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正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96-88 油库区防静电安全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通过接地的方法可将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较迅速的引入大地,从而导除了静电荷的大量积聚。在易燃易爆场所,凡能产生静电的金属容器、输送机械、管道、工艺设备等应接地;输送油类等易燃液体的管道、贮罐、过滤器及其它的有关金属物体或设备应接地;处理可燃气体或物质的机械外壳及一些金属设备应接地;装卸油站台、油品车辆、铁路轨道、浮顶油罐应接地;采用绝缘管道输送物料能产生静电的,在管道外的金属屏蔽层应接地,最好采用内壁衬有铜丝网的软管,并接地。
第二条油罐罐壁用焊接钢筋或扁钢接地;注油金属喷嘴与绝缘输油软管先搭接后接地;铁路轨道、输油管道、金属栈桥和卸油台等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在每隔50米处接地;输油软管或软管上缠绕的金属件
应接地;油罐的输出,入油管间有一定的距离等,应先用连接件搭接后接地;在易燃液体注入容器时,注入器(如漏斗,喷嘴)应接地。
第三条防静电接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室外贮罐体如已有防雷接地,并互相有可结的电气连接,可不另装静电接地。每个贮罐应有2处以上接地点,间距不得大于30米,接地点不应设在进液口附近。
2、地上或地下敷设的可燃、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的始端、终端、分支处及直线段每隔200-300米处均应设置接地点,车间内管道系统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3、两平行管道间距小于10厘米时,应每隔20米用金属线跨接,金属结构或设备与管道平行或相交间距小于10厘米,也应跨接,可用ф10毫米的圆钢件跨接线。
4、搭接线或螺栓连接处,其接触电阻不应超过0.03欧,并应采用铜片包垫。
5、如独立设置防静电接地时,与防雷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与易燃易爆物排出口也应保持3米以上距离。
6、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
7、设备、管道连接的跨接端及引出端的位置,应选择在不受外力损伤,便于检查维修且能于接地干线容易相连的地方。
8、在土壤中有强烈腐蚀性的地区,应采用铜或镀锌的接地体,一般铺设在地下的接地体不宜涂刷防腐油漆。
第四条采取等电位措施,以消除各部份之间的电位差。装卸油品的鹤管与槽车,铁轨与铁轨,管道与法兰之间应装跨接条,以消除两者间的电位差,构成良好电气通路,防止发生静电放电火花。装卸油区的铁轨应与外界铁轨绝缘。
第五条汽车槽车应带金属链条,一端与槽车车体连成通路,另一端与大地相接触。
第六条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在输送可燃性固
体、可燃性气体及易燃液体的设备上,应采用直接轴传动,不宜用皮带传动,若必须使用皮带时,则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
第七条禁止在甲、乙类油品输送、调合过程中进行油罐的采样和测温工作,油槽车的检尺测温也必须在静止2分钟后进行。
第八条不准用两种材质的检测、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凡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的测温采样器,必须用金属导线作绳索与罐体进行接地,采样时不得猛拉快提。凡使用称重式计量仪的油罐,不准将绝缘体管缆伸入罐内。金属导管进罐部份必须安装牢固,罐内钟罩均应做接地连接。
第九条限制易燃、可燃液体量,可大大减少静电的产生和积聚,轻质油的输送速度,当管径为4英寸时初速应不大于1米/秒,当其入口管浸没后流速应不超过4.5米/秒,其余管径应满足于V2D≤0.64的关系,式中V为流速,D为管径。
第十条不准用压缩空气对甲、乙类油品进行调
合、搅拌和扫线,进行丙类油品的调合、搅拌时,其中若有一个单位组分闪点小于60℃时也禁用压缩空气。
第十一条丙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 必须控制风压不大于3.5公斤/平方厘米,从工艺上缩短调合时间,注意油品温度。
第十二条严禁在装置区和罐区灌装油品,液化气罐瓶站的地面应敷设导电橡胶板面。
第十三条轻质油品槽车换装其它油品时,必须清扫干净。油罐装油前应将其底部积水或其它杂质除尽,油罐液体表面不能飘浮任何杂质。油罐不准使用浮动式的水准指示器。
第十四条严禁甲、乙类油品从罐上部收油,用大小鹤管装油槽车时,宜采用液下装油以防喷溅。
第十五条防静电接地不得同一类防雷设施的接地极共用,也不允许用三相四线制中的零线代替。每年进行一次防静电接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填写卡片加强管理。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进入有防爆要求的车间、岗
位前,应首先清除人体所带静电,可抚摸接地的金属板、棒等后再进入,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也不得用化纤抹布拖擦油罐和槽车。
第十七条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至易产生静电的场所,以免遇静电放电火花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十八条在有爆炸性混合物存在的危险场所,可使用通风装置,及时排出爆炸混合物。也可在危险空间充填氮气和二氧化碳,依靠他们隔绝空气或稀释爆炸混合物。
第十九条尽可能用导电物质代替不导电的易燃易爆物质,如可用碱水代替汽油作洗涤剂,或在不导电物质中添加导电性物质,如在汽油中加入0.05%的油酸镁或掺入其它防静电剂。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