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轨吊轨道巡查管理规定
单轨吊定期检查标准
单轨吊定期检查标准
为使我队单轨吊能够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如下验收标准。
1、定检要求:
(1)在检修前要成立检修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其它准备工作。
(2)组织和指挥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
(3)检修中必须严格检修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
2、日检要求:
(1)单轨吊维修作业包括:清洗、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内容。
(2)、机器进行维护时,不能对其主要总成大拆大卸,只有在发生故障需要解体时方允许进行解体。
(3)日检以检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
检查机器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油脂、空气、滤清器的清洁,防止漏水、漏油、漏电等。
3、检修相关标准
(1)、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表》,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单轨吊的使用周期。
(2)、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
备检修计划。
(3)、验收工作由各队组机电副队长全面监督、负责。
(4)、若单轨吊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须填写《单轨吊维修报告单》。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单轨吊维修报告单》中填写有关内容。
(5)、在接到维修通知后两天内不能对单轨吊进行维修的,由包机组长说明原因,若影响运行及生产,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理。
(6)、设备检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单轨吊运行规章制度
单轨吊运行规章制度一、单轨吊的管理制度1. 单轨吊的管理应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每日开机前,负责人应对单轨吊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各部件完好无损。
3. 单轨吊的使用记录应做好书面记录,包括每日开机前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等。
4. 对于新购置的单轨吊设备,应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档案和资料。
二、单轨吊的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持有操作证书,方可操作单轨吊设备。
2.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动单轨吊设备的参数,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
3. 操作人员在操作单轨吊设备时,必须全神贯注,不得打闹、聊天等影响集中注意力的行为。
4. 在使用单轨吊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按照作业计划和指导书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
5. 在使用单轨吊设备搬运货物时,应注意货物的稳定性,确保搬运过程中不会出现摇晃或掉落的情况。
6. 使用单轨吊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按照现场标识和信号员的指挥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7. 在操作单轨吊设备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全程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8. 操作人员对于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三、单轨吊的维护保养规定1. 单轨吊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 每日开机前,维修人员应对单轨吊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对于机械部件的润滑保养,应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更换润滑油。
4. 对于电气部分的检修,应由专业电工进行,确保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5.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做好设备维修保养档案。
6. 对于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以上即为关于单轨吊运行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单轨吊检修制度
单轨吊检修制度单轨吊机车检修及维护保养制度一、检查检修制度1、单轨吊设备必须执行设备点检制度。
(1)、班检:每班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双方单轨吊司机按照设备点间记录表对单轨吊各部位,根据点检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无问题后双方签字认可,并填写点检记录。
(2)、日检:每天早班,由单轨机车维修工按照设备点间记录表对单轨吊各部位,根据点检标准进行检查核试验,处理单轨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每天检修时间不小于1小时,并填写点检记录。
(3)、基本要求:a、每班要对机车的制动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b、每班要对机车的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一次并填写试验记录。
c、每班要对机车的吊挂装置、连接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d、每天要对机车的承载装置及固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e、每月要对机车的电控系统、液压系统、起吊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f、每年要对机车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g、驱动轮、承载轮、制动闸块磨损量超过企业标准规定的应及时更换,连接轴销及其它连接件磨损量超过原规格的15%时应及时更换。
(4)、违反检修制度的责任人罚款50元。
二、蓄电池管理制度1、充电前认真检查充电机充电插销的正负极与蓄电池极性相同闭锁复位后,方可送电充电。
2、掀开电瓶上盖前,必须上盖的尘土清干净再现上盖;上盖掀开后,必须用皮老虎等将每节电瓶之间的浮土和灰尘吹干净后,再打开透气罗塞。
3、充电前必须将透气螺塞全部打开,充电结束后再盖齐。
4、蓄电池应尽量避免过充电、过放电和充电不足,否则将会缩短电池寿命。
蓄电池在作用时,电压接近230V时,已不能使用,必须及时充电,充电电压不得高于290V,每次充电7小时以上。
蓄电池在充电结束后,静置1小时,将蓄电池的特殊排气栓旋上并拧紧。
充足以后搁置未使用的蓄电池,每月要进行一次补充充电。
