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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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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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
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
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


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
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
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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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规定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为规范井下烧焊管理,严格落实烧焊措施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管理规定(一)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三)井下所有回风巷道内均严禁施焊,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所有顺槽均严禁烧焊。

(四)地面煤仓烧焊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二、烧焊专项技术措施制定及审批(一)措施的编制人员必须是烧焊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措施的审批人员必须为审批单位技术人员。

(二)措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三)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矿规定要求进行审批、下发、贯彻学习等(必须有记录可查)。

(四)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编制,并根据作业方式和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保证作业安全,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

烧焊作业必须当班完成。

(五)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要求等内容,同时包括烧焊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

三、烧焊措施贯彻执行(一)烧焊施工单位必须对审批完毕的烧焊专项措施组织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备案,烧焊时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并且指定监护人员、瓦斯检查工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井下烧焊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特别规定》第24条等,烧焊地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检仪,瓦检员要定时检查瓦斯情况。

(三)根据现场情况,在危及安全或不落实措施时瓦检员有权停止烧焊。

(四)井下施焊火种必须由班组长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

某煤矿烧焊作业管理规定(4篇)

某煤矿烧焊作业管理规定(4篇)

某煤矿烧焊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烧焊作业,保障工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内进行烧焊作业的各个岗位人员。

第三条煤矿烧焊作业应按照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保证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第四条煤矿烧焊作业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消防设备,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煤矿烧焊作业应执行班次制度,每个班次应进行交接班。

第六条煤矿烧焊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管理责任第八条煤矿烧焊作业的管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九条煤矿烧焊作业的管理责任人应负责制定和完善本煤矿烧焊管理规定,并确保规定的执行。

第十条煤矿烧焊作业的管理责任人应组织岗位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煤矿烧焊作业的管理责任人应监督和检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使用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安全隐患或违规行为,煤矿烧焊作业的管理责任人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章作业人员要求第十三条从事煤矿烧焊作业的人员应佩戴统一的标识,并接受安全培训合格。

第十四条煤矿烧焊作业人员应掌握烧焊操作的技术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煤矿烧焊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无损。

第十六条煤矿烧焊作业人员应参加定期的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烧焊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护面具等。

第十八条煤矿烧焊作业人员应严禁饮酒、吸烟和吸毒等行为。

第四章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九条煤矿烧焊作业应在封闭的烧焊作业场所进行,确保没有易爆、易燃物品。

第二十条煤矿烧焊作业场所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保证作业人员的空气流通。

第二十一条煤矿烧焊作业必须有相应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煤矿烧焊作业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防护镜等。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为加强煤矿井下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煤矿井下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煤矿井下焊接作业管理办法。

一、煤矿井下焊接作业前准备工作:1. 确定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选择适宜的焊接材料和焊接设备。

2. 对焊接区域进行仔细观察,检查周围环境,如有可燃、易爆或有毒气体,应进行排除或处理。

3. 组织专业人员对焊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设置警示标志、通风换气、装备灭火设施、备用电源等。

5. 安排专人监控焊接作业过程,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作业安全。

二、煤矿井下焊接作业操作要求:1. 在焊接作业过程中,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

2. 严禁随意移动焊接设备和工具,必须按规定位置固定使用。

3. 焊接作业前应先进行试焊,检验焊接质量,确认后方可进行正式焊接。

4. 焊接作业中应保证周围环境干燥,避免水份进入焊缝,在高湿度的情况下应进行加热干燥。

5. 焊接过程中应保持焊接电流稳定,避免电压过高或过低,导致焊接质量下降。

6. 焊接结束后,及时进行焊缝清理,去除金属渣和氧化物,防止影响焊缝质量。

三、煤矿井下焊接作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 一旦发现焊接设备或工具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焊接作业,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和工具。

2. 如遇到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用灭火器扑灭火源,迅速撤离现场。

3. 当出现人员中毒或伤亡情况时,应立即放弃焊接作业,及时组织抢救,并报告领导。

四、煤矿井下焊接作业后的清理工作:1. 焊接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恢复正常生产。

2. 对焊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影响下次作业。

3. 对焊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总之,煤矿井下焊接作业是一项高风险的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操作流程进行,严格遵守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和焊接质量。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工作活动。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烧焊操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烧焊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2.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

