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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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文旅产业现状

南京文旅产业现状

南京文旅产业现状一、文化遗产保护南京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

近年来,南京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对文物古迹的保护和修复,使得这些珍贵的历史遗存得以传承和发扬。

二、景区开发和升级南京拥有众多风景名胜区,如中山陵、明孝陵、夫子庙等。

为了提升游客的游览体验,南京对景区进行了不断的开发和升级,完善景区设施,提升景区的文化内涵和景观品质。

三、文化演艺产业南京的文化演艺产业蓬勃发展,涵盖了戏剧、音乐、舞蹈等多个领域。

南京通过引进和培育优秀的演艺人才,打造了一系列的精品剧目,丰富了市民和游客的文化生活。

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南京建设了多个文化产业园区,为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这些园区聚集了众多的文化创意企业和机构,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聚效应。

五、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南京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独具特色,融合了南京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

这些创意产品包括文创礼品、艺术品、工艺品等,深受游客和消费者的喜爱。

六、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南京积极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通过挖掘文化资源,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

同时,南京还鼓励文化企业与旅游企业合作,开发具有特色的文化旅游线路和产品。

七、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南京重视文化旅游市场营销,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宣传推广南京的文化旅游资源。

南京还积极参加国际旅游展览会等活动,提高国际知名度。

八、文化旅游人才培养为了满足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需求,南京积极培养高素质的文化旅游人才。

南京的高校和培训机构开设了与文化旅游相关的专业和课程,为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九、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南京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和服务质量。

南京完善了旅游交通网络,建设了高品质的酒店和景区基础设施,为游客提供舒适便捷的旅游环境。

十、文化旅游政策支持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旅游产业,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成立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成立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成立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7•【字号】宁委[2009]143号•【施行日期】2009.08.0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关于成立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宁委〔2009〕143号)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南京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市委决定将“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合并,对人员进行调整,成立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名誉组长:朱善璐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蒋宏坤市委副书记、市长组长:叶皓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组长:王咏红市政府副市长成员:李涛市委副秘书长李恕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郑跃奇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光亚市文化局局长陈卫红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刘卫平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杨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新年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傅阳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陈舒泛市教育局副局长郑加强市科技局副局长赵军市民政局副局长钱建宁市财政局副局长夏小方市人事局副局长、市编办主任殷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丁和庚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夏德智市统计局副局长谭海清市工商局副局长刘青昊市规划局副局长、总建筑师赵永艳市园林局副局长黄树森市委财贸工委副书记仇少明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穆耕林市旅游局副局长葛菲市体育局副局长张洪彩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林岗市国税局副局长王超市地税局总经济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张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南京市委2009年8月7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宁委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宁委发〔2017〕37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和检察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各区党委和政府应结合机构设置和相关工作分工情况,对本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做出相应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协调机构。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江北新区直管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在江北新区共建区内行使市级环保审批管理权限。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领导机构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方针,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第四条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

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

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苏政办发〔2021〕43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4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8月9日南京江北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南京江北新区于2015年6月由国务院批复设立,是全国第13个、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位于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自设立以来,南京江北新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工作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努力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较好地承担了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南京江北新区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抢抓国家战略叠加机遇,系统谋划推进新区发展,加强改革创新系统集成,努力发挥好综合功能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

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京江北新区总体方案》《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是指导南京江北新区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也是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南京江北新区(以下简称新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战略定位,抢抓多重国家战略叠加机遇,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在拉开发展框架、优化功能布局、集聚创新资源、打造产业地标、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5•【字号】宁委办发[2010]57号•【施行日期】2010.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分工》的通知(宁委办发〔2010〕57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分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12月15日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工作分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南京市《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便于民间投资主体及时掌握和充分享受扶持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的执行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实现跨越发展,现将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工作作如下分工:一、实施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政策1、实施“非禁即入”原则。

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均鼓励民营企业平等进入。

对不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项目,只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均允许民营企业进行登记。

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另行设立前置审批条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分管领导:陆广陵受理部门:市工商局注册分局联系人:张黎红联系电话:84648779地址:珠江路696号相关责任部门:市投促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市督察办2、实施“公平待遇”原则。

