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规定的一般程序
如何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委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立项条件,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 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 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并下达给各技 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没有归口技术委 员会的,国家标准委指定业务相关的技术 委员会承担。
(七)立项下达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每季度下达和公布一次
企业和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 修订国家标准的管理
(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承担国家 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在 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企业制修订的或以企业为主制修订 的,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 政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的国家标准,由业 务归口的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审查。
(三)审查和报批
1、标准起草单位将完善后的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 附件送分标委秘书处。分标委秘书处将标准送审稿送主任委员初审同意后,提交全体委 员审查。审查采用会议或者函审方式。 2、审查前,由标准起草单位提出审查专家名单和审查申请。秘书处应当在审查会议前 一个月或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函审还应包括函 审单)提交给审查者。 3、会议审查时,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 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方为通过。 函审时,也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方为通过。会议代表的出席率和函审单的回 函率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二。 4、会议审查时未出席会议也未说明意见者,以及函审时未按规定时间投票者,均按弃 权计票。 5、对有分歧意见的标准或条款,应有不同观点的论证材料。
(二)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来源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_图文
人的专利许可声明和专利披露声明。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2、报批稿公示 行业标准报批稿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
天。公示期满后,科技司对收到的意见进行综合 汇总并反馈至相关司局研究提出处理建议,对没 有意见或相关意见已妥善处理的标准报批项目科 技司将集中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一般每季度办 理一次审批手续。 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将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标准报 批稿刊登在有关媒体上,向国内外公开征求意见 ,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2、标准草案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 照GB/T 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 20000 《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0001《标准编写 规则》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编写。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3、起草标准草案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 包括: 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主要参加单位 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等;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 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 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异和水平对比; 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处置说明; 技术创新、产业推进、推广应用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 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以下简称“各省市”)可直接向科技司报送 本地区在行业上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经标准化 技术组织审查协调后的行业标准立项建议。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二)标准起草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标准化技术组织组织 起草。标准起草工作一般应成立由科研、生产、 用户等方面参加的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单 位和参加单位应选派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的技术人员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组。
如何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阶段管理
(四)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按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完 成,即国家标准报批稿报到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如果不 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 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延期申请。 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1 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1年。超过立 项时确定的期限,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未完成也未提 出延期申请的,或申请延期后在延长期之内仍未完成的, 自动撤销。 (五)未完成当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80%的技术委 (五)未完成当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80%的技术委 员会,国家标准委原则上不再下达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制修 订计划项目。
国家标准委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立项条件,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 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 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并下达给各技 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没有归口技术委 员会的,国家标准委指定业务相关的技术 委员会承担。
(七)立项下达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每季度下达和公布一次 急需项目随时立项下达和公布。 立项下达有计划通知 各技术委员会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 修订计划项目后,应及时转发到项目的起草单位, 并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 目的立项条件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 但是,有的行业,企(事)业单位所属组织或个 人的立项申请,还须经所在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 审查推荐。
(四)项目提案上报
报: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或直接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国家标准委) 报:标准项目建议书 标准草案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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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通过审查的项目,由主管部门下达标准制修订 计划。 行业标准立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受理, 部办公厅每季度下达一次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在标准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如需对标准项目进 行调整,应由标准化技术组织及时提出申请,填 写《标准项目调整申请表》,报送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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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六)标准批准和发布
行业标准经部务会批准后,以部公告形式发布。 行业标准批准发布后,相关司局等单位按国家标 准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备案。
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批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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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七)标准复审
1、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建设 的需要应适时提出复审建议。标准复审周期一般 不超过五年。 2、标准复审工作由标准化技术组织负责组织。 每年年底前,标准化技术组织提出行业标准复审 计划建议,报送主管部门。 3、工信部下达年度行业标准复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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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制定范围及标准级别
