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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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12个实务案例(含非本单位人员的飞机票-火车票)

【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12个实务案例(含非本单位人员的飞机票-火车票)

【会计实操经验】业务招待费12个实务案例(含非本单位人员的飞机票/火车票)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强调的是“招待”二字,还有一般是 “招待外部人员”,对于一些费用主要从发生的原因、性质、目的、用途、对象等方面进行区分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然后再做账务及涉税处理。

1.员工把女儿的飞机票/火车票(实名制哦)拿到单位报销,一般情况下,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您懂得哦!),特殊情况下,比如省亲假路费属于职工福利费;2.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报销往返机票(机票抬头是个人姓名,下同)及住宿费,应计入相关会议费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其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3.单位聘请老师做企业内训,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其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4.单位聘请会计事务所做审计,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审计费用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其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5.单位招待客户,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其住宿费即使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6.员工年终聚餐,午餐费、加班餐费应计入应付福利费;7.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差旅费,出差过程中招待客户的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8.员工培训时合规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9.企业管理人员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列入会议费;10.企业开董事会发生的餐费,列入董事会会费;11.企业委托加工的,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12.企业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实务实用!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及合理税务筹划

实务实用!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及合理税务筹划

实务实用!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及合理税务筹划-1-如何鉴别哪些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日常中,企业都会产生业务招待费,从而这科目还是稽查中常被检查的一项费用,以下10点务必牢记,会计可自查是否错误列入!所有的餐费≠业务招待费1)员工培训时合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2)公司开董事会发生餐费,应计入董事会会费;3)影视公司因拍摄发生剧中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4)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餐费,应计入工会经费;5)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应计入开办费;6)以现金发放给员工餐补,应计入工资薪金;7)员工聚餐或部门聚会,应计入职工福利费;8)员工因公外地出差餐费,应计入于差旅费; 9)公司到某地召开会议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10)公司请装修工装修提供的午餐,应计入装修成本。

以上是日常中,会计极其容易记错的科目。

记住,餐费也应当由什么性质产生的而计入相对应的科目。

-2-业务招待费11点涉税风险你入坑了吗?1、将属于业务招待费的项目计入其他费用,将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税。

假设三哥公司将一台本苹果笔记本电脑送给客户,但三哥没有计入业务招待费核算,而将其作公司自用核算,按固定资产入账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增值税正常抵扣。

分析:这种情况,通过盘查实物资产才可能发现存在问题。

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招待的要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还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

2、将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计入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即将全额不得扣除的项目按限额扣除。

假设三哥公司为公司总经理家庭购买运动器材用于健身,支出1万元,该公司将此支出列入了业务招待费核算。

分析:实际上三哥此费用,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3、取得不合规的业务招待费票据,不得税前扣除。

假设三哥公司外购三部华为手机,并取得普票,但发票上未注明三哥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或发票上只填写了三哥公司的简称,未填写全称;或只取得收款收据。

分析:以上所述的发票,都是不合规的发票。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指在企业开展业务活动中,用于招待客户、合作伙伴及其他相关人员所产生的费用,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进行扣除的金额标准。

下面,我将通过具体案例来举例说明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假设某企业为了与客户洽谈合作项目,特意举办了一场酒店宴请活动,邀请了10位客户参加。

该企业为此支出了酒店宴请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

现在我们来分析该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应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能超出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合理范围。

在本案例中,企业的宴请活动是为了洽谈合作项目,是开展业务必要的一环,因此这些费用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

其次,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出的业务招待费应当作为费用核算,并扣除在企业的所得税税前。

具体的扣除标准如下:1.单次扣除标准:目前,单笔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500元的部分,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以此案例为例,该企业支出了1万元用于招待客户,超过单次扣除标准的500元,因此可以将超出部分进行税前扣除。

超出部分为1万元-500元=9500元。

2.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企业一年内对同一个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超过累计扣除标准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目前,年度累计扣除标准为5000元。

以此案例为例,该企业宴请了10位客户,每位客户支出的费用为1万元/10=1000元,由于每位客户的费用都没有超过年度累计扣除标准的5000元,因此无需进行年度累计扣除。

综上所述,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先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

按照本案例的具体情况,该企业可以将部分费用进行扣除,超过单次扣除标准的部分为9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一个示例案例,实际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税法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可以扣除、扣除的标准等。

