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整理编制时间:202X年X月X日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设备资料、图纸及技术操作说明书,不经过分管主任允许不得外借。
2、进入机房的参观或检查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机房入内登记表》并遵守有关机房的管理规定。
3、不经过分管主任批准不得设置恶意跟踪电话。
4、录音系统内容不得随意修改,更不得将录音内容外传。
5、机房管理人员不经过分管主任允许不得监听分机电话与中继线路。
6、机房管理人员出具的话费清单务必经过分管主任签字许可,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发生重大泄密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照价赔偿。
(六)通信信息机房防火管理制度为加强机房管理,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特拟定本防火管理制度,望有关人员遵照落实。
1、机房内不可吸烟,并禁止把易燃物品带入机房,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2、机房值班员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熟练与正确使用灭火器。
3、非工作人员入内要如实填写《机房入内登记表》。
4、机房内不可存放易燃的纸箱=木材、线缆、棉纱等物品,每发现一件罚款20元。
5、消防器材应按期检查,保证性能可靠。
6、报警电话:火警:119 盗警:110 保卫科值班:31110查庄警物区:41110 保卫科值班:26041陶山公局值班:281107、发生重大防火责任事故,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8、防火安排机构主管领导:杨武才副主管领导;张勇成员:刘生、房涛、初忠健六、通信联络系统有关考核规定(一)调度通讯1、区队如需新增调度电话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调度主任签字后交通信班进行安装并发放电话牌板。
牌板由区队填写后悬挂于工作地点。
2、电话机的安装位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挪动或乱拉线路,否则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300元。
3、电话位置距离工作面不根据规定范围的罚款300元。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确保矿区通信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保证运行、做好维护。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区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包括通信设备、网络建设、管理及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应与有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人员应对本制度实施负责,确保规定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第七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应当满足煤炭生产过程的要求和实际需要,特别是应当体现煤炭生产的安全性、科学性、高效性等要求。
第八条通信联络系统的设备、设施、材料应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采购、验收、保管、调配和报废,确保其质量。
第九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符合信息保密的需要,对有关部门制定相关保密标准,并加强保密效果的监督。
第十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按照防静电的原则设计,以降低防爆操作的事故发生率。
第三章系统组成第十一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包括语音通信、数据通信、监控及应急传输等各方面的设备及硬件型号。
第十二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软件、系统程序、备用电源及自动切换系统应该是系统稳定、可靠运行的重要保证。
第十三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计算机、调度台、电话、网络服务器等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到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安全、稳定、可靠、灵活、通用等多种特点,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环境和异常情况。
第四章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根据煤矿生产的实际需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制定出合理的系统设计方案,满足煤矿生产的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应采取招标、铁拳项目管理等技术措施,确保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工程交付等过程的有效实施。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 试行 )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GB/T 2887GB 3836.1 60079-0:1998)GB 3836.2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1 部份: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2 部份: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IEC 60079-1:1990)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3 部份: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 4 部分:本质安全型“ i ” ( 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 6210-2022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 065-1997 《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 954-1998 《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1821-2022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22) 146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2022) 49 号)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规范具有以有线或者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象传输的功能。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2023-11-05contents •引言•通信联络系统概述•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流程•安全与保障措施•故障处理与异常响应•培训与人员管理•检查与监督机制•附录与参考文献目录01引言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满足使用需求。
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运行效率。
防止因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的风险和影响。
目的和背景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管理。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络通信、视频会议等系统。
适用范围用于实现语音、数据和视频通信的设备、网络及附属设施。
通信联络系统对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及故障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运行管理设备或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通信联络的正常进行。
故障设备或系统的性能下降、误码率升高、网络延迟等影响通信质量的情况。
异常情况定义与术语02通信联络系统概述提供信道和信号传输能力,包括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
传输系统终端设备交换设备实现用户之间的语音、数据和视频通信,如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
进行信道分配和路由选择,实现用户之间通信的连接和断开。
030201支持电话、会议电话和多方通话等功能,确保语音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语音通信实现文字、图片、视频等数据的传输,支持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应用。
数据传输提供视频会议、远程培训等功能,实现高清晰度、低延迟的视频交流。
视频通信电力环境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因电力问题导致通信中断或设备损坏。
网络环境包括各种网络协议、网络拓扑结构、网络安全措施等,确保通信联络系统能够在可靠的网络环境中运行。