1、标准制定范围 《标准化法》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当制定标准: 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 卫生要求。 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 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 全、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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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三) 征求意见 标准草案完成后,标准化技术组织应将标准征求意见稿 和编制说明刊登在相关刊物和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 意见,对反馈的意见应做认真分析研究,列出《标准征求 意见汇总处理表》,对有关意见的处理情况要说明理由。 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后,技术内容有较大改变的,应再次 征求意见。 标准起草工作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对反馈意见做出认真 处理和协调的基础上,编制标准送审稿,提交标准化技术 组织。
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流程
谢谢!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阶段管理
(四)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按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完 成,即国家标准报批稿报到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如果不 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 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延期申请。 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1 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1年。超过立 项时确定的期限,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未完成也未提 出延期申请的,或申请延期后在延长期之内仍未完成的, 自动撤销。 (五)未完成当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80%的技术委 (五)未完成当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80%的技术委 员会,国家标准委原则上不再下达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制修 订计划项目。
(二)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来源 1、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 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技术委 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 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立项条件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 划项目立项建议。 2、向社会征集
(三)向社会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做法
(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 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送的标准计划项 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 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
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 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凭用户名和口令,登录 “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 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
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 行初审。 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之前,向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
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 行初审。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 之前,向社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第十一条 每个项目情况包括: (一)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拟要解决的主
要问题等; (二)该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和产业化情况; (三)该项目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同步制定为国际标
准的可行性; (四)该项目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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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准立项评估(评审)要求
二、立项范围
(一)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相关项目 基于2016年形成的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和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结论,
2017年应持续推进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1、强制性国家标准:重点支持《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
(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中需整合、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国务院 各有关部门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尽快提出相关项目的立项申 请。除此之外的其他急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在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方案》精神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充分论证后提出。
情况; 7、涉及国内外专利及处置情况; 8、重点领域标准情况说明; 9、强制性标准的理由及主要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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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要求: 其内容一般包括: 1、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主要工作过程、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 其所做的工作等; 2、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解决的主要问题。修订标准时应列出与原标准的主要 差异和水平对比; 3、主要试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4、标准中如果涉及专利,应有明确的知识产权说明; 5、产业化情况、推广应用论证和预期达到的经济效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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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制定程序和要求
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流程步骤
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流程步骤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全球已处于“科技进步超速化,经贸活动全球化,技术信息产权化,游戏规则国际化”的时代,市场的竞争已经从产品的竞争步入更高级的标准竞争,谁掌握了先进的标准,谁就掌握了未来的市场。
坊间经常流传“一流企业做标准,二流企业做品牌,三流企业做产品”,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中企业升华的阶段性模式。
这充分表明有能力制定标准在一个企业的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1立项条件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2.符合国家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3.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6.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交叉;7.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8.提交国家标准草案;9.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
2项目来源1、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技术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2、向社会征集向社会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做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条件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但是,有的行业,企(事)业单位所属组织或个人的立项申请,还须经所在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3、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凭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统“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由国家标准委委托有关部门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做出是否采纳的决定。
如何申报和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
补助经费。
29 四、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补助经费管理
n (四)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使用单位每年年底应向国家标准委提交本年 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使用决算报告。 (五)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支出范围,按《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 法 》执行。
30 行业标准的立项和制定
n 1、立项程序基本一致,只是信息化程度不高 n 2、有的行业标准立项不是建议书而是任务书 n 3、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需要备案
