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工居民医保分值标准
2016江西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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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社保缴费标准江西省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大省之一,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2016年,江西省社保缴费标准也有了一些调整和变化,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2016年江西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方面,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0%,合计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8%。
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合计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0%。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0.5%,单位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合计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1.5%。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其次,对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江西省继续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再者,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江西省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0%以上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具体比例由地方法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其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上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6年江西省对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的缴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和个人在缴费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2016年江西省社保缴费标准在不同方面都有了一定的调整和变化,希望广大职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够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社会保险费用的正常缴纳,为自己和家人的社会保障权益提供保障。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全省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2016社保缴费标准江苏
![2016社保缴费标准江苏](https://img.taocdn.com/s3/m/ac6c2898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c6.png)
2016社保缴费标准江苏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江苏。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江苏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首先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2016年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每人每月最低2191元,最高21910元。
具体来说,缴费基数为2191元至21910元的单位,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
而缴费基数低于2191元的单位,按照2191元缴费。
这意味着,按照新的标准,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有了新的调整。
其次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2016年江苏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每人每月最低2191元,最高21910元。
具体来说,缴费基数为2191元至21910元的单位,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
而缴费基数低于2191元的单位,按照2191元缴费。
这也意味着,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金额也有了新的调整。
最后是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通知,2016年江苏省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每人每月最低2191元,最高21910元。
具体来说,缴费基数为2191元至21910元的单位,其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5%。
而缴费基数低于2191元的单位,按照2191元缴费。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
总的来说,2016年江苏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提高保险覆盖面,确保职工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希望各单位和职工能够按照新的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16山东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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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社保缴费标准2016年山东社保缴费标准。
山东省作为中国人口大省之一,社保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2016年,山东省的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将对这些调整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我们来看看2016年山东省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个人8%,单位20%,合计28%。
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养老权益,确保他们的养老金水平得到提高。
其次,2016年山东省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个人2%,单位10%,合计12%。
而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
这些调整旨在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
再次,2016年山东省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也有所变化。
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其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个人1%,单位2%,合计3%。
这些调整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最后,2016年山东省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也都有所调整。
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员,其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分别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个人0.2%,单位1%,合计1.2%。
这些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工伤和生育人员的权益,让他们在遭遇意外伤害或者生育困难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2016年山东省的社保缴费标准调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社保带来的实惠。
这些调整是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对参保人员权益的一种保障和支持。
希望这些调整能够为山东省的社保制度发展带来更多的正能量,让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受益。
成都社保2016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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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2016缴费标准成都社保2016缴费标准是指在2016年,成都地区居民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水平,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稳定,因此了解并遵守成都社保2016缴费标准是每个职工应尽的责任。
首先,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2016年成都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照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一般为工资的8%至20%不等;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工资的2%至10%不等;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工资的0.5%至1.5%不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情况,可以计算出具体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金额。
例如,如果某职工的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的养老保险费用将为5000元的8%至20%不等,医疗保险费用将为5000元的2%至10%不等,失业保险费用将为5000元的0.5%至1.5%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标准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地区规定进行调整,职工应当及时了解最新的缴费标准。
最后,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时间,足额、及时地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了解并遵守成都社保2016缴费标准对于职工和用人单位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才能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各界人士都能认真对待社会保险缴费问题,共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5f750e63a417866fb84a8e6a.png)