3.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烧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必须清理干净,防止发生火灾和意外。

5.必须严格遵守烧焊作业的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牌,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事项。

7.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护眼镜、耳塞等,确保个人安全。

8.烧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井下烧焊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禁止超负荷工作和不安全行为。

10.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巡视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上仅为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焊接作业,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以下是针对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共计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矿山、隧道、井下工程、石油、天然气等行业的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采取科学、合理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当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人员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申报和准备第五条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烧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取得合法许可。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3篇)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行为, 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煤矿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各级人员。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煤矿井下电气焊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全员参与、各负其责。

第四章规章制度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的规章制度。

第五章职责分工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的各级人员的职责分工。

第六章作业条件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所需环境和条件符合要求,并进行必要的检测和检查。

第七章作业人员第七条煤矿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章设备设施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确保使用的电气焊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合格证书和质量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检测和定期维护。

第九章安全措施第九条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 确保焊工使用合格、完好的个人防护装备;2. 在作业现场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 如隔离栏、安全警示标志等;3. 在作业现场设置灭火设备,并及时检查补充;4. 使用电气焊设备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5. 在作业现场设置有效的通风设备,保证作业场所空气清新。

第十章事故应急第十一条发生电气焊使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章违章违纪处理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产整顿、撤销资质证书、追究责任等。

第十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煤矿企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作业人员的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指在井下进行钢结构、管道等焊接作业的行为。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安全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井下烧焊作业安全负总责,生产部门负责人对井下烧焊作业安全负责,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制定:单位应当制定井下烧焊作业的详细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第七条作业人员培训:单位应当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了解井下烧焊作业的相关知识、技能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作业设备检查:单位应当定期对所使用的井下烧焊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安全防护措施: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装备、消防器材、应急救援设备等。

第三章作业实施第十条作业前准备:作业人员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当检查和准备必要的工具、设备、材料,并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性。

第十一条作业操作规范: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作业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应当保持整洁、无障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不得乱丢废弃物品。

第十三条火源控制:作业人员应当控制好火源,防止火源引发火灾,禁止在易燃物附近进行焊接作业。

第十四条确保通风通畅:作业地点应当保持通风通畅,防止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作业人员应当佩戴防毒面具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第十五条爆破物品管理:作业现场禁止存放爆破物品,对于作业地点周围的爆破物品应当及时清理和处理。

第十六条应急救援:作业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并进行演练和培训,作业人员应当掌握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作业结束第十七条停电工作: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切断电源,确保作业现场没有电源和火源。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管理和合理利用烧焊设备,防止烧焊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包括常规维修、紧急维修以及现场焊接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职工技术培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的安全和效率。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烧焊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制定烧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安全用具。

第五条煤矿烧焊作业的责任主体为矿长,具体的实施由配备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烧焊工人进行。

第六条承担烧焊作业的工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和安全意识,并经过培训及安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二章安全要求第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第八条井下烧焊工作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明禁止起火、明火和严禁吸烟等内容。

第九条在井下进行烧焊作业时,必须配备专用的防火设备,包括防火毯、耐高温手套、防火服等,确保人身安全。

第十条烧焊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彻底检查,确保周围无可燃物、易燃物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一条井下烧焊应与其他作业区域做好隔离,防止火源传播和烟雾蔓延,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和通风。

第十二条烧焊作业时应使用优质焊材和焊接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设备,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作业流程第十三条烧焊作业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等。

第十四条确认安全无误后,才能进行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防火知识、急救措施和熟悉烧焊设备等。

第十五条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烧焊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作业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并及时清除可能引发火灾危险的物体。

第十七条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整理和清洁工作,清除现场的焊渣和烟灰等,确保作业区域的清洁和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第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和燃气,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向上级报告。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山设施的完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的所有烧焊作业。

第三条烧焊作业:指利用热源将金属材料进行熔接、切割和修复的作业。

第四条烧焊人员:指具备相应熟练技术及培训合格的烧焊作业人员。

第五条井下烧焊装备:指井下使用的所有烧焊设备和器材。

第六条矿方负责人:指煤矿矿长或者委托的相关领导人员。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管理第七条矿方负责人应建立烧焊作业管理制度,明确烧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烧焊作业应事先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报矿山安全监察局备案。

