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word范文 (5页)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副食品的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店的所有副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和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副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副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达到国家标准。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副食品的安全生产、原料采购、加工操作、贮存保管、销售服务、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第五条副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副食品的生产加工场所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
2. 副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副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保持生产区域的整洁和干净,避免污染。
4. 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
第六条副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安全要求:1. 使用合格、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原料和辅料。
2. 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3. 防止副食品中添加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
4. 对副食品的配方、工艺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确保追溯能力。
第三章原料采购第七条副食品的原料采购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原料供应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
2. 原料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合格证明。
3. 进行定期的原料供应商评估,确保原料供应商的稳定和可靠。
第八条原料采购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安全要求:1. 对原料进行验收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2. 原料的储存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要求,防止污染和变质。
3. 原料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配方和规格要求进行,避免误用和滥用。
第四章贮存保管第九条副食品的贮存和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副食品的储存库房应干燥、通风、整洁,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2. 副食品的储存区域应按照不同品种和性质进行分类储存,避免混杂和污染。
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简单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相关单位。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要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各级政府要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第九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定期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
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预防与控制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十条企业应当加强原料采购、原料验收、生产加工、包装标识、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时召回,并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管与检查第十三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
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副食品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副食品行业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2)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3)对原材料、加工过程、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食品安全;(4)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5)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并向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三、原材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原材料时,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原材料质量。
2. 采购的原材料应具备相关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验收原材料时,应严格检查原材料的外观、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确保符合要求。
四、加工与包装1. 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2.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或回收材料。
3. 包装过程应避免污染,确保食品包装完好无损。
五、储存与运输1. 储存食品时,应按照食品特性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3. 运输食品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
六、销售与服务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2. 食品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3.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消费者权益。
七、应急处理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副食_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副食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副食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副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副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副食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食品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
三、制度内容1. 采购与验收(1)采购副食产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确保产品来源正规、质量可靠。
(2)验收副食产品时,应严格检查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明等相关信息,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仓储与保管(1)副食产品应按照种类、规格、等级分别存放,确保分类管理。
(2)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确保产品储存条件适宜。
(3)定期检查仓库内的副食产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工与制作(1)加工副食产品时,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和设备,确保加工过程卫生。
(2)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双手卫生,不得接触非食品物品。
(3)加工完成后,对副食产品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 销售与运输(1)销售副食产品时,应确保产品包装完好、标签清晰、信息准确。
(2)运输副食产品时,应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5. 食品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对副食产品进行检查,包括采购、仓储、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安全。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6. 员工培训与考核(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2)对员工进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副食品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副食品行业的安全与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副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 从事副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进货查验制度(1)采购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查验食品感官质量、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3)查验生产商或供货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 索证索票制度(1)索取食品生产许可、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等证件。
(2)索取食品进货票据,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 食品留样制度(1)对加工后的副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使用专用器具。
(2)留样食品需冷藏保存,温度控制在0-10℃。
(3)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4.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食堂和餐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加强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卫生。
5. 健康检查制度(1)定期对食品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卫生档案。
(2)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员工,禁止上岗。
6. 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监督检查与奖惩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适合个体工商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食品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2、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合格证》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1、经营场所距离非水冲式厕所、开放式粪池、垃圾堆(场)等场所的直线距离____米以上,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副食品店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三)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四)组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和进货查验制度第八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许可证、资质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条副食品店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和销售制度第十一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存放食品,保证食品存放环境的卫生、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蝇等。
第十二条副食品店经营者应当在食品销售区域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和设备,保证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副食品店经营者不得下列行为:(一)篡改食品标签、说明书;(二)虚假宣传食品功效;(三)以欺诈、误导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副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副食品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本店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店内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2. 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质量。
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食品采购(1)采购原料、食品应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2)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3)采购的食品应具有合法的检验检疫证明。