n 2、征求意见的专家应当涵盖相关科研、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培训、监管监察等领域,且专家中委员的数量应不少于10人。
n 3、收到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且反馈意见的专家数量应当超过征求意见专家数量的三分之二。反馈意见期限为自对方 收到至回函日止30天内。
n 4、对于专家反馈的意见,标准起草单位应当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成标准送审稿和意见汇总处理表。对不采 纳的意见,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并在意见汇总处理表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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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阶段管理
n (四)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按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完成,即国家标准报批稿报到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如 果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延期申请。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1年。 超过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未完成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或申请延期后在延长期之内仍 未完成的,自动撤销。
如何申报国家标准
如何申报国家标准如何申报国家标准, 如何申请地方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申报程式下面以造纸行业为例来分析一下流程,其他行业类似!1 申报计划国家标准:填写计划任务书后,报至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标准:填写计划任务书后,报至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2 评审立项3 成立起草工作组4 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5 编制标准送审稿6 编制标准报批稿7 上报标准A 国家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祕书处上报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B 行业标准: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上报至中国轻工联合会军用标准的申报程式1 申报计划填写专案论证报告报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行业标准:填写计划任务书后,报至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2 评审立项3 成立起草工作组4 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5 编制标准送审稿6 编制标准报批稿7 上报标准A 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上报至国防科工委企业如何申请国家标准一:以自己名义注册的产品,该产品的执行标准就是认可的企业注册标准。
或者二:行业参与起草行标、国标。
如何申报国家社科课题先读几遍申报说明和课题指南,再看看往年的立项,这几步做了再谈别的。
不知道有用否。
如何申报国家旅游强县每次申报时,国家旅游局会给地方*** 发文件的,按照档案的要求去填写各种表格、准备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层层上报就行了。
《如何申报国家级课题专案》石教授将此次讲座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讲述:所申报的课题有实地调查的资料,也就是要有第一手资料或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经验资料。
也就是说,申报的课题要有特点,没有实地调查的资料就没有特点。
这些都说明,申报课题,要有实际调查。
到实际中去,有实际调查的资料才能申报出你所报课题的特点,否则你的课题就不能打动人。
2、课题论证课题论证非常重要,论证好坏是决定你能不能被评上的前提条件。
课题论证的关键主要看申报者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所研究的此项课题,主要解决什么问题;解决主要问题的难点是什么,怎样解决,如何突破等这些方面,所以在论证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到,能让评委很清晰地知道你这个课题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难点是什么,表明在此项课题中将会得到解决。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_图文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4、标准化技术组织根据复审计划组织标准复审工
作。复审形式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标准复审结果 分为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三种情况。对复审的每一 项标准均应填写《标准复审意见表》。
5、行业标准复审后,标准化技术组织提出复审报告 (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复审程序,处理意见,复审 结论等),填写继续有效、修订和废止标准项目汇总 表,并将标准复审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对于拟废止的 标准项目,应确保废止理由充分准确。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八)标准修改
1、当标准的技术内容不够完善,在对标准的技 术内容作少量修改或补充后,仍能符合当前科学 技术水平、适应市场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可对标 准内容进行修改。修改行业标准时,每项行业标 准修改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修改内容一般不超 过两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 门(以下简称“各省市”)可直接向科技司报送 本地区在行业上具有明显技术优势的、经标准化 技术组织审查协调后的行业标准立项建议。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二)标准起草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由标准化技术组织组织 起草。标准起草工作一般应成立由科研、生产、 用户等方面参加的标准起草工作组。标准起草单 位和参加单位应选派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的技术人员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组。
单位汇总表及电子版; 标准报批稿及电子版; 标准编制说明及电子版; 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及电子版;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 表》及全部《标准送审稿函审单》;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原文和译文; 强制性标准(涉及贸易)应填写强制性标准通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3、标准送审稿审查通过后,由标准起草工作 组根据审查意见对送审稿作必要的修改,提出标 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及相关附件。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_图文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与国际、国外同类标 准水平的对比情况,国内外关键指标对比分析情况;
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特别是强制性 标准的协调性;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二、标准制定程序
2、国家标准制定程序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与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基本一致,
主要区别: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行业协会直接报送标准委; 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主管部门批准公布,行业标
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公布; 行业标准立项采用专家评审方式,国家标准不需
要专家评审。
三、标准制定范围及标准级别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 报送函; 标准复审报告; 标准复审项目汇总表; 标准复审意见表。
6、复审结果在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7、部公告形式公布。 8、确认继续有效的行业标准,不改标准编号。当行 业标准重版时,在行业标准封面上、行业标准编号下 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行业标准时,必须 有全体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标准 化技术归口单位审查行业标准时,应组织生产、 经销、使用、科研、检验、大专院校等方面的代 表进行审查。其中,使用方面的代表不应少于四 分之一。如需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 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 规定》 6、国家标准委《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 7、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 8、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二、标准制定程序
标准申请流程
国家标准申请流程一、标准分级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国家标准-—适用于一个国家行政区域内的标准,由主权国家标准化组织(官方、非官方或半官方)对需在本国范围内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协会标准或行业标准——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非官方组织或政府主管部门对行业范围内需要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地方标准——在国家的某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对需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对象制定的标准。
对需要在全国范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内容包括:①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要求;②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③基本原料、材料的技术要求;④通用基础件的技术要求;⑤通用试验、检验方法;⑥通用的管理技术要求;⑦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要求;⑧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
