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食品安全白酒行业食品质量监管与风险控制
食品安全白酒行业食品质量监管与风险控制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白酒作为一种重要的民生物品,其安全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加强白酒行业的食品质量监管和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监管机构、监管措施和风险控制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监管机构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国家建立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并设立了相应的监管机构。
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作为食品安全的管理机构,承担着酒类行业的食品质量监管责任。
该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法规标准、审核许可、监督抽检等。
此外,各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市场监管部门也共同参与白酒行业的食品质量监管和风险控制工作。
二、监管措施为了保障食品质量,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食品质量监管措施。
首先,加强了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管理。
企业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生产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次,实施了食品安全抽检制度。
监管机构会对白酒产品进行抽检,检验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如果发现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此外,还注重对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监管机构会对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和员工操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符合要求。
同时,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警示其他企业引以为戒。
三、风险控制白酒行业的食品质量监管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监管机构通过加强监督抽检、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对违规行为进行打击,以减少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此外,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技术研究,提高检测手段和技术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结语食品安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白酒行业作为食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和风险控制,确保白酒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监管机构的建立、监管措施的执行以及风险控制的加强,将为白酒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有力保障,也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贡献力量。
白酒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白酒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白酒是一种中国传统的酒类产品,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为了保证白酒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对白酒的生产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下面是关于白酒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规定,以保证白酒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首先,白酒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
企业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白酒生产的全过程。
质量管理部门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知识和经验。
其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生产标准和工艺流程。
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规定。
生产企业应该对每一道工序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纠正和修正不合格的产品。
再次,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原材料采购和储存管理制度。
原材料是白酒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企业应该选择正规的原材料供应商,并严格把关原材料的质量、成分和检测报告。
同时,企业应该建立合理的原材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保存和使用符合要求。
此外,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设备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同时,企业应设立设备保养和维修的专门部门,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最后,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风险预防体系。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
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抽检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
同时,企业应当加强风险评估和预防,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总之,白酒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白酒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
白酒生产企业应当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生产管理规范,确保白酒生产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白酒产业的健康发展,提升白酒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1.23•【文号】食药监电〔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电〔20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1月初,四川省叙永县发生一起村民食用散装白酒中毒事故,已造成2人死亡。
此前,有的地区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为了加强白酒特别是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监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包括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下同)的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低,卫生条件差、生产经营不规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管执法检查。
要认真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3〕244号)相关要求,根据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质量安全现状,加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法处置发现的问题。
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其他经常发生问题的区域等重点地区,以及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春节期间,要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检监测,坚决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
二、认真组织排查登记。
要组织县级,特别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对本辖区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开展普查登记。
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的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切实纳入监管视野,增强监管针对性,消除监管“死角”。
2023年食品监管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