5、蓄电池的充电、使用和维护应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操作,每次运行前,应注意保持电解液面的高度应高于防护板20--25mm,在使用过程中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每只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应≤1.3--1.1)和电压。
单轨吊、电机车、卡轨车检查、维修制度
单轨吊机车检查、维修制度1、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每个闸块进行检查,若发现磨损应立即更换。
并上井做好检查记录。
如因此问题发生机车溜车事故,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2、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各种油管的油封、油管是否以变形或外露进行检查。
若有以上问题必须立即处理。
如发生机车的跑帽滴漏,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3、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连接部分进行检查。
若因连接部分的问题影响机车的运行,则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4、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洗进排气系统、气滤清器进行清理。
若因此问题影响机车的运行,则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5、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承载轮、导向轮转动灵活。
若因此问题影响机车的运行,则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6、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皮带完整,松紧适当,用食指下压时挠度不得大于15mm。
若因此问题影响机车的运行,则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7、单轨吊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驱动轮进行检查。
磨损量不超过20mm,无大于10mm的凹凸,否则扣22分。
机车制动系统安全可靠,若因此问题影响机车的运行,则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卡轨车检查、维修制度1、卡轨车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制动闸块磨损进行检查。
厚度不得小于10mm。
如因此问题发生机车溜车事故,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2、卡轨车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液压泵站、油管等无跑、冒、滴、漏现象。
如因此问题发生机车溜车事故,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3、卡轨车首车、平板车及各列车间的连接杆、销、螺栓、垫片齐全,无变形,无裂纹。
如因此问题发生机车事故,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4、卡轨车维修工每班必须对机车的承载轮转动情况进行检查。
如因此问题发生机车事故,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5、卡轨车维修工每班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
钢丝绳绳径小于19mm 必须更换。
卡轨车牵引卡轨车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大于25%以上必须更换。
如因此问题发生机车事故,对所负责人追究责任。
关于使用单轨吊管理的规定.
关于单轨吊使用管理的规定为确保单轨吊车运输安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运输安全规定,使机车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责任界定1、综合工区负责单轨吊车及轨道线路系统的管理、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车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建立健全各项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
2、机掘工区负责单轨吊主运轨道吊梁锚杆安装。
3、质量办负责单轨吊吊梁、吊挂链、吊环回收管理工作。
4、机电科负责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线路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及油脂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5、技术科负责单轨吊吊梁锚杆及其它支护方式的设计管理及质量检验工作。
6、综合工区负责安排单轨吊车司机操作机车为生产区队运送物料服务。
单轨吊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其他未经培训人员严禁操作机车,否则对个人罚款1000元,对工区罚款5000元。
7、使用单轨吊车运送物料的区队负责配合机车司机装卸物料。
起吊梁液压马达出现故障时,采用合格的手拉葫芦起吊物料。
8、综合工区负责机车外貌卫生及集装箱的清理工作。
二、运行标准1、单轨吊车场、维修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
2、起吊梁与机车的连接设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Φ18.5mm。
3、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吊梁吊挂必须使用双链吊挂,高度不小于2.1m,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臵,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4、单轨吊车场、道岔(前、后20m)、维修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
道岔断开处安设阻车器。
5、巷道沿途每隔100m有清晰里程标,表示巷道长度。
6、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必须对单轨吊的轨道线路及起吊点、道岔、支护等情况、保护装臵、制动装臵、液压系统、灯、铃、起吊大链、各部连接等部件进行认真详细检查。
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不完好、不满足负荷要求严禁使用。
单轨吊出车前必须对其制动系统、进行详细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出车,并配备专用起吊梁,加挂完好保险绳。
单轨吊运行维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单轨吊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三条单轨吊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单轨吊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应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单轨吊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选型、采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改造、报废等环节。
