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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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一、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1.经营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经营策略、发展规划、市场营销方案等文件。

2.人事管理文件:包括员工招聘文件、员工档案、薪酬福利方案等文件。

3.财务管理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文件。

4.合同管理文件:包括与供应商、客户签订的合同文件。

5.技术管理文件:包括产品设计方案、技术规范、研发报告等文件。

6.法律合规文件:包括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政府执照等文件。

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档案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对文件材料进行保管的时间长度,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企业内部管理、业务需要、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企业业务特点和需要进行合理确定。

1.经营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保管期限为5年以上,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2.人事管理文件: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20年,考勤记录和培训记录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5年。

3.财务管理文件:一般建议会计凭证、财务报表等文件的保管期限为10年以上,以备查验和审计需要。

4.合同管理文件:合同文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以上,以防止纠纷和责任问题。

5.技术管理文件: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而定,一般为10年以上。

6.法律合规文件:法律合规文件的保管期限根据不同类型的文件而有所不同,如劳动合同的保管期限为10年,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重要证照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应注意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一刀切的原则。

对于一些重要的文件和证照,可以考虑永久保留,以备后续查阅和凭证。

总之,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对外合作的顺畅进行,也是保证企业合规运营的重要措施之一、企业应根据自身业务和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并加强对应的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8 号令)国家档案局令第8 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 年9 月19 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二00 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档案应该按照一定的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护,以下是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1. 档案归档范围(1)行政机关公文及相关资料:包括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报告、备忘录、会议记录、决议、规划、预算等,以及与这些文件相关的资料和档案材料。

(2)涉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及重大人员案件的档案:涉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及重大人员案件的档案,包括案卷、立案登记表、办案材料、卷宗及相关的调查、取证、鉴定等档案资料。

(3)机关档案:包括各级机关部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人大、政协、法院等机关的各种档案。

机关档案分为业务档案、非业务档案和历史档案,业务档案是管理机关的工作资料,非业务档案是管理机关在处理业务活动中或社会公共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历史档案是机关的活动和历史背景。

2. 档案保管期限表归档的档案,按照其不同的性质和用途等因素,应有不同的保管期限。

以下是常见的档案保管期限:(1)公文及相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文件、工作卡、收据、发票、会议记录、计划、决策、规章制度、合同协议等夹杂的资料,保管期限一般为5至10年。

(2)财务档案:包括各种收入、支出、往来账、票证、报表、结算账户等涉及财务方面的档案。

保管期限在20年内,应当加强管理、分门别类,并且在保管期间定期进行备份和维护,以便于随时查找和使用。

(3)机关档案:其中,业务档案作为行政机关管理的工作资料,其保管期限为5年至10年;非业务档案、历史档案以及机关后勤、行政事务档案等,保管期限一般为30年至50年。

(4)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部门所管辖的公职人员档案。

其保管期限一般为40年。

不同文件的保管期限因性质、种类、用途等因素不同,在实际保管过程中需要细心保管,并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检查,以确保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查性。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1.归档范围:-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批准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公司会议记录、决议议案、会计报告等管理层文件;-公司员工的个人档案、培训记录、绩效评定等人力资源相关文件。

2.档案保管期限:-永久保管期:公司章程、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等公司基本法律文件应该永久保管;-长期保管期: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和规程等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0年以上;-中期保管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财务、销售、采购等部门的业务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5年以上;-短期保管期:公司合同、协议、报价单、商业往来函件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3年以上;-临时保管期:公司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文件应该按照具体需要保管1年以上;-根据法规要求: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对于特定类型的文件,如劳动合同、纳税申报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保管。

3.档案处理:对于已经达到保管期限的文件,应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销毁:对于没有保留价值的文件,可以采取销毁的方式处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转让:对于有保留价值但公司不再需要的文件,可以将其转让给相关机构或机构,以确保文件的传承和利用价值;-永久保管:对于具有历史价值的文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转移给国家档案馆或其他专业档案机构进行永久保管。

总之,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应该依据具体情况来制定,并确保根据法规的要求和保管的需要来进行处理和保管,以确保文件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国家档案局令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公司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公司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公司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对于通知通告级的公文属于一般下行性文件,属于向下级发布告知性通知的文件,只要等该事件完结后,公文就自动失效。

2023年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023年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2023年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____年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详述如下:1. 政府文件:包括行政机关的法规、规章、工作文件等。

