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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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确保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实施全民文明素质教育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创建目标,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文明程度和师生文明素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力争2014年把我市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德育为先,全面提高师生文明素质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济源人”为主题,以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文明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意识,规范师生文明行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
一是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形式
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是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他人。三是要积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四是要积极宣传推介优秀少儿精神文化产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五是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二)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进一步加强教育资源统筹,优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环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一是要按照国家办学标准,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力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二是要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积极落实扶持弱校的各项政策措施;三是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管理。
(三)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
坚持育人为本的原则,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管理,努力构建安全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一是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二是要积极开展和
谐校园创建活动,做到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和谐。三是要在各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五是要加强中小学生活动阵地建设,利用中小学校网络教室建设电子阅览室。六是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协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不法行为。七是要认真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三、实施步聚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安排部署(2011年1月—12月)
1、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健全创建领导机构。
2、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创建工作总动员。
3、利用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教育系统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高潮。
4、制订创建方案,强化落实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突出重点,全面实施(2012年1月—2013年12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和要求,细化任务建立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定期组织自查,针对问题及时解决。
2、镇创建办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并针对薄弱环节,
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查漏补缺(2014年1月—6月)
1、各责任单位根据局创建办要求将近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按专业、年份汇总、分类、造册,规范整理归档。
2、各责任单位对照本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项目,自查自纠,迎接市创建办、市文明办检查。
3、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与局创建办联系和沟通,查漏补缺,力争全面达标。
第四阶段:全力以赴,通过“国检”(2014年7月—9月)
根据市创建办要求,制定详尽的迎检方案,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统一领导,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镇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计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各科室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留死角,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各校创建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二)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各校要统一制定各自管辖范围内和所承担的目标任务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提出阶段要求,分步组织实
施,力争做到整体最优、局部最佳,最终实现总体目标。教育局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教育教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教育工作目标同部署、同落实,并与各单位年终考核相挂钩。
(三)建立宣传引导制度。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个人,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宣传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四)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实行领导包片联系点制度,建立督查机制进行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实行周汇报月点评制度,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汇报,局创建办每月召开一次点评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点评,查找不足,同时对创建工作再安排、再部署。通过媒体曝光和督办等方式,不断促进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
(五)建立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对创建工作领导重视、行动积极、投入多、创新开展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肯定和表彰。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未按要求完成任务
影响创建工作的教师进行经济处罚,并对该教师进行通报、警告责任追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