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附表)

合集下载

辽宁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辽宁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辽宁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一、办园宗旨与目标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健康身心、良好习惯、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幼儿。

2.落实国家幼儿园课程标准,关注幼儿个体差异,为每个孩子提供适合其发展的教育环境。

3.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健康、快乐。

二、办园条件1.场地与环境(1)幼儿园应位于交通便利、环境优雅的区域,远离污染源和危险区域。

(2)占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3)园区内绿化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有户外活动场地、游戏区、种植区等。

2.设施与设备(1)教室宽敞明亮,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2)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幼儿玩具、教具等,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3)设有保健室、隔离室、厨房等辅助设施。

3.师资队伍(1)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与幼儿比例不低于1:7。

(3)保健员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具备保健知识和技能。

三、教育教学1.课程设置(1)遵循国家幼儿园课程标准,开展五大领域教学活动。

(2)注重幼儿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3)关注幼儿心理健康,定期开展心理辅导。

2.教学方法(1)采用启发式、探究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幼儿学习兴趣。

(2)关注幼儿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果。

(3)注重家园共育,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

四、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幼儿园安全无隐患。

五、卫生保健1.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2.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幼儿饮食安全。

3.定期开展幼儿健康检查,关注幼儿生长发育。

六、家园共育1.加强家园联系,定期开展家长座谈会、家长学校等活动。

2.建立家长群、QQ群等沟通平台,及时发布幼儿园动态。

3.鼓励家长参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共同促进幼儿成长。

七、收费标准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专业word可编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专业word可编辑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广东省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幼儿园所承担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角色也越来越重要。

然而,近年来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办园标准不统一、教育质量参差不齐等,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确保城市幼儿园的规范发展,提高办园水平,本文将从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入手,探讨如何建立规范化的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二、办园许可要求为规范城市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在办园前应符合一系列的法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许可。

具体要求包括:1.注册资金和场地要求:幼儿园应具备合法注册资金,并拥有符合卫生、安全和教育要求的场地,包括室内教室、活动室、安全出口等。

2.师资力量要求: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和保育员,教师应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教育教学能力;保育员应接受过专业培训。

3.教育设施和资源要求:幼儿园应配置专业教育设施,如儿童桌椅、游戏器材、图书资料等,并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

三、教育教学要求城市幼儿园作为儿童教育的第一站,其教育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孩子们的发展。

为确保办园质量的提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要求:1.教育目标和课程设置:幼儿园应明确教育目标,制定科学的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活动,并根据幼儿的发展需要进行不断改进。

2.教师专业化培训:幼儿园应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化培训,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并能够因材施教。

3.家校合作机制:幼儿园应积极与家长沟通合作,建立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对孩子全面发展的关注,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四、卫生安全要求卫生安全是城市幼儿园办园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保障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应严格遵守以下要求:1.食品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提供给孩子们的食品安全卫生。

2.环境卫生保障:幼儿园应定期对教室、活动场所和卫生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儿童生活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3.安全事故防范:幼儿园应加强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年月日以粤教基〔〕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个班、不超过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周岁)人;中班(周岁)人;大班(周岁)人;混合班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个班及以上不小于(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

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

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

活动室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具体设备见附表。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方案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方案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城市幼儿园教育建园实用标准化

城市幼儿园教育建园实用标准化

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二)规模(三)规划设计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二)建设用地面积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二)园舍建筑面积(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六、教职工配备标准七、经费保障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4.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

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2)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doc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doc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谢谢观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谢谢观赏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首先,幼儿园建筑方面,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建筑面积、空间布局、通风采
光等必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建筑材料应选用环保材料,避免有害气味对幼儿的健康产生影响。

此外,应设置安全出口、防护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疏散幼儿,保障其生命安全。

其次,教学设施方面,应配备符合幼儿学习需求的教学设备和玩具。

教室内应
有适合幼儿学习和活动的桌椅、玩具等,保持整洁、安全。

同时,应配备医务室,保障孩子们在突发状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教育环境方面,应创造温馨、和谐的教育氛围,布置幼儿园环境应符合幼儿的
认知发展和审美需求。