企业在遇到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税务机构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合规操作。

记账实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实例

记账实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实例

记账实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实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部分支出项目是限额扣除的,比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等。

整理了3个将限额扣除项目计入其他可据实扣除项目的常见误区,一起来看看吧!误区一:将业务招待费计入会议费举例A公司组织经销商在某景区召开为期四天的年终答谢会,其中半天时间为开会,其余时间为旅游。

A公司委托一家会展公司承办,取得了会议费发票,并以会议费的名义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税务处理由于业务招待费有限额扣除标准,不少企业会将业务招待费混入会议费中进行税前扣除。

A公司开展年终答谢会正确的税务处理是,将支出区分为会议费和业务招待费,属于会议费的部分全额税前扣除,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则应按照税法的规定限额扣除。

政策解读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误区二:将广宣费计入技术服务费举例B公司为宣传推广产品,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向某互联网公司购买竞价排名服务。

B公司取得了技术服务费发票,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税务处理竞价排名属于互联网广告。

B公司购买竞价排名服务,即使取得技术服务费发票,其正确的税务处理是:应当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处理,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政策解读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政策依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2023年2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公布)第九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业务招待费中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中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业务招待费中特殊事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的餐费等接待支出账务处理都比较简单,但是,赠送客人购物卡、自产产品、外购商品由于涉及到其他相关税种而比较复杂,笔者结合案例进行解析。

例1:2019年8月底,某公司从商场购进面额1000元购物卡5张,计划在中秋节前赠送外公司5名软件工程师让其自行购买本地土特产,取得商场开具的项目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款项由银行支付。

2019年9月中秋节前,公司将上述购物卡赠送给上述相关人员。

分析:处理难点有两个方面,一是8月底购买购物卡取得发票后的会计处理,能否直接费用化?二是赠送给相关人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购物卡性质认定的函》(银办函〔2000〕519号)明确,购物卡性质上应属“代币票券”。

企业从商场购买购物卡,企业的资产仅是由货币资金形态转化为另外一种资产形态,在未赠送前购物卡所有权仍在企业,此时将取得的普通发票直接费用化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要求。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软件工程师收到购物卡时企业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向工程师收取个人所得税1000元(5000×20%)。

但是,送卡的企业一般是不会再向收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收卡人取得的即为税后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以下简称“89号文”)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例中该企业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250(元)。

该企业8月底购买购物卡时应作分录如下:例2:如果企业以自产成套高档化妆品作为赠送礼品,会计和税务如何处理?假设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600元/套,平均销售价格1000元/套,消费税率15%,增值税税率13%,其他税金略。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

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以下是3道业务招待费用扣除例题,希望对您有帮助:例题1:某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为500万元,销售成本为300万元,销售费用为5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40万元。

该公司在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多少?解: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例中,该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为500万元,最高扣除限额为5‰×500=25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40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40×60%=24万元。

答案: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24万元。

例题2:某企业2020年度销售收入为800万元,销售成本为500万元,销售费用为7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50万元。

该企业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多少?解: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例中,该企业2020年度销售收入为800万元,最高扣除限额为5‰×800=40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50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50×60%=30万元。

答案: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30万元。

例题3:某企业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为600万元,销售费用为8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用60万元。

该企业在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多少?解: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本例中,该企业2021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最高扣除限额为5‰×1000=50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60万元,所以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60×60%=36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务稽查案例

业务招待费税务稽查案例

业务招待费税务稽查案例
嘿,大家知道吗?业务招待费这一块儿啊,那可真是有不少故事呢!今天就给你们讲一个超级精彩的税务稽查案例。

有这么一家公司,平时那业务也是风风火火的开展着,业务招待那更是
少不了。

这不,有一次他们宴请了一群重要客户,那场面,真是热闹非凡啊!酒桌上把酒言欢,好不惬意!就像咱平时朋友聚会一样,充满了欢声笑语。

但他们没想到啊,这不起眼的业务招待费居然引起了税务稽查部门的注意。

税务人员那可是火眼金睛啊,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他们开始调查
这家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发现了好多问题。

