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通用版)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基坑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全部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通风停掘工作面只要保持正常通风,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停掘必须的工作面必须保持长时间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超大型前,必须派安全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共同到的停掘工作面抽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应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富贵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当场无故统一指挥。
贯通后,矿场必须停止矿井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直接联系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时,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巷道应深化支护。
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全线贯通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绿化带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之时按规定停电撤人。
三、巷道全线贯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生产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大庆石油管理局的生产组织、现场管理等其他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的负责。
四、生产技术科要随时掌握巷道工作进度掘进进度,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相差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通报,同时下达贯通通知书。
贯通通知书应包括:待贯通巷道长度、贯通巷道与被贯通点20米范围内的巷道相对右侧、通风、瓦斯、积水区、沉陷及小窑等内容。
贯通通知书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送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和通风科、生产队组、安全管理科室及矿调度室。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巷道贯通通风达标,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适用范围为本单位所有巷道贯通通风工作。
二、管理责任1. 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负责人应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2. 班组长应负责班组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三、操作规程1. 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 工作前,应检查通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异常应立即报修。
3. 工作期间,应保持通风系统的持续运行,并保持通风量符合规定要求。
4. 工作结束后,应检查巷道贯通通风设施完好,并记录。
四、安全措施1. 巷道贯通通风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设备,包括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
2. 工作场所应保证通风畅通,如有突发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撤离。
3. 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通风系统操作和维护培训,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五、巡检和检修1. 定期巡检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发现通风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在维修期间采取临时通风措施。
3. 巡检记录应详细记录巡检日期、巡检人员和巡检情况,以备查验。
六、应急处置1. 发生巷道贯通通风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2. 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装备。
七、奖惩措施1. 对于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和表彰。
八、培训和教育1. 定期进行通风系统操作和维护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
2. 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制度的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有不足,应及时进行改进。
2.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保证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是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
制定和执行本制度,有助于避免巷道贯通通风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规定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贯通前通风管理规定1、贯通前地测部门提出预报,综掘巷道 50 米,炮掘巷道20 米必须通知生产部门、通风部门,做好贯通前各项准备工作。
2、贯通前施工单位编制贯通安全措施。
报生产、通风、地测、机电、安监科及总工程师批准。
同时保安区编制改风安全措施。
报通风科、总工程师批准。
3、贯通前调改风相关通风设施必须建全,否则不能贯通。
4、被贯通的巷道必须有足够的风量,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1%。
如果被贯通的巷道是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且要安排专职看局扇工和专职瓦检员。
5、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安排专人和瓦检员到贯通及被贯通的巷道或掘进工作面检查瓦斯。
符合《规程》规定后方可放炮,并设好警戒。
二、贯通时通风管理规定1、贯通时停止巷道内的一切作业,施工单位必须听从通风部门的指挥。
扩大通风断面,杜绝瓦斯超限。
2、通风部门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施工单位做好配合。
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
通风系统未调整好前,不准从事其他工作。
3、贯通后,相关通风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看管。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定目的为了保障城市巷道的畅通和安全,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二、运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城市巷道及盲巷的管理。
三、定义1. 巷道贯通:指巷道与其他街道或巷道的连接方式,使之能够互相通行。
2. 盲巷:指只有一条进出口的巷道,无法与其他巷道或街道连接。
四、巷道贯通管理要求1. 巷道贯通的设立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设计要求,确保通行安全和便利。
2. 巷道贯通设立前需进行勘察和评估,并征得相关居民和机构意见。
3. 巷道贯通设立后需定期进行巡视,确保通道畅通,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 巷道贯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盲巷管理要求1. 盲巷的设立需符合规划要求,避免出现盲巷数量过多、长度过长等问题。
2. 盲巷的出入口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准确找到出入口。
3. 盲巷的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随意设置障碍物或堆放物品。
4. 盲巷出入口的道路及其设施应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安全和舒适的通行条件。
5. 盲巷的巡视应定期进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管理措施1. 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行使管理职责。
2. 巷道贯通和盲巷的设置、撤销、改建等事项需按程序办理,并记录相关资料。
3. 市民和居民应当遵守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保持巷道的畅通和整洁。
4. 发现巷道贯通和盲巷存在的问题,任何人都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相关部门应予以及时处理。
5. 对违反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或纠正。
七、监督与评估1. 巷道贯通和盲巷的管理实施情况将定期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将予以整改。
