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组织效能和人才培养质量。
为了提高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一套符合高校实际需求的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选拔标准、程序和考核等方面,介绍一套行之有效的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一、选拔标准大学干部的选拔标准应综合考量个人能力、业绩和道德品质等因素。
在个人能力方面,应注重选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干部。
业绩方面,干部应具备出色的工作成绩和对学校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经历。
道德品质方面,干部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操守。
二、选拔程序大学干部的选拔程序应该规范、公正和透明。
首先,需要设立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高校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选拔细则、评估标准和审核程序等。
其次,高校应通过内部竞聘、考核考察、民主投票等方式,对干部进行选拔,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最后,选拔结果需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并公示于内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考核评价大学干部的考核评价应该量化、客观和全面。
为了科学评价干部的表现和能力,可以制定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应覆盖干部的工作业绩、学术成就、团队合作、道德品质等方面。
同时,考核评价需要采取多元化的方法,如面试、考察材料、实地调研等,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四、培训发展大学干部的培训发展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
高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干部培训机制,注重培养干部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通过开设领导力培训班、管理技能培训班等形式,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五、激励机制大学干部的激励机制是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保障。
高校应该建立起一套能够激励和激发干部工作动力的机制。
例如,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和荣誉称号等方式,激励干部积极工作,为学校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监督和评估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是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单位或组织)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将品德修养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透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资格(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选拔任用程序1、动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2)对动议进行充分酝酿和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民主推荐(1)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
(2)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确定考察对象(1)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2)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引言大学干部在学校中具有重要的领导职责和影响力,他们的选拔任用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
为了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选拔任用机构1. 学校领导班子:学校党委和行政班子负责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政策指导。
2. 选拔任用委员会:设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干部选拔任用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干部选拔评审工作。
三、选拔任用程序1. 职位需求确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岗位职责,确定拟选拔的干部职位并公示。
2. 材料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报名参与干部选拔,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材料审核:选拔任用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 综合评价:通过个人面试、集体讨论、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
5. 公示和反馈:对通过综合评价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接收相关意见和反馈。
6. 英才选拔:通过公示期限内没有异议的候选人,进入最后的英才选拔环节。
7. 职位匹配:考虑个人意愿和专业能力,确定干部职位的最终人选。
8. 任前培训: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9. 任命公示:学校领导班子根据最终人选,发布干部任命公示。
四、选拔任用标准1. 德才兼备: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综合素质。
2. 适任要求:候选人在相关岗位上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背景,能够胜任相关职责。
3. 公平竞争: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人情、权力干预。
4. 民主决策:通过专家评审和多方面的意见征询,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决策合理和科学。
五、任期管理1. 年度考核:对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调整。
2. 职位轮岗:在干部的职务任期到期后,可以进行职位轮岗,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3. 职务晋升:根据干部工作表现和岗位要求,适时对干部进行职务晋升。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
(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三章选拔方式及程序第七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
第八条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民主推荐:先进行个人推荐,个人推荐以正职推荐为主,其他人也可以推荐,个人推荐应写出书面材料并署名。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引言中层干部是一个组织中重要的力量,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稳定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证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对于组织的发展、管理和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选拔和录取的基本原则1.选拔和录取对象必须符合组织制定的条件,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职业素养等。
2.选拔和录取过程必须公正、公平、透明。
3.选拔和录取结果必须符合组织工作需要,以及考虑人员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意愿等综合因素。
4.选拔和录取过程和结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
三、选拔和录取的程序1.发布选拔通知书中层干部岗位的选择需要通过发布通知书来向内部和外部的申请人展示岗位的具体情况、要求和招聘条件。
岗位通知书重点介绍岗位信息和条件、申请程序、申请的截止日期以及有关选拔和录用程序的基本介绍。
2.申请中层干部岗位申请人需要通过“申请表”,提交个人信息、工作经历和其他相关文件。
组织需要在申请表中明确各类信息的鉴定标准,并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在通知申请人相关要求,银行将在5~10天内进行审核,以确定其是否符合选拔条件,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岗位面试是选拔和录取的关键环节。
岗位面试要求考生不仅在个人资料中体现出来的个人认知,还要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一种系统和综合的能力。
岗位面试覆盖面大,考察内容广泛,重点是考察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申请者的能力和潜力。
4.通过考核,选拔和任命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和综合考虑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与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社会关系以及工作态度等整体因素,进行综合评分,选取评分最高的申请人进入候选名单。
根据候选名单的结果,最后确认选定应聘者进入岗位。
同时,还要明确给出应聘者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绩效考核标准等方面的信息,以便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新职位和新环境。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条选拔任用应以事业需要为导向,根据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群众公认程度,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条股级干部的资格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基本条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等。
任职资格则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设定,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
第四条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应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因素。
第三章选拔程序第五条选拔程序主要包括民主推荐、会议酝酿、组织考察、任用决策等环节。
