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服务设施布局及服务范围规划2018-2030-北海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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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心城区
基层服务设施布局及服务范围规划
(2018-2030)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1、国家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要求
2000 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行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2017 年 6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救助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方面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
2、自治区层面:《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6 年 8 月发布,该意见提出要把全区城市逐步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绿色生态、开放创新、活力迸发、管理高效、桂风壮韵鲜明的现代化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
并提出构建社区“15 分钟生活圈”,增强增强生活舒适性,加强文化教育设施、商业设施、休闲绿道建设。并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性,加大卫生、养老、文体、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良好、数量充足。
3、北海市层面:建设宜居城市的需要
随着北海市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推动了城市空间的扩展,对城市基层管理水平的要求日益提高,现行的基层配套设施建设落后,已不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
为了建设宜居城市、满足城市快速扩张的居住配套设施要求。
二、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城市建设用地160 平方公里,规划区服务总人口远期 145 万人。
2、规划期限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为2018—2030年。其中:
近期:2018—2020年;
远期:2021至2030年。
三、规划目的
1、优化北海市中心城区的基层社区服务范围。
加快城市化,城乡一体化,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和改进社区组织、制度和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社区自治和社区管理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衔接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下一步控规编制提供依据。
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提高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区和谐,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生活需求,合理配置各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3、促进宜居城市建设,打造便捷的城市生活。
按照打造15分钟生活圈的理念,落实完善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4、为北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的布局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为了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并为北海市社区服务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提供科学指导和依据。
四、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编)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4、《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
5、《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0)
8、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7年6月)
10、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
11、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2013.08)
1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2016.08)
13、《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设标〔2007〕165号)》
14、《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2014
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2013
16、《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005,内部发行)》
17、《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SB/T10455-2008)
18、《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2011〕
19、《北海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20、《北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21、《北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22、《北海市城市道路综合交通规划(2013—2030)》
23、《北海市商业网点布局专项规划(2014—2030)》
24、《北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
25、《北海市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用地专项规划(2015-2030)》
26、《北海市居住区配套公建研究》(2012)
27、《北海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2)
28、各类基层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要求
29、各片区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
30、参考《上海市15分钟生活圈规划导则》
32、国家、北海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32、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意见。
五、规划主要内容
本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社区公共设施服务范围和社区基层配套设施配套进行规划。
1、优化中心城区基层社区服务范围。
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城市社区规划模式和经验基础上,以北海市中心城区现有社区地域范围为基础,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的原则,并综合考虑历史、地缘和未来发展规模等因素,从空间上对社区设施的服务范围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布局。
2、优化基层配套服务设施布局。
按照有利于社区服务的原则,根据资源服务功能和服务半径的配置要求,并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范围以及地域性、认同感等社会构成因素,对街道、社区两个层级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优化配置和布局。最终使城市社区布局规划能够引领社区建设,能够满足居民群众的服务功能需求,能够满足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要求。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十五分钟、十分钟生活圈城市居住区配套公建主要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等,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包括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
结合北海社区的特点和功能要求,及相关规划的情况,本次规划的基层配套服务设施配置项目主要以十五分钟、十分钟生活圈中配套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以及商业服务业设施中便民市场。另外的商业网点、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设施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的专项规划落实,不纳入本次规划的基层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内容。
第二章现状分析
一、现状基层社区服务范围主要存在问题
1、现行基层服务范围不适应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随着北海市城市与经济的迅速增长,推动了城市空间的扩展,特别是银海区的快速建设发展,城市空间的扩张,在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