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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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期货交易的形成与基本概念

一般商品从现货远期合约交易发展到标准化期货合约交易,实现了四项制度和技术的创新,即远期合约标准化、保证金制度、合约对冲制度、结算体系和制度,才形成现代的期货合约交易。

一、远期合约的标准化

关于商品品质的标准化

合约的商品计量单位和数量的标准化

交割月份的标准化

交割地点的确定

二、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就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都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保证,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会员保证金: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

客户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交易所专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客户保证金的收取比例可由期货经纪公司规定,但不得低于交易所对经纪公司收取

的保证金。

◆经纪公司对客户保证金进行内部管理时也分为结算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但对客

户而言(如经纪公司出具给客户的交易结算单)结算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二者归为一体,只有保证金一项。

◆经纪公司对客户的保证金应在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基础上加2%~3%。但一般情

况下,特别是交易不太活跃时,经纪公司对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与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水平一致。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可以使用标准仓单、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

有价证券的种类、价值的计算方法和充抵保证金的比例等,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比率,以提高会员或客户的履约能力。

◆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随着交割临近,交易

保证金比率提高;

◆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该合约交易保证金将逐步提高;

◆当某期货合约出现涨跌停板的情况时,交易保证金比率相应提高,具体规定看涨跌

停板制度相关内容;

◆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积涨跌幅达

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控制风险;

◆当某期货合约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时,交易所可按规定的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

◆对同时满足本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规定动作的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按规定交易

保证金数值中的较大值收取。

我国保证金制度与国际上通行的保证金制度的区别:

1、国际上各期货交易所保证金为初始保证金(initial margin)和维持保证金(maintenance margin)。

2、我国的保证金是按合约面值的比例来收取,而国际上通常是每张合约收取一定的金额。

3、国际上对净头寸(net positions)收取保证金,而我国对双边头寸同时收取保证金。

4、对于套利者,国际上收取的保证金一般是投机头寸保证金的1/2~1/4 倍,我国目前交易所对套利保证金的收取与投机保证金相同,期货经纪公司对套利保证金的收取比投机保证金稍低,各期货经纪公司对套利保证金的收取没有统一标准。

三、平仓制度

平仓(closing out a position)指在交割期之前,卖出(或买进)与先前已买进(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相同数量、同种商品的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

平仓的方式:对冲

实货交割

期货合约的对冲的原则:

对原持有的期货合约允许被平仓的时间是该合约的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以前任何一个交易日;

拟被平仓的原持仓合约与申报的平仓合约的品名和交割月份,应该相同;

两者的买卖方向应该相反。两者的数量允许不一定相等,亦即允许部分平仓;

平仓合约申报单应注明是平仓,有的交易所的电子交易系统要求输入拟被平仓合约的原成交单号码,有的则由交易系统自动在你的持仓合约中查找相应的合约,予以平仓或部分平仓。

四、结算体系和制度

期货合约从开仓到平仓,可能经过了无数次的转让,则涉及的交易者可能非常多,为方便结算,采用了以交易所为交易中介的结算方式,即:交易所是任何一份合约交易中的买方的卖方,卖方的买方

以交易所或结算机构为中介的交易结算方式,免除了交易双方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交易双方在合约竞价成交后,就脱离了任何关系,避免了交易者之间发生纠纷,也有利于交易的公平。

但这一原则也导致交易所必须承担交易者的信用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期货交易创新了结算制度。

结算的基本制度是逐日盯市(marking to market),即每日结算无负债制度和保证金执行制度。

逐日盯市是对每一份持仓合约从其成交当天开始,按照当日的结算价对比原成交价,或者按前后两日的结算价,每日进行账面盈亏结算,当发生账面亏损较大,而已交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时,当天立即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当事者应于下一交易日以前交纳追加的保证金,以保证不负债,否则,交易所有权进行强制平仓。

期货交易的性质与功能

一、期货交易的性质

期货交易的性质,从经济意义上讲,与其他金融投资市场的证券、股票交易是相似的,也是一种向大众提供的投资工具。

二、期货交易的功能

1、回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所谓价格风险,是指无论价格向哪个方向变动,都会使一部分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遭受损失。方法——套期保值

2、形成公正的权威性价格,即价格发现

3、成为现货商品价格的基准价格

4、合理利用各种闲置资金

5、促进经济国际化

三、关于期货市场上的投机

期货投机是指在期货市场上以获取价差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

期货投机是期货市场的一种重要交易形式,同时也是交易者的一种投资手段。

期货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投机交易,原因:

◆期货交易灵活方便

◆要求交纳的保证金数额不多

◆影响商品价格波动的信息是公开和系统的

投机的作用:

✓承担风险

✓促进价格发现

✓减缓价格波动

✓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投机者从其投资和交易性质来区分,大体可分为两大类:

(1)投机公众或业余投机者

特点:数量多,缺乏期货交易知识,资金不雄厚,交易结果往往亏损,但每人亏损额不大

(2)专业投机者

特点:数量不多,往往是交易所会员,对期货交易较熟悉,是经常参与交易的大户

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关系

比较项目现货市场期货市场

交易对象商品实货期货合约

交易目的以钱易货,实货所有权转移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价格风险的转嫁、获取价差收益

交易地点与方式地点不定,买与卖一对一谈判在交易所交易厅内公开竞价

保障《合同法》会员制、保证金制、价格波动限制、交易头寸限制及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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