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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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图的基本知识
一、地籍图的分类
地籍图是基本地籍图和宗地图的统称。其中以分幅铅笔原图的内容最为详细:二底图除了不注宗地面积,其图面内容与前者相同;宗地图只表示特定的宗地及其四至的内容。此外,为了地籍测量的需要,还应绘制地籍测量草图。
二、地籍图的作用
(一)基本地籍图的作用
基本地籍图是全面反映房屋及其用地的位置和权属的状况的基本图。它是测制宗地图的基础。
(二)宗地图的作用
宗地图只表示特定的宗地及其四至的内容。
(三)地籍测量草图的作用
地籍测量草图是地块和建筑物位置关系的实地记录。在进行地籍要素测量时,应根据需要绘制测量草图。
(四)宗地草图的作用
宗地草图是描述宗地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和相邻宗地关系的实地记录,是处理土地权属、宗地档案的重要原始资料,应到现场绘制,必须长期保存。
三、地籍图的测绘范围
(一)基本地籍图的测绘范围
基本地籍图的测绘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地区和独立工矿区。村镇居民区的地籍测绘亦在包括之列。
(二)宗地图的测绘范围
宗地图的测绘以宗地为单位。
四、地籍图的坐标系统与鸿图比铡尺
地籍图的坐标系统应采用国家坐标系或独立坐标系,采用独它坐标系时应与国家坐标系联测。
地籍图的比例尺直接影响其使用价值,选择地籍图的比例尺应以满足地籍管理的需要为前提,一般来说,成图比例尺愈大,各类要素的表示就愈详细齐全,权属界线及面积的精度就愈高,所需的人、财、物力及成图周期会更多和更长。因此,《地籍测绘规范》规定,地籍图的比例尺城镇地区城区一般采用1:1000。郊区一般采用l:2000,复杂地区和特殊需要地区采用1:500。
五、地藉图的分幅与编号
地籍图采用正方形分幅,幅面规格为50cm 50cm.
地籍由的分幅是以地籍图的图廓以高斯——克吕格坐标格网线为界,1:2000图幅以整公里格网线为图廓线,1:11300和1:500地籍图在1:2000田地籍图中划分。划分方法如下图:(地籍的分幅与代码)。
地籍图的编号以高斯——克吕格坐标的整公里格网为编号区,由编号区代码加地籍图比例尺分幅代码组成,其编号形式如下:
完整编号:编号区代码比例尺幅代码
××××××××× × ×
(9位)(2位)
简略编号:×××× × ×
(4位)(2位)
编号区代码由9位数组成,代码含义是第1、2位数为高斯坐标投影带的带号或代号,第3位数为横坐标的百公里数,第4、5位数为纵坐标的千公里和百公里数,第6、7位和第8、9位置分别为横坐标和纵坐标的十公里和整公里数。(向房产分幅图类别编码)。
在地籍图上标注地籍图编号时可采用简略编号,简略编号略去绵号区代码中的百公里和百公里以前的数值。
另外,地籍图中的界址点编号,是以高斯——克吕格的一个,整公里格网为编号区,每个编号区的代码以该公里格网西南角的横纵坐标公里值表示。点的编号在一个编号区内从1至朔99连续顺编。点的完整编号由编号区代码、点的类别代码、点号三部分组成,其编号形式如下:
编号区代码(9位) 类别代码(1位) 点的编号(5位)
编号区代码由9位数组成,其含义同地籍分幅编号代码的说明,另类别代码用I位数表示,其中“3”——表示界址点,“4” 表示建筑物角点。点的编号用5位数表示,从1至99999连续顺序编列。
六、地籍图的精度要求
基本地籍图的精度要求,包括界址点的精度、面积量算精度、地籍图格网和点位展绘精度以及地物点的测定精度,其中面积量算精度在第六章讨论。
(一)地籍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地籍界址点的精度指标是决定地籍图精度的主要因素。图解界址点的精度就是其图上位置精度;解析界址点是分别由其数值坐标和图上位置表示的,其点位精度的指标也不同。解析界址点数值坐标的精度只与测量及计算手段有关。其图上位置的精度因展绘误差影响而在前者基础上降低,展绘误差的大小有取决于展绘手段,且与测图比例尺分母成正比。在《地籍测绘规范》中规定:
1.地籍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土地价值、开发利用程度和规划的长远需要而定。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问的间距误差不超过表5—3的规定;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问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式(5—1)计算结果。
