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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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一)学科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两个二级学科。本学科立足于国内外环境领域发展前沿和我国对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迫切需求,设立了水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生态环境新型污染物污染机制与控制、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环境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等研究方向,进行应用基础、技术开发方面的研究工作。本学科现有专业教师队伍25名,其中教授9名,副教授12名,讲师4名,所有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以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规划设计单位、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等从事与上述研究方向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或继续进行深造。

(二)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学术型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扎实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基础理论知识,了解国内外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和发展方向,掌握环境科学与污染控制工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的基本实验技能和研究方法,能够从事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并能够承担环境污染控制、污染生态环境修复、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功能材料研发等工作,所培养的学生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较熟练地使用一门外国语。

(三)培养方式

采取导师负责与学科把关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由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开展课程选择、论文选题、试验研究、毕业论文撰写等项工作,学科负责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查,督促学生的论文研究进展等工作。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年限为4年。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科(研究)方向

●水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技术

●生态环境新型污染物污染机制与控制

●废物资源化利用与土壤污染修复

●环境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总学分要求为28学分,包括课程学习23学分和必修环节5学分。

1.课程设置

本学科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为23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要求为15学分(包括公共课7学分、专业课8学分),选修课8学分(包括方向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课程学习要求最晚于1学年之内完成。具体课程设置如下表:

2.必修环节

(1)培养计划

导师应根据研究生不同特点,指导研究生做好个人培养计划,根据专业培养方向的要求和研究生的特长及爱好选择不同的培养方式,铸造不同类型的人才,关注创新型人才的成长。个人培养计划要在研究生入学后两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应确定学位课和选修课,应对参加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及论文撰写等做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由学科负责审定,经学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学术研讨与报告(2学分)

每个学科点每学期举办研讨活动的次数不少于5次,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在研讨活动上作专题报告,至少1次,可获得1学分。

此外,研究生必须参加由本学科组织安排的学术报告及讲座,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该环节考核通过后,可获得1学分。

(3)开题报告(1学分)

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在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应首先获得导师的认可通过,并由学院考核小组进行论证,开题报告通过者,以书面形式交至所在学院审批后备案。具体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执行。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在一定时间内(两次开题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重新开题,第2次不能通过者,则学籍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仍未重新开题或第3次开题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开题报告通过后计1学分。

(4)中期考核

除完成以上课程学习与必修环节外,本学科研究生还必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时间一般不晚于第四学期结束前,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在一定时间内(两次考核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重新进行考核,第2次不能通过者,则学籍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仍未通过中期考核或第3次考核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5)实践训练(2学分)

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形式,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和

硕士生培养要求进行。每学年实践结束,研究生须提交一份书面的科研进展报告或实践报告,经导师考核认定合格后,可获得1学分。

此外,研究生必须参加由本学科组织安排的与实践相关的讲座与报告,由学院组织进行考核,该环节考核通过后,可获得1学分。

(七)学位论文及毕业论文【需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完善,分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描述】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一般在3万字以上,格式要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2010版)。

学位论文要能够体现出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定的科学问题或实际应用问题,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完成学位论文,达到学位论文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及本学科制定且已备案的成果要求,可以授予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但未达到学位申请要求,可提交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准予毕业。

(八)其他要求

本学科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在SCI刊源上发表(含被正式录用的论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2)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被EI收录的、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

(3)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与所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ISTP收录论文和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国家发明专利等同于核心期刊),署名单位为北京林业大学,发明专利排名前两位皆可。

(九)学位类型

学位论文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有关规定组织送审和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可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十)培养方案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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