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另外,对于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化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项目,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可以制定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二、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和阶段划分根据ISO/IEC导则1《程序》、GB/T16733-1997《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国家标准制定(修定)的程序、阶段划分及代码见表,其它各级标准可参照用。
注:快速程序适用于已有成熟标准草案的项目,特别适用于变化快的技术领域,其中:-—B程序:省略起草阶段,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适用于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或我国现行其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项目。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及信息化管理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及信息化管理1. 引言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保障产品质量、加强市场竞争力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标准制定的效率和质量,并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及信息化管理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2.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标准提案标准的制定通常是由相关的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事业单位提出的。
标准提案需要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等。
2.2 专家论证标准提案提交后,需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
专家论证的目的是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2.3 草案编制在专家论证通过后,需要组织相应的标准化工作组对标准进行编制。
草案编制是标准制定的核心环节,需要考虑标准的结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等方面。
2.4 公开征求意见标准草案编制完成后,需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一步骤的目的是获取更广泛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标准。
2.5 审定发布标准草案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后,需要经过专家组审定,并最终由标准化管理机构发布。
3. 信息化管理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管理在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1 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可以提高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档案管理效率。
通过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可以实现标准的快速检索、共享和存档,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3.2 协同办公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标准制定过程中各方的协同办公。
通过在线办公平台和协同工具,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实时交流、共享文件和进行协同编辑,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3 专家评审信息化管理可以优化专家评审过程。
通过在线评审系统,可以实现专家在线评审、意见的汇总整理和评审结果的统计分析,提高评审效率和公正性。
3.4 公开透明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标准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
通过建立标准信息公开平台,可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布标准草案和最终标准,提高标准制定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_图文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四)标准审查
1、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技术组织组织审查。审查形式 分为会议审查和函审。强制性标准必须采用会议审查。
会议审查应写出会议纪要,并附每项标准审查结论及参 加会议人员名单。标准化技术组织审查的标准,会议纪要 应附参加会议委员名单,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的 标准,会议纪要应附参加会议专家名单。函审时标准化技 术组织应写出《标准送审稿函审结论》,并附全部《标准 送审稿函审单》。
三、标准制定范围及标准级别
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要求; 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四、标准制定程序和具体要求
(一)标准立项
1、标准立项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立项建议,经标准化技术组
织审查通过,报送主管部门。 —— 报送材料包括: 申报项目的总体情况说明(包括申报项目总数及行业分布 、领域划分等情况,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情况,总体技术 水平及与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对比分析的总体情况 ,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及解决的主要问题,涉及国内外专利 的情况等)及电子版;
1、标准制定范围 《标准化法》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当制定标准: 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
卫生要求。 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
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 全、卫生要求。
三、标准制定范围及标准级别
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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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一般程序一、如何申报(一)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1.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2.符合国家标准的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3.市场和企业急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推动作用;4.政府急需,对规范市场秩序有推动作用;5.符合国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政策;6.同现行国家标准没有交叉;7.属于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8.提交国家标准草案;9.完成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来源⏹1、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行业协会、企业集团、各技术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2、向社会征集(三)向社会征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做法⏹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实行常年公开征集制度。
⏹任何单位、个人均可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立项条件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但是,有的行业,企(事)业单位所属组织或个人的立项申请,还须经所在单位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四)项目提案上报⏹报: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接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报: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标准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或者修订的必要性;⏹(二)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四)完成时限;⏹(五)其他有关情况。
⏹《项目建议书》必须使用指定的统一格式的电子模板制作,请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标准制定工作站栏目中的常用工具中下载《项目建议书》电子模板(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报送的标准计划项目进行审核和协调后,通过网站提交方式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行业部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凭用户名和口令,登录“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h t t p://g b.s a c.g o v.c n/或h t t p://202.99.59.15/)填报:标准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五)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的处理⏹向社会征集的项目提案,由国家标准委委托有关部门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做出是否采纳的决定。
⏹对被采纳的,由国家标准委给予项目提案单位或个人答复,并委托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建议。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初审。
⏹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初审。
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确定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六)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处理⏹国家标准委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立项条件,组织有关国家标准管理机构、行业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一致的项目,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并下达给各技术委员会。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没有归口技术委员会的,国家标准委指定业务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承担。
