。
这种欺诈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欺诈方在实施欺诈行为之前已先与被欺诈方签订履行了几份小额合同,付小额定金,且履约积极、顺利、制造本身履行能力强、重合同守信誉的假象,骗取对方的信任。
然后谎称因生产生活需要,签订大额买卖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大额货款之后销声匿迹。
(七)买卖双重欺诈行为
这种行为欺诈方先后以卖方和买方两种身份出现。
欺诈方先派人以卖方或推销方的身份出现。
意欲出卖某种商品,使受欺诈方产生有多人要买这种商品且价格较高的假象。
欺诈方在与受欺诈方签订完某种买卖合同后,等受欺诈方付清货款后就携款逃走。
(八)广告宣传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