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城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张玉蓉

合集下载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如下:
一、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测和检测机制,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给予处罚,并实行动态监管。

二、推广绿色环保技术。

鼓励餐饮服务业使用高效、低排放的油烟处理设备,推广绿色环保技术,减少油烟对环境的污染。

三、加强宣传和教育。

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促使他们积极参与到油烟治理工作中来。

四、建立油烟排放标准。

制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明确油烟排放的限值要求,对不符合标准的单位进行整改。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

建立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作战的格局,共同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

六、强化违法处罚。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严厉惩处,形成震慑效应,推动整个行业规范经营。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八、鼓励创新技术应用。

鼓励餐饮服务业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油烟治理效率,不断完善油烟治理技术手段。

以上为2024年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全面治理。

第 1 页共 1 页。

全县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全县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全县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和空气质量,规范餐饮业油烟管理,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促进宜居宜业宜游区域强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 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台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改善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为目标,以降低餐饮业油烟排放为总要求,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整治油烟直排行为,确保年内基本实现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备,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依法取缔非法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经营餐饮、烧烤(夜宵排档),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规范餐饮临时设摊经营行为。

各单位联合协作,各司其职,全面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促近我县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二、整治任务(一)整治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社区办事处是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城镇管理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联合执法原则。

建立部门联合机制,由环保、住建、工商质监、食药、执法、各乡镇、城镇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齐抓共管,合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

3.排污者治理原则。

油烟净化设施的购置、安装和维护、排烟管道改造等费用餐饮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二)范国和对象整治范国:县城建成区整治对象:1.现有餐饮业单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的;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排放管道,但排放不达标的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未持有餐饮经营许可合法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2.新开设餐饮业单位:所有新开办的餐饮企业、机关食堂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安装达标排放的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后,报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备案,方能营业和投入使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餐饮业、服务业环境违法行为。

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

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

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第一篇:餐饮业油烟污染管理办法餐饮业环评手续摸底调查方案近年来,随着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由此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尤其是油烟扰民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也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并危害着居民的身体健康,引起了环保局的高度重视。

县环保局打算近期对县城餐饮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掌握了解城区油烟污染的现状。

一、油烟污染现状目前,县城餐饮业发展迅猛,部分居民用其个人民房作为农家乐经营,仅有几家餐饮业安装了专用烟道,使用了高效环保油烟净化器。

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餐厅,油烟通过换气扇排出,影响着居民的生活环境。

由于未做到油烟分离,经过长时间的积累,烟囱、墙面等都会附着油垢,如长时间未清理,经过日晒,会散发出恶臭,甚至遇见明火就会剧烈燃烧,发生火灾。

县城内的餐饮业基本分布在临街面和居民区,城区内有各类餐饮业店面摊点,大多分布在主干道两侧,少一半分布在居民区内。

餐饮业大都与居民楼相邻或在居民楼下一楼经营,经营中产生的油烟污染直接对周围居民构成污染或危害,所以严把餐饮行业的选址及办理餐饮环评手续是至关重要的。

二、油烟污染的构成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源以点源污染为主。

点源是单个的餐饮饭店或摊点。

油烟污染安排放的方式可分为散排、高烟囱排放和已处理达标排放三种。

辖区内油烟散排的占整个餐饮业的绝大部分;高烟囱排放也只有少数几家。

县城区内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全部处于无序的排放状态,对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油烟污染扰民呈现出的特点:以点源散排油烟污染引起的污染扰民问题整治难度大。

由于这些点源大都集中在居民区内,一个点就影响到一大片,一家餐馆影响一栋楼甚至几栋楼的居民。

餐馆产生油烟的过程中,楼上的居民根本无法打开窗户,有的居民家中的家具和家用电器表层全是油腻。

三、产生的原因(一)选址不合理县城区内的餐饮业大都存在选址不合理,大部分餐饮业分布在居民稠密的街道和居民区,特别是油烟散排的早点、夜市更是见缝插针,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

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

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整治目标1. 减少餐饮油烟排放,降低空气污染。

2. 提升餐饮业环保意识,规范餐饮油烟排放行为。

3. 优化餐饮业布局,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三、整治范围1. 所有从事餐饮活动的单位及个人。

2. 餐饮油烟排放设施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企业。

四、整治措施1. 宣传教育(1)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普及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知识。

2. 监督检查(1)加强日常巡查,对餐饮油烟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2)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未按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

(3)对餐饮油烟排放超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3. 设施改造(1)鼓励餐饮单位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提高油烟净化效率。

(2)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设施老旧的餐饮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3)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要求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4. 技术支持(1)提供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技术咨询服务,帮助餐饮单位解决技术难题。

