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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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9•【字号】同政发[2011]233号•【施行日期】201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同政发[2011]233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快服务业发展是我市推进转型跨越、搞好综改试验的重要抓手,也是经济社会转型的主要标志之一。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大同市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立了由31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大同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努力在全市范围内优化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大服务业的理念,拓宽服务业发展领域,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较快提升。

但是由于结构性矛盾突出,体制机制滞后等诸多制约,我市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发展速度与年度目标相比差距明显。

今年上半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为177.5亿元,同比增长9.6%,全省排第9位,没有达到全省11%和我市12%的增长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市决心以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揽,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1、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转型跨越的战略部署和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紧紧抓住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试点的机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2、努力实现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近期,大同市服务业的发展目标:推进服务业以快于生产总值的速度发展,力争到2011年底达到12%以上,服务业占GDP 的比重达到46%左右,对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同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同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同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9•【字号】同政办发[2010]201号•【施行日期】2010.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大同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通知(同政办发[2010]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打击经济犯罪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提升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经济犯罪发生、减少经济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减轻经济犯罪带来的社会危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我市的经济建设,有效推进“平安大同”、“和谐大同”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送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工作方案的函》(国办秘函〔2006〕117号)和《关于建立山西省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1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大同市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以下简称协调会商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协调会商机制的性质和目的协调会商机制是在市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采用联席会议形式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载体。

目的是在正常的司法制度和工作程序基础上增强合力,逐步形成完整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建立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部门间协作长效机制。

二、协调会商机制的工作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原则。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会商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合力。

二是信息共享、预防为先的原则。

加强对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信息的分析和预警,各部门间要加强信息沟通,有效共享信息资源,有效预防重大经济犯罪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活动对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造成的损失,减轻对经济安全带来的危害。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5•【字号】同政办发[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7]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5日加快推进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国务院“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对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建成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原理、方法和技术,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检查评价进行规范。

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行政许可制度。

(二)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称《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现行政许可全过程及各环节有标准依据,确保行政许可活动依法有序开展。

简明实用。

充分考虑行政许可活动的现状,制定相关标准应做到文本简洁扼要,具体操作实用易行,既方便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掌握使用,又便于群众办事和社会监督。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7.23•【字号】同政办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市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3日大同市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牵引性、战略性作用。

为推动全市上下主动谋划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服务转型发展,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四五”转型出雏形和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136”发展战略部署,坚持“项目为王”鲜明导向,聚焦“六新”和“两新一重”,深化项目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以谋划储备项目为基础、年度建设项目为支撑、重点工程为引领,构建全市项目一体化谋划、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一切为了项目、一切服务项目”新局面,全面推进各级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为我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强大新动能。

(二)主要目标。

形成全市一体化推进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实现规模扩大、结构优化、服务精准、保障有力、落地率提高的总目标。

全市储备项目规模动态保持在年度投资规模的5倍以上;年度投资增速高于全省GDP增速,“十四五”产业投资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六新”项目年度投资占全市产业投资比重达到三分之一左右;开发区产业投资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转型“主战场”作用充分发挥;招商引资项目当年签约、当年开工比例达到50%左右。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有关单位:《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已经2015年12月17日市政府第64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5日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防止和避免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他有关单位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市、县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第四条下列事项应当列入市、县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草案,城市总体规划、重点区域规划以及重大专项规划;(二)编制财政预算草案,安排重大财政资金;(三)确定一定规模以上的公共投资项目,配置重要公共资源;(四)制定政府职能转变、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创新政策和措施;(五)制定开发利用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荒地、湿地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措施;(六)制定金融振兴、科技创新、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古城保护修复、环境保护等重大改革和措施;(七)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收费标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八)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物价、住房、旧城区改造等涉及社会分配调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政策和措施;(九)制定或调整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十)其他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或者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服务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5]63号【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05【实施日期】2015.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15]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驻同各企事业单位:现将《大同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5日大同市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引领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提升,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实现我市创新、转型、多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4]39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会议精神,以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服务煤炭、冶金、电力、医药、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通过完善规划措施、建设行业平台、创优服务环境,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农业、工业融合发展,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步伐,打造山西北部生产性服务业密集区,为我省打造中西部地区生产性服务业大省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改革开放。

按照我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行动计划,积极探索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新路径;充分发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的引擎作用,培育壮大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新业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科学发展的新步伐。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同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同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同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12•【字号】同政办发〔2019〕79号•【施行日期】2019.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大同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办:为适应新时代大应急、全灾种救援处置要求,建立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和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53号)精神,结合大同实际,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下设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治理和应对处置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同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宏文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总指挥:薛明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总指挥:尚建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蕾副市长马安全副市长荆虎副市长郝献民副市长董建中市政府秘书长成员:曹晖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贵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梁全胜市政府办公室正处级干部邢兆东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李广林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徐海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明生市发改委主任范振凯市教育局局长王成舜市科技局局长董宪军市工信局局长柴鑫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东升市民政局局长魏兴平市司法局局长刘义深市财政局局长张炜市人社局局长王学军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赫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田培山市住建局局长王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梁翼龙市交通局局长文晓东市水务局局长张颖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高淑霞市商务局局长戴陶市文旅局局长张宏东市卫健委主任耿建举市应急局局长王宏栓市国资委主任曹旭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高东森市体育局局长苏春枝市能源局局长刘建勇市文物局局长赵晓周市人防办主任申海军团市委书记杨竹梅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殷宝才市地震局局长苏喜福市气象局局长樊琳大同海关关长任厚大同银监分局局长贾恒春大同煤监分局局长李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赵润远大同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高晓峰武警大同支队支队长王鹏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王爱寿大同供电公司总经理罗万军太原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同站站长牛向荣大同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指挥部主要职责:加挂市减灾委员会牌子,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市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同政办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对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张强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任希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应急管理、国企国资监管、统计、能源、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消防、数字政府、城市战略研究院智库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数字政府服务中心、大同市项目推进中心。