保管期限为永久。

2. 案件材料:指参与执法活动的文件、资料、卷宗等。

保管期限为5年。

3. 会议文件:指会议记录、决议、议程等文件。

保管期限为3年。

4. 人事档案:包括员工招聘、评定、升迁、退休等相关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5. 经济管理文件:指涉及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6. 教育文件:指涉及学校教育事务的文件,包括教学计划、课程设计、考试成绩等。

保管期限为5年。

7. 建设项目文件: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保管期限为20年。

8. 经济发展文件:指涉及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立项、投资决策等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9. 社会事务文件:指涉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10. 环境保护文件:指涉及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11. 公共安全文件:指涉及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12. 城乡规划文件:包括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区域规划等文件。

保管期限为30年。

13. 档案管理文件: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档案检索、借阅等方面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10年。

14. 检查、评估、考核文件:包括对行政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等方面的文件。

保管期限为5年。

15. 重要会议记录:指党政重要会议的记录、决议等文件。

保管期限为永久。

以上为____年三中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的详细介绍,旨在对文件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doc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doc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阴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xx2006年12月18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
❖ (4)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 (5)本机关有关一般性问题旳请示与上级机关旳 批复、指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 (6)上级机关制发旳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旳一般 性文件材料;
❖ (7)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旳非本机关主管业 务但要落实执行旳文件材料;
❖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有关一般性业务问题旳 来函、请示与本机关旳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 对于每个单位来说,因为各单位旳实际 情况各不相同,在实际鉴选过程中不能 完全照搬,应根据本单位旳实际情况详 细分析,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旳 归档和不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三、其他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
❖ 科技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 ❖ 特殊载体档案(照片档案、光盘档案、
磁性载体档案、实物档案) ❖ 会计档案
❖ (3)同级机关旳文件材料中,不需落 实执行旳文件材料,不需办理旳抄送文 件材料;
❖ (4)下级机关旳文件材料中,供参阅 旳简报、情况反应,抄报或越级抄报旳 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 档案保管期限表 就是将档案旳起源、内容和特点用表或册
旳形式予以列举,并指明其保管期限旳一种 指导性文件,它是各个机关档案室和各级各 类档案馆进行档案保存价值旳鉴定工作以拟 定档案旳保管期限旳根据和原则。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2023年3月
国家档案局令
第8号Hale Waihona Puke ❖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要求》

2023年12月18日起实施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 档案保管期限要求》
❖ 第十四条 本要求合用于各级党政 机关和人民团队。军队系统、民主 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4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 * ∽ 辩 #
罄 自 蛙 辨氆
§ 自 ∽|

企业档案工作
融资 文件 材料 ;
( 三) 本 企业 关 于重 要 问题 向有 关 机 关和 上级 主 主 管 单位 的请 示 、 报 告、 报 表及 有 关机 关和 上级 主 管 管单 位 的请 示 、 报告、 报 表及 其 复 函 、 批复 , 有 关机 关 单 位 的复 函 、 批复 , 有 关 机 关 和上 级 主 管 单位 、 行 业
( 四) 本 企 业 发 展 规划 、 战略决策、 重大改革、 年 等 文件 材料 ;
( 九) 直属 单 位 、 所属 和 控 股 企 业 一般 性 问题 的 请示、 报告 、 来 函与本 企业 的批 复 、 复 函等 文件 材料 ; ( 十) 本企 业 参与 国家和 社会 活动 的一般 性文 件 协等 代 表 大 会 形 成 的一 般 性 文 件材 料 ; 本 企业 接 待 第 十 条 企 业 经 营 管理 、 生 产技 术 管 理 、 行 政 管 理、 党群 工作 等管 理类 档案 保管 期 限见附件 。 第十 一 条 本 规 定 的 管理 类 档 案 保 管 期 限 为最
( 二) 本 企业 文 件 材 料 中的重 份 文 件 , 无 查 考 利 领 导 审 阅和签 发 的文 件 , 一般 性文 件 的历 次修 改稿 、
范管理 , 根据《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档 案 法 》 、 《 中华 人 民 用 价 值 的事 务 性 、 临 时 性 文件 , 未经 会 议 讨 论 、 未 经
和 上 级单 位 制 发 的需 本 企业 办理 的重 要 文件 材 料 , 协 会 制发 的需 本 企业 贯彻 执行 的一般 性文 件材 料和 行业 协 会 、 中介 机 构等 对本 企 业做 出的重 要 决定 、 出 对 本 企 业 出具 的 一般 性 证 明 文件 , 本企 业 与 其 他 单 具 的 审计 、 公证、 裁 定 等 重 要 文件 材 料 , 本企 业 与 其 位 和个 人形 成 的一般 性合 同、 协 议 文件材 料 ; 他 组 织和 个 人 形 成 的重 要 合 同 、 协 议 及补 充 协 议 等 文件 材 料 ;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的期限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便于公司各部门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公司的主要职能活动和经营管理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文件材料是指公司自筹建以来在经营、管理、投资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档案室(以下简称档案室)应负责对子公司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第五条 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公司在经营、管理、投资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公司各项活动、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公司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下属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 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公司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公司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公司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公司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公司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公司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下级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公司办理的文件材料;第七条 凡属公司归档范围的重要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存放、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标准