第六条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生产需求、技术水平、经济性等因素,确保所选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设备安装、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安装、调试符合规范要求。
第十条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周期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设备改造应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发展进行,提高设备性能和效率。
第十三条设备报废应根据设备使用年限、技术状况、经济性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设备报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四条单轨吊设备运行管理应包括运行计划、运行监控、运行记录、运行分析等环节。
第十五条运行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设备性能、维护保养周期等因素编制,确保设备运行有序。
第十六条运行监控应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第十七条运行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包括运行时间、运行速度、运行里程、故障情况等。
第十八条运行分析应根据运行记录,分析设备运行状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二十条单轨吊设备维护管理应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特殊维护等。
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
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单轨吊的日常管理工作,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目标1.保障单轨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2.提高单轨吊设备的使用寿命;3.规范单轨吊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4.提高单轨吊设备的工作效率。
第三章责任部门1.设备部门:负责单轨吊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单轨吊设备的安全运行;3.生产部门:负责单轨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四章管理内容1.日常巡检1.1设备部门每天对单轨吊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安全监管部门每周对单轨吊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备部门处理。
2.日常维护2.1设备部门定期对单轨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2设备部门负责制定单轨吊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按时得到维护保养。
3.日常保养3.1设备部门对单轨吊设备的各项部件进行日常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3.2设备部门负责对单轨吊设备的润滑和清洁工作。
4.日常培训4.1设备部门负责对单轨吊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4.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单轨吊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管理要求1.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单轨吊设备的使用和维护;2.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工作,确保设备得到及时的维护保养;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加强安全意识。
第六章管理评估1.每月对单轨吊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2.每季度对单轨吊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章管理记录1.设备部门应建立单轨吊设备的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2.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单轨吊设备的安全检查记录,记录设备的安全状况。
第八章管理处罚1.对于违反单轨吊日常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于严重违规的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部门所有。
单轨吊巡回检查制度
单轨吊巡回检查制度一、检修周期:每两小时巡检一次。
特殊情况,每班至少完成一次巡回检查。
二、包机人巡回检查时,要求着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衣着整齐,袖口和衣服纽扣扣紧,带上必要的工具,如手电、测量仪等。
三、包机人值班期间应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检修周期及检修内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四、巡回检查要认真负责,若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调整,消除异常。
巡检中对不能消除的异常状态,但又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时,将检查出的设备缺陷如实记录在事故记录中,停机后,汇报当班班组长,通知检修班安排消除,同时做好记录。
检修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时,必须报矿调度室,由矿领导安排专人进行检修,同时做好记录。
五、巡视电气设备时应严格遵循《停送电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不得任意拆卸、移动、遮拦和触动带电部分。
六、巡检人员认为设备不正常或存在其他问题时,可通知维护人员一同巡回检查。
七、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进行。
不放过一切异常现象和声音变化、异常气味、地面渗水、漏油痕迹等。
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情况;听:听其声音,有无异响;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量:简单量具测试。
八、进入现场危险区域或接近危险区域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定的注意事项,绝对禁止触及带电机旋转部件,绝对禁止靠近汽水系统的泄露区域。
九、巡检中发现设备着火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或抢救。
对于现场无法停电的设备,应及时汇报。
十、巡检中如带有学习人员,一定要加强监护,不准乱动设备防止意外。
轨道巡查管理制度