(七)立项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每季度下达和公布一次⏹急需项目随时立项下达和公布。
⏹立项下达有计划通知⏹各技术委员会接到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后,应及时转发到项目的起草单位,并做好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的监督检查。
二、标准制定(一)标准起草⏹1、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标委确认的标准起草单位应当制定标准工作计划,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
标准项目负责起草单位按立项要求起草标准,鼓励组织生产、科研、营销、用户等方面人员成立工作组,共同编写国家标准;⏹标准工作计划和标准起草小组名单应当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分标委备案。
⏹2、标准起草单位应当系统地收集和整理国内外有关标准及规范、规程、文献等资料,及时掌握相关标准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动态信息。
⏹3、标准编写的层次结构(章、条、款、项)、格式、用语、公式、表格和字体,应当遵循G B/T1.1~1.2的规定。
(一)标准起草⏹4、在编写标准草案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编制说明,其内容一般包括:⏹(1)工作简要过程,任务来源、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名单及其所做的工作等;⏹(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的论据(包括试验、统计数据)。
修订标准的,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3)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4)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5)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6)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7)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8)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8)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10)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标准草案完成后,分技术委员会应将标准草案广泛征求意见一个月,并根据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修改标准草案,形成标准送审稿,同时填写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二)征求意见⏹1、标准起草单位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后,应当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送到分标委秘书处。
分标委秘书处应当对标准的格式、内容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程序性审查;经审查同意后,起草单位将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寄送给部分委员和相关单位专家征求意见。
必要时,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2、征求意见的专家应当涵盖相关科研、生产、使用、检测检验、培训、监管监察等领域,且专家中委员的数量应不少于10人。
⏹3、收到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且反馈意见的专家数量应当超过征求意见专家数量的三分之二。
反馈意见期限为自对方收到至回函日止30天内。
⏹4、对于专家反馈的意见,标准起草单位应当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成标准送审稿和意见汇总处理表。
对不采纳的意见,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并在意见汇总处理表中予以说明。
(三)审查和报批⏹1、标准起草单位将完善后的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送分标委秘书处。
分标委秘书处将标准送审稿送主任委员初审同意后,提交全体委员审查。
审查采用会议或者函审方式。
⏹2、审查前,由标准起草单位提出审查专家名单和审查申请。
秘书处应当在审查会议前一个月或函审表决前两个月,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及有关附件(函审还应包括函审单)提交给审查者。
⏹3、会议审查时,应当进行充分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
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方为通过。
⏹函审时,也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方为通过。
会议代表的出席率和函审单的回函率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二。
⏹4、会议审查时未出席会议也未说明意见者,以及函审时未按规定时间投票者,均按弃权计票。
⏹5、对有分歧意见的标准或条款,应有不同观点的论证材料。
(三)审查和报批⏹6、会议审查应当有会议纪要。
函审时应当形成函审结论并附函审单。
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审查,必须采用会议审查。
⏹7、审查标准的投票情况,应当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并作为标准审查意见说明的附件。
⏹8、对分标委审查过的标准,原则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再进行审查;对于一些重要标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组织进行专门审查。
(三)审查和报批⏹9、通过审查的标准,由标准起草单位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连同标准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一式三份送分标委秘书处。
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先进标准的,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或者译文一式二份。
⏹10、标准起草单位提供上述资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电子文稿。
制定、修订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应当提供中文和英文通报单。
⏹11、标准报批稿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复核和秘书长签字后,送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查。
经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查同意后,向国家标准委报批。
(四)发布和备案⏹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统一编号、发布。
快速程序⏹对下列情况,制定国家标准可以采用快速程序:1)对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省略起草阶段;⏹2)对现有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或中国其他各级标准的转化项目,可直接由立项阶段进入审查阶段,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阶段管理⏹(一)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技术委员会每年应分两次向国家标准委报告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执行情况。
(二)国家标准委每年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执行情况。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调整。
确需中途撤销或更改的,须经国家标准委批准。
调整程序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三、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阶段管理⏹(四)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应按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完成,即国家标准报批稿报到国家标准技术审查部。
如果不能按期完成,应提前3个月向国家标准委提出延期申请。
同一计划项目最多可申请延期2次,每次延期1年。
超过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未完成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或申请延期后在延长期之内仍未完成的,自动撤销。
⏹(五)未完成当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80%的技术委员会,国家标准委原则上不再下达下一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企业和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国家标准的管理⏹(一)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承担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承担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在相关的技术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企业制修订的或以企业为主制修订的,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的国家标准,由业务归口的技术委员会组织技术审查。
四、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补助经费管理⏹(一)国家标准委根据各技术委员会或承担单位完成的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数量和难易程度等拨付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
(二)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重点支持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要基础性国家标准。
(三)已经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原则上不再拨付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
四、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补助经费管理⏹(四)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使用单位每年年底应向国家标准委提交本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使用决算报告。
(五)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补助经费的支出范围,按《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行业标准的立项和制定⏹1、立项程序基本一致,只是信息化程度不高⏹2、有的行业标准立项不是建议书而是任务书⏹3、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后30日内需要备案* * 备注:本文资料来源于质监主管部门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