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标准

档案资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标准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档案管理工作。

1、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1.1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缩微照片、照片、录音、录像带和计算机磁盘等,以下同),由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各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1.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2、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2.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本公司生产、科研、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2.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

3、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3.1产品生产方面:产品设计、产品试制、工艺、包装图样和技术文件、原材料检验、产品生产过程(包括会议记录)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等。

3.2经营销售方面:本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营方面广告宣传和用户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3.3设备仪器方面:设备仪器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和验收过程中的技术性、凭证性文件材料,设备仪器的运行、维修纪录、重大设备安全方面的事故调查材料及报告、设备改造、改装和报废的文件材料等。

3.4技术管理方面:工艺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标准、计量、能源、科技情报、科技档案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5计划统计方面:各种年、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和统计报表以及计划管理、统计分析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6物资供应方面:物资、原材料采购、库存保管、供应和工具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7安全、环保方面:人身安全方面的事故调查材料、报告、处理意见及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8劳动工资方面:定额、定员、劳动调配和劳动工资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3.9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预算、决算和文件等。

3.10教育培训方面:干部、职工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文件、教材、参加培训人员、成绩统计表等。

各部门应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

各部门应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

各部门应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1.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组织结构、人事档案、行政决策文件、行政管理制度、会议纪要、行政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20年不等。

2.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税务文件、审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10-20年不等。

3.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招聘材料、员工档案、培训记录、员工绩效评估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15年不等。

4.销售部门:销售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销售合同、销售报告、客户档案、市场调研报告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10年不等。

5.生产部门:生产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生产计划、产品质量报告、生产工艺文件、设备维护记录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20年不等。

6.研发部门:研发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研发计划、研发报告、技术规范、专利文件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10-30年不等。

7.市场部门:市场部门的归档材料范围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分析报告、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材料等。

保管期限一般为5-10年不等。

以上保管期限仅为一般准则,具体的保管期限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定。

有些材料可能需要永久保存,如公司章程、重要合同等。

同时,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保管期限也会有所差异。

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各部门应制定归档材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移交的程序和要求。

此外,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整理也是必要的,确保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库存控制。

总之,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档案馆归档的材料范围和保管期限,以确保组织的历史记录和信息得到正确保存和管理。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

第三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资产关系分别负责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企业下列文件材料可不归档:(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一般性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指企业根据业务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对各类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的范围。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指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对各类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进行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对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详细说明。

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文件: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登记文件、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公司法律法规文件等。

2.企业管理文件:包括企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制度和规章、各类会议记录等。

3.人事档案:包括企业员工的个人信息、招聘录用文件、劳动合同和相关变更文件、薪酬、绩效、培训记录等。

4.财务会计文件:包括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审计文件、纳税申报文件等。

5.项目合同文件:包括项目合同、招标投标文件、项目报价、工程进度报告、验收文件等。

6.销售市场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客户信息、销售报价、销售计划等。

7.企业研发文件:包括研发计划、研发报告、专利申请、技术规格书、研发验收文件等。

8.客户服务文件:包括客户投诉、售后服务协议、客户满意度调查、客户反馈建议等。

9.市场竞争文件:包括市场调研报告、竞争对手分析、市场营销计划、广告宣传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文件:永久保管。

2.企业管理文件:保持原件5年以上。

3.人事档案:终止劳动关系后至少保持30年。

4.财务会计文件:法定保存期限为5年,财务报表档案保持原件10年以上。

5.项目合同文件:按照项目周期或合同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6.销售市场文件:按照销售合同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7.企业研发文件:保持原件10年以上。