各类投资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所有投资主体同等对待。

凡允许国资、外资进入的投资领域,一律对民间投资开放;凡国资、外资享有的优惠政策,民间投资同样享有和适用。

牵头单位:市投促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分管领导:郝健受理部门:市投促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民营经济处联系人:刘洪文、刘朝勋联系电话:84210481、84210485地址:建邺路148号301室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督察办、市工商联3、降低创业门槛。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宁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3月19日南京市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科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意见》(苏发〔2020〕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精神,现就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全市开展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是指以街镇全部或部分行政村(相邻的两个以上完整行政村)为实施单元,以山、水、林、田、湖、草、村全要素为整治对象,全域开展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的综合性整治活动。

实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坚持立足农村生态系统整体性和区域自然环境差异性,因地制宜、科学施策、整体推进,形成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展开的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格局。

原则上到2025年,建成国家试点项目1个(栖霞区),建成省级示范项目5个(原则上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各1个)。

南京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南京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南京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和深厚的历史底蕴。

在文化产业的发展方面,南京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以下是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些现状:1.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南京致力于保护和利用丰富的文化遗产。

该城市拥有众多重要的历史建筑和文物,包括明城墙、中山陵、明孝陵等。

南京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修复和保护,确保这些珍贵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2.文化创意产业: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成为该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城市内涌现了一批创意设计公司、艺术工作室和文化创意企业,涵盖了设计、艺术、手工艺、时尚等领域。

南京还建立了一些创意园区和孵化基地,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创业、孵化和发展的支持。

3.文化旅游业:南京的旅游业发展迅速,文化旅游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南京拥有丰富多样的旅游资源,包括历史景点、自然风光和民俗文化等。

中山陵、夫子庙、明孝陵等知名景点吸引了大量游客。

此外,南京还定期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如南京古文化节、明孝陵文化旅游节等,进一步提升了游客体验和吸引力。

4.文化艺术活动:南京每年都举办大量的文化艺术活动,丰富了市民和游客的文化生活。

这些活动涵盖了艺术展览、音乐会、戏剧表演、舞蹈演出等多个领域。

南京艺术中心、江苏大剧院等文化场馆成为了艺术交流和演出的重要场所。

5.文化教育与人才培养:南京拥有多所高等学府和研究机构,如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

这些教育机构培养了大量的文化艺术人才,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6.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南京设立了一些专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江宁文化创意产业园、浦口创意产业园等。

这些园区提供了专业的场地和配套设施,吸引了众多文化创意企业和个人前来扎根和发展。

园区内的文化创意企业相互交流合作,形成了良好的创业氛围和产业集聚效应。

7.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南京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文化产业扶持政策,以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包括财政资金扶持、创意项目评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措施,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了资金和政策支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枢纽型经济建设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枢纽型经济建设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枢纽型经济建设的意见【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宁委发[2015]35号【发布部门】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09【实施日期】2015.07.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枢纽型经济建设的意见(宁委发〔2015〕35号2015年7月9日)为进一步发挥我市综合枢纽优势,大力发展枢纽型经济,加快建设空港、海港、高铁枢纽经济区,抢抓战略机遇,推进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高起点规划建设三大枢纽经济区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重要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机遇,牢牢把握创新驱动、功能融合、产业支撑、市场导向、集约发展、服务区域的原则,以全面提升和发挥资源整合配置能力、强化城市功能和产业活力为主线,按照发展“五型经济”的内在要求,坚持以载体建设为抓手,加快建设空港、海港、高铁三大枢纽经济区,切实将综合枢纽优势转化为转型发展优势和产业竞争优势,推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市功能相互融合、协调共进,把枢纽型经济打造成新时期南京加快发展的重要经济品牌。

2.总体目标。

以提升枢纽设施功能和建设枢纽产业体系为重点,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化综合性的集疏运体系,大力推进枢纽设施、枢纽产业和城市功能融合发展,“十三五”期间,空港、海港、高铁三大枢纽经济区增加值以高于全市GDP增速10个百分点左右的较高速度加快发展,枢纽型经济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新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部门,相关区,相关开发区)3.加快空港枢纽经济区建设,打造国家级航空经济示范区。

按照国际性、现代化、生态化、智慧型的基本方向,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航空新城建设。