2016年各类社会保险缴费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试行办法缴费标准农村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 档 次 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 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1档268.62 180 48351.60 60周 岁以 下1档 223.85 12 2686.2 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 3档 161.17 180 29010.60 3档 134.31 12 1611.72 4档 107.45 180 19341.00 4档 89.54 12 1074.48 5档53.721809669.605档44.7712537.24城镇居民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缴费总 金额 (元) 人员 类别档 次月缴费 金额 (元/月) 缴费 月数(月) 缴费总金额 (元) 年满60 周岁 以上 1档 268.62180 48351.6060周 岁以下 1档 223.85 122686.22档 214.90 180 38682.00 2档 179.08 12 2148.96说明:1、未满60周岁的人员只能缴纳当年的社保费,待年满60周岁时,才能按当年的标准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每年缴费金额都在逐步递增,但养老金也在递增。
2、趸缴总额式:一次性补缴金额=当年月趸缴额×(180个月—本人已缴月数)来定。
2016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合计金额(元/月) 缴费档次 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月缴费金额(元)最低(40%) 403.4 325.7238.3223.95791.39 一档(60%) 605.2993.19二档(80%) 806.8 1194.79 三档(100%) 1008.61396.592016年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表(仅供参考)2015年省平工资:60520.00元2015年市平工资:57480.00元(以2015年省平月工资40%2017元、2015年市平月工资60% 2874元保底为例)单位:元人员类别险种缴费基数(申报工资)缴费比例、总额其中:备注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单位个人缴费比例缴费金额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一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 27.0% 544.59 19.0% 383.23 8.0% 161.36 2017元保底医疗保险2874 8.5% 244.29 6.5% 186.81 2.0% 57.48申报工资按2874元保底大病补充2874 1.0% 28.74 1.0% 28.74 0.0% 0生育保险28740.5% 14.37 0.5% 14.37 0.0% 0失业保险2874 1.0% 28.74 0.6% 17.24 0.4% 11.496工伤保险28740.224% 6.44 0.224% 6.44 0.0% 0小计38.224% 867.17 27.824% 636.83 10.4% 230.34二类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同上同上31.224% 725.98 20.824% 495.64 10.4% 230.34 同上三类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同上同上24.224% 524.8 15.824% 351.94 8.4% 172.86 同上备注:1、如企业申报二类、三类人员,须提供参保人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2、成都10区6县4市内的户口均为一类。
成都2016社保缴费标准
![成都2016社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b4bef47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ae.png)
成都2016社保缴费标准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大城市,社保制度一直备受关注。
2016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首先,就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成都市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8%,单位16%,合计24%。
具体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不变。
其次,是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成都市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2%,单位8%,合计10%。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也没有发生变化。
再者,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成都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0.2%,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1%。
缴费基数同样为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最后,是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成都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0.5%,单
位1%,合计1.5%。
缴费基数也是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及时缴纳社保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保证
了社保的缴纳,才能保障员工的权益,也能为个人的养老、医疗等问题提供保障。
总的来说,2016年成都社保缴费标准相比以往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但仍然需要各单位和个人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及时缴纳社保,以确保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深圳社保缴费标准2016
![深圳社保缴费标准2016](https://img.taocdn.com/s3/m/bb3bd551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4a.png)
深圳社保缴费标准2016深圳市是中国经济特区之一,也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不断完善,社保缴费标准也在不断调整。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深圳社保缴费标准2016年的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深圳社保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深圳市企业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8%,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其次,深圳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2016年,深圳市企业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8%,个人缴费比例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
此外,深圳市还实行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
2016年,深圳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0.5%至1.5%,个人无需缴费;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无需缴费。
在实际操作中,深圳市还对社保缴费标准做出了一些具体的调整。
例如,对于企业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深圳市人社局的规定,201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同时,对于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的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总的来说,2016年深圳市的社保缴费标准在保障基本保险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企业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合理调整了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权益,也促进了城市的经济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社保缴费标准2016年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社保缴费标准的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他们会给予您更详细的解答。
2016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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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居民医保是我国为了保障居民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为广大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
而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作为居民参与医保的重要依据,对于居民参与医保、享受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我国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做出了调整。
具体来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个人缴费标准,二是政府补贴标准。
首先,个人缴费标准是指居民个人需要缴纳的医保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支出情况而定,一般是以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为基础确定的。
在2016年,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个人缴费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医疗保障需求。
其次,政府补贴标准是指政府对居民医保的财政支持。
政府补贴标准的调整直接影响着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金额。
2016年,为了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国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适当增加了对居民医保的财政补贴,以减轻居民的医保缴费负担。
在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调整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充分考虑了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保障需求,努力实现了医保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同时,他们也不断完善医保政策,提高了医保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了更加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总的来看,2016年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旨在更好地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居民的医保缴费负担,促进了医保制度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为居民提供了更加全面、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居民医保制度将不断完善,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可靠的医疗保障,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
