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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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本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运营,自愿组成,自愿退出,以公益为宗旨,致力于资助弱势群体、促进教育发展、推动环境保护、支持灾区重建等公益事业。

第三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传递爱心,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涵盖全国范围,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国内外开展公益项目。

第六条:基金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资产收益、政府补助等合法渠道。

第七条:基金会遵循自愿、平等、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八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不超过1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为3年,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条: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基金会可以设立办事处、分支机构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

第三章:基金会的权益第十三条:基金会享有依法独立开展公益事业的权益。

第十四条:基金会有权向社会募集捐款、物资等,用于资助弱势群体、开展公益项目。

第十五条:基金会有权依法申请接受政府补助、项目资助等。

第十六条:基金会有权合法投资、理财,增加运营资金。

第十七条:基金会有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章:基金会的责任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依法履行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的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当保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公益项目,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传递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他人,施予帮助”,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益事业,传递爱与温暖。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灾难救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

第四条爱心基金会的活动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爱心基金会以社会捐赠为主要收入来源,有效利用资金和资源,确保爱心善款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爱心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注册地为中国法律允许的地区。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会徽为一个握手的手掌,象征着关爱和帮助。

第八条爱心基金会的管理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章会员的加入与退出第九条爱心基金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任何具备公民权利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加入爱心基金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爱心基金会的个人或组织需填写入会申请,并交由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爱心基金会会员享有参与爱心基金会的决策和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会员大会,表达自己对基金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会员可自愿申请退出爱心基金会,填写退出申请,并由理事会批准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对爱心基金会的名誉义务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党和组织内部的事务。

第三章爱心基金会的组织结构第十四条爱心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对基金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选举产生理事会。

第十五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决策。

第十六条爱心基金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行政和运营工作。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发展,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倡导社会公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救助、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灾害救助等公益事业。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补助、企事业单位捐助等合法渠道。

第六条基金会的运作原则是: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高效运作、责任担当。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实行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

第八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由不少于3名理事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是基金会的重要参与者。

第十三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会员享有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的加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满18周岁、拥护基金会宗旨、愿意为基金会的发展和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等。

第十五条组织会员的加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益实践经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重大决策、监督基金会运作、提出建议等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基金会章程、参与基金会的活动、支持基金会的公益事业。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合规、透明、规范的原则。

第十九条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等工作。

第二十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符合基金会宗旨和公益事业的需要,严禁挪用、私分、浪费等行为。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响应社会的关怀和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祉,提供教育、医疗、扶贫等方面的资助和支持,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基金会为非营利性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1. 捐赠:接受个人、企业、机构等的捐赠;2. 遗赠:接受遗嘱遗赠;3. 投资:进行合法投资并获得收益;4. 其他合法形式。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人员组成。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2. 审核和决定基金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3. 选举和罢免基金会的主要负责人;4. 监督基金会的运营和项目实施;5. 其他与基金会运营相关的事项。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长领导,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召集。

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多数通过。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2. 组织和协调基金会的项目实施;3. 编制和报送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协助理事会履行职责;5. 其他与基金会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进行独立审计。

第十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按照捐赠人或捐赠机构的意愿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收支记录和账目核对,并定期向理事会和社会公布财务报告。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

爱心基金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是合法依法成立并依法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全称为“XX市爱心基金会”,简称“XX爱心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推进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及关怀弱势群体,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捐助教育事业、医疗救助、灾难救济、扶持弱势群体、环境保护、文化艺术事业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非营利性法人。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办公地址位于XX市,实际运营地址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七条本基金会下设办公室、项目部等机构,具体设置由基金会理事会决定。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九条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条理事会是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

第十一条理事会负责制定本基金会的工作计划、收支预算等,并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本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第十三条监事会负责对本基金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并提出监督意见。

第四章基金会的权益保障第十四条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享有合法捐赠、接受资助的权利。

第五章相关责任义务第十七条理事会成员要履行好职责,为本基金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十八条监事会成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保障本基金会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运行。

第六章会计和审计第十九条本基金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基金会应当委托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章爱心基金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可以因事业需要或解散决定进行解散。

第二十二条本基金会解散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慈善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关爱儿童、支持教育事业、推动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第五条基金会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带领,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定期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项目筹划和实施。

第十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带领,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助、遗赠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资金和财物,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项目筹划和实施第十六条基金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项目筹划和实施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的可持续性。

第五章组织发展和宣传推广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引言概述:爱心基金会章程是爱心基金会的核心文件,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基金会的使命得以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基金会的宗旨、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详细阐述爱心基金会章程的内容。

一、基金会宗旨:1.1 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基金会的首要宗旨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包括但不限于贫困儿童、残疾人士、老年人等。