强化基础设施功能导向,加快建设禄口机场高快速外环线和与外部衔接的放射状快速通道,加快完善机场对外“二横三纵两联”高快速路网络布局,加快构建形成以扬马城际铁路和机场线为支撑“一横一纵”的轨道交通格局,实现空港、高速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公路客运、城市公交有机融合。

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以江苏为例

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以江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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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中文核心期刊 艺术百家 2 1 0 0年 第 1 总第 12期 期 1
HUN DRE CH00L N A S DS S I RT


般 来 说 。 功 的 产 业 集 群 多 数 为 市 场 自发 形 成 。 当 前 成
授予 了“ 国家影视 动 画产 业基 地 ” 的称 号 ,06年 以来 , 20 常州 国家 动画产业基地先后 荣获 “ 中国十佳最 具投 资价值创 意基 地 ” 江苏省 “ 、 现代 服务业 集聚 区” “ 和 国际服务外 包示 范区”
的 工 具 。诚 然 , 文化 产 业 园 区 的 建 成 具 有 着 更 为 深 远 的 带 动
了各类文化产业 园。我国的文化产业 园也 突破 了早年 单一行
业产 业 园 的局 限 , 多 功 能 和 综 合 型 产 业 园 发 展 。 东 部 地 区 向 文化 产 业 园 区 的发 展 势 头 尤 为 迅 猛 , 各 类 文 化 园 的 扎 堆 建 但
以江 苏 为例
郭 妍琳
( 江苏省文化 艺术研究 院 , 苏 南京 2 0 0 ) 江 10 5
摘 要 : 文 化 产 业 示 范基 地 建 设 到 文 化 产 业 园 区建 设 步 入 规 范 轨 道 , 苏 的 文 化 产 业 从 江
园 区建 设 主 要 呈 现 出高 新技 术 产 业 与 文化 创 意 产 业 紧 密 结合 ; 府 引 导 资金 领 跑 , 营 资 本 政 民
口 妍 文 产 园 建 的 关 题 — 江 为 郭 琳 化 业 区设 相 问— 以 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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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宁委发[2012]2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决定(宁委发〔2012〕2号2011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全面落实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决策部署,更加坚定地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更加自觉地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特就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打造独具魅力的人文都市和世界历史文化名城作出如下决定。

一、增强文化自觉自信,全面提升文化实力1、认清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城市发展进步的灵魂。

文化是城市功能的最高价值,也是城市功能的最终价值。

在城市的发展中,文化建设已成为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突破口,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成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南京已经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总体上进入转型发展和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新阶段。

今后五年,既是南京转型发展至为关键的时期,又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攻坚决战的时期。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文化建设,提升文化实力,是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建设绿色都市的强大引擎;是增进民生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都市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发展环境,建设人文都市的巨大动力。

【精品】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精品】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文化资源是南京各类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文化产业是南京经济发展中最有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

实施文化南京战略,加快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举措,是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根据国家、省和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文化产业的意见》(宁委发〔2006〕37号)要求,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背景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新思想、技巧和先进技术知识与智力密集型要素为核心,通过一系列活动,引起生产和消费环节价值的增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和提供广泛就业机会的产业,是现代文化产业的高端和前沿。

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附加值、高创意、高流通的特点,它是一类低能耗高产出的新型绿色产业,也是当前畅销消费品(精神产品)的生产者,市场前景十分明朗,盈利空间非常广阔。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有利于大大减轻因发展经济而给资源带来的压力,同时也能极大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可以带给一个国家和民族经济上的收益,还可以极大的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人们对于文化创意型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将开始加速增长。

当今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认识到了文化创意产业与国家竞争力的紧密联系,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当前,国内已有很多地区和城市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立市之本”、“立区之本”。

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地在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着手建立一批具有开创意义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市文化底蕴深厚,科技资源优势较强,人均GDP已经达到5000美元,具备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支撑力。

文旅城后续工程推进方案

文旅城后续工程推进方案

文旅城后续工程推进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文旅城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文化产业体验区。

作为一个集文化、旅游、商业于一体的综合性项目,文旅城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兴起。

相比传统的旅游景区,文旅城更加强调文化元素和体验性,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

因此,在不少地区,文旅城已经成为了打造城市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南京市作为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自古以来就以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氛围而闻名。