协助市长联系市审计局。

联系:市中院、市检察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同军分区、武警大同支队、市税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国家统计局大同调查队、国网大同电力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龚孟建市委常委、副市长负责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

联系:气象局、省农科院高寒作物研究所、大同机场、大同火车站、大同公路分局、市邮政管理局、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大同支队、山西悦达京大高速公路公司、山西大同高速公路公司。

完成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蕾副市长负责民政、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大同广播电视台。

联系: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12•【字号】同政办发〔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决策草案的形成第一节决策的动议与目录管理第二节公众参与第三节专家论证第四节风险评估第三章合法性审查第四章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布第五章决策执行和评估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大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大同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包括下列事项:(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措施;(二)编制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产业规划及财政预算;(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重大公共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五)制定行政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六)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政府内部事务管理、人事任免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事项,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适用本细则。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落实市政府工作制度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落实市政府工作制度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落实市政府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同政办发[2011]94号•【施行日期】201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落实市政府工作制度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按照市政府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责任”的要求,在《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同政发〔2006〕 153号)的基础上,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制度,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修订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制度。

现将《大同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处办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领导外事活动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与信息工作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网民留言处办工作制度》及《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保卫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七月十五日大同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一、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制度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及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

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根据会议内容,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可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一)主要任务1、决定和部署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2、讨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研究和通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4、讨论和通报重大改革和机构变动情况;5、讨论其他需提交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的事项。

(二)会期与参会人员1、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同政办发[2011]97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11]9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10〕26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组,名单如下:组长:王伟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梁全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同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魏继平市财政局局长张翠萍市卫生局局长XXX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吴芳芳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梁翼龙南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胡永祥新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何文平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苑在雨大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进才阳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尚天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姚文章浑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保文灵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晓周广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少杰左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陈同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郭福月市财政局副局长郭毅市卫生局副局长栗加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郭晓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办公室成员:杨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闫旭文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荆广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吴卫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主任科员马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副科长窦学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员郭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业务综合科科长二O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同政发[2016]100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同政发[2016]100号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承接省政府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同政发[2016]1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6〕55号)公布取消和下放了40项行政职权事项。

对接上述事项,我市相应取消行政职权事项8项(见表1),承接行政职权事项16项(见表2),落实承接后,我市权责清单需相应调整行政职权7项(见表3)。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对取消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新增职权事项需编码的,按照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职权编码规则赋码,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表1.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6〕55号文件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8项)表2.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6〕55号文件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6项)表3.市政府落实和承接晋政发〔2016〕55号文件后我市权责清单相应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7项)大同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20日——结束——。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协调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协调领导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协调领导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1•【字号】同政办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协调领导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12]27号)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矿产资源规划是各级政府对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实行宏观调控,促进矿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1〕499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的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编制完成我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协调领导组,负责协调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核《大同市矿产资源规划(2010-2015年)》。

领导组成员如下:组长:王克建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梁全胜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志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成员:赵全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丰志刚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程建京市水务局总工程师郭辉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宋玉良市环保局副调研员王国新115地质队总工程师庞尔成217地质队副队长兼总工程师阎志义同煤集团地质处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赵全义(兼),办公室副主任:于海斌(市国土局规划科科长)。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10•【字号】同政办发[2008]129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同政办发[2008]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局、委、办,各有关驻同单位:创造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造福后代、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于全社会的爱心工程。

根据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建设部第十三部委《关于印发(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我市为创建城市之一。

为了加强对全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以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我市无障碍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郝月生副市长副组长:邢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秦志国市建设委员会主任杨清明市民政局局长秦成贵市残联理事长史天有市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成员:董斌市财政局局长薛建哲市规划局局长赵常富市市政公用局局长杨设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王建宝市园林局局长许栋市交通局局长李易新大同民航管理局局长姜克昭市教育局局长李新民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相忠市发改委副主任薛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李长市商务局副局长卢齐来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保森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耿敏市民政局副局长霍文裕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刘义山市旅游局副局长张启文中国人民银行大同分行副行长姚海市残联调研员韩俊芳市委宣传部副处报告员吕小平太原铁路局大同车站副站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委员会。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8•【字号】同政办发〔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1月12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将事关发展全局的重点任务纳入“1+N”抓落实工作机制,抓好落实。

现将任务分工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建立清单抓落实对照具体任务,逐条逐项制定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内容、工作子项、目标要求、落实主体、时序进度和完成时限;制定责任清单,逐级细化,责任到人;制定措施清单,包括组织、考核、激励、问责、保障等措施;制定结果清单,分阶段、分节点明确完成标准,进行检查验收,评定落实结果。

二、加强调度抓落实扎实做好调度准备工作,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考核考评,掌握真实情况,做好分析研判,找出工作“堵点”并研究解决办法。

及时进行工作调度,按照时间进度和目标进度,适时组织工作调度,通报相关情况,协商解决问题,统一思想和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提高能力抓落实深入研究法规政策,吃透上级精神,努力提升工作谋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对标一流水平,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提升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能力素质。

扎实钻研业务知识,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四、重点督办抓落实紧盯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堵点和企业群众的痛点,深入了解情况、找准问题症结、破除执行梗阻。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1]142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9.19
【实施日期】2011.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大同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胡玉亭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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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
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同政办发[2015]79号
【发布部门】大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15
【实施日期】2015.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5]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和《山西省人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4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同市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李俊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克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段建华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成员:王淑琴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全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治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海风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法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国栋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波市编办主任
刘友和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志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各县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县区相关工作,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体改革组、卫生计生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

综合组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从市政府办公厅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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