温度湿度环境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避免过热或过湿等环境因素对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通信联络系统的运行环境03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流程总结词:按照规定步骤,确保系统正常启动并进入初始化状态。
详细描述1. 检查硬件设备:确保所有硬件设备连接正常,无损坏或故障。
2. 配置网络连接:根据网络拓扑结构,配置网络连接,确保系统与外部网络畅通。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10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页脚内容7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2)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5)第四章附则 (7)页脚内容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页脚内容7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作人员第一条:为完善本矿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通信联络系统应配备负责人1人、通信联络总机房值班员2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第四条: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并包含系统的故障应急检修内容,明确故障处置程序、故障处置负责人和具体处置人员。
第五条:六大系统办公室负责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建立系统设备、仪器的检查、检修等台账。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第八条:井下设置通信终端的的位置必须设置电话号码排版,以便及时查询。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一)、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三)、井下固定电话应有与矿调度室或安全指挥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四)、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五)、调度交换机应能召开多方会议。
第十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二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第十三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采区水仓、水泵房、皮带输送机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掘进工作面距窝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轨道、胶带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
通讯、广播系统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通讯、广播系统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异常情况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调度室需要进行申请。
调度室根据路线图生产需要及设备试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第二条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
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一切正常供电时,必须提早通知调度室,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有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承担责任造成的负面效应。
第四项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
并立即组织组织机构维修人员解决问题处理。
第四条各擅自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
需新增长途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申请。
调度室设计施工之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不得性能以破坏系统总体经济性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第五条同意单位不得未经调度室任何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
严重者按照事故需要进行分析。
第六条使用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须使用要求采取使用及维护。
不得更改设备参数,达到完好状态。
第七条相关市级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场所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
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直达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天线缆线的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和损坏井下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
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独自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数据通信的后果。
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移动之时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值班室及时到调度室更换。
通讯设备统一由维修部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
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中其材料费中扣除。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规范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通信联络系统在煤矿生产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煤矿井下,由于环境复杂和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和管理通信联络系统必须严格遵守规范,以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和高效。
一、通信联络系统的规范使用1. 优先通信原则。
在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使用必须遵循优先通信原则,即在生产过程中,各级别的指挥者和应急救援人员优先使用通信联络系统。
2. 引导语更新。
引导语是通信联络中非常重要的话语。
为了保证煤矿的生产安全和高效,应及时更新和修订通信引导语,并注意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反复引导和培训。
3. 路况报告规范。
煤矿井下的状况往往变幻莫测,交通状况也时刻在变化。
在煤矿井下,规范通信联络系统使用时,必须要求从业人员对路况进行详细的报告,包括交通情况、道路情况、安全情况等,及时反馈给现场指挥中心,以便进行调整和处理。
4. 报警信号规范。
为了保证煤矿从业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报警求援,必须对通信联络系统的报警信号进行规范。
通信联络系统的报警信号必须明确、有效,并且必须保证从业人员学会并熟练操作。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规范管理1. 安全防范。
在实际使用时,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对通信联络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加立有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以确保其安全。
2. 设备主管责任制。
为了实现对设备的专业管理,必须建立起设备主管责任制,明确负责各个设备的管辖范围和管理职责,确保设备设施的高效、有效的使用。
3. 定期检查。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是煤矿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保证其稳定运行,必须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同时,建立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明确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4. 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是保证通信联络系统正常高效运转的关键。
在煤矿使用通信联络系统时,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对系统的理解和掌握程度达到一定水平。