第九条在进行井下烧焊作业前,烧焊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收到相关证书。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必须按照作业计划进行。

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由二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烧焊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设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焊接面罩等。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的烟尘、废气等需要进行有效的排放控制,防止污染。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严禁滥用或浪费燃料,必须按照规定使用。

第三章井下烧焊安全管理第十七条煤矿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监控系统、通风系统等。

第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担任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安全工作。

第十九条在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第二十条对于烧焊作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一条在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矿方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熟悉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三条煤矿违反本办法有关烧焊作业规定的,由矿山安全监察局依法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

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井下电气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井口房、原煤仓和产品仓上下、皮带栈桥、选煤厂房、装车站进行电气焊作业时,视同于井下作业,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公司施工的所有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负责电气焊监督、检查。

第五条机电管理部负责办法的修改及电气焊检查。

第六条各单位主要责任:(一)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培训。

(二)负责井下电气焊现场作业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井下电气焊作业次数、三汇报情况记录。

(四)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电气焊作业。

第三章管理办法第七条严禁在回风巷、密闭前、放顶煤综采工作面后溜、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有瓦斯积存地点、油脂等易燃易爆品存放地点、有可能瓦斯积聚或突然涌出地点、瓦斯或煤尘超标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八条严禁在带压设备、带电设备、正在运转的设备、运行的胶带机巷、采掘工作面生产期间、油箱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九条能在地面进行电气焊作业严禁在井下作业;井下可以使用其它方法解决的,严禁使用电气焊作业。

第十条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完成,不得在井下电气焊作业。

第十二条每队井下电气焊每月累计次数规定:低瓦斯矿井综采队不超过4次,掘进队和运转队不超过2次,机电队不超过1次;高瓦斯矿井综采队不超过2次,掘进队、运转队不超过1次。

任何矿井超过规定次数时,须报公司安监局、总调度室、机电管理部备案。

第十三条所有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专职安监员在现场全程监督检查。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一、总则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工人身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煤矿井下的烧焊作业,包括常规烧焊作业以及特殊环境下的烧焊作业。

三、烧焊作业管理要求
1. 烧焊作业必须由持有合法焊工证书的人员进行,并且必须在规定的场所和环境下进行。

2. 烧焊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维护,并且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 烧焊作业必须进行充分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适当的劳保用品、设置防护屏障等。

4. 烧焊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5. 烧焊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留物,并进行相应的消防检查。

四、特殊环境下的烧焊作业管理要求
特殊环境下的烧焊作业,如有毒气体环境、高温环境等,则必须加强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具体管理要求将根据不同的环境进行制定。

五、责任和处罚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责任追究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烧焊作业资质等;处罚包括罚款、吊销烧焊作业资质等。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3篇)

2024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工人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烧焊作业。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以安全为前提,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根据作业环境和条件,进行合理组织和安排。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五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第六条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安全和符合作业要求。

第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应对作业区域进行必要的封闭和隔离,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第八条作业前应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烧焊作业能力。

第三章作业执行第九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第十条作业现场应配备合适的烧焊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止火花飞溅、防止烟尘扩散等。

第十二条作业期间应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作业后整理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和整理,恢复环境。

第十四条作业设备和工具应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罚措施等。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和无隐患。

第十八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与其他作业关联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确保安全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第二十条煤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方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方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方法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是矿井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但由于烧焊作业存在火源、高温、氧气浓度高等安全隐患,所以管理方法的订立与执行变得至关紧要。

一、烧焊作业前准备1.任务交底烧焊作业前,必需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及现场技术交底,确定焊接人员、负责人和监工等职责,并明确烧焊作业的部位、时间、人员配备、材料等要素。

2.风道检查在进行烧焊作业前,必需要对工作场所进行认真检查,特别是对风道必需开启,充分的新风才能带来充分的氧气,保证烧焊作业的畅通及烟气排放的顺畅。

3.安全检查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定是否存在可燃气体、可燃火源等不安全因素,并实行相应的措施进行隔离,有效削减烧焊作业的隐患。

二、防火安全措施在井下开展烧焊作业需要遵守以下防火安全措施:1.烟花制品禁止带入矿下烟花制品等易燃物品不得带入矿井内,烟花制品等物品的食品及日常生活用品必需存放在规定的场所内。

