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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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一、概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行为的一种行政行为。

安全生产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任务,行政执法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因此,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极为必要的。

二、法律法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备,相关法律条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对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安全生产监督条例则清晰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措施,明确提出了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日常监督、抽查检查和专项检查等监管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则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主要机构、职责、任务和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三、行政执法机构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包括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市、县、区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执法人员。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最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政策等。

省、市、县、区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负责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

执法人员则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主要任务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四、行政执法方式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面对的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和个人,其执法方式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调查处理等。

日常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主要方式之一,是以抽查检查为基础,分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等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及时的检查。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因为事故往往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业自身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的行为。

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达到倒逼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

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实施也需要政府和企业进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朝着良性发展的方向前进。

四、加强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需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五、总结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必须得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重视和合作。

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起全面、科学的安全生产体系,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的发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行政执法的目标是促进安全生产环境的改善,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公众的利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有权利和义务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达到标准。

首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可以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通过行政执法的严格执行,企业会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其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可以强化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

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吊销执照等手段加以惩罚,起到震慑效果,防止其他企业效仿。

这也是维护公众利益的一种方式,避免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而给公众带来的安全风险。

然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首先,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能滥用权力,对违法和合法企业要一视同仁。

另外,执法过程中应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度的经济负担。

除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外,企业自身也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正确的应急处理能力。

此外,企业还应注重安全设备的购置和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事故发生。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果,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制度机制。

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向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支持和信息咨询,帮助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二篇)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二篇)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有效提升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首先,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整合各个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形成合力。

在安全生产领域,不同部门(如工商、劳动保障、环保等)都有执法权限,但由于各自的独立执法体系,往往会存在执法重叠、执法衔接不畅等问题。

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使各个部门之间形成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避免工作上的重复和矛盾,提高执法效率。

其次,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加强对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同时,行政综合执法制度还可以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对高风险行业和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减少事故的发生。

再次,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在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让不同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执法团队,减少执法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提高执法的公正性。

同时,行政综合执法制度还可以提高执法部门的权威性,通过整合资源和提供更多的支持,增加执法部门的实力和能力。

总之,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可以提升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但在推行过程中,还需注意配套措施的完善,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安全生产领域推行行政综合执法制度初探(二)行政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合理的管理幅度范围内,综合行使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法定职权的行政执法制度。

这项制度将多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法定职权在一定框架内由一个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依法授权的组织集中行使职权。

推行这项制度,旨在解决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职能划分在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利益组合关系的日趋复杂、交织性社会事务不断涌现的前提下出现的执法扰民,事权交叉,管理缺位的现状。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职责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进展,安全生产已经成为了全社会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是必需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其中起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定义及职能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是指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管理机构,重要职责是对企业、事业单位等进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检查行政执法,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相应的惩罚。

二、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1. 执法监察: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对全部涉及生产安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监察,适时发觉、制止和矫正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综合监管,适时发觉和处理安全隐患。

2. 处理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对各类安全事故进行立刻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实行行政惩罚措施,并推动相关部门立刻实行紧急措施,尽早防止事故的扩散和后果的恶化。

3.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严格惩罚违法者,震慑违法行为。

4. 负责安全技术标准的订立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负责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订立、修订及监督,规范和统一安全生产行为,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培训与宣扬: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的宣扬与培训,加强企业和个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执法过程中,要坚守“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防患于未然,保障企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依法严管: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必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切实维护社会公正与公正。

3. 监管与服务并重: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在监管的同时,积极为企业供给咨询、引导和服务,帮忙企业排出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和经济的进展。

4. 群众监督和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激励群众参加和监督,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适时反映问题,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供给紧要的信息。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1、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应当遵循怎样的原则?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使哪些职权参见《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抄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知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道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如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责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

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

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类型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类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法规进行执法行为。

它是一种为保障国家和人民安全生产权益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确保企业、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保障。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实施类。

这类执法主要是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和查处,确保其依法行事。

这类执法要求执法机关在处罚前、处罚中和处罚后均要遵循执法和公正原则,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公正、有效的调查和审判,使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对违法行为有所认识和警惕,以保障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宣传和教育类。

这类执法主要是通过宣传、培训、教育等方式向企业、单位和个人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其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类。

这类执法主要是对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测和监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问题和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他们的执法权威和公正。

第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惩罚和追责类。

这类执法主要是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追究责任和惩办,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机关要依法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究其刑事、行政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危险行为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杜绝事故的发生。

总而言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保障国家和人民安全生产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促进安全生产的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29•【文号】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工作,明晰综合监管思路,落实综合监管职责,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增强综合监管工作效能,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综合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综合监管是指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这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对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是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必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不断探索综合监管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加大综合监管工作力度,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全国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特别是目前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整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是在我国4个较大的安全事件——“南京化学品泄漏事件”、“南阳烟花爆炸事件”、“易县大火事件”、“漳州服务区事故”发生之后被制定出来的,它给企业和个人指明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的方向,为全社会提供了安全的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从制度源头来看,它是基于《国家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而成的。