三、总结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生产中的必需品,但是其使用和管理也必须遵守规范,加强安全和效率掌控,保证煤矿生产安全高效。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1)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3)通信联络系统交接班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5)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周期检修维护试验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8)通信联络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9)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0)通信联络系统机房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1)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2)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通信联络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的安全通讯保障功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煤矿生产调度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使用规定.一、建立由矿长为组长的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领导机构。
要配备满足通信联络系统系统管理维护工作需要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值班人员,并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系统中心站设在调度中心。
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
二、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维护、撤除由调度室负责,必须按规定要求在各作业地点及重要岗位及时安装通信联络设备,未在规定地点安装、安装不及时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0元,作业地点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撤除,撤除不及时的每次罚款50元。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要定期对通信联络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确保通信联络系统安全、可靠不间断运行,以保证井下通讯畅通,并根据作业地点移动情况及时增加或减少通讯电缆,未按规定进行每次罚款20元。
四、调度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通讯设备系统的运转情况和检查,出现故障立马上通知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进行处理。
五、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通信联络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讯系统、并接话机。
未经许可并接电话的,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处理。
六、出现通信联络系统中断、信号故障时,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必须当班排除.每拖延一班罚款100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近年来,我国的煤矿事故频发,其中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井下通信系统的不规范使用和管理,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为此,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正式实施,旨在加强煤矿井下通信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保障煤矿工人生命财产安全。
一、井下通信系统的标准化建设煤矿井下通信系统的标准化建设是紧扣国家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标准:技术性标准和管理标准。
技术性标准主要是指井下通信系统的设备、工艺、配件等方面,可以包括设备的型号,技术指标,使用程序等。
管理标准主要是指对井下通信系统的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使用方案,组建专业的管理团队,规定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等。
所有的煤矿井下通讯系统都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建设。
二、井下通信系统的使用规范1.井下通信线路的敷设应妥善规划和布置,严格按照标准规范,遵守敷设质量和安全要求。
2.使用井下通信时,必须经过身份确认,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独立操作。
3.在井下通信过程中,不得乱动通信设备和线路,不得随意更换通信配件。
4.使用井下通信时必须遵守通讯用语和规定操作程序,对于失灵的通讯设备,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配件。
5.井下通讯中涉及安全的信息和重要事项,不得随意流传和泄漏,遵守保密规定。
6.使用井下通信时,应当避免大声喧哗和携带易燃物品,以免引起意外。
三、井下通信系统的管理规范1.井下通讯设备的管理人员要有固定的人员,负责保障设备及时更新,检修,维护,以保证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
2.井下通讯系统的安全保障人员要建立完善的集中值守制度,24小时轮流班值守以保证通讯设备安全可靠。
3.制定使用井下通讯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监督使用人员的合理合规使用。
4.对使用井下通讯的人员进行熟知操作和安全风险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5.井下通讯设备,在安全稳定情况下,应遵循不变更原则,防止无序购置更换,以免影响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
总之,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对于保障煤矿工人尤其是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煤矿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建立通畅、便捷、高效、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系统,满足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的需要,提高井下系统抗灾应变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煤炭厅、市煤炭工业局、xxxx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矿井通信现状及今后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的重要工具。
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包括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调度应急广播通信系统、矿井移动通信系统。
第三条煤矿必须安装矿用有线调度通信系统。
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宜安装应急广播通信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
第四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装备(包括矿井通信网外接口和本系统传输设备、器材及终端设备)的性能、使用条件、汇接组网接口等要符合国家有关通信标准,更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炭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属矿、厂、区域公司资源整合矿井。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标准《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eqvIEC60079-0:1998)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2-2000,eqvIE60079-1:1990)GB3836.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3836.3-2000,eqvIEC60079-7:1990)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IEC60079-11:1999)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MT/T286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209-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YD∕NO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YD∕T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三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定第六条所有矿井必须装备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应安装调度应急广播系统,应安装井下无线移动通信系统,系统之间应互联互通。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1. 前言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信息化管理模式的发展,特制定以下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2. 通信联络系统的组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固定电话煤矿办公室和各生产部门设置集体固定电话,用于内部通信。