2016武汉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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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社保缴费标准
在2016年,武汉市的社保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对于参保人员来说,了解这些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涉及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方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些内容。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来确定,一般来说,缴费基数越高,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金额也就越多。
2016年,武汉市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总共28%。
具体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可以根据当地人社部门的规定来进行查询。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武汉市医疗保险条例》,2016年武汉市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总共12%。
参保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险计划,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此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需要参保人员了解清楚。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0.5%,单位缴费1%,总共1.5%。
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为由单位承担,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0.8%,单位缴费1.2%,总共2%。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情况需要参保人员向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总的来说,了解2016年武汉社保缴费标准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清楚这些标准,才能更好地享受社保带来的各项福利。
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2016四川社保缴费标准
![2016四川社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53bad45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69.png)
2016四川社保缴费标准四川省社会保险是指在四川省范围内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权益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
2016年,四川省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做出了一些调整,以下是具体内容。
首先,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四川省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6%和8%,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单位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16%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而个人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其次,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四川省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 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单位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10%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个人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2%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
再次,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四川省规定,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单位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1%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而个人应按照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乘以0.5%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此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规定,具体内容可以参考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文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四川省对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参保人员和单位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按照最新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
同时,四川省也加大了对社会保险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对于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总的来说,2016年四川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制度安排。
希望参保人员和单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好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
上海社保缴费标准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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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缴费标准2016上海市社会保险是指依法由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016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有所调整,下面将就上海社保缴费标准2016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管理办法》,上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参加工作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2016年上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6%和8%。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016年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263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31.5元/年。
再次,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条例》,上海市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参加工作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2016年上海市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
此外,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参加工作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2016年上海市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由0.2%和0%。
根据《上海市生育保险条例》,上海市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参加工作的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
2016年上海市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5520元/月,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
综上所述,2016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具体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也有所变化。
各单位和个人缴费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缴纳,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
同时,也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调整,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做好个人和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
2016浙江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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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社保缴费标准
浙江省是我国经济发达的地区之一,社会保障制度也比较完善。
2016年,浙江省的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是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2016年浙江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2%。
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
一般是由个人和政府共同缴纳。
其次是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城
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6%。
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是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
再者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和《浙
江省生育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最后是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的缴费
比例为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0.5%。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的缴费标准仅为2016年浙江省的社保缴费标准,具
体标准以当地政府颁布的文件为准。
另外,对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的缴费比例也会有所不同,具体以相关政策文件为准。
总的来说,2016年浙江省的社保缴费标准在保障职工权益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担能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希望广大职工和企业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