2.不使用明火在进行烧焊作业时,不得显现明火现象。

起火不安全物品禁止带入场地。

3.加1—2个明火点为确保烧焊作业的工作进程,必需突破性地加1—2个明火点,防止井下氧气浓度太低,影响热力使用。

4.禁止私自烧烟禁止在任何地方私自烧烟,在烧焊作业期间必需禁止吸烟。

5.封闭铆接工位当烧焊作业离开铆接工位时,应将离开的铆接工位封闭。

三、维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在烧焊作业现场,必需维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新风直接到达工作区域,最大程度地保障正常烧焊作业进程。

1.检查风机及风道检查风机及风道随时保证风道畅通,防止气囊漏气,风机失效,进而造成安全隐患。

2.央视风速与风量烧焊作业前必需精准计算工作区域所需新风热力,依据要求订立风机的央视风速和风量,以保证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转。

3.密封隔离必需将烧焊作业所需的完整风道,从新风进口到烟道扇出口进行严格的密封隔离。

四、氧气浓度掌控在井下烧焊作业期间,必需掌控氧气含量,并保证其在适合范围内操作。

1.检查氧气浓度在进行烧焊作业前,需要检查氧气浓度,比较浓度数值与标准指标的差异,确保氧气含量安全牢靠。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2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2篇)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下烧焊作业的所有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

第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井下烧焊作业应有安全保障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第九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安全监测控制制度。

第二章安全要求第十一条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熟悉作业规程与操作流程。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标识牌。

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可燃性和有毒气体积聚。

第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应严禁吸烟、酒后作业,禁止在现场使用明火或其他易燃物品。

第十九条井下烧焊设备应定期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井下烧焊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火灾事故的防范和灭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二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应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定期对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事故上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系统,对作业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二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井下烧焊作业,保证矿工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井下烧焊作业的煤矿。

第三条在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行业标准。

第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烧焊工人执行。

第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

第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备。

第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有专门的监督和管理人员负责。

第八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烧焊工人,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井下烧焊作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井下烧焊作业前准备第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对井下障碍物、气体和温度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清理和保护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检查和测试烧焊设备和安全装备。

第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烧焊工人的身体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三章井下烧焊作业操作第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的烧焊工人操作。

第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前,必须进行烧焊设备的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第二十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佩戴齐全的防护装备和安全帽。

第二十一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积聚。

第二十二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限制区域。

第四章井下烧焊作业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有专人负责烧焊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二十五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齐。

第二十六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设备。

第二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井下烧焊作业中,必须加强对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2023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2023年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生产效益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是指在矿井井下进行金属焊接作业的过程,包括焊接前的准备、焊接操作、焊后的清理和设备维护等。

第四条所有从事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焊接操作证,且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

第五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作业,严禁操作时饮酒、吸烟等不安全行为。

第六条进行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有充足的通风条件,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七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在专门设计的焊接工作站进行,禁止在不安全的环境中进行。

第八条进行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必须有封闭的工作区,以防止钢材碎片等危险物飞溅。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九条所有进行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实施安全检查,包括安全设备是否完整、操作工具是否齐全等。

第十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必须进行明确的任务划分,明确责任人和操作人员的职责。

第十一条在煤矿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必须保证供氧和排风设备的正常运作,及时清理有毒有害气体。

第十二条进行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时,必须保证焊接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严禁使用有缺陷的焊接设备。

第十三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进行时,必须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评估,明确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严格按照焊接技术规程进行,禁止私自改变焊接工艺参数和操作方式。

第十五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过程中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有人员及时处理突发火灾等意外情况。

第十六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设备的清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结束后,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并将危险物品妥善处理。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2024年煤矿烧焊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烧焊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煤矿烧焊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搞好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烧焊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属有关单位。

3、各单位要把烧焊工作当作安全重点加以管理,严格贯彻执行本烧焊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无措施施工。

凡是参与作业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措施要求,措施不落实严禁烧焊作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烧焊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在烧焊前一天填报《烧焊审批书》(所列项目必须认真填写清楚),到有关领导和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否则,有关人员有权拒绝签字。

