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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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
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5]79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5
【实施日期】2015.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5]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和《山西省人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俊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克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段建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员:王淑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全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治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风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法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国栋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波市编办主任
刘友和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志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各县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体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从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