2016社保缴费标准四川
![2016社保缴费标准四川](https://img.taocdn.com/s3/m/19482b7f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f0.png)
2016社保缴费标准四川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四川。
2016年,四川省的社保缴费标准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有一定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2016年四川省的社保缴费标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四川省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2%,个人8%,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而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是单位12%,个人8%,缴费基数同样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四川省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四川省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2%,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是单位8%,个人2%,缴费基数同样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再来看一下四川省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四川省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个人0.5%,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对于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也是单位1%,个人0.5%,缴费基数同样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四川省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四川省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承担,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总的来说,2016年四川省的社保缴费标准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方面都有一定的变化,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都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进行缴费。
希望各位单位和个人能够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为社会稳定和谐做出贡献。
山东2016社保缴费标准
![山东2016社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d393749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50ecc3e.png)
山东2016社保缴费标准在山东省,社保缴费标准是由政府规定的,它涉及到每个参保人员的权益和福利,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了解和掌握山东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山东省2016年的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山东省的社会保险费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的缴费标准如下: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8%,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0%和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1%和0.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的60%至300%之间。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相对较为简单,分别由单位全额缴纳。
在缴费时,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规定的比例和基数进行缴纳,这样才能保证参保人员在退休、生病、失业等情况下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补偿。
此外,对于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例如,对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也有相应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保费,确保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防止出现社保费用被挪用或滞纳的情况,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总的来说,了解和掌握山东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对于参保人员和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在明白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险带来的各项权益和福利。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社保缴费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四川2016社保缴费标准
![四川2016社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2ff8ab9d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25.png)
四川2016社保缴费标准四川省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需求,制定了具体的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四川省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四川省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如果某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个人每月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60008%=480元,单位需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为600020%=1200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四川省2016年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1%,单位缴费比例为2%,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以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为例,个人每月需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为60001%=60元,单位需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为60002%=120元。
三、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四川省2016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
四、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四川省2016年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8%,缴费基数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以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为例,个人每月需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60002%=120元,单位需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为60008%=480元。
综上所述,四川省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保险项目和缴费主体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都是按照一定比例和缴费基数来确定的。
各单位和个人需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监管,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为职工提供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
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72a51628e9951e79b892768.png)
2016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项目对象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个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3563-17817元(注1)20%8%10%2%1%0.5%1%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563-17817元个体业主缴付20%个人(包括业主)缴付8%个体业主缴付10%个人(包括业主)缴付2%个体业主缴付1%个人(包括业主)缴付0.5%个体业主缴付1%个体业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3563-17817元28%12% 1.5%1%0灵活就业人员3563-17817元28%1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注:1、2016年度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
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友情提示:1、4月7日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网址:https://)打印《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职工缴费基数核定表》,亦可持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卡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打印。
2、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单位,将从2016年4月起,暂按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数额,请相关单位及时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规定进行申报调整。
3、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并从2016年5月起按照新的标准征收。
请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等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及时按新的缴费标准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注入缴费卡内,以免对个人权益造成影响。
4、根据规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从2016年4月1日起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险。
2016社保缴费标准山东
![2016社保缴费标准山东](https://img.taocdn.com/s3/m/0f48897e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6b.png)