2023年食品监管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一、背景白酒是我国传统的特色酒品之一,对于保障国民健康和维护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白酒的制作工艺复杂,原料多样,加上一些不法商家为牟取利益往往采用低劣的原料和不合格的生产工艺,导致市场上存在一些质量问题的白酒产品。
为了保障市民的饮酒安全,2023年,我们将制定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加强对白酒产品的监管和抽检工作。
二、目的本方案旨在通过抽检手段,加强白酒产品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市场上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内容1. 抽检范围(1)抽检对象:市场上销售的各种类型的白酒产品。
(2)抽检区域:全国各地的主要城市。
2. 抽检指标(1)化学品指标:包括酒精度、气味、酸度、甜度等。
(2)微生物指标:包括总菌落数、大肠杆菌数、霉菌数等。
(3)有害物质指标: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4)质量指标:包括色泽、透明度、口感等。
3. 抽检方式(1)定期抽检:每季度对全国各地的白酒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每个地区的抽检覆盖率达到要求。
(2)不定期抽检:根据市场监管情况,对白酒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以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处理。
(3)随机抽检: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抽检样品,确保抽样全面公正,避免出现人为操纵的情况。
4. 抽检机构(1)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抽检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地方质检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协调指令,负责各地区的具体抽检工作。
5. 抽检程序(1)抽样:根据抽检要求,通过随机抽样方式,选取需要进行抽检的白酒产品。
(2)送检:将抽检的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检验:由检验机构对样品进行化学、微生物等指标的检验。
(4)结果分析: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样品是否合格。
(5)公示和处理:对不合格的样品进行公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
6. 抽检结果的处理和销毁(1)合格样品:将样品作为合格产品进行返还,并要求生产企业做好进一步的质量管理工作。
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
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文章标题: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的深度探讨在繁忙的生活中,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议题。
而对于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更是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和关注的话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探讨这一主题,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希望能够给读者带来有价值的思考和认识。
一、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的定义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是指针对白酒产品在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的指标体系。
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质量、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生产环境、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等多个方面,是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二、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的内容1. 原料质量原料质量是白酒食品安全的基础,包括粮食、水源、发酵剂等原料的质量标准和监测要求。
这些原料在通常情况下可能含有农药残留、重金属、霉菌毒素等风险物质,因此对原料的质量监测显得尤为重要。
2. 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是保障白酒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包括发酵、蒸馏、陈化等过程。
在这些过程中,可能存在着酒精含量、甲醇含量、酸度值等指标的监测,这些都是关乎消费者健康的重要内容。
3.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消费者直接关注的问题,包括外观、口感、气味等指标。
对于产品中可能存在的添加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的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
4. 生产环境生产环境的整洁度、环境空气质量等因素对于白酒食品安全同样至关重要。
空气中的微生物、重金属等污染物对白酒的生产和质量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5. 运输储存在运输和储存环节中,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对白酒产品的保存和品质保持具有决定性作用。
监测这些环节的指标,可以有效避免产品因不良运输和储存而导致的安全风险。
6. 销售环节销售环节是白酒食品安全保障的最后一道关卡,对于用户购买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追溯是非常重要的。
也需要监测销售渠道的规范和安全性。
三、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的现状和展望目前,我国对于白酒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标的监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并且不断完善。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该办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行了全面部署。
以下为《通知》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各环节监管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一)严格酒类生产环节监管。
质检部门要严把酒类生产许可关,从严审核新建酒类生产企业,依法关停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
完善酒类生产许可相关规定,严禁酒类非法分装,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的企业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并将其列为生产许可证单独审核项目。
加强日常监管,制定监督检查操作规范,全面检查原料采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生产环境条件等,严厉查处打击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或原料数量与据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酒类生产企业,一律严肃追查,依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重点开展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外购原酒来源和质量安全的监管;对进口原酒要核查进口单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等有关文件,并重点核查出厂销售数量与进口原酒数量是否相符、出厂产品标签与进口原酒信息是否一致,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二)严格流通环节监管。
工商部门要严格酒类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细化和完善相关流通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酒类经营者。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酒类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并做好相关记录,从严惩处违法经营行为。
白酒管理制度范本
白酒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白酒生产、销售和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白酒生产、销售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各类主体。
第三条白酒生产、销售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信经营原则,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白酒生产、销售和管理单位应当加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自律和自检能力。
