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方法论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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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1926年2月21日至24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特别会议,根据斯大林的指示,决议“党在现时政治上主要的职任,是从各方面准备广东政府的北伐;而北伐的政纲必须是以解决农民问题作主干”。
1926年5月叶挺部率先进入湖南,7月9日,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
7月11日,北伐军进入湖南省会长沙,9月10日占领武汉。
当时中共党员谭平山任国民党农民部长。
毛泽东任国民党广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所长。
11月毛泽东赴上海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随即赴武汉,创办武汉国民党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
北伐军所到之处,迅速组织农民协会,开展农民运动。
1927年1月4日至2月5日,毛泽东赴湖南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考察农民运动。
3月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1926-1927年,随着国共合作的深化与北伐战争取得重大进展,以毛泽东,谭平山等人为代表的一派中国共产党员开始主张深化农村土地革命,发展农民运动。
这一主张,以及农民运动本身主要着眼于反对封建宗法制度以及野蛮的土地佃租制度的特点,引发了农村社会的深刻变革。
土地革命与农民运动对农村社会的冲击触动了以地主阶级为主体的中国国民党右派的利益,故而引起了他们猛烈的抨击。
与此同时,以陈独秀为首的部分中国共产党人因严格奉行共产国际所指令的“国共合作”方针而坚持维护与国民党的合作,力主回避农民运动所带来的矛盾以迁就国民党,故而也对土地革命及农民运动产生了极大的质疑与责难。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下,为了解释与回击来自党内外的质疑,不满与责难,毛泽东以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的身份,在1927年1月至2月之间,回到农民运动发展最为蓬勃的湖南省,实地考察当地的农民运动。
本文即是此次实地考察的总结性报告。
毛泽东此文是为了答复当时党内党外对于农民革命斗争的责难而写的。
为了这个目的,毛泽东到湖南做了三十二天的考察工作,并写了这一篇报告。
当时党内以陈独秀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者,不愿意接受毛泽东的意见,而坚持自己的错误见解。
他们的错误,主要是被国民党的反动潮流所吓倒,不敢支持已经起来和正在起来的伟大的农民革命斗争。
为了迁就国民党,他们宁愿抛弃农民这个最主要的同盟军,使工人阶级和共产党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
一九二七年春夏国民党之所以敢于叛变,发动“清党运动”和反人民战争,主要就是乘了共产党的这个弱点。
运用的方法论
1.调查研究法。
既然文章名为“考察报告”,那理所当然的运用了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是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
“即使只在一个单独的历史事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静钻研的科学工作,因为很明显,在这里只说空话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8页。
)鉴于此,毛泽东亲自深入到湖南农村,“实地考察了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的情况,从一月四日起至二月五日止,共三十二天,在乡下,在县城,召集有经验的农民和农运工作同志开调查会,仔细听他们的报告,所得材料不少。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2页)因此有了调查,有了发言权。
2.阶级分析法。
在文章中毛泽东还运用了阶级分析法,剖析了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人民大众和封建宗法制度的尖锐冲突。
“农民的主要攻击目标是土豪劣绅,不法地主,旁及各种宗法的思想和制度,城里的贪官污吏,乡村的恶劣习惯。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4页)另外,毛泽东还谈到了阶级革命。
“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
让。
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
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权力的革命”(《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7页)
3.矛盾分析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
毛泽东在调查过程中十分注重矛盾分析法,在农民阶级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过程中,毛泽东看清了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对待“农会”问题上,坚持农民阶级的立场,反对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人士对“农会”的指责,“必须不准人恶意地批评农会。
必须把一切绅权都打倒,把绅士打在地下,甚至用脚踏上。
所有一切所谓‘过分’的举动,在第二时期都有革命的意义。
质言之,每个农村都必须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绝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决不能打倒绅权。
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不能矫枉。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7页)毛泽东认为,在革命时期,对地主阶级采取一定激进的手段是必要的,因为这是一个特殊时期,就必须得用特殊的方法。
在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方面,毛泽东还对农民阶级的三种不同类别分别对农会的态度进行了分析,从而提出了各自不同的应对方法。
其中,富农对于农民协会的态度是:“农民协会吗?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种了几十年田,没有见过什么农民协会就,也吃饭。
我劝你们不办的好!”“什么农民协会,砍脑壳会,莫害人!”“入会后,也并不热心替农会做事。
他们的态度始终是消极的。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19-20页)中农对农会的态度是:“他们的态度是游疑的。
他们想到革命对他们没有什么大的好处。
”“他们在农会的表现比富农好,但暂时还不甚积极,他们还要看一看。
”对于怎样对待这一部分中农,毛泽东提出了“农会争取中农入会,向他们多作解释工作,是完全必要的。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0页)而对于贫农,则是:“乡村中一向苦战奋斗的主要力量是贫农。
从秘密时期到公开时期,贫农都在那里积极奋斗。
”“这个贫农大群众,合共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七十,乃是农民协会的中坚,打倒封建势力的先锋,成就那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大业的元勋。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0-21页)
4.综合归纳法。
毛泽东在高度赞扬农民运动取得的成就时,还对其所做之事进行了一系列的综合归纳。
“为了答复人们的指摘,我们须得把农民所有的行动过细检查一遍,逐一来看他们的所作所为究竟是怎么样。
我把几个月来农民的行动分类总计起来,农民在农民协会领导之下总共作了十四件大事,如下所记。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2页)(1)将农民组织在农会里;(2)政治上打击地主;(3)经济上打击地主;(4)推翻土豪劣绅的封建统治——打倒都团;(5)推翻地主武装,建立农民武装;(6)推翻县官老爷衙门差役的政权;(7)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和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以至丈夫的男权;(8)普及政治宣传;(9)农民诸禁;(10)清匪;(11)废苛捐;(12)文化运动;(13)合作社运动;(14)修道路,修塘坝。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第2版,第22-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