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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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一、当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基层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中仍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司法所职能强化和人员不足问题的日趋突出。基层司法所担负着组织和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无论是哪一项工作,都与维护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现实是,就**县而言,全县15个乡镇仅有18个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这个现实问题成为制约基层司法
行政工作的重要瓶颈。就全市、全省来看,基层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的现象也十分普遍,这与当前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极不相符。这一突出问题如无法从体制上有效加以解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明显不利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开展业务工作和兼顾其它工作的突出矛盾。我县司法所本身人员缺乏却都参加了乡镇的中心工作,而乡镇中心工作也相当繁重,必然容易造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时间受到挤压,牵制了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精力,这个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因素。而有的司法所人员能力较强,兼任乡镇的综治委(办)主任、信访专干等其他职务,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行政基层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是加强硬件建设和经费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就全县范围来说,基层司法所经费无法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县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但是由于我县经济比较落后,县、乡两级财政都比较紧张,普法经费尚难以全部落实,致使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经费就更难落实了,而司法所目前的管理体制是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司法所想从乡镇筹集办公经费
就更加困难,可以说基本上就没有得到过经费保障,从而致使司法所办公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购买办公用品、用具,正常业务开展所需的材料费、燃油费、水电费、各类制度、四级政法专网月租费、宣传图板等开支等,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长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四是队伍建设新要求与管理监督难的突出矛盾。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目标对队伍建设的要求是,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司法行政基层队伍。就当前的现实来看,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乡镇。局机关只能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的形式,对基层司法所的人员及业务开展进行面上了解和管理,却无法进行深入接触与对接服务,在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祥情。
五是司法助理员兼职法律服务工作的问题不容忽视。就我县而言,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很多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部分司法助理员兼职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司法助理员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或司法所长和法律服务所主任一人兼,往往使司法所对法律服务所的指导、管理、监督流于形式,因为自己对自己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一般难以实现.带有长期性、持久性工作性质的人民调解、两劳帮教、法制宣传、依法治理等
司法行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如果司法所专注于法律服务业务,全面深入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只能是一句空话,也容易造成自己对自己指导、管理、监督放任,从而酿成不良的法律后果.
二、解决矛盾的对策与建议
对于如何解决当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在的各种矛盾,我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对策:
1、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更加重视和有力支持。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实施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司法部在《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保证每个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同时要努力争取县、乡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因此,基层司法行政的队伍建设,必须围绕这一根本目标,结合现有政策与工作实际,加强攻尖与协调,强化队伍建设措施,制定长远发展规划,推动队伍人事改革。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司法助理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坚决落实从优待警,从优秀司法助理员中选任副科级司法所所长,不断提高司法助理员的政治、经济待遇。
2、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安全”的思路,加
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是全面推进基层司法工作的关键.一要不断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队伍建设,规范司法所建设.要密切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关系,建立一支朝气蓬勃的基层司法工作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司法工作队伍的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同志的先锋模范作用,学先进、树典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的要求,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
3、努力提高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基本素质,逐步建立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制度。干好任何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所以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从司法所的队伍建设的实践来看,搞好队伍建设,关键是把素质能力建设贯穿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我认为对司法助理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应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宁精匆杂的原则,可以采取短期培训长期培训相结合、书面知识培训和系统知识培训相结合、司法机关内部培训和自学深造相结合、全员短训和长期轮训相结合的培训体制.鼓励自觉学习和上级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