△D=±(mj+0.02mjD) (5-1)
式中:mj一相应等级界址点规定的点位中误差,m;
D一相邻界址点间的距离,m;
△D 一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m。
2.建筑物角点的精度
需要测定建筑物角点的坐标时,建筑物角点坐标的精度等级和限差执行与界址点相同的标准;不要求测定建筑物角点坐标时应将建筑物按地籍图的精度要求表示于地籍图上。
另外“地籍规程”上规定界址点根据实际需要可将界址点分为两类,以街坊外围界址点和街坊内部明显界址点为一类,街坊内隐蔽界址点及村镇内部界址点为二类。两类界址点的精度要求具体如表5—4:
(二)图面精度要求
地籍原图上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临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的中误差不得大于图上0.3mm;对于各种测绘方法,宗地内部与界址边,不相邻的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图上±0.5m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大于图上±0.4mm;地籍图上坐标点的最大展点误差不超过图上±0.1mm。
七、地籍图的测绘内容与要求
(一)基本地籍图的内容
基本地籍图的图面表示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在清楚反映地籍要素、必要的建筑物及其占地状况、土地分类界线的原则下,适当反映其他地物要素。具体讲,地籍图的内容分为地籍要素和地物要素。
1.地籍要素
(1)行政界线,其内容与要求与房产图一致。
(2)地籍号、地类号、座落、土地使用单位等应与地籍调查表一致。面积仅在铅笔原图上注出,以平方米为单位,注至小数点后两位。每宗地都应注出地籍号和地类号。宗地跨幅时,相邻图幅均应注出。路、街、巷应注名称,宗地内注出门牌号,相连门牌号可跳注,字头向西或向北。宗地内还应注出土地使用单位名称,共用宗地应注出主要使用单位。
(3)宗地界址点与界址线。宗地界址点应正确反映实地情况,界址点应严格位于界址点中心连线上。界址边长小于或等于图0.8mm时,不绘界址线,在0.3mm—8mm之间时,界址点圆圈符号重叠部分不绘出。原图上应注解析界址点,连号可跳注。街坊外围轮廓与最外层宗地的外侧界址线重合时,巷口用虚线连接,以表示出街坊范围。各类线状地物与界址线重合时,只绘界址线。
(4)已完成土地分等定级的区域,应表示土地等级界线。
(5)地籍平面控制点是测定界点和变更地籍测量的依据,图上应表示其位置、名称、等级、埋石状况。
2,地物要素
地籍图的地物要素与房产分幅图的地物要素一致。
(二)地籍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
地籍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应根据测绘方法而定;一般应表示下列内容:
1.平面控制点及控制点点号。
2.界址点和建筑物角点。
3.地籍区、子区与地块的编号及名称。
4.土地利用类别。
5.道路及水域。
6.有关地理名称、门牌号。
7.观测手簿中所有未记录的测定参数。
8.为检核而量测的线长和界址点间距。
9.测量草图符号的必要说明。
10.比例尺、精度等级、指北方向线。
11.测量日期、作业员签名。
(三)宗地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
宗地测量草图的内容与要求:
1.本宗和邻宗地的宗地号、门牌号,门牌号写在相应的位置上。
2.本宗地和邻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全称。
3.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相邻宗地间的分隔界址线段及主要临近地物。
4.在相应位置注记本宗地的界址边长、界址点与临近固定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和条件距离。
5.标明界址点位于围墙等线状为界址边时的“内、中、外” 位置。
6.共用宗地应注出独自使用和共用地段的周围边长,并在相应位置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