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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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项目的工程管理,规范及统一项目内业资料的整理,使项目在现场施工完成后及时的与业主进行计量,同时也为项目顺利竣工验收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对项目内业资料管理做如下要求:

1 内业资料的填写要求

1.1 内业资料是以后竣工资料整理的重要依据,所有内业资料必须表格完整、字迹清晰无涂改、签字齐全。

1.2 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文字必须满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前后对应,数据有据可查,计算要准确,标高、坐标等要一一对应,各项技术指标和实际量测值要具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1.3 内业资料必须完整、签字齐全、内容无涂改、数据和内容前后对应无矛盾,否则,必须重新填写。

1.4 内业资料归档后,实行保密管理制度,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借阅和查询,如需要查阅,必须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

2、内业资料管理的实施办法本项目施工内业资料由施工原始资料、测量资料、施工验收资料、试验检验资料、现场签证资料五部分组成,本办法主要对施工验收资料、试验检验资料和签证资料做以下要求。

2.1 施工原始资料由施工队伍负责填写并及时自我签认,同时找技术员进行签认,并及时找现场监理进行签认,原始资料必须在施工工序完成后次日填写完整,无错误及漏填项后,上交工区长。

2.2 施工测量资料由施工队伍填写,测量主管对原始测量数据进

行复核,并及时找现场监理签认,原始资料在复核无误后,由测量主

管和工区长存档。

2.3施工验收资料主要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每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由施工队伍自检,并填写检验批检查记录,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工区长和质量员复检,复检合格后质量员在检验批资料上签“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并报监理单位验收;如不合格下达《工程事项整改通知单》,施工队伍整改合格后报质量员再次验收,验收合格后,质量员报监理单位验收。

2.4施工验收资料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天内签认,并于24小时内报监理单位验收。

2.5施工验收工作流程

2.6试验检验资料主要指原材料进场复试报告,钢筋、钢材连接件检测报告,砼、砂浆强度报告、土工试验报告等见证检测资料。

2.7试验检验资料为证明本工程实体质量的主要依据,是评定工程合格

与否的主要标准,因此本工程的所有试验检测报告必须为合格报告,如

出现不合格报告及时报项目领导处理,试验人员不可擅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2.8试验检验工作必须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完成,任何人不能私自确定取样部位和数量。

2.9试验检验工作流程

2.10现场签证资料主要指本工程主合同以外的工程资料。

2.11现场签证工作须有代建中心、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同时到

场,现场实测后填写原始数据,绘制相关图表,由相关单位现场签字 认可。

2.12签证工程完成后由工区长整理资料,编写《工程签证单》 , 报相

关单位签字盖章,工区长负责对本工区的签证单跟踪签认, 务必 于签证单发出7天内完成签证工作。

2.13现场签证工作流程

2.14本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工程技

术部部长向章、王岭为第一责任人;一工区技术员王亮、二工区技术 员张仁志、二工区技术员苏志俊为第二责任人; 章远达负责试验资料 工作;吴佳绮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奖罚细则

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过程中环环相扣, 每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 响本项目的计量支付工作,为不影响本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特制订以 下奖罚细则:

3.1 施工队伍在分项工程结束后当天未及时上交完整无误的施工 原始资料,现场技术人员将酌情对施工队伍处以 200-1000 元的经济 处罚。

3.2 施工队伍在填写原始资料,字迹要清晰、工整、签字齐全, 自己不

序号 工作内容 注意事项

责任人

现场签认

现场签认前工区长需准备相关

草图、表格,便于现场填写原 始数据

工区长

编写《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单》须附计算过程

和原始签认资料

工区长

签证单签章

签证单签认由工区长负责,必

须在7天内完成

工区长

归档整理

签证单签认完成后工区长交于

资料员编号、存档

资料员

工整及签字不齐全的,一经发现,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并处以200-800 元的处罚。

3.3 施工与原始资料数据不得造假、编造,如发现资料数据造假、编造且与外业不符并影响本期工程计量支付的,将扣除施工队当月工程结算款项,并处以2000-5000 元的处罚。

3.4 施工队伍和工区长在收集、整理、填写自检资料未能及时签认及上交而影响计合部工程计量支付的,将对其个人处以3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3.5 自检资料由于测量及试验资料未能及时签认,未能及时上交而影响工程计量的,工区长可上报项目领导,由项目领导对测量及试验负责人进行处罚。

3.6 工区长在收集、整理施工原始资料时,未进行检查、核实而签认的,在上交档案室后发现字迹不工整、数据造假,而造成资料返工并影响计量支付的,将对负责人处以5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3.7 施工队伍和工区长在填写自检资料时,字迹潦草、数据造假、填写错误而蒙混过关的,一经发现,将处以500 元处罚。

3.8 试验检测资料一个月出现三次不合格或隐瞒不报,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1000 元的经济处罚。

3.9 现场签证资料不能及时签认,超过14 天未签认完成,并影响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的,将对工区长及相关责任人处以500-800 的经济处罚。

3.10 如果施工原始资料和自检资料及时上交并准确无误,使项目计量支付工作顺利进行,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对施工队伍、工区长、资料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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