二、一般规定1、烧焊是指电焊、气焊、气割、喷灯焊接、使用喷灯做热缩电缆头等作业的一种或几种。

2、烧焊工作应由受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本工种的操作规程。

学徒、实习人员应在师傅监护指导下工作。

3、电焊机绝缘必须良好。

电焊机的电源线应使用良好的橡胶绝缘线,电源线的长度应尽量短。

如因生产急需确需采用较长的电源线时,应离地面2.5m以上布设。

4、禁止将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放在一起。

氧气瓶应离明火10m以上,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5、禁止在离乙炔瓶10m以内进行明火作业、吸烟或燃烧物件。

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

6、冬天寒冷,气瓶阀门、压力调节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水蒸气适当加热,严禁用火烤。

7、氧气瓶、乙炔瓶不用及运输时应拧紧瓶帽,检查瓶口不得漏气,并防止气瓶受到猛烈的冲击、碰撞或严重腐蚀。

8、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相距5m以上,氧气、乙炔胶管不得混用。

三、烧焊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落实1、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井口房、井筒、地面主要机房、地面生产系统等烧焊每次必须编制烧焊措施。

2、烧焊措施的内容应包括烧焊地点、烧焊项目、烧焊时间、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措施编制人、施工负责人、烧焊工、通用措施、特殊措施、审批意见栏等内容。

3、特殊措施应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根据烧焊地点作业环境、烧焊项目的特殊性,编写具有针对性的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具体措施。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是针对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管理和安全要求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的内容大纲:
一、总则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2. 定义和术语解释
3. 烧焊作业的管理原则
二、组织和管理
1. 烧焊作业管理责任
2. 烧焊作业管理组织和人员
3. 烧焊作业许可和备案
三、烧焊作业前准备
1. 烧焊作业计划和方案编制
2. 烧焊设备和材料准备
3. 烧焊作业区域准备
四、烧焊作业安全措施
1. 火源控制
2. 防火防爆措施
3. 防烟措施
4. 通风措施
5. 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6. 安全防护措施
五、作业人员培训和管理
1. 作业人员培训要求
2. 作业人员资格和证书
3. 作业人员健康管理
4. 作业人员着装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作业监督和检查
1. 烧焊作业监督机构和人员
2. 作业现场监督和检查要求
3. 监督和检查记录及处理
七、事故应急和应对措施
1.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 烧焊设备故障应对措施
3. 人员伤害事故处理
八、附则
1. 罚则和法律责任
2. 其他补充说明
这只是一个简要的概述,具体的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具体化。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1. 前言烧焊作业是煤矿井下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由于其本身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和保证工人的安全。

本文将从烧焊作业前的准备,烧焊作业中的操作与控制,以及烧焊作业后的检查和清理三个环节进行详细说明。

2. 烧焊作业前的准备2.1 安全措施在烧焊作业前,必须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如穿戴好防护品,清理好工作区域,并获得领导的批准和指令。

同时,必须开展针对烧焊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并针对不同的作业情况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制定,保证工人的身体安全。

2.2 焊接材料和设备在烧焊作业前,必须做好材料和设备的准备工作,如准确评估材料厚度和焊接强度,以便选用适当的焊接材料、气体等操作工具。

此外,在使用设备时,必须检查其是否正常,如电源、接地是否良好等,并修正对应的问题。

2.3 烧焊作业区域在烧焊作业前,必须做好作业区域的准备工作,保证作业区域的干净和整洁,并针对作业区域的特点和实际作业材料,采取合适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工人的身体安全。

3. 烧焊作业中的操作与控制3.1 烧焊操作在烧焊作业中,操作者必须根据焊接要求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操作程序,逐步推进焊接,保证焊接的质量和工人的安全。

在焊接过程中,必须注意材料的热量和锅体的热量,以避免对周围设备和人员造成影响。

3.2 烟尘排放控制在烧焊作业中,由于需要产生烟雾和有害气体,因此必须做好烟尘排放控制工作。

在烧焊前,必须正确计算焊接焦量,以充分利用燃烧能量和保证焊接质量。

在烟尘排放过程中,必须做好烟气收集、净化和排放控制工作,保证周围环境的洁净和安全。

3.3 烧焊执行在烧焊执行前,必须进行不同环节的检查,确保操作步骤正确、控制条件充分,并及时做好修正和检查工作,为后期检验和评估作准备。

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对实际操作状况进行充分的记录和标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操作质量达到预期要求,并且工人的身体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4. 烧焊作业后的检查和清理4.1 检查在烧焊作业结束之后,必须进行相关的检查工作,以确保作业结果符合预期,工人安全得到保障。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范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范文