南京市政府于2018年启动了文旅城项目,致力于将南京市打造成为国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南京市的文旅城项目包括了江宁文旅城和浦口文旅城两个部分,分别位于江宁区和浦口区。

目前,江宁文旅城已经初具规模,包括江苏省博物馆、江苏大剧院、南京医科大学等多个重要景点,成为了南京市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随着江宁文旅城的建设逐渐完善,南京市政府也开始考虑文旅城的后续工程推进方案。

如何更好地发挥文旅城的作用,吸引更多的游客,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成为了南京市政府当前的重要课题。

因此,制定文旅城后续工程推进方案,对于南京市的文化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意义1. 目标(1)完善设施:继续完善文旅城的景区设施,包括文化展览馆、艺术表演中心、旅游服务中心等,提升文旅城的品质和服务水平。

(2)丰富项目内容:进一步丰富文旅城的项目内容,包括文化展览、演艺表演、互动体验等,打造更加多元化的文旅体验。

(3)提升知名度:通过不同的宣传推广手段,提升文旅城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文化爱好者。

2. 意义(1)增加就业机会:文旅城的后续工程将为城市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丰富城市文化生活:通过文旅城的发展,丰富了居民和游客的文化生活,在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同时也提升了城市形象。

(3)带动周边产业:文旅城的发展将带动周边酒店、餐饮、零售等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的产业链条。

三、推进方案1. 完善设施(1)建设文化展览馆:结合南京市悠久的历史和文化,设计建设一座具有南京特色的文化展览馆,集中展示南京的历史文化、名人故事、城市发展等内容。

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南京市作为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曾经是明清时代的政治中心,如今已经成为江苏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金融中心之一。

作为东部沿海城市,南京市一直都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南京市政府定于2024年发布了《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了一系列的发展目标和措施,旨在推动南京市经济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一、总体目标《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南京市成为现代化国际化都市。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增长:力争2024年南京市GDP总量达到3.5万亿元人民币,GDP年均增长率保持在7%以上;2.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宜商环境;3.产业升级: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4.社会民生: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5.生态环境: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的宜居程度。

二、重点任务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明确了一系列重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创新驱动: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2.产业升级:推动现代制造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产业链水平;3.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支持企业发展,拓展融资渠道;4.城市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形象;5.人才引进:积极开展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型人才;6.生态环境: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生活。

四、风险挑战在实施《南京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过程中,南京市也将面临一些风险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下行压力: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南京市经济增速可能放缓,产业发展面临挑战;2.人口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南京市将面临人口问题,如户籍制度改革、人口老龄化等问题;3.环境污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需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4.国际竞争:作为国际化都市,南京市将面临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需要提升自身竞争力。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03•【字号】宁政发〔2023〕51号•【施行日期】2023.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年6月3日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商务部关于印发〈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2〕209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区域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在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打造全省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塑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助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对标对表。

主动适应全球产业链重塑和国际经贸规则重构新趋势,聚焦制度创新,推动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科技服务、专业服务、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健康医疗服务、文化服务、“两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南京市近两年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

南京市近两年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

南京市近两年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近两年来,南京市在文化产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

下面将就南京市近两年的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详细介绍。

一、《南京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该文件于近两年前发布,对南京市的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该条例明确了南京市政府对文化产业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包括资金扶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该条例的出台为南京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推动了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二、《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2年)》这份规划文件包括了南京市未来四年的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

根据规划,南京市将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

此外,规划还强调了文化创意与科技、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以及加强文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三、《南京市促进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南京市文化产业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金融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该计划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与金融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设立文化产业专项基金、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入金融机构参与文化项目投融资等。

通过金融支持,加强了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进一步扩大了文化产业的规模。

四、《南京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优化文化产业发展意见》为了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南京市出台了这份意见文件。

文件重点关注了文化企业的准入、融资、税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措施,如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和提供金融服务等。

这些措施的出台为吸引更多的文化企业进驻南京提供了便利,促进了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五、《南京市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旨在推动南京市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

南京市将加强数字内容生产和传播能力,提升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此外,行动计划还重点提到了数字文化产业与教育、旅游、娱乐等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创新科技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22•【字号】•【施行日期】2023.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保护传承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南京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着近2500年的建城史和累计约450年的建都史,有“六朝古都”“十朝都会”之美誉,在中国乃至世界城市发展史中具有重要地位。