2. 定期对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九、补充说明本制度中所提到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提高巷道工作人员的劳动条件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地下工程等巷道贯通通风工作。
第三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工作以在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通风系统效力,减轻渗漏通风系统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部门负责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制定巷道贯通通风管理方案、组织开展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培训、监督检查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评价。
第五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部门是矿井的重要部门,应根据其职能和任务,配备有充足的人员和设施。
第三章: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是指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投运、维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工作。
第七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二)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清洁和卫生;(三)保证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安全和可靠;(四)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节能和环保。
第八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二)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三)充分准备必要的设备和材料;(四)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四章: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第九条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组织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组织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二)制定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三)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工作,确保其满足通风要求;(四)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建设和施工工作,确保其质量和安全;(五)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投运和调试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六)组织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五章: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巷道贯通通风管理部门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一)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的审批和检查;(二)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建设和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投运和调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四)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3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____米(机掘工作面相距____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____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____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____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____%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模版(2)巷道贯通是指将不同区域之间的巷道贯通起来,以提高交通流畅性和便捷性。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四篇)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是指对地下巷道进行通风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地下巷道通风是确保地下空间安全运行的重要要素,能够有效排除积聚在巷道内的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巷道通风设备的规范要求:巷道通风设备包括通风机、风道、排风系统等,在设计、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通风设备的性能符合要求。
2. 巷道通风监测措施:对巷道内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包括监测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温度等参数,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巷道通风操作规程:制定巷道通风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通风设备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通风操作规范和安全。
4. 通风防护措施:在巷道内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杆等,防止工作人员意外坠落或被巷道内的物体打击。
5. 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巷道通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警和紧急疏散措施等,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地下巷道的通风效果,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在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设计,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保障巷道通风畅通、防止积尘和有害气体聚积,确保巷道内环境安全,在巷道运行中,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巷道贯通通风设备的设置和维护:包括通风机、排风管道等设备的设置、布局和维护。
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保证巷道通风效果良好。
2.巷道贯通通风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巷道通风方案,包括通风风量、通风风速等参数的确定,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确保巷道内空气流通畅通。
3.巷道贯通通风巡检和维护:定期对巷道通风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故障隐患,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4.巷道贯通通风监测:安装巷道通风监测仪器,监测巷道内空气质量和通风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区、老窑和不明情况的巷道贯通措施,必须由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辅助救护队现场协助(特殊情况下申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支援)。
加强贯通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要加强巷道维护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顶和放炮崩人。
2、巷道贯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其内容包括掘进巷道名称,贯通巷道名称,预计贯通时间,警戒位置,贯通施工方法,施工单位及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负责人及注意事项,并附贯通示意图。
3、巷道贯通措施必须事前向有关人员贯彻,贯通时,矿井生产、安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参与现场指挥。
4、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测量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
5、贯通巷道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及时掌握贯通距离及贯通两巷的瓦斯动态,并及时报告当日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值班矿级领导。
6、与老巷、盲巷、积水巷道贯通时,必须先探后掘,对掘的巷道贯通,达到规定距离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正常检查瓦斯。
7、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