轨道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轨道交通运营质量,建立健全轨道巡查管理制度,规范轨道巡查活动,提高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必需的。
轨道巡查管理制度是制定和规范轨道巡查工作的重要方式,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重要制度。
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有利于健全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提高轨道交通运营质量。
二、轨道巡查范围本制度所指的轨道巡查范围包括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设施、信号设备、牵引供电设备、通信设备、车辆设备等。
三、轨道巡查内容1. 轨道线路巡查(1)轨道线路的轨面、轨枕、道岔、轨道电缆、区间隔离装置等的巡查,检查其有无裂缝、松动、变形等缺陷。
(2)检查轨道线路的高低枕、螺栓、螺母等的固定情况,有无破损腐蚀等情况。
(3)检查车站道岔、轨道侧石、道岔授权信号、道岔后应急向道安全防护杆,道岔前无接触轨道岔激活位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
2. 车站设施巡查(1)车站建筑物、站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检票口等的巡查,检查其结构、屋面、屏幕门、自动扶梯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2)检查车站设施的安全提示标志、紧急撤离指示标志、安全疏散信号标志等的完好情况。
(3)检查车站设施的清洁卫生、照明设施、通风设施等的完好情况。
3. 信号设备巡查(1)检查信号机、信号电源、信号电缆、信号箱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2)检查信号机的显示信号、灯泡、信号牌、机械部件等的完好情况。
(3)检查轨道电路、轨道电缆系统、线路电缆系统、无绝缘控制系统中的绝缘等的完好情况。
4. 牵引供电设备巡查(1)检查牵引变压器、接触网、送电架、保护装置、接触网支柱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2)检查接触网的高度、水平、铰接板、接地等的完好情况。
(3)检查牵引变压器的散热情况、绝缘状况、接地情况等。
5. 通信设备巡查(1)检查站内广播、车载电话、救援电话、话务机、电台机等通信设备的完好情况。
(2)检查通信电缆、通信线路、通信天线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单轨吊轨道及道岔验收管理规定
单轨吊轨道及道岔验收管理规定1、未按单轨吊轨道打设标准打设单轨吊轨道,考核责任人100元/处。
2、未按规定安设单轨吊阻车器“停”字牌、“前方30米有阻车器”警示牌考核队组责任人200元。
“前方30m有阻车器”牌和“停”字牌距离不够或者悬挂不规范、模糊无法辨认,处罚责任队组责任人100元。
3、单轨吊轨道接道够80米时,经队组自检合格后,队组提前3日向运输科提出验道申请,运输科将安排专人组织轨道验收。
4、在运输科审批验收时间内,将巷道内单轨吊轨道衔接至规定验收距离,因队组未提前申请验收,造成巷道内所接单轨吊轨道(100米范围内)不能投运的,考核队组1000元,责任人500元。
因队组接道质量不合格,造成巷道内轨道二次验收的,考核责任者2000元,经二次验收仍不能投运的,责令队组停产整改,考核队组5000元,责任人2000元。
运搬队组在接到运输科轨道验收通知单后,要严格按照审批时间和验收区段,对照接道标准进行轨道验收,对未按要求进行轨道验收的,考核运搬队组500元/次。
5、现场轨道验收合格后,填写《单轨吊轨道验收单》,经双方队组确认签字后,由运搬队组负责移动阻车器;轨道存在问题时,申请验收队组现场能整改必须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完的,必须3日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二次验收。
《单轨吊轨道验收单》运搬队组验收人员必须填写清楚,写清地点和存在问题。
验收单填写不清楚或未注明存在问题时,处罚运搬队组验收人员100元;验收轨道时,被验收队组必须现场安排专人陪同运搬队组人员验收,并记录好现场存在问题,未安排专人陪同验收或存在问题未落实,处罚队长书记各200元。
6、队组当班打设的单轨吊道要达到单轨吊接道标准要求,做到接一根合格一根。
7、掘进工作面到位移交时,单轨吊道要打设至窝头,并验收合格,未打设至窝头或验收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轨道沟通的,推迟一天处罚责任队组责任人500元。
8、验收标准参照《单轨吊轨道验收单》和掘进巷道规程措施执行,对轨道验收问题有异议时,由运输科副科长成立轨道验收仲裁组。
单轨吊管理制度
单轨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轨吊的使用和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单轨吊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单轨吊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单轨吊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相一致,如有改动应及时修改并重新制定。
第六条单轨吊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证书和岗位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单轨吊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八条单轨吊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单轨吊的使用第九条单轨吊的使用应当遵循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流程,切忌违章作业。
第十条单轨吊的使用人员应当穿着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裸露身体。
第十一条单轨吊使用前应当进行设备检查,发现故障应当及时报修,绝不能强行使用。
第十二条单轨吊使用时,应当进行安全示意和警示信号,以确保周围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单轨吊使用时,应当注意货物的悬挂点和横向平稳度,防止货物滑落或翻倒。
第十四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并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单轨吊使用单位应当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三章单轨吊的管理第十七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单轨吊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八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单轨吊台账,对设备进行详细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九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设备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及时的检修和保养。
第二十一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质量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单轨吊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的维修预案,并确保设备在维修期间的安全性。
关于使用单轨吊管理的规定.