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多年来,南京积极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名城特色不断彰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推动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快营建更有特色、更有活力、更有温度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珍视南京历史文化遗产价值,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立足城市内涵品质提升,加强老城保护、塑造古都特色、激发名城活力,营建高品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

全市统筹、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

——坚持保护优先、应保尽保。

不断丰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持续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对历史文化遗产实施严格保护与管控,确保各时期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全面性保护,坚守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底线。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5.25•【字号】苏政发[2001]74号•【施行日期】200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苏政发〔2001〕74号2001年5月25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01-2010年文化大省建设规划纲要》,促进文化大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4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文化经济政策。

一、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一)各种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录像厅、游戏厅、游乐场和高尔夫球、台球、保龄球、网吧等娱乐业场所,按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纸、刊物等广告媒介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经营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税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业的营业税时一并征收,确保足额及时,列入目标考核。

对不按时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按2‰一天加收滞纳金。

省属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全额上缴省金库;市、县以下单位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年终由市、县财政按入库数的20%专项上解。

(三)文化事业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分别由省和市、县建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

该项资金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主要用于重大文化精品生产和重点文化建设项目。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一)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和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科技图书和科技期刊,县(含县级市、区建制的原县和县级市)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销售出版物的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

南京市近两年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

南京市近两年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

近两年来,南京市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旨在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提升南京市的文化软实力。

以下是南京市近两年文化产业相关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一、《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南京市政府出台的第一部专门针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法规,自2019年开始实施。

该条例包括了文化产业的定义范围、政府支持、市场开放、规范管理、行业标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1.明确文化产业的范围和内涵。

包括了文化创意产业、传统文化产业、数字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多个方面。

2.明确政府的支持措施。

包括给予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等。

3.规范行业管理。

包括鼓励文化产业企业进行创新、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等。

4.促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鼓励文化企业与科技、教育、旅游等产业进行合作,推动跨行业融合发展。

二、《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2年)》该规划是由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明确了南京市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思路和重点任务,包括:1.明确了发展目标。

提出到2022年,南京市文化产业总产值要达到XX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XX等具体目标。

2.明确了发展重点。

包括加快培育文化创意企业、加强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提升文化旅游等方面。

3.明确了政策举措。

包括出台更多的扶持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监管、鼓励科技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等。

三、《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是由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明确了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条件等。

主要内容包括:1.资金使用范围。

包括文化产业的项目资助、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等。

2.资金申请条件。

明确了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以及申请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资金监管措施。

明确了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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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产业园建设采取政府支持、文化企业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

(二)市有关部门对入驻企业或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实地考察后,提出初审意见,提交专家委员会评估审议。

(三)联席会议根据专家委员会意见对文化产业园进行审定。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文化产业园,报请市政府批准,授予“南京市文化产业园”牌匾和证书。

(四)文化产业园实行动态管理,自授牌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

有效期满,由市经委、市文化产业办组织复审。

认定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

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收回牌匾和证书。

第五条文化产业园的政策支持
(一)对授牌的文化产业园,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化产业园的评选。

(二)进入产业园区的文化企业、机构和项目,优先享受国家、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

(三)对文化产业园内重点规划的建设项目,符合建设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和政策支持。

(四)对文化产业园内引进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申请用地的,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供应土地。

鼓励文化企业以短期租赁方式使用土地,鼓励文化企业租用现有物业从事文化产业经营。

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可全部或部分免缴各项工程的二类费用。

(五)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对创新文化项目进行投资。

经专家委员会和专业投资机构评定通过的创新文化项目,从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补贴。

(六)支持文化产业园招商引资,积极引导和吸引行业内龙头企业及配套企业进入文化产业园。

(七)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园自行制定优惠政策,拿出一部分政府扶持资金支持入驻企业、创新文化项目和出口文化产品。

(八)建立政府绿色通道,对文化产业园在人才引进、子女就学、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九)鼓励园区入驻企业按规定申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申报、项目资助和各种奖励。

获得国家、江苏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并重点扶持的文化产业园,可参照相应的资助标准,由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配套资助。

第六条本意见由市经委、市文化产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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