(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处理。
采用扩散通风有效且深度小于6米,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
所有井下密闭(防火墙)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位置。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
密闭墙距离巷口超过2米还应在巷口全断面设置栅栏,其网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并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标。
并由通风科设置点各级每班检查瓦斯。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炮掘巷道贯通在相距6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施工,由通风防突部编制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方案,报通风副总和总工程师批准后进行落实,通风区负责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配合。
二、当贯通的两巷相距60m前,由生产技术部负责下达巷道贯通通知单,由生产技术部门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技术部(掘进、通风、测量人员)、机电运输部、调度室、安全监察部、通风防突部、通风区等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施工单位及通风区必须向职工贯彻实施,并有记录可查。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调度室和施工现场都要悬挂贯通进展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
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处罚100元。
三、巷道贯通过程中,由生产副总经理统一组织指挥。
贯通剩余5m时,由调度室组织生产、通防部及施工单位队长(或副队长)在现场指挥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且必须在贯通现场签单上签字认可,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在现场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通风防突部至少有一名测风员在现场测定贯通前后的风量及瓦斯浓度。
四、被贯通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按规定检查瓦斯,一旦发现异常,必须停止贯通,立即进行处理。
五、贯通老巷或采空区时,应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生产技术部负责预报剩余距离,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所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
六、巷道贯通当班,按照风流调整方案确定受影响范围,由调度室通知该范围内所有工作人员,停止一切工作,通风防突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贯通巷道有足够的风量,待风流稳定后,受影响区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后,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停工地点恢复生产。
七、通风防突部要认真做好贯通台帐,记录贯通时间、贯通前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措施、风流调整方案、通知单和现场记录要妥善保存备查。
贯通后当天把影响区域的测风情况报通风防突部和总工程师。
巷道贯通制度(5篇)
巷道贯通制度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掘进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落、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有通防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道时,施工单位距透窝点____米时,必须实行边探边掘,先在巷道上部打探孔,然后在巷道中、下部打孔,探孔深度综机____米,炮掘为____米,每次掘进前必须对探孔内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当探孔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方可开机或爆破掘进,但每次进尺不得超过____米或____米。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3篇)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贯通相距____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通风部门下达透窝通知单。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拖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3、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别报送矿调度室、安全部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4、临近透窝时,相向或垂直贯通的巷道相距20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另一头停工撤人,保持通风。
5、临近透窝时,每次放炮,都必须对透窝点两侧巷道气体进行检查,只有在沼气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放炮。
放炮前,两个工作面都必须撤人,并在入口处设专人警戒。
6、贯通老塘老巷时,在距贯通点____米净煤柱时,打超前钻孔探明老塘内的瓦斯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瓦斯浓度超过____%时禁止放炮。
7、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进行贯通工作时,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贯通前系统内所有设施必须提前到位。
确保贯通后能立即投入使用。
9、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
通风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只有在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10、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在____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____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设警戒。
11、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措施的实施记录备查。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规定(2)是指对城市中的巷道进行管理和规划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内容:1. 巷道贯通要求:巷道贯通是指巷道与道路或其他巷道之间的连通关系。
规定可能要求巷道之间具有一定的贯通性,以方便行人和车辆的通行。
2. 盲巷管理:盲巷是指只有一条出口或没有出口的巷道,在规划和管理中可能需要特别关注。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新版)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瓦斯防治中心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1)地测防治中心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地测防治中心下达通知书后,矿调度指挥中心每班必须向瓦斯防治中心通报掘进进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员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科长。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巷道工作面适宜温度和湿度,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和健康,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二、职责1.煤矿企业负责制定和实施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估。
2.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巷道贯通通风工作,并对巷道通风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矿工负责执行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流程1.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巷道贯通工作的进程,制定巷道贯通通风实施方案,并确保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在巷道贯通过程中,矿工要按照通风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确保工作面的适宜温度和湿度。
3.工区负责人要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在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台账上。