关于单轨吊使用管理的规定为确保单轨吊车运输安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运输安全规定,使机车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经矿研究,特制定本规定:一、责任界定1、综合工区负责单轨吊车及轨道线路系统的管理、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机车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建立健全各项检查记录并认真填写。
2、机掘工区负责单轨吊主运轨道吊梁锚杆安装。
3、质量办负责单轨吊吊梁、吊挂链、吊环回收管理工作。
4、机电科负责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线路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及油脂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5、技术科负责单轨吊吊梁锚杆及其它支护方式的设计管理及质量检验工作。
6、综合工区负责安排单轨吊车司机操作机车为生产区队运送物料服务。
单轨吊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上岗,其他未经培训人员严禁操作机车,否则对个人罚款1000元,对工区罚款5000元。
7、使用单轨吊车运送物料的区队负责配合机车司机装卸物料。
起吊梁液压马达出现故障时,采用合格的手拉葫芦起吊物料。
8、综合工区负责机车外貌卫生及集装箱的清理工作。
二、运行标准1、单轨吊车场、维修硐室、换装站必须设有充足的照明。
2、起吊梁与机车的连接设保险绳,直径不得小于Φ18.5mm。
3、轨道线路终点或机车运输终点处吊梁吊挂必须使用双链吊挂,高度不小于2.1m,必须装设轨端阻车器、警示灯光、警示牌板装臵,以提醒司机准确停车。
4、单轨吊车场、道岔(前、后20m)、维修硐室、换装站两端必须设有警示牌板。
道岔断开处安设阻车器。
5、巷道沿途每隔100m有清晰里程标,表示巷道长度。
6、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必须对单轨吊的轨道线路及起吊点、道岔、支护等情况、保护装臵、制动装臵、液压系统、灯、铃、起吊大链、各部连接等部件进行认真详细检查。
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不完好、不满足负荷要求严禁使用。
单轨吊出车前必须对其制动系统、进行详细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出车,并配备专用起吊梁,加挂完好保险绳。
单轨吊技术管理规定(2014年7月23日修订)
肥矿集团单轨吊运输技术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线路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单轨吊运输系统应具备的设计2.1 单轨吊运输巷道设计。
2.2 井下油库、加油硐室设计。
2.3 井下换装转载站设计。
2.4 机车及轨道选型设计。
3. 安装3.1 单轨吊轨道的安装严格按照审批的设计施工。
3.2 单轨吊机车、轨道安装必须符合安装标准和完好标准。
4. 验收4.1 安装使用单轨吊的巷道在设备安装前应经过验收合格。
4.2 单轨吊设备、部件、配件入井及安装前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
4.3 安装完毕后由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 使用、维护与检修5.1 单轨吊机车实行包机制,应做到管用修一体化。
5.2 单轨吊轨道维护管理应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5.3 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线路系统使用、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维修、回撤等管理工作由运输工区负责。
并确保机车、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5.4 矿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线路的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执行旬检查月考核制度。
负责编制单轨吊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5.5 技术部门负责单轨吊轨道吊梁锚杆及其它支护方式的管理。
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督促整改并严格考核。
5.6 每台机车必须配备两名司机,主要负责开车、吊装物资、操作道岔、操作风门、设备班检查维护等工作。
5.7 单轨吊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每班开车前要对单轨吊的吊挂情况、制动装置、液压系统、灯、铃、连接螺栓等部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司机在运行中和停车后要经常观察仪表,检查各部压力、温度、是否正常,各类保护指标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严禁在设备不完好、制动装置不可靠、吊挂不牢固、超负荷等情况下运行,严禁在车外开车。
严禁采用吊链直接吊运车辆。
特殊情况及特殊运输按照专门制定并经批准的安全措施施工,保障运输安全。
5.8 机车必须配备便携式及车载瓦斯检测仪。
5.9 每天由专人对单轨吊进行维修。
单轨吊轨道安装、回撤、维护管理规定
单轨吊轨道安装、回撤、维护管理规定第一条职责划分:1、井下各巷道口的单轨吊道岔、弯轨安装及信号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由运搬队组全面负责。
悬吊锚杆由所在掘进队组负责打设。
各顺槽的单轨吊轨道进入直线段后的接道工作由所在掘进队组按轨道质量标准负责接道。
2、回采工作面的轨道回撤工作由综采队或安装队负责。
