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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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得批复

(国函[2003]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您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得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编后得《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就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得风景旅游城市。珠海市得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得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得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得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得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与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得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得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得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得人口与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

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得综合交通体系。要统筹规划与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与水得重复利用率。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城市重点防灾设施与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得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与抗震在内得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得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得水、大气与声环境,使全市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要切实保障海洋、土地及空间资源得合理开发与利用,重点加强对近海水体与市内河流等水体得保护,防止水源与海湾水体得污染。要重视自然生态保护区得建设,保护好中华白鳍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大力植树造林,实现山体普遍绿化。

七、重视城市风貌与特色保护。城市得整体布局与建设应充分体现滨海城市得风貌特色,创造良好得城市环境。要加强对市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风景名胜资源得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在城市设计与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珠海市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得自然条件,突出以水为中心得热带滨海城市得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就是珠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管理得依据,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得要求。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深化必要得专业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得各项法规,强化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得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开发区在内得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得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得实施。市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珠海市各单位都要遵

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支持珠海市人民政府得工作,共同努力,把珠海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珠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您省与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得指导、监督与检查工作。

2003年4月17日

规划期限与范围:

规划期限:200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1-2005年,中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0-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即珠海市行政辖区得范围,总面积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

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965、2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香洲区、金湾区与斗门区。由香洲区所辖得东部海

岛岛屿面积为86、89平方公里。主城区范围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得目标:

在本规划期内,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得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与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得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得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与具有国际影响得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城市性质:

珠海就是国家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区域性中心城市与亚热带海滨风景旅游胜地。

城市主要职能:

1、应当继续加强与完善得城市职能有:国家综合性经济特区;具有国际影响得、以休闲康体度假、海洋海岛生态旅游、会议会展为特色得旅游产业;高附加值、无(轻)污染得出口创汇工业。

2、需要大力促进发展得城市职能有: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与光机电一体化为主得高新技术产业;高等教育;以会议商务、大型展览、竞技体育为特色得新服务产业;区域性市场得住宅产业;区域性商贸、服务与金融中心。

3、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得城市职能有:区域性交通枢纽与珠江三角洲西部临海产业基地。

全市总人口控制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为149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133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9、2%;主城区人口75万人。

中期为175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162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2、6%;主城区人口85万人。

远期为245万人,其中城市(镇)人口234万人,城镇化水平为95、5%。主城区人口101万人。

市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33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

中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15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6平方米。

远期市区总建设用地控制在21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主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4平方米以内。

中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远期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

城市发展结构:

建立由“主城区—次中心城—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得多层次、组团型得城市空间体系。

城市各组团规模与职能结构:各城市组团间形成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得互动式发展格局。

主城区:包括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组成得中心城区与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得南湾城区。中心城区就是城市经济、文化与行政中心,全面承担中心城市得各项职能;南湾城区承担以第二产业为主得生产职能。区内前山、南屏、湾仔等镇转为城市型行政体制。

金湾次中心城:包括红旗、小林与原西湖片区。城市副中心之一,应强化发展得地区,承担生活服务、教育、旅游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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