(2)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油烟净化技术,提高油烟净化效果。

5. 违法查处(1)对违反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餐饮单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五、实施步骤1. 宣传动员阶段(1个月):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 检查摸底阶段(2个月):对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底数。

3. 整改提升阶段(3个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升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水平。

4. 长效管理阶段(持续进行):建立健全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方案1. 问题分析餐饮服务业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行业,但同时也是一个产生大量油烟污染的行业。

油烟污染是指由于食物的烹饪加热过程中释放出的大量油烟,不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餐饮服务业需要制定一套有效的油烟污染治理方案,达到环境友好和健康安全的目标。

2. 治理目标(1)减少油烟排放量: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油烟排放设备的效率,减少油烟的产生和排放。

(2)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增加室内通风设施,保持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减少对员工和顾客的健康影响。

(3)提高治理的可持续性: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推动餐饮服务业向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3. 治理方案(1) 室内油烟排放设备改造:使用高效净化设备,比如静电除尘设备、大流量风机和高效过滤器等,减少油烟在室内的滞留和扩散,提高油烟排放设备的效率。

(2) 室内通风设施改善:增加室内通风设施,如安装新风系统、增设换气扇等,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

(3) 烹饪方式改进:采用低油烟烹饪技术,比如使用高压蒸汽炉、焖炉等,减少油烟的产生。

(4)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提供油烟污染治理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员工对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的意识,推动全员参与油烟治理工作。

(5) 环境监测:建立油烟污染监测系统,定期对室内外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相关法规和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对餐饮服务业进行规范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提供相应的政府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进行油烟污染治理。

4. 治理实施(1) 政府引导:政府应加强行业监管,推动餐饮服务业进行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补贴措施,同时加强对油烟治理设备的质量监管。

(2) 企业管理:餐饮企业应建立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人员支持,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

(3)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油烟污染治理技术,通过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提高油烟治理的效果。

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餐饮业作为城市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油烟排放污染问题。

餐饮油烟不仅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还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目标1. 确保餐饮业油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减少油烟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2. 提高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降低治理成本。

3. 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4. 提升餐饮业环保意识,引导餐饮企业积极参与油烟排放治理工作。

三、措施1. 制定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确保餐饮业油烟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3. 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4. 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培训,提高餐饮业环保意识。

5. 鼓励餐饮企业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降低治理成本。

烟排放现状。

7. 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四、实施步骤1. 制定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明确油烟排放限值和排放要求。

2. 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治理设施的运行效率。

3. 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4. 开展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培训,提高餐饮业环保意识。

5. 鼓励餐饮企业采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降低治理成本。

烟排放现状。

7. 加强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五、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餐饮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餐饮业油烟排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

4.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餐饮业和公众环保意识。

5. 建立考核机制,对餐饮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

六、总结餐饮行业油烟排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

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范文

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范文为切实解决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城区生态环境,推进“小河淌水·幸福__”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此次省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思路,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严管重罚、限期整改,重点对各类油烟污染行为进行治理,切实解决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全力营造干净、整洁、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对象及范围重点整治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快餐店、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及其他产生油烟的场所)油烟处理设施不达标、安装使用不到位以及餐饮油烟超标排放、污染大气环境等现象。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开展好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县城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__分局,由__任办公室主任,__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期间各项工作安排。

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2月1日—12月15日)1、对县城区油烟污染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调查摸底;2、由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3、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2月16日—2023年1月31日)由县城区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整治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集中整治。

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确保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月31日—长期坚持)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查漏补缺,并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措施,强化日常巡查,细化监管责任,对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零容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某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突击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某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突击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某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突击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263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则(一)依法办事。

各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城管、环保、商务、卫生、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

(二)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街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各街道是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三)主体责任。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

(四)统筹协调。

由县“263”办牵头,统筹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

二、整治内容(一)明确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

(二)整治内容1.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等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查处。

2.检查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是否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情况,是否安装高效净化设施情况,卫生达标情况。

3.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问题,是否定期维护净化设施,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是否达到排放标准。

4.检查露天烧烤、露天烤串、露天直排油烟的店外店等违法违规油烟排放行为。

5.检查有无2018年1月1日后明令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业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等场所的;检查有无违反明令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等场所的。

6.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250座(含)以上的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对我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的管理,推进雾霾天气治理,切实提高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推进城区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单位(饮食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单位食堂等)安装与自身规模相适应的油烟净化装置,必须实现油烟达标排放;新、改、扩建饮食服务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露天烧烤现象得到有效整治。

二、整治原则1.属地管理。

按照属地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各区政府,市X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委会)是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整治的组织与实施。

2.条块结合。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指导、督促开展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