轨道、吊具由综采队、安装队要按月生产计划安排,足额回收,回收后交给更新队。
更新队要建立专门台账,对回收的轨道,综采队与运搬队组要进行清点,无误后,运搬队组开回收单。
清点签收后统一存放在各采区上、下山指定存放地点。
吊具由综采队或安装队回收后,要成套交到更新队更新队开回收单,建台帐。
3、为加强材料管理,各队组需要轨道时要开具领单,经运输科审批后由运搬队组统一发放。
按批准数量及时运到使用地点。
4、吊具的领用由使用单位根据月计划开具领单,经运输科审批后,到指定单位领用。
第二条单轨吊轨道及道岔安装标准:单轨吊直轨线路:1、接头平整度,水平、垂直偏差不得大于2mm。
2、方向及接头摆角允许偏差:水平不大于3°,垂直不大于7°。
3、下轨面接头轨缝不得大于6mm.。
4、轨道悬吊链铅垂偏角不得大于30°。
5、连接螺栓必须采用专用高强度螺栓,插入式横梁与工字钢梁应密贴牢固。
6、悬吊高度(下轨面至底板),运输7000型支架的巷道不得小于2700mm,运输8000型支架不得低于2800 mm,其它巷道不得小于2500 mm。
7、单轨吊轨道终端必须安装可靠的阻车装置。
单轨吊弯轨线路:8、接头平整度,水平、垂直偏差不得大于2mm。
9、方向及接头摆角允许偏差:水平不大于3°,垂直不大于3°10、下轨面接头轨缝不得大于3mm.。
11、轨道悬吊链铅垂偏角不得大于30°。
12、连接螺栓必须采用专用高强度螺栓,插入式横梁与工字钢梁应密贴,卡具齐全,横拉式小梁两边应有止滑块。
13、悬吊高度(下轨面至底板),运输7000型支架的巷道不得小于2700mm,运输8000型支架不得低于2800 mm,其它巷道不得小于2500 mm。
单轨吊轨道维护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
单轨吊轨道维护责任区域划分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已经掘进完成并移交的采区轨道巷及轨道上下山、采区回风巷、轨皮联络巷、
轨回联络巷的单轨吊轨道及道岔的日常巡查和维护由运搬队组负责。
2、井下掘进队组、综采队组负责在所在作业巷道及联络巷道单轨吊轨道的日常巡查和维护
工作。
3、对于正在掘进巷道,责任不明确段的巷道轨道(如联络巷等)巡查及维护实行“谁打设、
谁维护”的原则,各队组不得推诿、扯皮。
4、对于已经掘进完成的各顺槽,轨道巡查和维护由所在巷道的管理队组负责。
5、对于吊运大型、重型设备的轨道线路,运搬队组必须提前巡查并处理隐患,对于正在进
行的安装、回撤工作面轨道线路巡查和维护由运搬队组负责。
6、对于掘进队组及综采队组或其他队组所辖巷道轨道存在隐患无法处理(如缺少轨道附件、需要重做新轨更换变形轨道等),由所在队组提出申请,运输科安排运搬队组提供所需材料、配合完成隐患整改。
7、对于运输科特别安排队组负责某巷道的轨道巡查、维护工作,队组必须严格执行。
8、违反以上规定相关责任人200-500元。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范本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本规定旨在规范轨道线路的检查、维修工作,提高线路设备的运行质量和安全性,保障线路运营的顺利进行。
二、检查管理1. 检查周期轨道线路的定期检查周期为每个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检查内容(1)线路的道岔、轨道、轨床等各个部分的检查;(2)线路的地面、结构及配套设施的检查;(3)线路的电气设备和通信系统的检查;(4)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预防措施的检查。
3. 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采用巡视、观察和测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根据检查情况,可使用专业检测设备进行细致检测;(3)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并及时记录。
4. 检查记录每次检查应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问题描述等。
检查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和分析。
三、维修管理1. 维修计划每季度进行的检查结束后,应根据检查记录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明确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等。
2. 维修人员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维修工作。
3. 维修设备维修工作需要使用到的设备和工具应保持良好的状态,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和维护。
4. 维修记录维修过程中应有详细的维修记录,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使用材料、维修结果等。
维修记录应保存至少五年以上,以备日后查阅和分析。
四、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之间的责任和协作关系。
2. 应急队伍建立应急维修队伍,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确保队员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 应急设备储备应急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并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以备应急使用。
五、安全监督1.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线路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2. 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线路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整改。