8.客户服务文件:按照客户服务合同及相关约定保管,最少为5年以上。

9.市场竞争文件:保持原件5年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档案保管期限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要求,具体的档案保管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与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便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企业文件材料是指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企业文件材料可不归档范围:(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制发的普发性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企业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企业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未经会议讨论、未经领导审阅和签发的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来信、来电记录,企业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企业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不需贯彻执行和无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四)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其他社会组织抄送不需本企业办理的文件材料;(五)其他不需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1]《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已经2006年9月19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杨冬权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规定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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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一、文书类1.党群组织工作文件材料1.1本村党组织(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班子)会议记录永久1.2本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1.3本村党组织关于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上级批复、通知、决定等材料永久1.4本村党务干部任免、分工、考察、奖惩等材料永久1.5本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的请示、批复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议程、报告、领导人讲话、大会发言、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决议、上级批复等材料永久1.6本村党员教育培训、组织活动、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方面的计划、总结、会议(活动)记录、请示及上级的批复永久1.7本村发展新党员,党员转正、延期、退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的材料永久1.8本村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的决定、纪要、报告等材料(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30年1.9本村党组织、党员名册和年报表永久1.10本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通知书存根永久1.11本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清单、票据等永久1.12本村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审批表,名册及各种事迹材料(1)受到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永久(2)受到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30年1.13本村党员违法违纪的有关材料,处理意见和上级决定、批复等材料(1)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永久(2)受到警告处分的30年1.14本村纪检、党风廉政工作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30年1.15本村开展政治思想、形势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10年1.16本村共青团组织发展、换届选举材料,团员名册、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存根、团费缴纳、年度统计表等材料永久1.17本村团代会通知、议程、代表名单、开幕词、报告、决定、选举结果、闭幕词等材料永久1.18本村团组织、团员获得表彰奖励及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请示、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1.19本村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会代表大会的通知、名单、议程、开幕词、报告、决议、闭幕词、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1.20本村工会干部任免的请示、批复,会议记录,工会干部、会员名册及统计年报表等材料永久1.21本村妇代会换届选举等材料永久1.22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统计表等材料永久1.23本村独生子女证申请表,育龄妇女生育多胎的申请表、审批表及超生调查报告、汇报、处罚决定等材料永久1.24本村村民婚姻状况证明存根等材料永久1.25本村五好家庭、敬老爱幼模范、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的材料30年1.26上级发布的本村民兵工作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10年1.27本村普通民兵、基干民兵登记表和花名册永久1.28本村兵役登记材料,现役军人、退伍军人情况登记表永久2.村务管理文件材料2.1本村村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2.2本村村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2.3本村村史、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2.4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票、选举结果、干部任免等材料永久2.5本村各类工作的请示、报告、汇报及上级的批复等材料(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30年2.6本村干部、村民名册,村办股份公司股民名册、各类技术人员名册等永久2.7 本村干部的招聘、录用、定级、调配、人员任免、离退、调动介绍信存根、工资表,农业村级协管员的聘书、合同或协议等材料永久2.8本村和村内机构设置、更名、撤并及行政区划与隶属关系的变化,启用、废止印章等材料永久2.9本村关于年终分配方案、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永久2.10本村干部、职工工资单及年终收益分配审批表、归户结算表等材料永久2.11本村关于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村民房产、地产等材料,相关人员名册等永久2.12本村的村规民约等各种规章制度材料永久2.13本村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包括农副工业生产年报,收益分配报表,土地、人口、户数等基本情况统计表等材料) 永久2.14本村各种保险材料、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和各种案件、民事纠纷的调解协议、处理决定等材料永久2.15本村信访信件处理结果等材料(1)有领导重要批示及处理结果的永久(2)有处理结果的30年(3)没有处理结果的10年2.16本村拥军优属、优抚救助等材料30年2.17本村开展教育、卫生、合作医疗等工作的材料永久2.18本村规划、经济建设及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2.19本村公共设施管理、维修维护的材料永久2.20本村生产管理、企业管理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和重大决策等材料永久2.21本村财务管理的年度计划、总结,有关财务审计情况材料永久2.22本村工业、农业等相关税收征收清册和纳税变动情况等材料永久2.23本村各种经济、人口普查统计表永久2.24本村重大事故事件登记材料,调查处理意见、情况报告及善后工作中形成的材料永久2.25本村创建文明小区、爱国卫生工作形成的材料30年2.26 本村农业村级协管事项公开、协查工作记录等材料30年3.