从实际操作中发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对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管,约束了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为,同时通过对于安全生产设施和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严格规定,更加提高了全社会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度。

以此,保护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了社会安定。

1.制度法律保障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建立之后,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也一一出台。

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为该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有力的建安措施。

2.规范管理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可以规范企业和个人的管理行为,使其具有规范性、前瞻性和预防性。

它约束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和规范化水平,更可以循序渐进地推广安全理念,提高安全生产重视度。

3.优化生产环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并且拥有较强的约束力。

从而引导企业开展合理的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了生产环境,使生产过程更加安全稳定,为员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

4.避免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对于规范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有重要作用。

它提高负责主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而减少因危险和灾害而造成的损失,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推动经济发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已经2009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或者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是指对作出违法、不当的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行为(以下简称行政执法行为),或者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度。

与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或者责任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时应当回避。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人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该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管与管理_安监部门职责划分与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监管与管理_安监部门职责划分与制度建设

安全生产监管与管理:安监部门职责划分与制度建设安全监管职责与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一、安监职责划分安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

安监部门的监管范围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包括矿山、化工、建筑、交通运输、能源等多个领域。

监管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等,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安全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等方面。

二、法规制定与执行安监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

在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法规和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安监部门还要加强对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法规和制度的知晓率,确保其有效执行。

在法规和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安监部门要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规和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行政许可与审批安监部门负责对企业进行行政许可和审批,确保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在行政许可和审批过程中,安监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流程和要求,确保公正、透明。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

审批标准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水平、安全设施运行状况等方面。

审批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四、执法监督与检查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与检查,确保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

执法监督与检查的方式包括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行政执法等。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针对某一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在行政执法中,要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权益。

五、宣传教育与培训安监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和省、市安监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职责,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xx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

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篇二」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论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以政府规制体制变迁为视角

论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以政府规制体制变迁为视角

论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以政府规制体制变迁为视角骆涌,尚海龙摘要:目前,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成为难解之题。

现行安全生产监管起源于劳动保护工作,但是监管内容已经偏离了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造成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多头执法与监管漏洞并存的局面。

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进民生福祉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不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劳动法律法规。

可以将当前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以劳动保护的名义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推动劳动安全卫生立法。

安全生产的概念回归到工业领域,由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负责促进工业企业生产安全。

关键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24)02-0062-15我国安全生产政府规制体制几经变革,政府主管部门由1998年的劳动部门先转为经济贸易部门,随后转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2018年转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法收稿日期:2023-09-08作者简介:骆涌,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劳动保护法;尚海龙,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

基金项目: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下的立法人才培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090019。

远圆律依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实行主管部门“综合监管”和其他部门“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如何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成为难解之题, 2016年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1、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行政执法证的区别?还有就是今年重庆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划分如何?乡安监办责任大吗?非常大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执法证。

2、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具体有些什么作用?发证的过程?安全生产执法证是行政机关人员在执行《安全生产法》行为时的证件,比如安全生产的检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等。

发证程序:一般地,由所在的单位向同级政府的法制部门(法制办)提出申请,填写《执法资格证》申请表,审查合格后参加法制部门(一般是省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执法资格证》,所在的单位凭《执法资格证》向所在地政府法制办申请办理《执法证》。

不是工作职能的需要,不办理此类证件。

(2)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扩展资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针对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相继建立、整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不断壮大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水平却依然偏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参差不齐、办案质量优劣不一,甚至出现严重的执法偏差等问题。

在系统总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比较的方法、法律文件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以法学理论为指导,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论述和探讨,提出了“科学、严格、公正、文明”的安全生产执法模式。

3、如何办理安监局执法证怎么弄?请问你是安百监局的人员吗?如果是办执法证是由省级安监部门安排定期统一培度训考核合格后发证;如果不是安问监人员,到底你是要办什么证,安全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或答安全员资格证的证是由有培训资质的单位经他们培训后考核专合格发证;特种作业也是由有培训资质的单位经他们培训后考核属合格发证;4、为什么安全生产监督要有两人并出示监督执法证件,在哪条法律法规上体现出来?你好,安全生产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出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是保障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注重的重点工作。

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则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执法依据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保障。

首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例如《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对违规企业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其次,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也是行政执法依据的重要来源,比如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这些规章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律依据。

再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据还包括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批复等行政文件,这些文件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和指导,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操作性的依据。

此外,还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涉及事项和具体工作流程,也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规定,为行政执法提供了操作细节上的依据,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是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文件以及操作流程等多种手段形成的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保障了监督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依据是一个执法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与指导,对于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生命健康、保护公共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此基础上,我将会继续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职责、行政执法程序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是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于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除此之外,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也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生命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指政府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下面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内容和意义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对象主要是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安全生产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活动的主体,因此,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是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监督和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既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要求,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的保护。

其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内容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措施、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后,依法采取相应的制止、处罚措施。

执法行为主要包括事前的许可、执照颁发、证照核验等,事中的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停产整顿等,以及事后的处罚、责任追究等。

通过行政执法的手段,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最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行政执法,能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稳定。