3.业主负责。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及维护由饮食服务单位自行负责。

三、整治范围及对象全市城区的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及餐饮个体户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污染,露天烧烤产生的油烟污染。

四、组织机构1.成立X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执法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检查、督办、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

2.各区政府、各管委会成立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整治专门机构。

由行政执法部门会同环保、公安、工商、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进行整治。

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

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

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整改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县城区餐饮业的发展迅速,但其所产生的油烟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给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一定的影响。

因此,为了改善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法律法规完善1.制定和修订县城区餐饮油烟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2.加强餐饮行业管理,明确餐饮业的准入条件和经营责任,对不符合油烟治理要求的餐饮企业进行整改或关停。

二、宣传教育1.加强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的油烟污染防治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2.增加宣传力度,通过媒体等渠道向居民普及油烟污染危害以及应对方法,引导居民正确使用和维护油烟净化设备。

三、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及维护1.在县城区餐饮企业中,对于不符合油烟排放标准或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企业,要强制要求其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

2.加强对油烟净化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避免油烟排放超标。

四、监管执法1.加强对餐饮行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管执法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确保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

五、奖励与惩罚1.对于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和有效减少油烟污染的餐饮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2.对于拒不整改或违法排污的餐饮企业,依法予以惩罚,并公开曝光,并且可以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

整改方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监管部门、餐饮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合力完成整改任务,才能有效减少县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保护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六、资源调配和技术支持1.调动各方资源,确保油烟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府可以提供补贴或优惠政策,鼓励餐饮企业安装和使用高效的油烟净化设备。

2.建立技术支持团队,为餐饮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选择适合的油烟净化设备和管理措施。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油烟管控,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制定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市铁腕治霾工作和加强城市饮食业单位油烟污染治理有关要求,坚持“属地管理、行业负责、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治理,推动全市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任务全县所有餐饮单位和露天烧烤摊点均为清理整治对象。

整治内容如下:(一)餐饮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清洁燃料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对未使用清洁燃料和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油烟净化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对期限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强制关停或取缔。

(四)对无门店流动占道经营的烧烤摊点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责任分工(一)镇政府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辖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整治行动,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

(二)相关部门职责:县创建办牵头负责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按照分工抓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落实。

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政府、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集中力量、加快整治,务必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坚持铁腕执法。

各相关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巡查执法和专项督察,运用好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工作法”,切实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督查督办力度,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

(三)强化工作调度。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各镇、各责任单位要确定联络人员,每月22日前向县创建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县创建办每月25日前向市城管局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抄送县环保督察整改办(县环保局)。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最新)

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和油烟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X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任务以“铁腕治霾、保卫蓝天”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宣传引导和公众监督,努力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动我县餐饮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含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清洁燃料、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逐步取缔占道经营餐饮和露天烧烤,确保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投诉下降,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对限期内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强制关停或取缔。

二、责任分工根据《X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X政办发〔X〕2X号)《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X年工作方案》(X政办发〔X〕4X号)《X县生态环境保护10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政发〔X〕1X号),分工如下: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开展全县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整治工作,拟定全县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县城区餐饮店、烧烤店、单位食堂燃料使用,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餐饮单位情况;负责规范建筑工地餐饮油烟净化及清洁能源使用整治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对油烟排放单位的环保手续进行核查,对环保手续不全的依法查处;负责引进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油烟净化效果进行普检,出具油烟排放检测报告;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日常整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场所设置及证照颁发严格依法审核,对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经营、生产经营条件不达标的餐饮门店依法进行处置;负责对法律规定不得设置餐饮经营场所而存在的餐饮门店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关闭;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不到位、油烟排放标准不达标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餐饮服务业及单位食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县政府总体部署和我局工作职责,现制定餐饮服务业及单位食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为目的,紧紧围绕生态蒙城、宜居蒙城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大力推动餐饮服务业及单位食堂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努力营造优美、和谐、整洁的市容环境。

二、工作任务城区内排放油烟的宾馆、酒楼、饭店、餐厅和食堂等餐饮业油烟排放单位,都要进行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分类分期分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1.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餐厅食堂,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规划的要求,按规定应取得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新、改、扩建餐饮业要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

油烟净化设施未建成或者未通过竣工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

3.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

4.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等污染防治设施的现有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必须在2014年底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

三、工作标准1.中型以上的饮食单位,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WPB5-2000)必须安装经国家认可的单位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作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2.小型饮食单位的油烟外排必须通过烟道做到有组织排放,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3.所有餐饮业单位油烟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行。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推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证人民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直属局、所、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餐饮油烟污染是城市环境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有效防治餐饮油烟污染,可以采取以下工作方案:
1. 制定相关政策: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明确餐饮油烟排放标准和管理要求,鼓励餐饮业使用低油烟排放设备,并加大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