基金会将关注这些群体的生活需求和教育培训,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1.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致力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资助公益项目和组织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基金会将与其他公益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1.3 倡导爱心文化:基金会将倡导爱心文化,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培养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各个部门的运作。

2.2 监事会: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独立的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规和透明。

2.3 秘书处: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秘书处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保证基金会的正常运转。

三、运作方式:3.1 资金筹集:基金会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包括个人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等。

基金会将确保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弱势群体的匡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3.2 项目申请和评估:基金会设立项目申请和评估机构,负责接收和审核项目申请。

申请的项目需要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要求,经过评估合格后,基金会将资助该项目。

3.3 资金使用和监督:基金会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和核算。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以爱心为纽带,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任务是:1. 筹集和管理捐赠资金,用于救助贫困人群、孤儿、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2. 组织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慈善义演、公益宣传、健康教育等;3. 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4. 推动公益事业的研究和创新,提升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5.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专家学者、公益事业从业者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章程规定。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会长,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捐赠款项;2. 政府拨款;3. 企事业单位的赞助;4. 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产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或组织的非法牟利。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爱心基金会的管理工作,提高爱心基金会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爱心基金会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理事、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宗旨是传播爱心、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爱心基金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爱心基金会的管理工作应当秉持公开、公正、公正、公正、公开、公开、公开、公开、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秘书长等人组成。

理事会是爱心基金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爱心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爱心基金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由秘书处、财务处、项目部等部门组成。

办公室主要负责爱心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和管理。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志愿者、爱心人士等人组成。

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保障爱心基金会的公信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董事长是爱心基金会的最高领导,负责领导爱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

董事长应当制定爱心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秘书长是爱心基金会的执行主管,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秘书长应当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有效组织和管理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财务处负责爱心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审计验收、资金管理等。

财务处应当保证爱心基金会的财务安全和透明度。

第十一条项目部负责爱心基金会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估、项目跟踪等。

项目部应当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效评估。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主动,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促进爱心基金会的发展。

第十四条爱心基金会鼓励员工参加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审计监督第十五条爱心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对爱心基金会的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爱心基金协会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协会规章制度

爱心基金协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促进爱心事业的发展,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爱心基金协会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组织,自愿由热心公益事业者组成,依法独立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爱心基金协会的宗旨是秉持“人道、仁爱、奉献”的精神,倡导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第四条爱心基金协会的工作原则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慈善活动,维护公益事业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爱心基金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社区服务、扶贫济困、灾害救助、义务教育、健康促进等领域,关注弱势群体,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第六条爱心基金协会遵循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提高组织运作的效率和效益。

第七条爱心基金协会的财务收支原则是依法合规,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爱心基金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分工协作,共同推动协会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负责协会的业务工作和管理。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负责协会的财务监督和监督机构的工作。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处理、文件档案管理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三条会员是爱心基金协会的基本组成单位,包括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是指自愿加入协会的个人,支持协会事业,参与协会活动。

第十五条团体会员是指符合协会入会条件的社会团体或组织,支持协会事业,提供协会活动所需的资源。

第十六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协会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由协会授予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协会的相关权益,包括参与协会活动、享受协会服务、参与协会决策等权利。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引言概述:爱心基金会是一家致力于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非营利组织。

为了确保基金会的正常运作和有效发挥作用,制定一份明确的章程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爱心基金会章程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基金会的目标和使命1.1 确定基金会的宗旨和目标,例如:通过捐赠和资助项目,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提供教育和医疗援助等。

1.2 确定基金会的使命,例如:倡导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

2. 基金会的组织结构2.1 确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明确其职责和权益。

2.2 制定基金会的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例如: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2.3 设立基金会的办公地点和办公时间,确保基金会的正常运作。

3. 基金会的资金管理3.1 规定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例如:捐赠、遗赠、投资收益等。

3.2 确定基金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原则,例如:优先支持弱势群体、公益项目等。

3.3 设立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财务报告、审计等,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4. 基金会的项目管理4.1 设立项目申请和评审机制,明确项目申请的条件和流程。

4.2 确定项目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进展和效果。

4.3 设立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管理规定,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督。

5. 基金会的宣传和合作5.1 制定基金会的宣传策略和计划,包括媒体宣传、社交媒体推广等,提高基金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2 确定基金会与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合作方式和条件,共同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

5.3 设立基金会的评估和改进机制,定期评估基金会的工作效果和运营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总结:通过制定一份明确的章程,爱心基金会能够更好地明确自身的目标和使命,规范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有效管理资金和项目,提高宣传和合作能力。

这将有助于基金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益慈善为宗旨,为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社会发展而设立。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和慈善活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倡导爱心文化,传递温暖与希望。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和开展公益慈善项目,为贫困人群提供物质和精神帮助;2. 开展教育扶贫、医疗救助、灾害救援等公益活动;3. 支持和鼓励科学研究、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4.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合作与交流;5. 推动社会公益意识的培养与提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有理事会、秘书处和监事会。