3.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意识。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2篇)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1、机电机运队负责矿井所有钢轨的管理,负责除采、掘进工作面以外的维修,负责井下轨道的回收工作,负责生产接续过程中轨道线路的检查、维护工作。
2、各区域单位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轨道、道岔及设施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
3、综采队及综掘队轨道质量维护由区域使用单位负责。
4、各单位要严格按轨道维修工操作规程作业。
5、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域划分制定轨道线路检查、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6、机电科对各单位轨道线路进行检查、验收、考核,督促单位进行整改,确保运输安全。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2)以下是一份典型的轨道线路检查、维修管理规定,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1. 安全管理:a. 检查和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b. 所有参与检查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处理措施。
c. 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检查管理:a. 根据设定的检查计划,按时进行轨道线路的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b.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线路轨道的平整度、固定程度,道岔的操作是否正常,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c.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3. 维修管理:a. 根据检查结果和工程师的建议,制定维修计划,并安排人员和物资进行维修工作。
b. 维修工作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维修质量。
c. 维修过程中需注意人员安全,如果需要中断正常运行,必须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得到批准。
4. 设备管理:a. 对于轨道线路的关键设备,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b. 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磨损情况,更换磨损严重的部件,清洁设备等。
5. 文件管理:a. 所有检查和维修的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后续查询和分析的方便。
b. 重要文件要进行备份,并进行妥善的保管,以防丢失或损坏。
单轨吊轨道巡查管理规定
单轨吊轨道巡查管理规定
单轨吊轨道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运搬队组每5日至少安排一名轨道巡查人员对主要运输大巷单轨吊轨道及道岔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轨道大把小把开焊情况、轨道变形情况、道岔附件短缺情况、定位销缺失情况、风动控制器漏风情况等,巡查人员发现轨道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值班汇报,队组必须在当天将隐患处理;如存在隐患影响机车安全运行,必须通知机车停运,待隐患处理后再运行。
第二条运搬队组要建立轨道巡查台账,巡查内容必须填写在台账上,并及时闭合。
第三条对于非主要运输巷道,运搬队组每月制定巡查网络图,确保每月对所辖轨道进行全覆盖排查一次。
第四条运输大型设备前,运搬队组要提前对运输线路进行排查,对轨道存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对巷道影响运输的因素(如宽度、高度不足)及时汇报,确保大型设备运输安全,大型设备运输期间,运搬队组必须每日对轨道进行巡查。
第五条安装工作面期间,运搬队组应每5日安排人员对皮顺运输线路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回撤面所在队组也要每日对运输线路巡查,保证线路畅通,运输安全。
第六条综采队组、掘进队组要每日对所辖巷道轨道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需要运搬队组配合时,及时向运输科申请,运输科安排运搬队组及时处理。
第七条未执行以上管理规定,考核队组队组责任人200-500元,因轨道巡查不到位造成运输事故,考核责任人500元以上。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单轨吊运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单轨吊运输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单轨吊效能,杜绝单轨吊事故发生,特制定山浪煤矿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职责划分:1、明确单轨吊运输为小运输,责任领导为生产矿长,业务科室为生产科,负责单轨吊轨道安设过程验收、监督管理,单轨吊物料捆绑及单轨吊运输相关考核工作。
2、机电科是单轨吊设备的业务科室,负责单轨吊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及考核工作。
3、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