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3.1本村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发展计划等材料永久3.2本村企业发展重大经营决策方案、规划永久3.3本村企业董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材料永久3.4本村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承包、租赁、任期目标责任等材料永久3.5本村企业改制、转制等各种法律证书等材料永久3.6本村企业历史沿革、大事记等材料永久3.7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各企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永久3.8本村企业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启用和废止印章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材料永久3.9本村及所属各企业的产权文件、土地使用证,各种集体财产合同、协议、委任书、公证书等法律文本、证书材料永久3.10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选举结果等材料永久3.1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名册、股权登记簿永久3.12 本村新办公司、企业项目的申请和批复及可行性报告、章程、合同、验资、营业执照等材料永久3.13本村有关工商企业管理执照的申报、登记、批复以及违章违法被处理,经营不善歇业、破产等材料永久3.14本村企业年度各种统计报表及经济分析等材料永久3.15本村有关物资供销工作的合同、协议等材料30年3.16本村有关经营活动的争议、索赔、判决等材料永久3.17本村企业合资、独资、联营招商的合同、协议等材料永久3.18本村企业年度经营、销售统计等报表(1)重要的永久(2)一般的10年3.19本村企业工资计划、工资总额、奖惩、年终分配方案等表册永久3.20本村企业物资管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措施执行情况等材料永久3.21本村企业环境保护等材料永久3.22本村企业有关产品标准、国际质量认证等材料永久3.23本村企业有关资产评估,资金、价格管理的审查、验证材料永久3.24本村企业有关经营、审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证明和结论材料永久3.25本村有关产品市场调查、宣传、广告和用户服务等材料30年3.26本村有关产品销售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30年3.27本村各类农业普查材料永久3.28本村农作物规划布局,粮、棉、油多种经营实种面积、产量以及采、购、留、分配等材料永久3.29本村科学种植、科学饲养的经验总结及原始记录永久3.30本村“星火”“丰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验收材料永久3.31本村农业植保、农机管理、水利建设等材料永久3.32本村副业生产及上交任务的指标(畜、禽、蛋、鱼、菌菇等)以及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年报、统计表等材料永久3.33本村村办副业项目材料30年3.34本村关于土地批租、出让、租赁有关材料永久3.35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总结、汇报材料永久3.36本村成立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及组成人员名单永久3.37本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监事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30年3.38本村研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形成的会议记录、纪要、决议永久3.39通过协商、招标、挂牌、拍卖等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文件材料永久3.40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员会、宣传、培训,上级领导检查等形成的文件材料10年3.41农村耕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台账永久3.42集体土地调查材料及统计表永久3.43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村民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确权、登记、颁证的文件材料永久3.4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簿、核准文件永久3.4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申请书、登记表和备案证明等材料永久3.4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登记册、花名册及审核材料永久3.47农村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注册情况公告、注册表永久3.48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耕地保护合同永久二、基建项目类1.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批复等材料永久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意见、项目评估、调查报告等材料永久3.项目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或立项报告、批复等材料永久4.基建项目的会议记录等材料永久5.地质勘探合同、报告、记录、说明等材料永久6.征用土地移民申请、报告、批复、通知、许可证、使用证、用地范围等材料永久7.工程建设执照、防火、环保、防疫等审核通知单长期8.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等材料长期9.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概算、设计合同等材料长期10.施工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给排水图等专业图纸长期11.施工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工程更改、材料代用、原材料质保书和全套竣工图等材料永久12.施工监理文件材料长期13.水电安装合同、协议,施工预决算,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材料出厂证明和竣工图等材料永久14.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批复,消防、环保、防疫、档案等验收记录,基建财务结、决算,项目审计,项目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永久三、设施设备类1.设备仪器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批复和购置仪器资金申请、批复等材料长期2.设施设备招投标文件、设备采购合同、购买协议等材料长期3.设备仪器开箱验收记录、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合格证、装箱清单等材料长期4.设备仪器安装调试记录、验收报告、操作保养规定等材料长期5.设备仪器运行、检修、保养、事故处理等记录材料长期6.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改装、革新改进等文件材料长期7.设备仪器报废申请、批复、证明等材料长期四、会计类1.各类会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30年2.会计账簿类2.1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30年2.2总账、明细账、辅助账簿30年3.会计报表类3.1年度财务报表永久3.2年度财务决算表永久3.3月、季度财务报表10年4.其他类4.1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永久4.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4.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五、照片类1.上级领导来村视察、检查工作的照片永久2.国际友人、专家、学者等知名人士前来活动的照片永久3.本村委会各种会议、重要活动形成的照片永久4.本村委会各种产品、奖状、证书、奖杯、锦旗等的拍摄照片永久5.反映村容、厂貌、市政项目建设等的照片永久6.新闻媒体刊登的反映本村情况的照片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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