2016社保缴费标准山东2016年,山东省社保缴费标准有了新的调整,这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信息。
社保缴费标准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每个人的社保缴费金额,因此及时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2016年山东省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2016年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缴费比例20%。
而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个人缴费比例0%,单位缴费比例为0.5%和0.8%。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也有相应的调整。
2016年,山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2000元,下限为1851元;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2000元,下限为1851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2000元,下限为1851元。
这意味着,职工的社保缴费金额将根据自身的工资收入和缴费基数来确定。
总的来说,2016年山东省的社保缴费标准相较于以往有了一定的调整,对于职工来说需要及时了解并根据最新的标准进行缴费。
同时,单位也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为职工进行缴费,以确保职工的社保权益得到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和单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政策,避免因为不了解而导致缴费错误。
其次,要准确核定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确保缴费金额的准确性。
最后,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以免因拖欠而影响自身的社保权益。
总的来说,2016年山东省的社保缴费标准调整对于职工和单位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
了解并准确执行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于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职工和单位能够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做好社保缴费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保障环境。
长沙2016社保缴费标准
![长沙2016社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3438c36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7c.png)
长沙2016社保缴费标准长沙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已经确定,根据最新的规定,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将有所调整。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长沙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16年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来说,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由个人工资的8%作为个人缴费部分,单位则需要缴纳20%的比例。
这意味着,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将有所增加,但同时也将享受更多的养老保障。
其次,长沙市201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也有所调整。
根据规定,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7%,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医疗保险费用也将有所增加,但同时也将享受更全面的医疗保障。
此外,长沙市2016年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
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缴费基数为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这意味着,职工的失业保险费用也将有所增加,但同时也将享受更多的失业保障。
最后,长沙市2016年职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也有相应的调整。
具体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总的来说,长沙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将为职工提供更全面、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但同时,也需要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更多的社会保险费用。
希望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保险制度,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2016襄阳社保缴费标准
![2016襄阳社保缴费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01b130647275a417866fb84ae45c3b3567ecdd80.png)
2016襄阳社保缴费标准2016年,襄阳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有所调整,对于广大职工来说,这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变化,影响着他们的社保缴费和个人权益。
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2016年襄阳社保缴费标准的具体内容,我们将在本文中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襄阳市人社局发布的文件,2016年襄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其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职工社会保险的基础,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失业和工伤时的权益。
对于养老保险,2016年襄阳市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缴费比例20%,合计28%。
而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2%,单位缴费比例8%,合计10%。
此外,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1%,单位2%,合计3%,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具体比例根据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具体缴费金额上,根据职工的月工资基数不同,缴费金额也会有所不同。
以养老保险为例,襄阳市规定职工月工资基数的缴费上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在这个范围内,职工的实际缴费金额将根据其具体的月工资基数来计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他们也应当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便在将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2016年襄阳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也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我们希望广大职工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2016年襄阳社保缴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希望大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建设和谐社会,共享社会保险制度带来的福祉。
2016社保缴费标准襄阳
![2016社保缴费标准襄阳](https://img.taocdn.com/s3/m/0f415ee7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3c.png)
2016社保缴费标准襄阳
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襄阳。
2016年,襄阳市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这对于企业和职工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信息。
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将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社保待遇和企业的社保成本,因此了解这些变化对于大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2016年襄阳市的社保缴费标准的变化。
根据最新的规定,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13%,职工个人缴费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
例为单位缴费10%,职工个人缴费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1%,职
工个人缴费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
此外,还有一些
特殊行业的社保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
对于企业来说,2016年的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意味着社保成本的增加。
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有所提高,这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
因此,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自身的财务预算,以应对这一变化带来的影响。
而对于职工来说,2016年的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意味着社保待遇的提高。
随着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的提高,职工将能够享受到更高水平的社保待遇,这将为职工的生活带来一定的保障。
总的来说,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对于企业和职工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财务预算,以适应社保成本的增加;而职工则将享受到更高水平的社保待遇,为自己的未来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
