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温材料采购合同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温材料采购合同协议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朗基·御今缘】一期二标段建设工程保温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成都华林澳能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四川燕赵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保温材料,用于【朗基·御今缘】一期二标段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单价及供货数量、时间及地点

第三条材料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履行国家标准及甲方设计标准;乙方保证材料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适用的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

2、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必须进行毒性反应、放射性等测试,若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更换此部分材料,并承担一切责任。

3、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自检报告(按甲方要求)应随车到现场,业主、监理、甲方的现场抽样由甲方负责送检及相关试验费用。

4、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对不符合约定的材料(包括使用中发现的与合同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5、甲方随机抽样并送检,如果出现检测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即使验收期满(包含质监站验收、业主验收等)或合同履行完毕,乙方也不能免除材料质量责任。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

1、乙方材料到场后,由甲方指定收料员:任述永(联系电话)收货,其他人员无权代收(收货人权限仅于收货,无权变更合同等甲

方未书面授权事项。),甲方收料员开据《临时材料收料单》后,

乙方应在送货30日内将《临时材料收料单》转为《材料验收单》,否则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及付款。

2、甲方以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按甲方所需数量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大源组团白家镇临江村一﹑五﹑六组,桂溪街办大源村一组。

3、乙方所供货应严格把好数量关,如甲方收料人员在收料过程中发现实际数量与送货数量不一致,甲方将按照相差数量的十倍及以上处罚乙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在运输中造成损坏的,甲方可不收此损坏部分。

4、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以次充好、发现一次,甲方对乙方处以元的罚款,同时乙方承担甲方相应的损失。

5、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供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材料的合同履行,且有权拒付已供材料款。

第四条付款

1、本合同无预付款,业主方支付甲方工程款后,甲方根据供货金

额达到二十万元时安排支付乙方材料款项。

2、因本项目保温面积还未确定,合同总价暂不预估。

第五条其他

1、无特殊原因,材料计划及到场时间只能由甲方现场负责人为任述永联系,联系电话:。

2、乙方负责人为,联系电话:施工中乙方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并协同甲方完成质监站验收工作。

3、乙方送货人员及车辆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及甲方现场管理制度,且乙方人员及车辆安全自行负责。

4、由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保温备案相关手续。

5、乙方的送货人与甲方的收料人必须廉洁自好,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交易。若查核情况属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总货款5%的罚款或滞留乙方总货款的20%在5年之后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货,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款的%作为乙方迟延履行的违约金,延期达十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2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工期延误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2、根据相关规定,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通过政府或行业相关主管部门检查或验收的,乙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检测报告。甲方需按乙方提供正确的材料配合比施工,若自行更改配合比及自行采购其它厂商生产的辅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乙方无关。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并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迟延交货达十天以上(含十天)。

(2)交付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补足或更换。

(3)材料质量不能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4)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4、乙方在承担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在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有约定后自动失效。双方如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则可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与合同有关或执行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以及合同文本在任何时间以

任何方式转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人士。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即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壹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乙方资质文件

甲方:成都华林澳能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四川燕赵防腐保温工程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