第五条有关白酒生产、销售和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白酒生产、销售和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白酒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九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有专门的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原料质量,防止受污染。
第十一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完善生产记录,留存必要的生产资料和样品。
第十三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对原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第十四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包装和贮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包装完好,贮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加强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第十六条白酒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三章白酒销售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白酒销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白酒销售单位应当有专门的销售人员,熟悉产品知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第十九条白酒销售单位应当加强库存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防止过期滞销。
第二十条白酒销售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记录,留存必要的销售资料和样品。
白酒的HACCP计划书
白酒的HACCP计划书1. 引言HACCP(Hazard Analysis and Critical Control Points)是一种通过系统化的方法来分析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保证食品安全的质量管理系统。
本文档旨在为白酒生产企业提供一个基于HACCP原则的计划书,以确保白酒的生产过程中危害的预防和控制。
2. 目标和范围本HACCP计划书的目标是确保白酒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并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该计划书适用于所有涉及到白酒生产的环节和环境,包括原料采购、酿造、发酵、储存、灌装等。
3. HACCP计划步骤3.1 危害分析3.1.1 确定危害:在白酒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包括但不限于微生物污染、化学物质污染、物理污染等。
3.1.2 确定危害的潜在源头:危害的潜在源头可能包括原料、生产设备、环境等。
3.1.3 评估危害的重要性:根据危害的潜在风险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危害进行评估。
3.2 关键控制点(CCP)的确定3.2.1 确定关键控制点:根据危害分析的结果,确定对危害进行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3.2.2 确定控制措施:针对每个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危害得以控制。
3.3 监测控制措施3.3.1 确定监测方法:确定用于监测控制措施有效性的方法和工具。
3.3.2 确定监测频率:确定监测控制措施的频率,以及监测结果的记录和报告方式。
3.4 确定纠正措施3.4.1 确定纠正措施的标准: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纠正措施的标准。
3.4.2 确定纠正措施的程序:确定纠正措施的执行步骤和责任人。
3.5 确定验证措施3.5.1 确定验证措施的方法和频率:确定验证措施的方法和频率,以确保危害得到预防和控制。
3.5.2 确定验证措施的记录和报告方式:确定验证措施的记录和报告方式,以便随时查阅和追踪。
4. 管理和培训要求4.1 管理制度建立4.1.1 建立HACCP团队:成立专门负责HACCP计划的团队,包括各个环节的专家和管理人员。
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制度
航天酒业公司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收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准确地发现产品安全问题,为产品安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应本着代表性、客观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包括对本单位区域性产品、产品添加剂、产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的评估。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全市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将监测和评估结果报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产品风险监测和评估所获得的数据、结果、结论等相关信息实行保密制度,在批准公布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对外公布。
第六条产品安全风险监测遵循优先选择原则,兼顾日常监测范围和年度重点,将健康危害较大、易于对人体造成健康影响的,作为优先监测的内容。
第七条办公室于制定并印发下年度产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其内容包括样品种类、数量、采样来源、检验项目,样品的采样、封装、运输及保存条件;采样方法、检验方法及依据等第八条承担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部门应根据要求,完成监测方案规定的监测任务,按时向办公室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对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和汇总分析,及时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第十条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以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科学数据及其他有关一条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部门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论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十二条办公室组织组成评估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报告负责,并及时将结果、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白酒生产、销售、饮用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白酒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白酒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第八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对生产、销售、饮用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
第九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定期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确保生产环节符合以下要求:(一)保持生产场所卫生整洁;(二)严格执行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三)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四)建立健全产品追溯体系。
第四章产品标签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依法标注产品标签,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产品信息。
第十二条产品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二)生产日期、保质期;(三)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成分表、酒精度等;(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生产、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5•【字号】泸市府发[2014]38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发[2014]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涉酒产业园区:白酒产业在泸州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白酒质量安全是事关白酒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近年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白酒质量安全工作,全市白酒质量总体稳定可靠,保持并巩固了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腹地地位。