同时,行政执法还可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通过对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管和管理,能够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是行政还是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是行政单位。

百安监局是政府恭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

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度总问局(国家安监总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拓展资料: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共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答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

事版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权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3、安监部门承担几项职责?安监局职能:(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国务院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吗

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吗

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吗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和生产设施的安全性,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以及减少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在我国,安全生产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国家法律法规所关注的重要领域之一。

而对于实施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和法律义务的履行,通常由行政执法来监管和执行。

首先,安全生产的行政执法角色在于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

我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标准,企业需要遵守并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

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确保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其次,行政执法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具有强制性。

行政执法部门拥有执法权力,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机构有权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的企业进行责令整改、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这样的执法手段可以迫使企业重视安全生产问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保障职工的安全权益。

第三,行政执法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具有综合性。

安全生产的实施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卫生、劳动、环保、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督和管理。

这些部门形成了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体系,共同确保安全生产的落实。

第四,行政执法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预防和处置的双重职能。

行政执法机关在安全生产监管中,不仅有责任发现和查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还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工作,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

同时,行政执法机关还要负责事故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和救援工作能够有效进行。

总之,安全生产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

行政执法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着监管、执法、协调和救援等多重作用,具有强制性和全面性。

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的执法权限,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律义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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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能
•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如建筑,质检、交通、电力、旅游、 铁路、航空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
• 2.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 设施安全等情况。
• 3.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
• 4.法律适用与自由裁量权
(1)法律适用 (2)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 5.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
(1)生产安全事故的认定原则 (2)事故发生单位的认定
• 6.结案和立卷归档
(1)结案 (2)立卷归档
谢谢大家
概念: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 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 程序执行、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 或行政管理职能活动。
2.特征:
• (1)行政执法主体的特定性。 • (2)行政执法内容的法律性。 • (3)行政执法目的的公益性。 • (4)行政执法性质的执行性。
(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若干疑难 问题的思考
案件中止的条件:
• (一)案件以司法判决、裁定为依据,而
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 (二)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或当事人拆分、
兼并尚未落实的;
• (三)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中止程序的
原因消除后,案件办理程序应当恢复。
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 1、书证。 • 2、物证。 • 3、视听资料。 • 4、证人证言。 • 5、当事人陈述。 • 6、鉴定结论。 •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时”工作,如电力、交通企业。
• 4.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
专项整治工作。
• 5.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考核工作。
• 6.参与制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
规程和标准。
• 7.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和应急救援工作。
• 8.其它综合性监管工作如综合性文字材料、
中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行为。
• 三是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或受权
管辖。一般程序案件既可立案后调查,也可先行 调查,五日内补办立案审批表。
• 案件的中止,是安全生产案件办理中因法定事
由而暂时停止案件的办理,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 程序规定。司法实践中如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经法 院民庭受理审查,因当事人举报该案件涉嫌诈骗 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法院依法中止审理的 案件。安全生产案件办理中也有类似案例,如某 单位生产作业现场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事故,该单 位既向安监部门报告,也向公安部门报告,安监 部门随即依法展开调查,后因公安机关立案受理 涉嫌刑事犯罪,安监部门中止事故调查,待公安 结论后,安监部门再作处理。
①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 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③自认规则。 ④司法认知。 ⑤补强规则。
3.程序规定与意义
•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
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及时限 的总和,是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在时间和空 间上的表现形式。
案件办理程序应遵守行政程序制度 的规定内容
①信息公开制度。 ②调查制度。 ③审裁分离制度。 ④回避制度。 ⑤听证制度。 ⑥告知制度(又称说明理由制度)。 ⑦辩论制度。 ⑧案卷制度。 ⑨救济制度。 ⑩时效制度。
案例:辛普森杀妻案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O.J. Simpson)杀妻一案成为当时 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 况下辛普森竟逃脱法律制裁,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 指控中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
(2)证据规则
• 行政诉讼的证据调取规则。 • 行政诉讼的证据保全规则。 • 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认定规则。
重大事情 调度、督办等。
(三)做好综合监管的几点建议
• 1.造大势树安监部门的形象,增强全社会的
安全意识和认可度。
• 2.与部门和下级政府工作中体现“监督、指
导、协调、服务”。
• 3.运用好安委会和安监局行政手段
(1)三同时。按36号令、213号令严把电 力、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烟草、机械、 商贸、军工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
(2)事故调查处理权。如建筑、交通、电力、 公路、水利施工等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利用考核、督查、奖励、通报等措施。
(4)工作方法上到位不越位,体现牵头但不 包办代替。
(5)法律适用上主体不要错位,国家行业标 准可作为依据执行。
• 4.关于煤矿的综合监管
二、行政执法
• (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及特征
• 1.立案、中止和销案
立案是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第 一个阶段,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 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安监部门对涉嫌违 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立案的必要条件:
• 一是有证据表明违法行为存在。有一定的现象或
线索说明违法事实存在,不能凭执法人员主观猜 测或者想。
•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政执法
(3)省政府规章14号令(2002年9月1日起施 行)第五条:“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具 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负责本职责 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安 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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