2.2 手持对讲机作为移动通信的手段,主要给采掘队伍、巷道施工等工作人员使用。
2.3 无线电话用于矿山行驶车辆、吊篮等作业人员进行通讯,增强行车安全、疏导交通。
2.4 道口对讲机安装在矿井主要道口的对讲机,用于道路状况的交流、调度指挥。
3. 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3.1 设备保管矿山设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制定管理方案,制定设备保养制度,并落实到相关的岗位中。
设备的保管、使用、保养、维修等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各部门不得私自搬移、更换、损坏设备或私自拆卸设备。
3.2 设备使用各部门应按规定使用通信设备,不得私用、私自变动等。
下井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手持对讲机,并保持其畅通。
3.3 通信设备维护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通信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设备进行维修时,应当按照检修标准执行,保证通信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状态。
3.4 通讯设备存储通信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通讯设备的入库信息记录工作,并用专门通信背包装好所有器材,做好存储工作。
3.5 紧急情况处理遇有紧急情况,采掘人员应使用设备进行通讯,不得相互“吆喝”,必须按照通讯要求进行通讯,以免造成混乱。
4. 维护与更新本制度由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组织推广。
制度涉及变动、更新、废止等,应由相关部门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内部合法程序修改。
如需外部公示请向安全监管机构提出申请。
5.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为了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部门、各岗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确保通信联络系统的完好运行,防止意外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运营,保障通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内部通讯联络系统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对讲机、网络通讯等。
第三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通讯联络系统的安全和保密。
第四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与煤矿其他管理制度和规章相衔接。
第五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人性化管理,保障职工的通讯权益和安全。
第七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布局,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覆盖面和通信质量。
第八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信息安全保障,防范网络攻击、恶意干扰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应当注重技术更新和维护,确保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随时维修。
第二章通讯联络系统建设和维护第十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通讯设备和设施的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由专业的通信运营商进行建设和维护,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第十二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配备多种通讯方式和设备,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十三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当与煤矿其他设施和设备相衔接,确保通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配备应急通讯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
第十五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应当定期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以适应通讯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第十七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应当遵守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规定。
第三章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使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有关通讯使用的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的通讯规定和使用流程,不得违反通讯安全和保密规定。
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目录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 (2)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 (3)三、通讯联络系统管理 (4)四、相关管理制度 (5)(一)矿部监控室管理制度 (5)(二)外线维护员管理制度 (6)(三)矿部监控室汇报制度 (7)(四)矿部监控员和靖锰公司调度员值班制度 (7)五、一氧化碳超限报警处理 (8)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根据我公司对下属各矿井“六大系统”实际管理情况,为更有效地对管理好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必须建立以靖西县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靖锰公司)为中心,全面监督管理,指导各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系统使用情况,且要求各矿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管理程序为:矿部向相关领导申请安装靖锰公司派外线员下矿安装安装完毕靖锰公司组织人员验收验收通过,交矿部负责使用管理、维护保养。
同时,在矿部使用期间,靖锰公司外线组负责系统的培训、指导,设备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程,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的规定。
2、靖锰公司外线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监管工作。
3、外线员负责监控监测测设备安装好后,交由矿部对监测设备及电缆等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如有损坏应及时向锰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外线人员到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失真,将对矿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外线安装员必须在地面按规定时间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5、基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安装完毕后,由外线安装员组织各部门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6、矿部需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必须提前汇报靖锰公司调度,由靖锰公司调度室通知外线人员进行拆、装。
7、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如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矿部监控员应先了解故障原因,并及时汇报靖锰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负责将情况汇报外线员,外线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XX煤矿通信联络使用管理规定