希望各位能够及时了解这些变化,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应对这一变化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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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D-10编码I05.0二尖瓣狭窄325I05.001风湿性二尖瓣狭窄I05.2二尖瓣狭窄,伴有闭锁不全325I05.201风湿性二尖瓣狭窄闭锁不全 二尖瓣狭窄I05.202二尖瓣狭窄闭锁不全I09.9风湿性心脏病,未特指84I09.901风湿性心脏病I10特发性(原发性)高血压64I10.X02高血压I10.X03高血压I I10.X04高血压ⅡI10.X05高血压ⅢI10.X06高血压危象I10.X08良性高血压I10.X10特发性高血压I10.X11原发性高血压I11高血压性心脏病66I11.0高血压性心脏病,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74I11.9高血压性心脏病,不伴有(充血性)心力衰竭66I11.901高血压性心脏病I12.9高血压性肾脏病,不伴有肾衰竭92I12.903高血压性肾病I12.904高血压性肾小动脉硬化I20心绞痛135I20.0不稳定性心绞痛207I20.001不稳定性心绞痛I20.002梗塞前综合征I20.8其他类型的心绞痛96I20.801X综合征I20.805稳定性心绞痛I20.9心绞痛,未特指135I20.902心绞痛I21急性心肌梗死236I21.0前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303I21.001急性前壁侧壁心肌梗死I21.002急性前壁心肌梗死I21.003急性前膈心肌梗死I21.004急性前间壁心肌梗死I21.1下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231I21.101急性膈面(下壁)心肌梗死I21.103急性下壁心肌梗死I21.2其他部位的急性透壁心肌梗死220淮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病种分值标准(成人2015)病种分值I21.204急性前壁下壁心肌梗死I21.3未特指部位的急性透壁心肌梗死236 I21.301急性右心室心肌梗死I21.304急性心肌梗死I21.9急性心肌梗死,未特指236 I21.902心肌梗死I21.903冠状动脉闭塞I21.911亚急性心肌梗死I21.951心肌梗塞(急性) NOSI22.9未特指部位的随后性心肌梗死236 I22.913急性再发心肌梗死I25慢性缺血性心脏病96 I25.1动脉硬化性心脏病96 I25.101冠心病I25.102急性心肌缺血I25.103冠状动脉狭窄I25.10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狭窄)I25.105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I25.151心肌硬化I25.2陈旧性心肌梗死176 I25.202陈旧性后壁心肌梗死I25.203陈旧性前壁心肌梗死I25.204陈旧性前间壁心肌梗死I25.205陈旧性下壁后壁心肌梗死I25.207陈旧性下壁心肌梗死I25.210陈旧性心肌梗死I25.5缺血性心肌病96 I25.501缺血性心肌病I25.551慢性心肌缺血I26.9肺栓塞,未提及急性肺原性心脏病119 I26.901肺栓塞I27其他肺原性心脏病89 I27.0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92 I27.001肺动脉高压I27.003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特发性)I27.9肺原性心脏病,未特指89 I27.901肺源性心脏病I27.90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31.9心包积液,未特指76 I31.905心包积液I40.0感染性心肌炎61 I40.001病毒性心肌炎I40.003细菌性心肌炎I40.9急性心肌炎,未特指61 I40.901急性心肌炎I42.0扩张性心肌病93 I42.001家族性扩张性心肌病I42.002扩张性心肌病I42.2其他肥大性心肌病93 I42.202肥厚性心肌病I42.9心肌病,未特指93 I42.905心肌病I44.1房室传导阻滞,二度290 I44.101Ⅱ度房室传导阻滞,Ⅰ型和Ⅱ型I44.2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性290 I44.201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完全房室阻滞)I44.3其他和未特指的房室传导阻滞290 I44.302房室传导阻滞I45.6预激综合征125 I45.602预激综合征(沃-帕-怀氏综合征)I45.603隐性预激综合征I46.9心脏停搏,未特指180 I46.901心脏骤停I46.902呼吸心跳骤停I47阵发性心动过速87 I47.1室上性心动过速113 I47.104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I47.105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I47.106房性心动过速I47.108结性心动过速(交界性心动过速)I47.109室上性心动过速I47.110阵发性房室性心动过速I47.111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I47.112阵发性交界性心动过速I47.113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I47.2室性心动过速87 I47.202室性心动过速I47.204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I48心房纤颤和扑动72 I48.X02特发性房颤I48.X03心房扑动I48.X04心房纤维性颤动(心房纤颤)I48.X06阵发性心房纤颤I49.1心房过早去极化(早搏)51 I49.101房性期外收缩(房性早搏)I49.102频发性房性期外收缩I47.116室性早搏51 I49.3心室过早去极化51 I49.301频发性室性期外收缩I49.302室性过早搏动I49.303室性自搏I49.5病态窦性综合征314I49.50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I47.102窦性心动过速64I49.9心脏心律失常,未特指64I49.902冠心病心律失常型I49.903室性心律失常I49.904心律失常I50.9心力衰竭,未特指89I50.902心功能不全I50.908心功能Ⅲ级I50.910心功能Ⅳ级I50.911心力衰竭 NOS I50.0充血性心力衰竭113I50.001充血性心力衰竭I50.003全心衰竭I50.1左心室衰竭163I50.102急性左心衰竭I51.4心肌炎,未特指61I51.403心肌炎I51.404心肌炎后遗症O10.9未特指的原有高血压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58O10.901妊娠合并高血压O13妊娠[妊娠引起的]高血压,不伴有有意义的蛋白尿58O13.X01轻度先兆子痫O13.X02轻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O13.X52妊娠高血压 NOSO99.4循环系统疾病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96O99.403妊娠合并心脏病O99.406心肌病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R00.1心动过缓,未特指94R00.101窦性心动过缓ICD-10编码J05.1急性会厌炎44J05.101会厌脓肿J05.102急性会厌炎J06.9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未特指35J06.901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2急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3上呼吸道感染J15.9细菌性肺炎,未特指50病种分值呼吸科J15.901细菌性肺炎J18.0支气管肺炎,未特指43 J18.001喘息性支气管肺炎J18.002毛细管支气管性肺炎J18.003支气管肺炎(小叶性肺炎 )J18.008支气管肺炎J18.9肺炎,未特指48 J18.901肺炎J18.902肺炎休克J20急性支气管炎35 J40.X01气管支气管炎27 J40 03支气管炎J42.X01慢性气管炎59 J42.X02慢性支气管炎J43.9肺气肿,未特指85 J43.901大泡性肺气肿J43.902肺大泡破裂J43.903肺气肿J43.905阻塞性肺气肿J44.0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急性下呼吸道感染89 J44.001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炎合并感染J44.1慢性阻塞性肺病急性发作89 J44.10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J44.8其他特指的慢性阻塞性肺病85 J44.802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J44.803慢性哮喘性支气管炎J44.804慢性气肿型支气管炎J44.805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炎J44.9慢性阻塞性肺病,未特指85 J44.90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J45.9哮喘,未特指55 J45.901哮喘J45.902哮喘性支气管炎J45.903支气管哮喘J47.X01支气管扩张92 J47.X02支气管扩张伴咯血J47.X03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J69.0由于食物和呕吐物引起的肺炎69 J69.001吸入性肺炎J84.1其他间质性肺病,伴有纤维化89 J84.101肺间质纤维化(炎症后)J84.105机化性肺炎J84.109特发性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J84.9间质性肺病,未特指89 J84.901间质性肺炎J85.2肺脓肿,不伴有肺炎132J85.201肺脓肿J85.202血源播散性肺脓肿J90胸膜渗出,不可归类在他处者58J90.X02渗出性胸膜炎J90.X03胸膜炎伴积液J93.1其他自发性气胸87J93.101自发性气胸J93.9气胸,未特指87J93.901气胸 NOSJ94.8其他特指的胸膜情况87J94.801包裹性胸腔积液J94.803手术后胸腔积液J94.806胸膜腔积液J94.808胸腔积液J94.809液气胸J96.1慢性呼吸衰竭204J96.9呼吸衰竭,未特指204J96.901呼吸衰竭J98.1肺萎陷93J98.101肺不张J98.402肺部感染69J98.4肺的其他疾患116J98.403肺膨出J98.405肺空洞(后壁)J98.408肺假性肿瘤J98.409肺炎性假瘤J98.410肺弥漫性病变J98.411肺囊肿J98.412肺肿物J98.414损毁肺(炎症性)J98.415支气管囊肿J98.416肺炎旁积液J98.8其他特指的呼吸性疾患44J98.801鼻咽肿物J98.803呼吸道梗阻J98.804胸部肿物ICD-10编码A04.9未特指的细菌性肠道感染67A04.901肠道感染A04.903感染性腹泻E80.6其他胆红素代谢紊乱23E80.603高胆红素血症,非新生儿病种分值消化科K20食管炎63 K21.0胃-食管反流性疾病,伴有食管炎63 K21.001反流性食管炎K21.9胃-食管反流性疾病,不伴有食管炎63 K21.902食管返流K22.1食管溃疡68 K22.102贲门溃疡K22.103糜烂性食道炎K22.104食管溃疡K22.106贲门息肉K22.2食管梗阻84 K22.201贲门梗阻K22.204食管梗阻K22.206食管狭窄K22.207手术后食道狭窄K22.6胃-食管撕裂-出血综合征89 K22.601马洛里-韦斯氏综合征[食管贲门粘膜裂伤]K25.0急性胃溃疡,伴有出血93 K25.001急性胃溃疡伴出血K25.002急性胃粘膜病变伴出血K25.1急性胃溃疡,伴有穿孔136 K25.151急性胃穿孔K25.3急性胃溃疡,不伴有出血或穿孔85 K25.301急性胃溃疡K25.351急性糜烂性胃炎K25.4慢性或未特指的胃溃疡,伴有出血93 K25.401胃溃疡伴出血K25.402幽门溃疡伴出血K25.5慢性或未特指的胃溃疡,伴有穿孔136 K25.501胃溃疡伴穿孔K25.9未特指为急性或慢性胃溃疡,不伴有出血或85 K25.903胃溃疡K25.905幽门管溃疡K26.0急性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出血72 K26.001急性十二指肠溃疡伴出血K26.002急性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并出血K26.1急性十二指肠溃疡,伴有穿孔136 K26.101急性十二指肠溃疡伴穿孔K26.3急性十二指肠溃疡,不伴有出血或穿孔65 K26.301急性十二指肠溃疡K26.4慢性或未特指的十二指肠溃疡,伴有出血72 K26.401十二指肠球部溃疡伴出血K26.402十二指肠溃疡伴出血K26.5慢性或未特指的十二指肠溃疡,伴有穿孔136 K26.501十二指肠溃疡伴穿孔K26.502十二指肠球部溃疡伴穿孔K26.9未特指为急性或慢性十二指肠溃疡,不伴有65 K26.901十二指肠溃疡K26.902十二指肠球部溃疡K27.5部位未特指的慢性或未特指的消化性溃疡,136 K27.503消化道穿孔K27.9部位未特指的未特指为急性或慢性消化性溃65 K27.901多发性复合性溃疡病K27.902复合性溃疡K27.904消化性溃疡K27.905应激性溃疡K29.0急性出血性胃炎47 K29.001急性出血性胃炎K29.1其他急性胃炎35 K29.101急性胃炎K29.3慢性浅表性胃炎56 K29.303慢性浅表性胃炎K29.304慢性浅表性疣状胃炎K29.305浅表性胃炎K29.5慢性胃炎,未特指53 K29.501慢性胃窦炎K29.502慢性胃炎K29.6其他胃炎53 K29.603糜烂性胃炎K29.652胆汁反流性胃炎K29.7胃炎,未特指53 K29.701反流性胃炎K29.702胃窦炎K29.703胃炎K29.706幽门炎K29.707疣状胃(胃窦)炎K30消化不良33 K30.X02消化不良K31.7胃和十二指肠息肉54 K31.701胃息肉K31.8胃和十二指肠的其他特指疾病67 K31.801低张力胃K31.803急性胃粘膜病变K31.807十二指肠球部息肉K31.808十二指肠息肉K31.809胃肠粘膜病变K31.813胃痉挛K31.814胃麻痹K31.815胃囊肿K31.816胃扭转K31.821胃下垂K31.823胃粘膜病变K31.824胃粘膜脱垂K31.826胃潴留K51溃疡性结肠炎74 