教室内墙面装饰、玩具、教学用具等应符合幼儿的审美情趣,增强教学吸引力。

同时,应有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如游戏、手工、音乐等,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师资队伍方面,应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教师应具备相应的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和技能,能够有效引导幼儿学习和生活。

教师要具备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关爱每个孩子,促进其健康成长。

除此之外,幼儿园建设标准还应包括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的
规范要求。

食品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保障孩子们的健康饮食。

安全管理要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幼儿园内外环境的安全。

应急预案要做到及时有效,保障幼儿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疏散。

总之,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保障孩子们健康成长和安全的重要举措。

只有
严格执行标准,才能够确保幼儿园的健康发展和孩子们的权益。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全面提升幼儿园建设标准,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粤教基【201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1)

粤教基【201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1)

广东省教育厅文件粤教基〔2012〕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等三份文件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学前教育管理,加强幼儿园建设,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农村幼儿园—1 —的办园标准(试行)》三份文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同时,国家正在制定幼儿园建设标准,新标准出台后,各地新建幼儿园按照国家新标准执行。

各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以及本标准规定,将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年度目标和任务,对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未达到规范化标准的幼儿园,要制定改造计划和期限,加快改造进程,尽快提高区域内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比例。

到2013年底,珠江三角洲地区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其余地区达50%以上。

省将根据有关规定每年公布各市、县(区)规范化幼儿园覆盖率及建设情况。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主题词:幼儿园建设标准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主动公开2012年2月21日印发—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xx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xx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城市幼儿园建园标准

城市幼儿园建园标准

城市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二)规模(三)规划设计三、建设用地标准(一)建设用地组成(二)建设用地面积四、园舍建设标准(一)园舍建筑组成(二)园舍建筑面积(三)园舍用房面积(四)园舍建筑标准五、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总体要求(二)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三)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六、教职工配备标准七、经费保障页脚内容1附件: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3.城市幼儿园科学发现室配备基本标准4.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5.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6.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页脚内容2一、总则(一)为全面提高我省城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进一步优化学龄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广大城市居民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城市幼儿园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估城市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

标准中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是本省城市(含县城驻地,下同)举办幼儿园应具备的基本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及有条件的幼儿园办园条件指标应适当提高,以充分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举办的各类幼儿园。

城市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规划指标要求,其它幼儿园应参照本标准逐步改建或扩建。

二、设置与规划(一)设置1.幼儿园设点布局,应根据当地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

幼儿园设点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1)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家长接送。

(2)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势较高、页脚内容3排水通畅、日照充足、空气流通、公用配套设施较为完善、远离各种污染源的地段。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 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doc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 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doc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章园舍建设第四章设备配置第五章人员配备第六章园务管理第七章队伍建设第八章卫生保健第九章教育教学第十章家长与社区第十一章附则各类附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

规范化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室外环境建设标准1、幼儿园需独门独院,房屋建设符合保教要求,牌匾活泼醒目。

2、幼儿园周围无污染,绿化、美化、净化、硬化达标。

3、室内外幼儿文化氛围浓厚,园训上墙,书写美观规范。

体现出在现代中显古朴,在热闹中显韵味,在展示中显思想,在活泼中显儒雅。

4、室外有5种以上大型玩具,大型玩具区为三合土地面(已经硬化的在玩具下铺地毯)。

每班有供幼儿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玩具,人均5套以上,室外为幼儿开辟沙坑、水池和动、植物角。

幼儿园活动室布置标准和要求1、表格:月、周活动计划和日活动安排、幼儿出勤表、幼儿一日生活细则统一打印上墙(不要直接贴,下面做衬或加框。

位置园内统一要求)。

2、墙饰:墙饰是为教学服务的场所,应充分体现出幼儿在学习过程中的认识变化过程,可以是幼儿的问题、采访、解答,也可以是与主题相关得知识点画面,还可以是幼儿学习过程中的实录(照片、观察记录、个人作品、语言表达等)。