4.每个月,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要组织一次巷道贯通通风例会,对上月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四、通风设备和安全措施1.矿井应配备充足的通风设备,包括通风机、风道、通风门和通风栓等。
通风设备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2.在巷道贯通过程中,要加强瓦斯抽放和测定工作,定期清理瓦斯和瓦斯测定装置,并保持通风风量充足,防止瓦斯超限。
3.巷道贯通通风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巡视,检查通风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清理通风道口的积尘和矿渣等,确保通风畅通。
4.矿工在巷道贯通作业时,要佩戴防尘口罩和安全帽,并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安全。
五、奖惩措施1.对严重违反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的行为,煤矿企业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工作或解雇。
2.对巷道贯通通风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煤矿企业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或晋升等。
六、附则1.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2.煤矿企业要定期对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科学合理和有效。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巷道贯通管理,确保巷道安全贯通和巷道贯通后及时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可靠、贯通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包括巷道贯通前的通风准备工作、巷道贯通过程中的通风调整以及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稳定运行。
第三条矿井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矿井通风安全。
第二章巷道贯通前通风准备工作第四条矿井巷道贯通前,应进行详细的地质调查和分析,掌握巷道贯通区域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
第五条矿井巷道贯通前,应由地测部门向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通风部门和相关部门,通知内容应包括贯通地点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顶板、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
第六条矿井巷道贯通前,通风部门应制定风流调整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风流调整方案应包括预防冒顶和防止瓦斯、煤尘、爆破、透水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矿井巷道贯通前,通风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巷道贯通工作监督现场措施的执行情况,确保巷道贯通安全。
第八条矿井巷道贯通前,应做好调整风流的设施施工及准备工作,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第三章巷道贯通过程中通风调整第九条矿井巷道贯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通风调整方案,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条矿井巷道贯通过程中,应只有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按规定检查工作面瓦斯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矿井巷道贯通过程中,应由通风部门负责在贯通前做好调整风流的设施施工及准备工作。
第四章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稳定运行第十二条矿井巷道贯通后,应立即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第十三条矿井巷道贯通后,应由通风部门对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巷道贯通时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时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时通风瓦斯管理制度
1.普掘工作面巷道贯通前20米,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贯通前50米时,地测部门必须向总工程师报告,并下达贯通通知单。
2.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被贯通巷道必须停止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都要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证实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后,方可放炮,直至贯通。
3.巷道贯通由施工单位和通防工区共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防、安监、机电、技术科部门审查(参加审查人员必须签字),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通风管理,有害气体管理、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通防工区在巷道贯通前要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4.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要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区队学习,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签字备查。
5.巷道贯通前,通防工区必须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通巷道要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要求,每一次放炮都要检查通巷道的瓦斯和通风情况,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时,方准放下一次炮,直到巷道通。
6.巷道贯通的全过程由主管掘进的副总统一组织指挥。
贯通时,必须由通防工区区长或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亲临现场指挥,安监处要派专职安监员盯头,在现场监督贯
通措施的执行情况。
贯通后,必须立即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通风部门要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有足够的风量,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7.测风工对巷道贯通前后的风量气体情况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汇报通风工区。
煤矿贯通巷道通风管理制度
煤矿贯通巷道通风管理制度煤矿贯通巷道通风管理制度1、在巷道贯通前,生产、地测部门必须掌握工程进度,机掘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书面报告,并及时通知通风管理部门和下达贯通通知书。
施工巷道总长度不足贯通距离时贯通通知书与开口挂线同时下达。
贯通通知书应分别送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通风副总、技术、机电、调度、安监、通风和施工单位等部门各一份。
2、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由技术室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机电、调度、安监、通风和施工单位等部门进行审批,贯通时通灭队派干部现场指挥进行贯通。
掘进巷道与已封闭区域、已采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前,以及改变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的巷道贯通,制定相应的巷道贯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并报集团公司审批,贯通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
贯通时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
3、通风管理部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应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巷道内瓦斯不超限,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4、生产技术室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应及时做出安排,以保证只准一工作面向前掘进。
5、施工单位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