第六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理事组成。

董事长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担任,任期五年。

第七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策划、执行和管理工作。

秘书处设有秘书长,由理事会选聘,任期三年。

第八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理事会提出监督意见。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1. 来自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赞助;2. 政府拨款和社会组织的合作资金;3. 基金会自身的财产收益。

第十条基金会的资金应当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和项目需求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社会公开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基金会不得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不得侵占、挪用或私分基金会的资产。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十三条基金会的项目应当符合基金会宗旨,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和持续的影响力。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市场宏观经济状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调整基金会的活动策略和项目。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基金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医疗、贫困救助、环境保护、灾害救援等领域。

第七条基金会的会址为注册地。

第八条基金会的运作模式为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及日常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决策和监督的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不少于7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发起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每名理事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理事长主持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决策需经过过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具体职责由理事会制定。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及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和事务。

第十六条秘书处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设立各部门、办事机构。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基金会的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条基金会的收入主要用于开展公益事业和项目,以及基金会正常运行所需。

第四章基金会活动第二十一条基金会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组织和开展公益募捐活动;(二)资助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等教育救助活动;(三)开展医疗援助活动,资助疾病患者;(四)开展环境保护、绿化和生态建设活动;(五)开展灾害救援、赈灾救助活动;(六)开展扶贫济困、社会福利和社区建设活动;(七)开展社会公益推广活动和知识普及活动。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益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家非营利性公募基金会,依法独立注册成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传递爱心力量、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救助贫困儿童、资助教育事业、支持医疗救助、扶助老人福利、关注残疾人群体、推动环境保护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的捐赠、资助、遗赠等合法渠道。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等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策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条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营管理、项目筹划和执行、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等组成,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四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

第十五条基金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十六条普通会员是指对基金会事业有较大贡献或经基金会认可的个人、组织。

第十七条荣誉会员是指对基金会事业有杰出贡献并经理事会授予的个人、组织。

第十八条基金会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事务、参与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的权利。

第十九条基金会会员应遵守基金会章程,支持基金会的宗旨和工作。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资助、遗赠等合法渠道。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规范和有效。

第二十二条基金会应及时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项目管理第二十三条基金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能力,制定并实施相关公益项目。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公益事业的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法设立本基金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基金会名称为“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递温暖,致力于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提供教育、医疗、扶贫等方面的匡助,推动社会公正和谐。

第四条基金会的宗旨实现途径主要包括:募集社会善款、接受社会捐赠,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项目,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宣传教育等。

第五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责任担当、效率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第六条基金会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七条基金会的运作方式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

第八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理事等组成,董事长为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项目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

第十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专项基金,根据社会需求和捐赠情况,设立教育基金、医疗基金、扶贫基金等,用于资助相关领域的公益项目。

第三章基金会的收入和支出第十二条基金会的收入主要包括:社会捐赠、募款活动所得、资产收益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项目资助、志愿者活动支出、行政管理费用等。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审计和公开。

第四章基金会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五条基金会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评估。

第十六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财务报告、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估。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纪律规定第十七条基金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基金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捐赠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结社会爱心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递温暖、关爱弱势群体,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贫困救助、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环保与生态保护、灾害救助、文化艺术推广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捐赠人、重要合作火伴、专家学者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董事长提名,经过理事会投票通过,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基金会发展战略、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基金会工作等。

第八条基金会设立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机构。

第九条执行机构由基金会董事长任命,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日常运营等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

第十一条监事会由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三年,负责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项目实施等情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遗赠、政府津贴、社会募捐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接受捐赠和遗赠,捐赠人和遗赠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荣誉。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向社会发布捐赠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六条基金会的项目实施应当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第十七条基金会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机构合作,共同开展公益项目。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当建立项目评估和监测机制,及时评估项目的效果和发展情况。

第五章管理与运营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基金会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当定期召开理事会、监事会会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爱心基金会制度范本

爱心基金会制度范本

爱心基金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定名为: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是:汇聚爱心,传播友爱,助人为乐,回报大众。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本基金会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基金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成员由捐赠人、资助人、公益人士、专家、学者、相关管理部门代表及本基金会工作人员组成。

理事会成员总数不得少于五人。

第六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理事会成员若干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会议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审议和批准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基金会的终止和清算;(五)决定基金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长负责基金会的全面工作,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九条本基金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基金会工作人员组成。

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条本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理事会负责,依法行使监督权。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第三章基金管理第十一条本基金会基金来源包括:(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捐赠;(二)政府资助;(三)基金会投资收益;(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捐赠人可以向基金会指定捐赠用途,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合理使用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增值,基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宗旨。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据本章程的规定开展慈善公益事业。