K51.8慢性溃疡性结肠炎74 K51.851其他溃疡性结肠炎K51.9溃疡性结肠炎,未特指74 K51.902溃疡性结肠炎 NOSK52.9非感染性胃肠炎和结肠炎,未特指39 K52.901肠炎K52.902出血性结肠炎K52.904腹泻K52.905急性肠炎K52.906急性出血性肠炎K52.907急性结肠炎K52.908急性胃肠炎K52.909结肠炎K52.911慢性肠炎K52.912慢性腹泻K52.913慢性结肠炎K52.914慢性胃肠炎K52.916秋季腹泻K52.917伪膜性肠炎K52.918胃肠炎K52.920乙状结肠炎K70.1酒精性肝炎85 K70.3酒精性肝硬变109 K70.301酒精性肝硬化K71.6中毒性肝病,伴有肝炎,不可归类在他处者87 K71.601药物性肝炎K71.9中毒性肝病,未特指87 K71.901药物性肝损害K72.0急性和亚急性肝衰竭67 K72.003急性肝炎(非病毒性)K72.004急性黄疸型肝炎K72.9肝衰竭,未特指154 K72.901肝功能衰竭K72.903肝昏迷(肝性脑病)K74.1肝硬化109 K74.101肝硬化失代偿期K74.5胆汁型肝硬变,未特指109 K74.501胆汁性肝硬变K74.6其他和未特指的肝硬变134 K74.601肝炎后肝硬变K74.602肝硬变K74.604结节性肝硬变K74.606门脉性肝硬变K74.607血吸虫性肝硬化K74.608+肝硬变伴食管静脉曲张K74.609+肝硬变伴食管静脉曲张破裂出血K75.0肝脓肿203 K75.001肝脓肿K75.8其他特指的炎性肝脏疾病106 K75.802胆汁郁积性肝炎K75.809自家免疫性肝炎K75.9炎性肝脏疾病,未特指80 K75.901肝炎K76.0脂肪肝,不可归类在他处者65 K76.001脂肪肝K76.6门静脉高血压205 K76.602门脉高压K76.8肝的其他特指疾病117 K76.801肝癌破裂出血K76.802肝出血K76.811肝囊肿K76.9肝病,未特指87 K76.901肝病K76.902肝损害K76.903肝占位性病变K76.904肝肿物K76.905慢性肝损害K76.907布加氏综合症K81.1慢性胆囊炎78 K81.101慢性胆囊炎K85急性胰腺炎169 K85.X07急性胰腺炎K85.X08慢性胰腺炎急性发作K85.X0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329 K85.X55急性重症胰腺炎K85.X11胰腺炎169 K85.X01胆源性胰腺炎K86.1其他慢性胰腺炎169 K86.102慢性胰腺炎K92.2胃肠出血,未特指60 K92.201便血K92.202残胃出血K92.203肠出血K92.204上消化道出血K92.205胃肠道出血K92.206胃出血K92.207下消化道出血K92.208消化道出血O26.6妊娠、分娩和产褥期的肝疾患68O26.601妊娠合并肝病O26.604妊娠搔痒症(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R16.1脾大,不可归类在他处者207R16.101脾大 NOSR17未特指的黄疸92R17.X01黄疸 NOS R18腹水69R18.X01腹腔包裹积液R18.X02腹水 NOS T18.1食管内异物43T18.101食管异物,经腔口进入ICD-10编码A41.9未特指的败血病71A41.901败血症A41.902脓毒血症C81.9霍奇金[何杰金]病,未特指100C81.901 霍奇[何杰]金氏病 (M96500/3)C85.9非霍奇金淋巴瘤,未特指类型145C85.902鼻腔恶性淋巴瘤C85.903扁桃体恶性淋巴瘤C85.904肠恶性淋巴瘤C85.906恶性淋巴瘤C85.907非何杰金氏淋巴瘤C85.908肺恶性淋巴瘤C85.909腹膜后恶性淋巴瘤C85.910腹腔恶性淋巴瘤C85.911肝恶性淋巴瘤C85.912睾丸恶性淋巴瘤C85.913纵膈恶性淋巴瘤C85.914回盲部恶性淋巴瘤C85.915结肠恶性淋巴瘤C85.918面部恶性淋巴瘤C85.919脑恶性淋巴瘤C85.920脾恶性淋巴瘤C85.921脾脏恶性淋巴瘤C85.923胃恶性淋巴瘤C85.924小肠恶性淋巴瘤C85.927肢体恶性淋巴瘤C85.928直肠恶性淋巴瘤血液科病种分值C85.929骨恶性淋巴瘤C91.0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28C91.001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C91.002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L1C91.003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L2C91.004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L3C91.005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淋变C91.1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00C91.101慢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M98230/3)C92.0急性髓样白血病311C92.001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AML] (M98610/3) 按法、美、英(FAB)分类:M1未分化型C92.002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M98610/3) 按(FAB)分类:M2C92.1慢性髓样白血病244C92.101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C92.102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发作C92.103慢性中性粒细胞性白血病C92.4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273C92.401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APL] (M98660/3) 按(FAB)分类:M3C93.0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274C93.001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AMOL] (M98910/3)C95.0未特指细胞类型的急性白血病299C95.001急性白血病C95.003 急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M98010/3)C95.004未分化型白血病C95.9白血病,未特指211C95.901 白血病 (M98000/3)D18.1淋巴管瘤,任何部位86D18.101肠系膜淋巴管瘤D18.102腹膜后淋巴管瘤D18.103海绵状淋巴管瘤D18.105淋巴管肌瘤D18.106淋巴管瘤D18.109躯干淋巴管瘤D18.110腮腺淋巴管瘤D18.111舌淋巴管瘤D18.112四肢淋巴管瘤D18.113头.面.颈部淋巴管瘤D18.114血管淋巴管瘤D45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00D45.X0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奥斯勒-瓦凯氏病](M99500/1)D4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69D46.9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未特指D46.90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M99890/1)D47.1慢性骨髓增生性疾病 (动态未定或动态未知144D47.101骨髓纤维化 (M99610/1)D50.9缺铁性贫血,未特指46 D50.902缺铁性贫血D53.1其他巨幼细胞性贫血,不可归类在他处者65 D53.101巨幼红细胞性贫血D58.9遗传性溶血性贫血,未特指83 D58.901溶血性贫血 NOSD59.1其他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150 D59.102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D61.9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特指197 D61.901骨髓抑制D61.902骨髓抑制性贫血D61.903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D61.904全血细胞减少D61.905再生障碍性贫血D64.9贫血,未特指69 D64.903贫血 NOSD66遗传性因子Ⅷ缺乏58 D66.X02血友病D66.X03A型血友病D69.0变应性[过敏性]紫癜50 D69.001变应性血管炎D69.002腹型过敏性紫癜D69.004过敏性紫癜D69.005+过敏性紫癜性肾炎D69.3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133 D69.301埃文斯综合征D69.4其他原发性血小板减少96 D69.402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D69.405血小板减少性紫癜D69.406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D69.40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D69.6血小板减少,未特指91 D69.602血小板减少症D70粒细胞缺乏60 D70.X01白细胞减少症O99.0贫血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58 O99.001贫血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O99.1血液和造血器官的其他疾病及涉及免疫机制97 O99.101血小板减少并发于妊娠、分娩和产褥期R50原因不明的发热55 R50.9发热待查R50.952发热,不明原因肾内科ICD-10编码病种分值N00.901急性肾小球肾炎61 N00.902急性肾炎N02复发性和持续性血尿94 N02.801IgA肾病N03.901慢性肾小球肾炎78 N03.902慢性肾小球肾炎、急性发作N03.903慢性肾炎N03.904隐匿型肾小球肾炎N04.901肾变病100 N04.903原发性肾病综合征N05.902肾炎(肾小球肾炎)78 N10 01急性肾盂肾炎56 N11.9慢性肾小管-间质肾炎,未特指56 N11.901慢性肾盂肾炎N12肾小管-间质肾炎,未特指急性或慢性56 N12.X03肾盂肾炎 NOSN17.9急性肾衰竭,未特指153 N17.901急性肾功能衰竭N17.902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N17.903急性肾功能不全N18.8其他慢性肾衰竭124 N18.807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N18.9慢性肾衰竭,未特指124 N18.901慢性尿毒症N18.902慢性肾功能衰竭N18.903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N18.905慢性肾功能不全N19 01尿毒症153 N19 02肾功能不全N19 03肾功能衰竭N19 04肾无功能R31.X01血尿 NOS53 R32.X01尿失禁 NOS70 T86.1肾移植衰竭和排斥108 T86.105移植肾功能不全免疫科ICD-10编码病种分值M06.9类风湿性关节炎,未特指78 M06.991类风湿性关节炎M08幼年型关节炎69 M08.2幼年型关节炎伴有全身性发病88 M08.291斯蒂尔病M10痛风64 M10.0特发性痛风M10.092痛风性关节炎M10.3由于肾功能损害引起的痛风M10.391痛风性肾病M10.9痛风,未特指M10.991痛风M32系统性红斑狼疮105M32.1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器官或系统M32.105+狼疮性肾炎M32.9系统性红斑狼疮,未特指M32.901系统性红斑狼疮 NOSM33.1其他皮肌炎104M33.101皮肌炎M35.0干燥综合征[舍格伦][Sjogren]104M35.001干燥综合征[斯耶格伦氏综合征]M35.9结缔组织系统性受累,未特指75M35.901结缔组织病 NOSM45.991强直性脊柱炎70M47.2其他脊椎关节强硬,伴有神经根病48M47.221+脊髓型颈椎病M47.225+脊椎关节强硬伴有神经根病(神经根型颈椎病)M47.9脊椎关节强硬,未特指75M47.992脊柱骨关节病M47.993未分化脊柱关节病M60肌炎83内分泌科ICD-10编码病种分值D73.1脾功能亢进205D73.101脾机能亢进E03.8其他特指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58E03.802原发性甲状腺机能减退E03.9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未特指58E03.901甲状腺机能减退E03.904+甲状腺机能减退性心脏病[粘液水肿性心脏病]E04.1非毒性单个甲状腺结节90E04.101甲状腺囊肿E04.103甲状腺结节E04.9非毒性甲状腺肿,未特指90E04.901甲状腺肿E04.902结节性甲状腺肿E05.0甲状腺毒症,伴有弥漫性甲状腺肿48E05.002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格雷夫斯氏病]E05.003+弥漫性甲状腺肿伴甲状腺机能亢进(恶性突眼Graves`(浸润性突眼))[眼型格林氏病] E05.004+甲状腺机能亢进性突眼E05.9甲状腺毒症,未特指39E05.901甲状腺机能亢进E05.903+甲状腺机能亢进性肝病E05.904+甲状腺机能亢进性心脏病E05.905+甲状腺机能亢进性肌病E06.1亚急性甲状腺炎50 E06.102亚急性甲状腺炎(德.