2.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餐饮业从业人员对油烟污染防治的认识,推广先进的油烟净化技术和设备。

3. 加强监管执法:加大对餐饮场所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和执法机制,定期进行油烟排放检测,并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餐饮场所进行处罚和整改。

4. 鼓励技术演进:鼓励餐饮业使用低油烟排放设备和技术,推广更高效的油烟净化装置,提高排放的可控性。

5.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餐饮油烟管理机制,加强与环保、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制定油烟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油烟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

6. 监测评估:建立油烟排放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餐饮油烟排放进行评估,掌握油烟污染的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

通过上述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减少餐饮油烟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提高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

全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全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整治方案(最新)

全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集中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城区餐饮业油烟环境污染问题,规范提升餐饮业管理水平。

完善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定期运维制度,建立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实现餐饮业惠民不扰民,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一)整治范围和对象整治县城区内(含古榕景区及移民安置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夜市、学校食堂、职工食堂)。

(二)整治内容1.集中治理现有油烟污染突出的餐饮店(1)未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2)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但装置简陋、油烟污染仍然严重的,或居民投诉多、反响强烈的餐饮店。

2.机关、企事业及其他单位食堂必须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有合理的排烟通道。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城区油烟污染整治工作,决定成立x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监局,余光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大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杨胜雪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汇总各类信息、数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摸清县城内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的底数,查处无照、无证从事餐饮服务行为,对不符合餐饮经营条件的餐饮经营户要求限期整改。

协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推进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实施。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牵头和协调作用,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及规划。

监督所有油烟废气的排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积极引导业主禁烧燃煤(包括型煤),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民用电力或其他清洁能源进行营业,要求餐饮经营户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设置合理的排烟通道;依法查处和打击污染环境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协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项整治执法工作组,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责任,推进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有效实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辰溪县城饮食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张玉蓉
辰溪县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由于我县餐饮业油烟污染非常严重,对周围居民身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影响,已经成为县城居民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目标,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餐饮业油烟扰民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集中解决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整治范围、摸底、对象、任务和进度
(一)整治范围
辰溪县两控区范围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业,包括宾馆、酒店、茶楼、餐厅、单位食堂及个体工商户等。

具体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调查摸底
对县城范围内餐饮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餐饮业单位的数量、规模、分布以及油烟治理情况。

(三)整治对象
1、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户和单位食堂,必须全部使用清洁燃料(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
前置审批手续,必须通过环保、卫生部门审批,方可办理营业执照。

2、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煤油烟污染
(1)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餐饮企业及从事餐饮业的个体工商户;
(2)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专用烟气排放管道,但有居民投诉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户。

(三)整治任务
1、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确保外排油烟达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列入整治范围的对象必须设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及市容市貌的规范性排气烟道。

3、产生油烟污染的“两无”经营户,依法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4、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或环评认为不适合继续经营的餐饮,依法取缔。

(四)整治进度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

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
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使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治理阶段(2012年9月-2013年6月):由县环保部门分期分批下达限期治理通知书,餐饮经营业主接通知后,在一个月内向辰溪县环境保护局报送整治方案,方案经环保局审查后实施。

各餐饮业主单位须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并通过环保验收达标后方可营运。

其中(1)因排放油烟引起环境污染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经营单位,应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安装好油烟净化装置。

(2)位于城市中心、医院、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的现有餐饮业单位应于2012年11月1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单位所属食堂应当把治理油烟工作纳入计划,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2012年12月2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4)其它现有饮食业单位,应于2013年2月20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5)新建餐饮业的单位,必须先做好公众参与调查表后,再办理环评及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3、巩固验收阶段(2013年3月—7月)。

2013年3月—6月,由辰溪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对完成治理任务的业主单位进行环保验收,经验收达标后业主方可营业。

2013年7月,县人民政府对整治进度缓慢,不按期完成限期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业主,依法关闭。

三、保障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依法吊销关闭的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卫生许可证;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不予办理卫生许可证。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关闭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的餐饮摊点、烧烤点。

(二)强化环境监督与管理。

环保部门要将饮餐业单位纳入强制管理范围,今后所有新、改、扩建餐饮业单位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对群众反映强烈、居民集中区的严重污染单位列入先期限期治理计划。

环保、工商、城管等部门要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凡逾期不能达标的单位,由环保部门依法处罚并事项一票否决制度,情节恶劣的单位,有关部门要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关闭。

(三)加大宣传与舆论监督。

要通过新闻媒体将这项工作的意义与要求公之于众,对按期完成治理项目的餐饮业单位予以表扬,对逾期不能达标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