对方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明确专人管理,保持正常通风,并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巷口设置栅栏,揭示明显警标,防止人员误入;施工单位要掌握准确的施工进度,综掘工作面在相距20米、10米、5米时,炮掘面在相距20米、10米、5米、2米时,要分别书面通知通风管理部、地测科、通灭队,通风管理部、地测科、通灭队接到综掘面20米、10米通知书和炮掘面20米、10米、5米通知书时,应向施工单位下达允许或不允许掘进通知书;通风管理部、地测科、通灭队接到综掘面5米通知书和炮掘面2米通知时,应向施工单位下达允许或不允许贯通通知书,无通风管理部、地测科、通灭队的允许掘进或允许贯通通知书,不准继续向前掘进或贯通。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正式版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正式版一、目的和意义为确保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存在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单位和场所。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以人为本,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原则:加强事前管理,预防巷道贯通通风系统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教育相结合的手段,加强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管理。
4.科学决策原则:在制定和执行管理措施时,要充分考虑科学实际和现实条件。
四、管理要求1.负责人(1)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2)负责人要加强学习,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
2.系统运行(1)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运行应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稳定的通风效果。
(2)定期检查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
(3)加强与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相关的设备和材料的管理,确保其质量和使用安全。
3.工作人员(1)对从事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管理和维护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工作人员要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
(3)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故障和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资料和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和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资料和档案的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5.安全技术措施(1)巷道贯通通风系统应设置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温度、湿度、氧气和有毒气体的监测装置。
(2)对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设备和仪器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管理措施1.巷道贯通通风系统的日常管理(1)定期进行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设备和仪器的检查和维护。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引言在矿山、隧道等地下工程中,巷道是重要的通道和运输路径,然而巷道内颗粒物、爆炸气体和有害气体等都会对工作人员造成威胁,因此通风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基本要求1.关键位置通风要保证“三个防止”:防止冒顶、防止积水和防止堆煤;2.通风系统要有稳定、全面、可靠的通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3.巷道及其接口区要配备卡尺、电表等专用装备,以保证贯通通风管理质量和安全;4.巷道系统要定时清理尘土,并配齐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5.工人要按照规定佩戴呼吸器,并按照要求进行通风管理工作。
通风管理措施1.工作面通风对于工作面,必须保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之内,同时保证外界氧气充足。
瓦斯主要是由煤层吸附瓦斯、地下水分解产生瓦斯等多种方式形成的,带煤概率较大的地方要增加通风量,保持煤壁与巷道的距离,以减少漏风现象的发生。
同时,应制定失控瓦斯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立即终止开采,立即排放瓦斯,并适当增加通风量。
2.掘进巷道通风巷道通风主要是指掘进的巷道,除瓦斯、烟尘等有害气体外,一些特殊的巷道,如进风巷、回风巷等也要进行通风管理。
针对不同的巷道特点,要进行差别化通风,保持通风风量和风速稳定,避免通风过强或过弱造成的矿尘或安全隐患。
为提高检测质量和检测精度,同时提高巷道通风效果,建立、完善巷道通风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
首先,要制定巷道通风制度,规定开采时的掘进速度、通风风量和风速等因素,同时也包括通风系统的管理要求,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急预案。
其次,对于巷道贯通及接口区进行通风,应尽可能减少死角。
对于接口处以包括钢架支撑,以应对贯通之后出现的变形。
3.呼吸器使用进行巷道通风操作时,人员应佩戴呼吸器。
因此,呼吸器的选择、使用和保养非常重要。
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呼吸器,并按要求配备;使用时应保持呼吸器面罩清洁干燥,在打开哈希口的同时压紧面罩;在配戴呼吸器的过程中,要检查胶圈是否斜着或皱摺,避免空气泄漏;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潮、防霉、防腐和防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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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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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通用版)
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一般巷道贯通必须编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包括通风内容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到生产队组;与采空区、老窑的贯通措施以及有可能和老窑区、小窑破坏区贯通的措施,(必须先探明情况),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贯通,瓦斯防治中心负责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一般巷道贯通的规定
炮掘面相距20米,机掘面相距50米,贯通执行下列规定:
(1)地测防治中心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书面通知瓦斯防治中心,瓦斯防治中心事先必须做好贯通时的系统调整及瓦检工作。
(2)地测防治中心下达通知书后,矿调度指挥中心每班必须向瓦斯防治中心通报掘进进度,瓦斯防治中心值班员每班掌握瓦斯、风量变化情况,并汇报当日值班科长。
(3)对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一个面作业,且该面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保持正常通风。
(4)与盲巷贯通时,应先对该巷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完毕,恢复正常通风,并设置警戒。
(5)每次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工作面回风流及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先停止掘进工作面作业,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面、回风流及其附近20米内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每次放炮前,必须在两个工作面安全地点设置专人警戒。
爆破工作应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制度。
每次放炮后,瓦检员和掘进工作面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及附近,检查通风、瓦斯情况,如果有异常,应立即处理,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才允许进行该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7)贯通的巷道属于主要通风巷道,并直接影响矿井通风系统时,矿总工程师必须负责贯通的指挥工作,通风矿长负责贯通时的现场指挥工作。
其它贯通,瓦斯防治中心必须派一名科长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8)贯通后应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形成正常的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停止局扇运行,同时要检查回风流、作业地点以及相关地点的瓦斯浓度和通风设施,以及风流状况。
如果有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9)参与贯通的部门应明确岗位分工,特别是贯通后通风系统受影响的区域,必须设置专人检查瓦斯、停电撤人、设置警戒,同时要进行风量测定。
3、未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任何巷道与采空区、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一旦贯通,按事故追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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