比如说,有些发票的明细不清不楚,根本看不出到底花在了哪里;还有些报销的金额高得离谱,这合理吗?这可就好比是一个人说自己一顿能吃下一整头牛,你信吗?
“哎呀,这可怎么办啊?”公司的财务人员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咱们怎么就没注意这些问题呢!”老板也是懊悔不已。

税务人员可不会因为他们着急就放过他们,该查的还是得查得清清楚楚。

他们就像是侦探在破解一个谜团,一点一点,抽丝剥茧。

最后查出来,这家公司确实存在违规列支业务招待费的情况。

这下可好,不仅要补交税款,还得面临罚款呢!这教训可真是惨痛啊!
所以啊,各位朋友们,可别小瞧了这业务招待费啊!一定要合理合规地
进行列支,别为了一时的方便或者好处,而给自己惹来大麻烦!这就好比是走路,你得走在正道上,要是走歪了,那可就要摔跤啦!大家可得引以为戒啊!。

会计实务: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

会计实务: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

招待费税务筹划思路分析企业在实务中最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究竟如何进行税务筹划,这让财务人员比较犯愁。

招待费困扰新税法已执行半年多了,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纳税人都在积极学习和认真贯彻新税法的具体规定。

前几天,笔者应邀参加某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学习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讨论会。

会上,大家就现行政策中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规定谈了很多。

一些财务人员对于业务招待费列支范围的把握很犯愁。

一方面,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会议费及差旅费仍然没有比例限制,即只要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及差旅费,都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务人员即使本身从主观上不会故意把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但是有些具体情况确实难以区分,稍不注意就会走错科目。

比如单位在开会时,经常会租用当地的酒店或宾馆,而且会在中午或晚上安排统一的餐饮。

对于这部分餐饮支出该入什么费用就很不好把握。

如果纯粹是自己单位内部人员开会,这部分餐饮费一并计入会议费还好解释,如果含有外单位人员就不好把握了。

另一方面,新旧税法都没有明确业务招待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业务招待费应该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招待客人的餐饮费、住宿费、接送交通费、香烟、水果、茶叶等;另一部分为重要客户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费用。

对于这部分支出在列支时该如何把握呢?另外,在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情况。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那么,是不是今后在列支业务招待费时,满足“实际发生、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这三个标准后,对于某些特定凭证,如发票的要求是否会放松一点儿?业务招待费在实际列支中的困惑,还包括集团公司采用业务招待费对二级核算单位的二次定额分配的操作问题、外购礼品用于赠送客户时费用的性质把握及实际操作对税收事项的影响等。

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

业务招待费的所得税处理案例[会计实务,会计实操]案例:A公司于2012年1月开始筹建,至2013年1月正式经营,筹建期共发生业务招待费180万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A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对于该项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应当分三步来进行。

首先要掌握该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时,应当将业务招待费支出归集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180万元贷:银行存款180万元在正式生产经营的当月,将开办费一次性记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180万元,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180万元。

其次,应当掌握该项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的规定,记入开办费的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二是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扣除。

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扣除金额均为实际发生额的60%。

最后,还要分析该项业务的所得税处理和会计处理有无差异,如果有差异,所得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对差异进行纳税调整。

本例中,如果开办费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80万元,计入2013年损益的业务招待费为18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08万元(180×60%=108),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万元(180-108=72)。

如果开办费作为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分三年在税前扣除,则每年的扣除金额为36万元(108/3=36),2013年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为180万元,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44万元(180-36=144)。

2014~2015年,企业会计处理无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但每年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36万元,2014~201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每年应当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

2024年浅论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

2024年浅论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

2024年浅论业务招待费的财税处理业务招待费定义业务招待费,指的是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促进业务合作、维系客户关系、推广企业形象等目的,对外部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合理费用,如餐饮、住宿、交通、娱乐等费用。

这些费用并非直接关联到产品或服务的生产、销售等核心业务活动,但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税务处理原则在税务处理上,业务招待费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和合规性的原则。

合理性指费用必须与企业实际的业务需求相匹配,不得有过度或奢侈的情况。

必要性则要求费用支出必须是为了实现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不能是无关紧要的开支。

合规性则强调所有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税法和财务规定,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税法规定在税务法规方面,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业务招待费的处理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以我国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例如,费用必须与企业实际业务相关,且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