·教师在墙饰中所起的作用应保证知识点先期引发、幼儿后期经验及时交流,并合理规划、美化装饰主题墙饰的画面,使其具有教育与装饰功能。

·主体墙饰的保留时间一般为1-3周,随着新的主题的生成,过去的墙饰自然被替换。

·要求墙饰要底衬,便于幼儿作品的取放。

(如可用海面外包布或用当地竹席)要用丰富多样,具有本土特色的材料布置,避免一味追求花花绿绿。

3、设备: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并按活动内容整体摆成椭圆形(小班)或分组摆成正方形、长方形(适合大、中班)等造型,禁止像一般小学那样成排摆放。

每班有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

有水杯柜(水杯不许在架上扣放)、每个幼儿一个水杯(必须是不锈钢或搪瓷的,禁止用塑料的)、毛巾架,每个幼儿一条毛巾(用纯棉的不要带图案的,在毛巾的中间用红线订个环挂在毛巾架上,毛巾之间要有空隙),有供幼儿饮水的保温桶,流动水洗手箱,二类园要求班班配电视机、vcd。

以上设备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免费下载】市级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

【免费下载】市级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

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C22 领导班子结构合理,人员精干,团结协作,富有
改革创新精神。
C23 各种组织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建立园务
委员会和教职工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与决
策功能。
C24 有长远和近期的工作规划和目标。工作计划切实
可行,体现方向性、科学性,有计划实施的检查和
总结。
C25 实行目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计划、总结健全、 明确,执行严格。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齐全, 10
标准分
15
10
10
10
10
评分原则 “四制”中 少一制扣
5分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不是全日 制或寄宿 制,规模 不足 6 个 班不参评 每超过限 额 1 名扣 1 分,超 出限额 6 名以上不 参评
20 酌情扣分不具备任ຫໍສະໝຸດ 10 何一项不得分
项目
评估要素
C30 专任教师必须具有较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较高的 专业理论素质,90%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幼儿师范专 业毕业及以上程度(含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有 30%以上的教师达到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程 度。教师要取得幼儿园任职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 达 100%。

建 C29 园长、书记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

95
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学前教育工
作经历;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具有一
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公正廉洁,事业心强,且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书。
3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通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资,配料不置试仅技卷可术要以是求解指,决机对吊组电顶在气层进设配行备置继进不电行规保空范护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问总中题体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中卷下,安与要全过加,度强并工看且作护尽下关可都于能可管地以路缩正高小常中故工资障作料高;试中对卷资于连料继接试电管卷保口破护处坏进理范行高围整中,核资或对料者定试对值卷某,弯些审扁异核度常与固高校定中对盒资图位料纸置试,.卷保编工护写况层复进防杂行腐设自跨备动接与处地装理线置,弯高尤曲中其半资要径料避标试免高卷错等调误,试高要方中求案资技,料术编试交写5、卷底重电保。要气护管设设装线备备置敷4高、调动设中电试作技资气高,术料课中并3中试、件资且包卷管中料拒含试路调试绝线验敷试卷动槽方设技作、案技术,管以术来架及避等系免多统不项启必方动要式方高,案中为;资解对料决整试高套卷中启突语动然文过停电程机气中。课高因件中此中资,管料电壁试力薄卷高、电中接气资口设料不备试严进卷等行保问调护题试装,工置合作调理并试利且技用进术管行,线过要敷关求设运电技行力术高保。中护线资装缆料置敷试做设卷到原技准则术确:指灵在导活分。。线对对盒于于处调差,试动当过保不程护同中装电高置压中高回资中路料资交试料叉卷试时技卷,术调应问试采题技用,术金作是属为指隔调发板试电进人机行员一隔,变开需压处要器理在组;事在同前发一掌生线握内槽图部内 纸故,资障强料时电、,回设需路备要须制进同造行时厂外切家部断出电习具源题高高电中中源资资,料料线试试缆卷卷敷试切设验除完报从毕告而,与采要相用进关高行技中检术资查资料和料试检,卷测并主处且要理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办园规模
第三章园舍建设
第四章设备配置
第五章人员配备
第六章园务管理
第七章队伍建设
第八章卫生保健
第九章教育教学
第十章家长与社区
第十一章附则
各类附表
— 3 —
规范化城市幼儿园办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XX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
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
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 3 —
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
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