XX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建设,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和保证井下通信系统运行畅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电话申请与安装工区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生产计划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安装电话的地点,向调度室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由调度室信息中心负责电话安装,安装完成后交给工区单位使用和维护;工作地点变化时,责任单位应及时通知调度室信息中心办理交接手续,对原使用单位做好消号记录,新用户单位做好台帐记录。
二、电话牌板架及电话号码表1.电话安装完成后,使用单位要在两天内根据信息中心的标准配齐电话牌板架和相应的电话号码表(电话号码表必须在调度室信息中心发布新表两天内更新完毕),信息中心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发现一处不更新或没有电话牌板的对工区主管罚款100元。
2.电话号码表用A4纸打印,使用转移膜封塑以便防潮,凡不按规定制作的对工区主管罚款100元。
三、使用与维护1.现场每部电话必须有责任人管理和电话接听责任人,现场必须挂牌管理,如发现一处没有责任人对工区主管罚款100元。
2.现场电话要放在无淋水、无悬矸危岩处,不能用水冲洗电话,若发现通信设备上有淋水或用水冲洗电话的每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现场电话若遭到人为破坏,按照电话部件的原价赔偿,从本单位材料费中扣除,并由工区主管落实责任人,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如不落实,对工区主管罚款100元。
4.电话的安装和故障维修由调度室信息中心完成,正常使用和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负责,通信电缆的延伸、回收及通信设备的回撤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完成,如发现通信设备、线缆损坏严重,野蛮使用,出现失爆的,由工区主管落实责任人,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如不落实,对工区主管罚款100元。
5.如现场发现通信设备、电缆等人为或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工区主管落实责任人,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如不落实,对工区主管罚款100元。
6.现场电话和通信电缆随着掘进头的安装和采煤工作面的回撤而变化,电缆和电话必须要吊挂整齐,不得与其它电缆缠绕,否则,由工区主管落实责任人,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调度通信系统第一条监控室是调度通信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通信传输电缆的敷设,电话机的安装、维修、更换、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安装有通信设施的部门,负责该区域电话机、线路的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损坏、拆卸电话机,并保证区域内线路悬挂整齐。
第二条系统由地面调度交换机、不间断电源、本质安全型电话机、安全耦合器、线缆、接线盒、避雷器、接地装置和其它必要设备组成。
第三条生产系统电话的布置:1、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盘区水泵房、盘区变电所、压风机房、爆炸品材料库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井下主运输皮带转载点、移动变电站、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2、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1) 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a 、b 、c 、d 、e 所示 ,U 型、Z 型、Y 型、H 型和W 型通风方式的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
图a 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b Z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c Y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d H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e W 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电话的设置(2) 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如图f 、g 所示:F F 30~50m图f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图g 双巷掘进工作面电话的设置第四条井下通信设施的安装与拆除:1、防爆电话机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其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需安装通信设施的工作地点,开工前3天施工队组持《开工通知单》到监控室登记,由监控室如期完成安装。
安装完毕达到标准要求,安装人员现场清点电话机、线缆、接线盒等设施数量后,移交给该区域施工队组,由其负责通信设施的维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室汇报后由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和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保障人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文件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作用和适用范围1. 本制度的作用是规范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通信联络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形象。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基本原则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事故隐患不能存在。
2. 科学原则:管理和使用方法要科学合理,技术水平要达到先进水平。
3. 经济原则:管理和使用要遵循经济合理、资源节约的原则。
4. 便捷原则:让员工使用方便、操作简单、效率高。
5. 规范原则:按规范管理、按规程操作、按程序办事。
四、职责分工1.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人员的职责(1) 负责对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的管理工作,使其在良好的状态下为生产服务。
(2) 安排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最佳状态。
(3) 对新型设备的使用和推广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引进和应用先进的通信联络技术。
2. 煤矿生产班子成员职责(1) 检查通信设备的运行状况。
(2) 对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3) 对通讯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进行通信联络操作。
3. 煤矿各职能部门职责(1) 协同配合通信联络人员进行调试、检修、维护等工作。
(2) 对煤矿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需求进行审核。
(3)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配合通讯联络人员进行故障排查。
五、设备管理规定1. 通信联络设备采购应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方式,严格审核采购资金,不得有私吞挪用等行为。
2. 通信联络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遵循“定期检查、保养、及时维修”的原则,对设备进行彻底打扫,并遵循设备的保养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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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系统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掌握有关通讯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报表,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机操作。
3、调度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使用和使用记录。
4、若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记录备案。
5、系统的历史数据应妥善保存,备份数据和图纸、技术资料至少要保存1年以上。
6、设备运行管理员每天都要对运行情况作好详细记录,若失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7、严禁无关单位和不相关人员使用调度电话,以免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