此外,税法还规定了对业务招待费扣除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财务处理流程在财务处理上,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和流程。

首先,应明确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每笔费用都经过适当的审批。

其次,应设置专门的账户或科目来记录业务招待费的收支情况,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此外,还应定期对业务招待费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费用开支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业在处理业务招待费时,应注重合法合规性审查。

这包括对费用开支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以及对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核实。

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违规问题,降低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风险管理与控制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运营中的一项重要开支,其风险管理和控制同样不容忽视。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完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防止滥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同时,企业还应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会计处理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会计处理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 o1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孰小原则〃,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年度申报案例:A1O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2017版)及填报说明】2、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年度申报案例: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2017版)及填报说明】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还包括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但是不含营业外收入(如政府补助收入、让渡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投资收益(有特例)(正向列举和反向列举的都要记住\一、一般情况下企业的业务招待费包括两部分:1日常性业务招待费支出,如餐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2、重要客户的业务招待费,即除前述支出外,还有赠送给客户的礼品费、正常的娱乐活动费、安排客户旅游的费用等。

案例:如果企业10年的销售收入为IOOO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如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为多少?(1)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6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3万6千。

⑵销售收入为IOOO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4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税前扣除额为2万4千。

⑶销售收入为IOOO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为10万元,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案例解析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案例解析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案例解析
业务招待费案例解析
业务招待费案例解析
新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
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是指发生额的60%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还是指发生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税法是指发生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但两个条件都要考虑。

举例说明对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的理解:
1、假设销售收入为20000万元,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
20000x5‰=100,80x60%=48,100>48,则在税前扣除48万元。

2、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
20000x5‰=100,200x60%=120,100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
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

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财务人员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定不可忘记视同销售收入也属于业务招待费计税收入基数的范围。

会计实务: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

会计实务: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
例二:2011年筹建的B企业有当年设立发生筹办费用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万元。B企业2012年1月开始经营,2012年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实际支出业务招待费7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万元。根据2012年第15号公告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明确范围,准确把握筹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税前扣除。
筹办期可以理解为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止。有了收入就不是筹办期了,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就应当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限额处理。
2013年准予扣除筹办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5万元。
2013年准予扣除生产经营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限额为150万元(1000×15%),与实际发生额40万元相比,根据孰低原则,确认准许扣除的费用为40万元。
2013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为55万元

会计经验: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的会计处理案例

会计经验: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的会计处理案例

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的会计处理案例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和捐赠,会产生税务、会计处理的差异。

这些差异该如何填报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则是困扰税企双方的问题。

 实务操作中,企业将外购或自产的资产用于业务宣传、业务招待、捐赠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企业
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而会计准则要求不确认为收入。

因此,企业将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时,税务处理应分解为两项业务:一是按公允价值确认销售货物收入;二是相应支出按公允价值计量。

 例:某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产品用于业务招待、业务宣传、捐赠(假设企业仅此业务)。

产品成本80万元,公允价值100万元。

 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97万元
 贷:库存商品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万元
 上述各项业务均应按以下填报方法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

【会计实操经验】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

只分享有价值的知识点,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大家可以下载下来好好看看!
【会计实操经验】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
目前很多企业在筹建期间经常会发生业务招待费支出.这些支出在会计和税法中分别如何处理,是值得每个企业关注的。

笔者提醒,企业应准确理解政策范围,正确理解筹建期间定义,不可将筹建期发生的三项费用与取得收入当年度的相关费用合并计算扣除,需厘清对三项费用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业务招待费按60%税前扣除明确范围,准确把握筹办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税前扣除。

筹办期可以理解为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企业取得第一笔收入日期止。

有了收入就不是筹办期了,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就应当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限额处理。

在2012年第15号公告下发之前,在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处理原则是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相关规定税前扣除。

尤其是业务招待费,由于未取得收入,税前扣除金额往往为0。

15号公告明确了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

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5篇)

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5篇)

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5篇)第一篇: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业务招待费会计及税务处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应注意下列问题:(1)业务招待费核算的范围仅指交际应酬费用。

交际应酬费用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交际应酬有关的费用或对外馈赠的一次性消耗性礼品。