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4㎡,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70
— 3 —
㎡。

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

活动室宜按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设置。

具体设备见附表3。

(二)根据实际情况和规模配备音体活动室、美工活动室、科学启蒙室、图书阅览室等兴趣活动室。

音体活动室不少于1间,其他兴趣活动室数量:6个班及以下的不少于1间,7-9个班不少于2间,10-12个班不少于3间,13个班及以上的不少于4间。

具体设备见附表4。

第十二条教玩具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生均图书(指幼儿课外用书)数量不少于8册。

教师用报刊、杂志不少于4种,教参、工具书等不少于60种。

第十三条幼儿园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

第十四条按国家、省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设备和必备药品。

第十五条安保、防卫、消防设施设备按规定配齐。

第十六条室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配有适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型玩具、活动器械和体育活动设施。

具体设备见附表5。

第五章人员配备
第十七条幼儿园园长的数量根据XX省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配备。

园长一般应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有5年或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

— 3 —
第十八条全日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寄宿制幼儿园每班至少配备2名教师和2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3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每班配备4名教师)。

教师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保育员资格证。

第十九条按照收托150名幼儿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收托150名以下幼儿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二十条安保人员、炊事员、财会人员、工勤人员等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配备。

第六章园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依法取得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前教育办学许可。

第二十二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园方向正确,有近期、远期发展规划,有保障幼儿园发展的机制和措施。

第二十三条依法治园,建立规范的幼儿园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如岗位责任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卫生保健制度、教育教学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后勤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家园社区协作制度等。

第二十四条实行园长负责制,组织架构健全。

有园务委员会(或董事会、理事会)、安全领导小组、教研组、工会、家长
— 3 —
委员会等。

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第二十五条实行民主管理和园务公开,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产生。

第二十六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二十七条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安全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可行。

第二十九条各类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第七章队伍建设
第三十条领导班子结构优化,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水平较高;办学理念先进,治园能力较强;团结合作,威信高。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熟悉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敬业爱幼、为人师表、团结协作,队伍相对稳定。

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

第三十二条教研活动正常,有计划、记录、总结,定期开展公开教学观摩活动,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按规定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依规
— 3 —
为教职工落实社会保险,按规定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条件和经费。

第八章卫生保健
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国家、省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各项制度健全。

第三十五条做好出勤登记、传染病登记、疾病登记、晨间检查登记、预防接种登记、体弱儿管理登记、缺点矫治登记、膳食调查登记、体格锻炼登记、教玩具消毒登记、意外事故登记、家长联系等记录,并能认真进行统计分析。

对入园幼儿查验《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登记手册》,做好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登记,督促家长完成幼儿的计划免疫接种。

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入园、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教职工及幼儿每年的健康检查受检率达100%,全体教职工有健康合格证。

幼儿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做好记录和评价,建立幼儿健康基本情况信息库和健康档案。

第三十七条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疾病防控工作落实。

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切断传染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消毒等防控工作。

第三十八条重视幼儿健康,按规定开展安全、卫生、营养、保健教育和宣传,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加强体格锻炼,提高幼儿身体素质。

— 3 —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工作流程规范,严格把好食物购买、贮存、加工关。

第四十条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按照食谱备餐,并公布食谱。

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

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

第九章教育教学
第四十一条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本园实际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和课程实施方案,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四十二条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吸收借鉴多种课程模式的优势,合理地组织教育教学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中,注重观察评价,从不同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与技能的发展。

防止教学“小学化”倾向。

第四十三条环境创设能与教育目标、内容相适应,科学合理利用空间和场地,有相适应的活动区(角),区域规划布局合理,动静分开,方便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的开展。

提供适量的教玩具和安全卫生的材料,体现幼儿年龄特点。

第四十四条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做到保教结合、动静结合、室内外活动结合;保证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不少于3小时),其中
— 3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