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烧焊作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煤矿井下进行的各类烧焊作业。

第三条安全责任: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的安全责任由煤矿企业负责,煤矿企业应当成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烧焊作业的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管理措施: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烧焊人员管理:煤矿井下进行烧焊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烧焊技能和操作经验,并且经过相关培训合格。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六条烧焊设备:烧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设备应当经过合格的技术鉴定和定期维护保养。

第七条烧焊方法:烧焊作业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烧焊方法,避免使用明火焊接,尽量采用气体保护焊、电弧焊等无明火的烧焊方法。

第八条烧焊配件:烧焊作业所使用的焊接材料、气体、电焊丝等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质量检验合格。

第九条烧焊区域:煤矿井下烧焊作业应当设有专门的烧焊区域,在该区域内进行烧焊作业,并设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烧焊作业计划: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烧焊作业计划,包括烧焊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作业票:进行烧焊作业时,应当制定作业票,明确烧焊作业的内容、要求、安全措施等信息,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作业准备:进行烧焊作业前,应当做好充分的作业准备,包括检查烧焊设备、配件的完好情况,确保烧焊区域的清洁,消除火源等。

第十三条作业监督:煤矿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监督人员,对烧焊作业进行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烧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事故报告:发生烧焊作业事故时,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确保后续调查和处理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防护措施第十六条个人防护:进行烧焊作业的人员应当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面罩、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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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
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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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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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井下烧焊管理,严格落实烧焊措施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井下烧焊作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一、管理规定
(一)井下、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三)井下所有回风巷道内均严禁施焊,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所有顺槽均严禁烧焊。

(四)地面煤仓烧焊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烧焊专项技术措施制定及审批
(一)措施的编制人员必须是烧焊单位的主管技术员,措施的审批人员必须为审批单位技术人员。

(二)措施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三)烧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照矿规定要求进行审批、下发、贯彻学习等(必须有记录可查)。

(四)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至少提前一天编制,并根据作业方式和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保证作业安全,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

烧焊作业必须当班完成。

(五)烧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时间、地点、负责人及安全要求等内容,同时包括烧焊器材的运输保管和点火工具的管理等内容。

三、烧焊措施贯彻执行
(一)烧焊施工单位必须对审批完毕的烧焊专项措施组织贯彻学习,并将学习记录备案,烧焊时必须
有干部现场跟班,并且指定监护人员、瓦斯检查工在场检查和监督。

(二)井下烧焊全过程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特别规定》第24条等,烧焊地点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检仪,瓦检员要定时检查瓦斯情况。

(三)根据现场情况,在危及安全或不落实措施时瓦检员有权停止烧焊。

(四)井下施焊火种必须由班组长携带和保管,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查人员汇报火种使用情况。

三、要求
(一)烧焊前必须由业务部门副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人员参加,针对烧焊项目事宜进行安排,落实措施要求及相关准备工作。

(二)专题会必须按照烧焊措施明确烧焊现场参加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替换),执行签字手续。

(三)专题会决议内容和签字名单由业务部门整理,并在烧焊前报业务部门和安检部门备案。

(四)烧焊项目施工必须安排在8点班进行。

(五)运输**队、机电**队、运输**队、回收队等烧焊项目多或频繁的单位,每月必须提前制定烧焊计划,烧焊计划必须由业务部门和战线负责人审定签字,并报业务部门和安检部门备案。

四、考核
(一)烧焊单位未按程序进行措施审批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

(二)无明确烧焊现场参加人员名单的不得烧焊,不及时整理专题会纪要或纪要不及时报送的,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三)不组织烧焊专题会严禁烧焊作业,并对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四)应制定烧焊计划而无烧焊计划的不得进行烧焊,并对责任人处罚300元。

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五)烧焊现场应提供措施学习记录,无学习记录的,立即停止烧焊施工,并对责任人处以300元罚
款,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六)烧焊期间,施工现场人员严禁脱岗,违反规定者处以500元罚款。

(七)烧焊单位弄虚作假,使用以前的措施进行烧焊作业的,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八)烧焊作业,必须严格按措施执行。

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0元,发生事故的,按矿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

(九)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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