4 、单轨吊设备、轨道和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下发的《单轨吊责任区域划分及维护使用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1 、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延伸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填写到验收表上,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对轨道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验收以《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为准。
3、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对单轨吊轨道进行编号管理,在轨道下表面进行喷号,并将对应号码填写到验收表上,便于下一步轨道验收、维护及管理工作。
4、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在单轨吊轨道终端安设阻车装置及醒目的标志牌,防止单轨吊掉落。
5 、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6、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
小班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
单轨吊检修管理规定
单轨吊检修管理规定一、检修管理1、严格按“日检、周检、月检、年检”规定定期检修卡轨车。
2、每天机电维护工必须详细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机车中途出现故障,机电维护工要及时维修,准确及时解决问题。
4、检修工必须按有关规定认真详细检查与试验机车,发现机车故障及时检修,确保机车能够正常运行。
5、检修机车时对所使用的工具、备件、要事先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6、检修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时进行检查。
一般检修在机车硐室或检修车间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必须在机车两侧安置阻车器,防止溜车或其它事故发生。
二、检修准备工作1、检修工必须穿戴与配用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岗位,并作好工作前的各项准备。
2、了解上班机车运行情况,查阅机车运行记录等。
3、听取司机介绍机车故障要点,判断机车的故障部位。
4、当班司机负责将机车开到指定的检修位置,停车待修。
5、进行各项动态测试,找出故障环节。
6、针对故障层层分解,找出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7、根据故障部件和损坏程度做出检修或更换的决定。
三、操作顺序1、检修开始前,必须将检修设备及工作场地打扫干净,洒水灭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工作台,以便放置拆卸下来的零配件。
2、拆卸前,必须了解该部件的性能及联接方法,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一定要有秩序的存放,并加以标记用煤油或柴油清洗干净后,应用细白布檫干。
3、检修机车底盘可将底部端盖卸掉,准备好油盆卸放机车内存油,然后,进行故障检查和修理。
4、更换驱动轮时,松动夹紧油缸,去掉夹紧油缸侧的定位销及销轴,向外驱动轮。
卸掉驱动轮,换上新的驱动轮并固定好安装好。
5、柴油机修理,调整三角皮带时,用扳手拧开张紧螺栓。
用手指垂压下皮带,自测挠度值,一般为15-25mm最佳。
目测挠度时,张紧轮应处于静止状态,调整合适后,将螺栓拧上。
6、柴油机过滤器清洗先甩掉滤油器周边联接的油管,松开滤油器固定螺栓,打开滤油器盖,取出滤芯用柴油漂洗,检修清洗后凉干装入滤芯器进行安装,拧紧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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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轨吊轨道巡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运搬队组每5日至少安排一名轨道巡查人员对主要运输大巷单轨吊轨道及道岔进行巡查,巡查内容包括:轨道大把小把开焊情况、轨道变形情况、道岔附件短缺情况、定位销缺失情况、风动控制器漏风情况等,巡查人员发现轨道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的就地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值班汇报,队组必须在当天将隐患处理;如存在隐患影响机车安全运行,必须通知机车停运,待隐患处理后再运行。
第二条运搬队组要建立轨道巡查台账,巡查内容必须填写在台账上,并及时闭合。
第三条对于非主要运输巷道,运搬队组每月制定巡查网络图,确保每月对所辖轨道进行全覆盖排查一次。
第四条运输大型设备前,运搬队组要提前对运输线路进行排查,对轨道存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对巷道影响运输的因素(如宽度、高度不足)及时汇报,确保大型设备运输安全,大型设备运输期间,运搬队组必须每日对轨道进行巡查。
第五条安装工作面期间,运搬队组应每5日安排人员对皮顺运输线路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同时,回撤面所在队组也要每日对运输线路巡查,保证线路畅通,运输安全。
第六条综采队组、掘进队组要每日对所辖巷道轨道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需要运搬队组配合时,及时向运输科申请,运输科安排运搬队组及时处理。
第七条未执行以上管理规定,考核队组队组责任人200-500元,因轨道巡查不到位造成运输事故,考核责任人5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