如餐饮费、娱乐费、烟、酒、茶、咖啡、食品、保健品等。

对于对外赠送的带有本公司标识(商标、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的等)的自产产品或专门制作的外购礼品,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若无任何公司标志,应作为捐赠支出。

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的以外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业务招待费属于交际应酬性质,不能对象化计入相关的资产及成本费用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统一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不得在其他科目列支。

(3)销售(营业)收入是指销售或营业收入净额,通常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含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对于投资收性公司,投资收益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销货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应从销售或营业收入中扣减。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开办费的一部分,无比例限制,与开始生产经营额当期一次性扣除。

(5)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受比例限制,在计算清算所得时,全额扣除。

(6)2007年底前新办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第一笔收入之前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可结转以后3年在税法的标准范围内扣除。

允许在2008年至以后年度调减的金额与本期实际发生额的60%之和,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额的5‰。

例1:某企业2008年度收入总额1000万元,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

(1)扣除限额=1000×5‰=5(万元)(2)实际发生额×60%=10×60%=6(万元)(3)纳税调增金额=10-5=5(万元)例2:某企业2008年度收入总额2000万元,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10万元。

招待费税务风险案例

招待费税务风险案例

招待费税务风险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来给你们讲讲招待费税务风险的那些事儿。

咱就说啊,这招待费要是没整明白,那麻烦可就大啦!
给你们说个例子,小明的公司经常有各种业务招待,吃饭喝酒那都是常
事儿。

有一次,小明为了招待一个大客户,在豪华餐厅狠狠消费了一笔,可他竟然没搞清楚哪些可以作为正常报销,哪些是存在税务风险的。

结果呢,在税务检查的时候就出问题了,被税务部门盯上了,这可给他愁坏了!
再比如,小李的公司在年底的时候,各种宴请、送礼,花了不少招待费。

他们觉得反正都是为了业务嘛,应该没问题呀。

可是他们忽略了,有些费用的列支并不符合规定啊!这就好像走在一条看似平坦的路上,你根本没想到会有那么多坑洼一样。

招待费这东西,搞不好就像个隐藏的炸弹呀!想想看,如果因为招待费
的问题导致公司被罚款,那得多冤啊!这就好比你精心准备了一场比赛,结果因为一个小细节没注意就输了,多不甘心啊!
咱可不能掉以轻心啊,一定要把招待费的管理重视起来。

每一笔支出都要好好想想,是不是符合规定,有没有留下足够的凭证。

千万别为了一时的方便或者疏忽,给自己和公司带来大麻烦。

总之,招待费税务风险可大可小,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去处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税务的道路上走得稳稳当当的,不被那些潜在的风险给绊倒!可别不当回事儿啊,朋友们!。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会计经验: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某公司2008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

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

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

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

请按新规定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

 (案例分析): (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

 (2)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申报数,所以虽然房屋出租收入5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按道理应做为基数的组成部分,但因未如实申报,也就不得作为基数了。

其应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

 (3)销售产品收入是主营业务收入当然应做为基数的。

其他业务收入有销售材料收入,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按新规定也是应做为基数的。

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及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其售价部份(5万,10万)是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应作为基数。

要注意的是,债务重组顶账15万与材料售价10万的差额5万是不做为基数的,其属于债务重组收益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

 (4)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净收益6万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两项按会计处理为营业外收入,所以其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填列数就应是会计确定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而不是所转让的售价。

 (5)接受捐赠5万应填列在其他收入栏。

 经上述分析后,该公司08年的按新规定确认业务招待费的扣除计算基数是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甲公司债务重组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5万)=1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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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案例分析
 某公司2008年的有关数据如下:自报情况,销售产品收入1000万,销售材料收入10万,将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售价5万,转让专利A使用权收入5万,转让专利B所有权收入10万,接受捐赠5万,将售价为10万的材料与债权人甲公司债务重组顶账15万。

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中体现。

转让固定资产取得收入10万(净收益3万计入营业外收入)。

税务机关检查发现有房屋出租收入5万挂在往来账账上,未作收入处理。

请按新规定确认业务宣传费的扣除计算基数。

 (案例分析):
 (1)因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发生的现金折扣5万在财务费用不用考虑。

 (2)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申报数,所以虽然房屋出租收入5万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按道理应做为基数的组成部分,但因未如实申报,也就不得作为基数了。

其应在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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