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要求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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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由驾驶员负责填写,企业有专人负责管理。 (7)驾驶员告诫制度:对驾驶员出车前要进行问询、告 知,督促驾驶员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驾驶员 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并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情况及时 告知驾驶员。 4、营运车辆 (1)企业营运车辆购置、使用、经营方式和机构调整,应 综合考虑各环节的安全保证因素,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的车辆从事道路经营活动。 (2)营运车辆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等级,并保持技术状况 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安全设备齐全。 5、驾驶员 按照国家道条规定要求营运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 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年内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 及以上的交通责任事故;取得相应的道路客运从业资格证。
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 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权力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 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3)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 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企 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所 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认真审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车辆安全技术管理 、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 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认真审定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参与和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 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 问题,定期检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 落实情况。
理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 章制度以及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主持或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各单位安 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总结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定 期逐条对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对企 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实事求是的自我评估,并发现和研究解 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7)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汇报企业安全 生产情况,提出主要议题和工作打算。 (8)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对安全 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教育 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9)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训练,定期做好生 产安全和消防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迅速整改。 (10)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或指
(7)根据有关规定,随时抽查企业车辆的安全运行情
况,并充分运用GPS、GPRS、汽车行驶记录仪等高科技管理 手段,对车辆实施监控和动态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8)负责对驾驶员的资格、资历审查,并建立相应的 驾驶员安全公里(年资)等台帐。 (9)负责行车事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办理车 辆的各项保险、索赔手续。对各类事故执行“四不放过” 原则,按事故处理权限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 处理决定。 (10)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台帐, 妥善保管各项原始记录和资料档案,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 管理信息系统。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安 全生产方面的信息资料。 4、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来自百度文库主讲人:范洪强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要求》出台背景
1987年,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我省于11月完 成了交通监理移交公安部门后,由于国务院在交通部三定 方案中,没有在文字上明文规定了交通部道路运输安全管 理职能,在这十几年中,我们放松了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但是,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安全隐患 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行业的发展与稳定带 来了严重影响。国务院对安全生产的监管成立了国家安监 总局,并明确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 须管安全”的原则。交通部于2002年8月正式提出了“三关 一监督”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要求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各市级、县(市) 级运管部门设立专职安全职能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统筹 协调,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和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对道路运 输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6)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 全员安全意识。 (7)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 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 处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 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 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 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 姑息迁就;接到运管部门发出的《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 后,必须在限期内妥善解决。 (9)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 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2、企业分管领导职责 企业分管安全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员,对企业
一、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1、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 或安全领导小组
安全办公室 或安机部 安全员 基层部门、 驾驶员
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 置上级下达安全工作任务,部署本单位安全工作。
具体执行安全检查、监督、考核,事故调查处理 各类预案制定和日常安全工作。 具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 预案。 (4)定期组织召开本级范围内的安全例会,随时掌握各 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责任制,出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超越职权范围的 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5)组织企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 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活动,组织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教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向企业领导人推荐表彰的 安全先进单位及安全先进个人和提出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 人的处理建议。 (6)负责组织对各基层单位车辆机械、动力、设备的 安全性能、维护及安全操作管理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等情 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 产监督检查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事故统计及报表制度、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同时,各企业还要建立: (1)安全事故分析会议制度:针对本企业和外企业道路交 通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 (2)安全生产公告制度:定期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违章等情况进行公告。 (3)安全考核制度: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 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 (4)奖惩激励制度:制订奖惩措施,根据安全考核结果实 施奖惩,并保证落实到位。 (5)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 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 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追究 事故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6)行车日志制度: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管理,记录的主要 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天气 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隐患、事故等。
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企业法人代表的领导,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 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 训,自觉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头学好安全生产 管理知识。 (2)主持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法定代表人 汇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做好同级领导及安全办 主任的沟通、配合工作。 (3)为主设计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企业安全 管理系统及其配备和各级运作模式,主持建立企业安全管 理机构,配备充实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 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主持制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 的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 (4)为主起草或拟定企业一整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主持制定符合本企业生产实际的重特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5)组织、协调企业内部个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管
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企业法人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 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 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 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 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 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当好企业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企业法定
理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对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有了一个标准。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发现一些不完善、不规范的缺陷。对此 2010年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省运管局在浙江省道路运输安全 生产管理规范基础上分门别类划分,起草了《道路旅客运输 企业安全要求》,该“要求”几经易稿,多次征求11个地市 运管处和部分道路运输企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的修改意 见,最终形成如今的“要求”标准文本,提交浙江省质量技 术管理监督局,经审核于2010年7月19日向全省发布,并于 2011年1月19日开始实施,至此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 管理有了一个地方性标准的规范要求,它对我省道路旅客运 输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起到了重要作 用。
2004年7月1日实施的“国家道条”明确规定了道路运 输管理工作任务是“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 安全”。“国家道条”从八个方面围绕安全制定许多条款, 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2009年大部制改革,交 通运输部专门设置安全监督司职能,对交通运输(道路、水 运)、交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进行安全监管。道路运输行 业安全监管工作已列入交通运输部的工作职责范畴,并按照 国务院提出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 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 作新格局,着力建立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交通安全 生产的长治久安新的管理体制。 但是由于当时交通部没有具体制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 理规范,全国各直辖市、各省根据各自的实际相继制定了一 些管理要求。我省交通厅也于2005年出台了浙江省道路运输 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试行)。经过五年的实际运作,它对我 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发挥出了很大的作用,给行业管
导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办事。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 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汇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有关 部门,对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 肃处理,超过职责范围的处理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有关会 议研究处理。 3、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上 级、运管部门和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和办 法。 (2)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统一监管,实现对企业安全生 产的综合管理,加强对基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和检查,及时协调,定期考评。 (3)建立健全一套具有监督、反馈、制约、激励等诸多 功能的安全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制订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方案,健
2、安全管理人员
各企业根据本单位的车辆数,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过去规定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按每25辆营运车不少于 1人配备,少于10辆营运车辆的企业设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而 “要求”明确了企业应按以下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营运车 辆少于50辆(含)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营运 车辆在51辆以上的,应当至少按车辆数的3%配备安全管理人 员。同时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是:安全管理人员应熟悉 道路运输业务,从事运输行业相关工作1年以上,并取得有市 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核发的安全岗位证书。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