2. 食品储存(1)储存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湿度适宜。
(3)定期检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食品品质。
3. 食品加工(1)加工食品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2)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定期消毒。
(3)加工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4. 食品销售(1)销售食品应保证食品新鲜、卫生、安全。
(2)销售食品应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
(3)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处理。
5. 食品安全记录(1)建立食品安全记录,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2)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食品安全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培训。
2. 员工应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食品安全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店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副食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副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副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副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副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副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职责:1. 制定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副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 对副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4. 及时处理副食品安全突发事件;5. 向上级部门报告副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采购部门职责:1. 严格执行采购计划,确保副食品来源合法、合规;2. 采购时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3. 对采购的副食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储存部门职责:1. 建立健全储存设施,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2. 定期检查储存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对储存的副食品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4. 定期清理库存,确保副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八条加工部门职责: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加工过程卫生;2. 定期对加工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3. 严格控制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和辅料使用,确保产品安全。
第九条销售部门职责:1. 严格执行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对销售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 对销售的产品进行标签检查,确保标签信息准确、完整;4. 及时处理顾客投诉,确保顾客权益。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十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产品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的副食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和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副食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1. 外观检查,如色泽、气味、形态等;2. 质量检验,如重量、成分、微生物指标等;3. 包装检查,如包装完好、标识清晰等。
副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副食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从事副食生产、加工、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副食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副食食品安全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副食食品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副食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副食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二)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三)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生产与加工第七条副食生产、加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加工条件;(二)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符合卫生要求;(三)原料来源可靠,质量合格;(四)生产、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生产、加工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一)原料采购制度: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加工;(三)检验检测制度:对生产、加工的副食进行自检,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四)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产、加工过程的相关信息,包括原料、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等。
第四章经营与储存第九条副食经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营场所符合卫生要求;(二)经营设施设备符合卫生要求;(三)从业人员具备健康证明;(四)经营品种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条经营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一)采购制度: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二)储存制度:保持食品储存环境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三)销售制度:对销售副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销售产品合格;(四)退换货制度:对不合格、过期、变质等食品及时退换货。
副食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副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副食品经营活动符合法定条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副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副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
第二章质量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公司成立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副食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所有员工应熟悉并遵守本制度,自觉维护副食品质量安全。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副食品采购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的副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严格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九条副食品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产品外观、包装、标签是否符合要求;(二)产品感官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三)产品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效。
第十条验收不合格的副食品不得入库、加工、销售。
第四章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副食品储存应按照产品特性和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储存区域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霉变、虫蛀等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运输副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加工与销售第十四条副食品加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熟悉副食品的特性、用途、保质期等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指导消费者正确储存和食用副食品,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副食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包括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第十八条发现副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培训与教育第二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副食品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
副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副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副食品,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副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原料采购第四条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资质、良好信誉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安全。
第五条采购原料时,应严格审查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如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
第六条对进口原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原料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
第三章生产加工第八条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条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压力等参数,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
第四章储存运输第十三条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并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五条运输过程中,应确保食品不受污染,避免剧烈震动和碰撞。
第五章销售服务第十六条严格执行销售服务规范,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建立销售台账,详细记录销售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等。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企业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奖惩第二十一条对在副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副食品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确保副食品厂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副食品厂所有员工,包括生产、管理、技术人员及外来人员。
3. 副食品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4.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生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禁止使用不合格、损坏的设备。
(3)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人员管理(1)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员工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3)禁止酒后上岗、疲劳上岗。
3. 物料管理(1)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禁止在车间内吸烟、使用明火。
(3)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确保物料存放整齐、安全。