当前,白酒产业正处于深度调整期,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泸州白酒产业实际,为进一步提升白酒产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白酒质量总体水平,各区县政府、涉酒工园区要强化白酒质量监管工作,着力完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白酒产业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一)规范白酒企业生产行为。
白酒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白酒生产许可条件要求配齐配好生产设备设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要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保持相应的记录和文件完整可查,实现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各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
企业进行生产许可的延续、变更等必须在符合产业政策前提下进行。
禁止超期提出复审、延期复审申请。
严禁买卖、出租、出借白酒生产许可证,严禁租赁生产设备设施获取生产许可证。
新的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将从原辅料进场、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出厂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应对更严格的生产许可审查。
(二)严控白酒塑化剂污染。
白酒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白酒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制造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山东省内白酒制造行业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DB37/T 2882-2016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DB37/T ****-2017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轻工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3术语和定义DB37/T 2882-2016、DB37/T ****-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白酒制造企业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企业。
4基本要求4.1成立组织机构4.1.1总则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专业部门、工会组织及专业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两体系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公司两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联络机构及组织部门,负责体系建立的指导和体系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岗位员工应全面参与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措施的制定等活动,确保风险识别、评价及管控措施的有效实施,并且要涉及企业所有的设施、部位、区域、场所以及各项作业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
4.1.2职责分工4.1.1.1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定各部门、各专业、各岗位职责与责任,定期对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对于较大以上风险组织确定管控措施。
2024年食品监管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
2024年食品监管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____年食品监管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白酒生产和消费国家,在白酒市场的监管和质量安全方面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白酒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消费者的权益,食品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白酒市场的监督和抽检工作。
本方案旨在制定____年食品监管白酒专项监督抽检方案,明确监督对象、抽检区域、抽检标准、抽检频次等内容,以提高白酒市场的质量安全水平。
二、监督对象1. 主要监督对象:本方案主要监督对象为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白酒产品,包括传统白酒、保健白酒、特殊白酒等。
2. 重点监督对象:重点监督对象为销售额较大、知名度较高的白酒品牌和企业。
三、抽检区域1. 抽检范围:抽检范围包括全国范围内的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 抽检重点地区:根据往年抽检结果和消费热点地区,确定抽检重点地区。
3. 抽检区域划分:将全国分为5个监管区,每个监管区设立一个抽检中心。
四、抽检标准1. 国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白酒行业标准,确定抽检标准。
主要包括酒精度、甲醇含量、重金属残留、禁用添加剂等指标。
2. 抽检依据:根据抽检标准,对抽检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并对不合格样品进行评价。
3. 抽检样品来源:抽检样品来源包括市场销售渠道、生产企业、出口酒店等,确保样品的全面性和充分性。
五、抽检频次1. 年度抽检计划:根据监管需要,制定年度抽检计划,明确抽检任务和抽检频次。
2. 常规抽检:每个监管区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常规抽检,并针对重点监督对象增加抽检频次。
3. 不定期抽检: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需要,对白酒市场进行不定期抽检,确保对市场的全面监督。
4. 随机抽检:采取随机抽取样品的方法进行抽检,确保抽检工作公平、公正。
六、抽检程序1. 抽检样品登记:对抽检样品进行登记,包括样品的来源、批次、品牌等信息。
2. 样品采集:根据抽样计划和标准,采集抽检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
3. 检验分析:将抽检样品送往抽检中心进行检验分析,并根据抽检标准对样品进行评价。
白酒生产专项检查方案
一、背景及目的为确保白酒生产安全,提高白酒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特制定本专项检查方案。
二、检查范围1. 白酒生产企业:包括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白酒小作坊等。
2. 白酒销售单位:包括白酒专卖店、超市、餐饮企业等。
三、检查内容1. 生产许可证: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内容是否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等。
3. 原料采购:检查企业原料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合法、合格的原料,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4. 生产过程: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5. 质量检验: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是否合格,检验记录是否完整。
6. 产品标签标识: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是否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内容。
7. 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检查企业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8.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
四、检查方法1. 文件审查:查阅企业相关证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
2. 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等场所进行实地检查。
3. 抽样检验:对白酒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其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 询问调查:对企业负责人、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等进行询问,了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五、检查步骤1.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
2. 组织检查人员:抽调相关领域专家、执法人员等组成检查组。
3. 开展检查:按照检查方案对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4. 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5. 总结报告: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检查报告。
白酒制造公司环境风险目标监控措施