奎尔万氏甲状腺炎)E06.3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58 E06.301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E06.302桥本氏病E06.352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桥本氏甲状腺炎]E06.9甲状腺炎,未特指70 E06.901甲状腺炎 NOSE07.8其他特指的甲状腺疾患44 E07.804甲状腺肿物E10.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肾的并发症74 E10.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眼的并发症74 E10.9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伴有并发症48 E10.901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E11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74 E11.1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E11.2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肾的并发症E11.3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眼的并发症E11.4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神经的并发症E11.5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周围循环并发症E11.6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其他特指的并发症E11.7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多个并发症E11.8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未特指并发症E11.9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伴有并发症48 E11.902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E14.1未特指的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74 E14.2未特指的糖尿病伴有肾的并发症74 E14.203+糖尿病性肾病E14.3未特指的糖尿病伴有眼的并发症74 E14.301糖尿病并眼部病变E14.303+糖尿病性白内障E14.304+糖尿病性视网膜病E14.4未特指的糖尿病伴有神经的并发症74 E14.402+糖尿病性单神经病E14.403糖尿病性多神经病E14.405+糖尿病性神经病变E14.406+糖尿病性神经炎E14.407+糖尿病性植物神经紊乱E14.408+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E14.409糖尿病血管神经病变E14.5未特指的糖尿病伴有周围循环并发症74E14.503+糖尿病性周围血管病变E14.504糖尿病性大血管病变E14.6未特指的糖尿病伴有其他特指的并发症89E14.601糖尿病合并其他特指的并发症E14.603糖尿病性皮肤病E14.606糖尿病性足病E14.610+糖尿病性心脏病E14.9未特指的糖尿病不伴有并发症48E14.901糖尿病E15非糖尿病低血糖性昏迷67E15.X01低血糖性昏迷E16.2低血糖,未特指56E16.201低血糖症E23.0垂体功能减退症65E23.004席汉氏综合征(产后垂体机能不全综合征)E23.008垂体前叶机能减退E23.2尿崩症48E23.202尿崩症(垂体性尿崩症)E27.8其他肾上腺的特指疾患136E27.801肾上腺囊肿E27.807肾上腺肿物E53.8其他特指的B族维生素缺乏74E53.807+脊髓亚急性联合变性[达娜(纳)-帕(普)特南氏综合征] E53.809+亚急性联合病变E87.6低钾血症32E87.601低钾性抽搐E87.602低钾血症E87.8电解质和液体平衡的其他疾患,不可归类在58E87.802电解质紊乱O24妊娠期糖尿病66神经内科ICD-10编码病种分值G04.9脑炎、脊髓炎和脑脊髓炎,未特指88G04.901非特异性脑炎G04.903急性脊髓炎G04.904急性神经根脊髓炎G04.907脊髓炎G04.909局灶性脑炎G04.910脑干脑炎G04.912脑脊髓炎G04.913脑膜脑炎G04.916脑炎G04.917脑炎性假瘤G04.919散发性脑炎G04.924小脑炎G04.925中枢神经系统感染G11.9遗传性共济失调,未特指170 G11.903小脑共济失调G12.210运动神经元病G20帕金森病(Parkinon's) (锥体外束和运动疾79 G20.X01帕金森叠加综合征G20.X02帕金森氏病G35多发性硬化125 G35.X01多发性硬化G37.8中枢神经系统其他特指的脱髓鞘疾病82 G37.802脱髓鞘性脑病G40癫痫52 G40.1局部相关性(局灶性)(部分)症状性癫痫和癫52 G40.101部分性癫痫G40.2局部相关性(局灶性)(部分)症状性癫痫和癫52 G40.202颞叶性癫痫G40.3全身性特发性癫痫和癫痫综合征52 G40.302混合型癫痫G40.5特指的癫痫综合征81 G40.501继发性癫痫G40.8其他癫痫52 G40.804症状性癫痫G40.9癫痫,未特指52 G40.901癫痫G41.9癫痫状态,未特指62 G41.901癫痫连续状态 NOSG43偏头痛31 G43.8其他偏头痛G43.801血管性偏头痛G43.9偏头痛,未特指G43.901偏头痛G44.1血管性头痛,不可归类在他处者31 G44.101神经性头痛G44.102血管神经性头痛G44.103血管性头痛G44.2紧张型头痛31 G44.201紧张性头痛G45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和相关的综合征67 G45.0椎基底动脉综合征67 G45.001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G45.9短暂性大脑缺血性发作,未特指67 G45.901短暂性脑缺血G47.3睡眠呼吸暂停76 G47.301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G50.0三叉神经痛68 G50.001眶上神经痛G50.002三叉神经痛G50.003筛前神经痛G51面神经疾患51 G51.0贝耳麻痹(Bell's)(面神经疾患)51 G51.002面神经麻痹G51.003眼轮匝肌麻痹G51.8面神经的其他疾患51 G51.802面神经炎G56.2尺神经损害67 G56.205肘管综合征G58.0肋间神经病31 G58.001肋间神经痛G61.0吉兰-巴雷[格林-巴利]综合征(Guillain-170 G61.001费舍综合征(变异型格林-巴利综合征)G61.003格林-巴利氏综合征(急性感染性多神经炎G61.004慢性格林巴利氏综合征G62其他多神经病81 G62.9多神经病,未特指81 G62.901多发性神经根炎G62.902多发性神经炎(病)G62.903多神经病G62.904周围神经病G62.905周围神经炎G70.0重症肌无力106 G70.001重症肌无力G72.3周期性麻痹34 G72.301低血钾性周期性麻痹G72.303甲亢性周期性麻痹G72.304周期性麻痹G90.9自主神经系统疾患,未特指47 G90.901植物神经功能紊乱G91脑积水175 G91.1梗阻性脑积水175 G91.101梗阻性脑积水G91.9脑积水,未特指175 G91.901脑积水G93.0大脑囊肿159 G93.001蛛网膜囊肿G93.1缺氧性脑损害,不可归类在他处者159 G93.101缺氧性脑病(肺性脑病)G93.5脑受压255 G93.503脑干占位性病变G93.505脑疝G93.9脑疾患,未特指88 G93.901脑干病变G93.904脑损害G93.905脑肿物G93.906器质性脑损害G95.9脊髓病,未特指89 G95.901脊髓病G95.903椎管内占位性病变H81.9前庭功能疾患,未特指37 H81.902前庭功能障碍H81.903前庭系统病变H81.904眩晕综合征I61.9脑内出血,未特指141 I61.901非创伤性脑内血肿I61.902脑出血I61.903脑血管破裂I61.904脑血肿I63.801脑干梗塞149 I63脑梗死83 I63.9脑梗死,未特指83 I63.901多发性脑梗塞I63.902脑梗塞I63.904小脑梗塞I63.903腔隙性脑梗塞79 I64中风,未特指为出血或梗死83 I64.X03脑血管意外I64.X04脑卒中[中风]I66.9未特指的大脑动脉的闭塞和狭窄132 I66.902脑动脉栓塞I66.903脑栓塞I66.904脑血栓形成I66.952大脑动脉狭窄I67.1脑动脉瘤,非破裂性251 I67.101大脑动脉瘤I67.102后交通动脉瘤I67.104颅内动脉瘤I67.108前交通动脉瘤I67.2大脑动脉粥样硬化症77 I67.201动脉硬化性脑病I67.202脑动脉硬化I67.203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I67.8其他特指的脑血管疾病63 I67.801急性脑血管病I67.802脑动脉供血不足I67.803脑坏死I67.804脑血管供血不足I67.805缺血性脑血管病I67.806后循环缺血I69.1脑内出血后遗症79 I69.101脑出血后遗症I69.3脑梗死后遗症79 I69.301脑梗塞后遗症I69.8其他和未特指的脑血管病后遗症79 I69.801脑血管病后遗症I69.802脑血管病恢复期I69.803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I70.2四肢动脉的动脉粥样硬化148 I70.203下肢动脉粥样硬化闭塞症I70.204肢体闭塞性动脉硬化I71.0主动脉动脉壁夹层形成[任何部分]258 I71.002主动脉夹层动脉瘤I74.3下肢动脉栓塞和血栓形成141 I74.305下肢动脉栓塞I74.306下肢动脉血栓形成I77.6动脉炎,未特指102 I77.601大动脉炎I77.604多发性大动脉炎I77.605血管炎(脉管炎)I77.609下肢脉管炎R42.X01眩晕31 R51头痛31 R51.X01头痛R51.X02低颅压性头痛R55.X01迷走神经性晕厥43 R55.X02心源性晕厥R55.X04晕厥R55.X05血管抑制性晕厥精神科ICD-10编码病种分值F01血管性痴呆103 F03未特指的痴呆103 F03.X01痴呆 NOSF03.X04老年性(65岁以后)痴呆F06.2器质性妄想性[精神分裂症样]障碍52 F06.201精神分裂样精神病F06.8由于脑损害和功能障碍及躯体疾病引起的其71F06.801感染后器质性精神病F07由于脑部疾病、损害和功能障碍引起的人格71 F07.2脑震荡后综合征71F07.201创伤性脑病F07.202颅脑外伤所致的精神障碍F07.203脑损伤后人格障碍F07.204脑外伤后综合征F07.205脑震荡后综合征F07.8由于脑部疾病、损害和功能障碍引起的其他92F07.802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F09未特指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67F09.X02脑器质性精神病F10.0由于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急性中34F10.001急性酒精中毒F10.002酒精中毒F10.5由于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精神病68F10.502酒精中毒致精神障碍F20精神分裂症88F20.0偏执型精神分裂症F20.1青春型精神分裂症F20.101青春型精神分裂症F20.2紧张型精神分裂症F20.201紧张型精神分裂症F20.3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F20.4精神分裂症后抑郁F20.6单纯型精神分裂症F20.601单纯型精神分裂症F20.8其他精神分裂症F20.9精神分裂症,未特指的F20.901精神分裂症F23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53F23.2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病性障碍F23.8其他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F23.9急性而短暂的精神病性障碍,未特指的F23.901反应性精神病F30躁狂发作72F30.1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F30.2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F30.201躁狂型精神病F31双相情感障碍75F31.1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F31.2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F31.4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F31.5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F31.6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混合性发作F32抑郁发作76F32.2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F32.3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