4. 环境管理(1)保持车间、办公室等场所整洁,通风良好。
(2)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四、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立即停止作业,报告上级领导,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2. 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3. 事故处理结果应公开,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应进行总结,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副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副食品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副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副食质量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副食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副食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
2. 建立健全副食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副食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
3. 提高副食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企业自律能力。
三、管理职责1. 副食生产企业:负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2. 副食流通企业:负责副食产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
3. 食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副食行业实施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四、管理制度1. 副食生产环节(1)选用优质原料,确保原料来源合法、安全。
(2)严格生产流程,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3)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4)做好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
2. 副食流通环节(1)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副食产品来源合法、安全。
(2)建立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保证副食产品储存环境符合标准。
(3)加强运输管理,确保副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4)做好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副食产品。
3. 食品监管部门(1)加强对副食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2)对副食产品进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五、责任追究1. 副食企业未按规定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食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副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副食品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副食品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副食品食品安全工作。
2. 设立副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要求1. 原材料采购:采购的副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合格、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副食品。
2. 储存管理:副食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鼠、防虫,并定期检查,确保储存安全。
3. 加工制作:加工制作副食品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4. 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不得滥用。
5. 食品包装:副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包装标识清晰、完整。
6. 食品销售:销售副食品应保证新鲜、卫生,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副食品。
四、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销售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 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副食品,立即采取措施,如撤架、召回、销毁等。
3. 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 建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
五、应急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奖惩1. 对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副食品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副食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副食品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全体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员工应主动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4.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
5. 应急预案与救援(1)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等。
(2)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 安全生产投入(1)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资金。
(2)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
四、安全考核与奖惩1. 安全生产考核(1)企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2. 安全生产奖惩(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副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副食店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加强副食品店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副食品店,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3. 副食品店负责人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4. 副食品店负责人应对副食品店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防火措施1. 确保副食品店的疏散通道和出口通畅无阻,定期清理杂物,确保通行安全。
2. 加强对厨房油烟的处理,安装高效的油烟净化设施,防止油烟积聚引发火灾。
3. 定期对电线、插座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安全。
4. 确保燃气设备使用安全,定期检查燃气管道和阀门。
5. 禁止在副食品店内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使用明火,确保使用电器设备和燃气设备时的安全。
三、食品安全控制1. 副食品店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遵守食品经营的各项卫生规范。
2. 定期对食品储存、加工和销售区域进行卫生清洁,禁止食品交叉污染。
3. 食品储存和陈列应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进行管理。
4. 对于过期、变质、异味等食品,严禁销售和使用。
5. 副食品店应加强员工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副食品店负责人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
2. 针对火灾、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等突发事件,预先确定应急疏散通道、应急出口和安全集合点。
3.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员工和顾客的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五、责任追究1. 对于严重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副食品店负责人有权采取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措施。
2. 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副食品店负责人应及时调查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副食品店负责人负责解释和调整。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副食品店内显著位置公示,确保员工知晓。
副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副食品的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副食品质量安全。
2.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3. 严格规范,持续改进。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 全员参与,共同监督。
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共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检查、监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3. 食品安全自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副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副食品采购管理1. 采购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把好副食品采购关。
2. 采购副食品时,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副食品来源正规、质量可靠。
3. 采购的副食品应具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确保副食品质量安全。
4. 采购的副食品应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质量要求、供货时间、验收标准等。
五、副食品储存管理1. 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2. 储存食品应按照种类、规格、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储存食品应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信息,便于管理人员掌握。
4. 定期检查储存食品的质量,发现过期、变质、损坏的食品,及时处理。
六、副食品加工管理1. 加工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2. 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加工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违禁物质。
4. 加工完毕的副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确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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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副食品经销商仓库管理制度【1】
1、原料库:餐饮业的库房内要分别设置主、副食品区域。
仓库要整洁有序、经常保持清洁,严厉灰尘或异物污染食品,应装有精确的控制湿度、温度的装置。
不得存放杀虫剂和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
2、食品保藏存放须分类分架、离墙10厘米离地15厘米以上,以利于通
风和检查。
建卡登记,仓库内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和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具有挥发性气味的食品和易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料、茶叶、饼干等),均要分开存放,腐化变质的食品和非食品,不
能入库。
散装食品要用密闭容器保存并注明品名、入库时间。
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
质量,特别是已经开封过的食品,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要及时处理,
同时要注意经常检查库存食品的保持期。
3、冰箱或冰柜内生、熟及半成品标示清楚,冷藏、冷冻室装有温度显示装置,冰箱或冰柜保证正常运转。
肉、禽、水产类原料应贮藏在-18℃以下冷库内,同一室内不得贮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室应及时除霜,定期消毒。
4、食品库房应设专人管理。
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索证要求,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
新鲜水果、蔬菜原料
应存放在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
特殊原料应根据不同要求分别贮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