白酒制造公司环境风险目标监控措施
1.环境风险评估:白酒制造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了解生产
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并确定相应的监控措施。
2.污水处理设施:白酒制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污水,公司需要建立污
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的排放符合相关的环保标准。
3.废弃物处理:白酒制造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废弃物,如酒糟、糟曲等。
公司需要制定废弃物管理方案,包括分类储存、定期清理和合法处理废弃物。
4.环境监测系统: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空气质量、水质以
及噪音等因素,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善。
5.原材料控制:白酒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可能会产生环境风险,
如化学物质的泄漏或排放。
公司应建立相关的原材料控制制度,确保原材
料的质量控制和使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
意识和环境管理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设备和控制环境风险。
7.定期检查与改进:定期对环境监测系统、污水处理设施和废弃物处
理措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公司能够持续
达到环境风险目标。
8.与相关部门合作:白酒制造公司应积极与环保部门、当地政府和其
他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努力解决环境问题和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制度。
通过以上的监控措施,白酒制造公司能够有效地监控环境风险,保护
环境,同时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024年白酒专项检查工作报告
2024年白酒专项检查工作报告一、工作背景白酒是我国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传承的传统酒品之一,也是中国酒类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近年来白酒市场上涌现出一些不法行为和违规经营现象,给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24年我部组织了白酒专项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对白酒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2. 推动企业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
3. 促进市场竞争,鼓励优质企业发展,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
5. 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重点1. 加强对白酒生产企业的检查,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管理。
重点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产品标识和追溯体系等方面。
2. 加大对白酒销售渠道的监管力度,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掺假掺杂等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3. 针对酒类进口、出口环节,加强对进口产品的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提升中国白酒的国际竞争力。
4. 对白酒市场价格、广告宣传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加大对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效果的查处力度。
5. 组织开展白酒产品抽检工作,对市场上销售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净化市场环境。
四、工作措施1.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效能。
2. 减少检查频次,提高检查精准度,避免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
3. 强化对白酒生产企业和销售渠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意识。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白酒生产和销售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追溯功能。
5.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对违法企业的公开曝光,形成有警示作用的风险。
五、工作成果2024年白酒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200家,销售渠道100个,抽检产品10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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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
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白酒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白酒(含原酒)。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
1.2 产品种类
按产品的发酵工艺分为: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低度酒。
按产品的香型分为: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凤香型、豉香型、特香型、芝麻香型、老白干香型、酱香型、兼香型等。
1.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白酒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白酒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11-1。
表11-1 企业规模划分
1.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 10781.1 浓香型白酒
GB/T 10781.2 清香型白酒
GB/T 10781.3 米香型白酒
GB/T 14867 凤香型白酒
GB/T 16289 豉香型白酒
GB/T 26760 酱香型
GB/T 26761 小曲固态法白酒
GB/T 20821 液态法白酒
GB/T 20822 固液法白酒
GB/T 20823 特香型白酒
GB/T 20824 芝麻香型白酒
GB/T 20825 老白干香型白酒
GB/T 23547 浓酱兼香型白酒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分析方法
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21911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SN/T 0285 出口酒中氨基甲酸乙酯残留量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
SN/T 1948 进出口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整顿办函〔2010〕50号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四批)》的通知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1.5 抽样
1.5.1 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产品或散装产品。
1.5.2 抽样方法及数量
在生产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近期生产的同一批次、并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在流通领域的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原酒可在原酒储
存库中抽取。
在企业成品库抽样时,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6个或6个以上的大包装,分别取出相应的小包装样品。
对散装白酒或原酒应考虑所抽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从贮酒罐的上、中、下不同部位取样、混匀,分装成小包装并保持样品密封良好。
抽取样品量至少为2.5L,且不少于5个包装单位。
所抽取样品中3/5为检验样品,2/5为备用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检验样品、备用样品分别封样。
根据标准,抽取的样品量原则上应满足检样和备样需要。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称量销售产品应装于受检单位用于销售的包装或清洁、卫生的容器中。
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所采用的样品,应是抽取的检验样品,不能采用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仅是指被抽查企业或者经过确认了样品的生产企业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需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