第二条基金会的名称为“爱心基金会”,英文名称为“Love Foundation”。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倡导爱心、传播爱心、实现爱心,致力于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注册地为中国XX省XX市。

第五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助困、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灾害救援、环境保护等公益领域。

第六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捐赠、遗赠、赞助、投资收益、政府补助等。

第七条基金会的管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合规开展活动。

第八条基金会的章程是本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所有成员必须遵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7人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和理事。

第十一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人组成,包括主任监事和监事。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十三条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发起人和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候选人,经过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五条监事会主任监事由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六条秘书处由基金会主席任命秘书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七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

第十八条个人会员须年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认同基金会宗旨并自愿申请加入。

第十九条组织会员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社会团体,认同基金会宗旨并自愿申请加入。

第二十条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均享有参与基金会事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会员有权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类会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基金会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基金会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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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善行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性质:善行爱心基金会是由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牵头,公司内部员工自发组织、共同创立、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对本公司员工实施精神和物质关爱,且在适当时候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汇聚爱心,积累希望,传递关爱,分享幸福。

以公司爱心基金为依托,用员工爱心捐款做支持,传承互帮互助、爱传千家的企业互助精神;凝聚企业及全体员工的力量,积极募集、合理利用爱心基金,帮助生活困难、重病难治、天灾人祸等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员工,让受助者感受温暖,让行善者感受快乐,体现保利物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在公司发展壮大和爱心基金达到一定数额的基础上,参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分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及财务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五条“善行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本着有利于基金会发展的原则,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全体员工中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设会长1人、秘书1人、委员5人,任期一年。

会长由公司总经理李斌担任;秘书由综合事务部主管潘琴担任,总经理助理李志明、财务部经理韩
新芬、安全事务部班长鲜青松、客户服务部吧台班长吴丹、环境部副班长朱大友为委员。

管委会全体成员均为兼职无偿服务。

第三章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公平、公开、团结、奉献”为工作宗旨,要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思想和意志发扬主人翁精神,致力于爱心基金会的事务管理。

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下:
1、职责范围:
(1)组织召开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
(2)筹办管理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3)制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筹措资金和基金的管理使用;
(5)起草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并向公司员工大会报告;
(6)组织举办基金会各种活动。

2、权利:
(1)听取、审议本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及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审议和或批准基金使用方案;
(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5)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6)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3、义务:
(1)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
(2)对员工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3)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4)使用好基金会资金为员工服务的义务;
(5)调查资助对象情况和跟踪服务的义务;
(6)参加基金会组织的会议和各项活动的义务;
(7)定期向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报告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的义务。

第四章基金会基金的筹措、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基金会基金的筹措
“善行爱心基金”由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筹建和管理,基金来源以公司经济支持和职工互助捐款为主要方式。

1、公司拨款2000元,作为基金会的启动资金;
2、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个人的爱心捐赠;
3、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
4、基金会其他合法形式的活动募集的资金。

第八条本基金会属公司内部组织,严禁一切形式的对外的、主动的社会募捐活动。

第九条公司的各类社会关系:如领导和员工的朋友、兄弟单位等因热心于爱心公益事业,捐赠的款项,基金会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数额超过500元的,必须书面向捐赠人或单位汇报捐赠款的用途。

第十条基金会基金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觉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专门基金账户,由专人负责管理;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要经过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每半年向公司和全体员工公布一次资金收支情况。

第十一条基金使用审批程序
1、被救(资)助对象条件:被资助对象应是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在职的正式员工。

发生以下情况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后可启用爱心基金。

(1)可享受一次性爱心救助款的情节:
A、因家庭事故、意外创伤、突发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抗拒灾难事故而造成伤害及生活困难的员工;
B、子女以特别优异成绩考取高等院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员工;
C、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员工。

(2)未包含在上述情节内,但符合爱心宗旨,经管委会批准后可享受一次性爱心救助款的员工。

2、资助数额:
爱心资助的数额由管理委员会研究并经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原则上要求每种情形资助金额需相对固定,需适当调高或减少资助金额的需经管理委员会全体通过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资助对象的产生:
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可由员工本人向本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上报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员工发放爱心资助款。

第十二条基金会在开展爱心事务时必须让受赠人在收到受赠款物时:
1.在受赠证明或收据上予以签收并留下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

2.拍照证实。

第十三条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所有爱心捐赠和爱心活动的受助人事由开展详细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建立档案资料予以长期保存,以备公司和捐赠者监督。

第十四条接收捐赠的物资应及时登记物资帐,并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物资价值的评估和实际折价的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变现收入及时进入基金专户。

第十五条对资助项目和资助对象实行使用效果追踪制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2012年5月18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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