第六条选拔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简化。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七条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应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推荐过程中,应注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八条推荐结果应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章会议酝酿第九条会议酝酿是对推荐结果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和筛选的过程。
应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作用,集思广益,确保酝酿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会议酝酿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六章组织考察第十一条组织考察是对候选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价的过程。
应深入实际,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情况。
第十二条考察结果应作为任用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任用决策第十三条任用决策应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任用决策应充分考虑考察结果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确保选对人、用对人。
第八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股级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是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应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奖惩、培训、交流等制度,促进干部素质的提升和全面发展。
第十六条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xx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六)坚持民主集中制;(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八)能上能下。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所有领取医院干部津贴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及聘期(一)岗位设置:临床标准科室设1名科主任,有条件的科室可设1名副主任,1-2名医疗组长;设1名护士长,1-2名护理组长(大科室可增设1名护理组长)。
医技科室人员在10人(含10人)以下的设科主任或组长1人,在10人以上的设科主任1人,组长1-2人。
(二)聘期实行聘任期制,聘期为5年,经考核合格可以连任。
四、任职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3.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4.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5.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6.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资质1、科室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科室如急诊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医疗技术精湛,具有解决本专业疑难危重疾病的能力;能够带领和独立开展国内先进的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
担任科室副主任两年以上。
2、科室副主任: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在医疗组长中产生。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大学干部选拔及任用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正透明,发挥干部的优秀才能,提高大学管理水平,制定本《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大学领导层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选拔环境,选拔和任用大学干部必须遵循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干部指的是在大学机构内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授等。
第三条大学干部任用应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上能下、公正激励、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估体系,综合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大学干部选拔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核心作用,依法独立自主进行。
第六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应公开透明,接受广大师生、干部群众的监督。
第二章选拔任用程序第七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申报、初审、资格审查、考察、考核、面试、公示、决策、任命等。
第八条申报环节是大学干部选拔的起点,候选人应提交个人简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初审环节由干部选拔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条资格审查环节由干部组织部门负责,对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操守等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考察环节是大学干部选拔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个人面谈、调查取证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环节由专门组织机构负责,采用量化考核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面试环节是对候选人进行个人素质测试和综合能力评估的环节。
第十四条公示环节是公开候选人名单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环节。
第十五条决策环节由干部组织部门提出选拔意见,经上级党委(党组)审批决策。
第十六条任命环节由学校党委(党组)负责,对干部选拔决定进行最终任命。
第三章选拔任用原则第十七条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的干部政策和原则。
第十八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大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大学干部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级各类干部的选拔任用。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同时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认可和支持,具有突出的工作成绩和实际贡献。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应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平等、竞争有序,选拔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应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2、任职资格(1)提任处级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
(2)提任科级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3)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破格提拔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批准。
四、选拔任用程序1、分析研判和动议(1)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对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
(2)党委组织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引言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 按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以好的作风选拔作风好的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实现科学决策,提高选人用人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公正性,结合本公司实际,参照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引用文件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三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所述公司中层干部主要包括:(一)公司机关部室正、副主任,各部门正、副经理;(二)党支部正、副书记;(三)公司各生产部门、中心(四)管理权限属公司管理的副总工程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上所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和履行“一岗双责” 情况的监督。
第四章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监督工作程序第五条针对采用聘任制、委任制、选任制办法选拔领导干部的过程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监督:(一)检查监督拟任人选是否经过基层组织民主推荐;(二)对基层组织民主推荐,并经党政联席会沟通酝酿的拟任名单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的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三)对于在干部考察选拔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吃请送礼、跑官要官、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四)参与对拟任人选的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五)组织对拟任人选的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出具廉政鉴定;(六)出具廉政报告,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提出拟任建议,上报公司党政联席会;(七)监督是否进行任前公示至少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整理群众意见,上报公司党政领导;(八)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对拟任干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九)检查干部任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第六条针对采用公开考聘形式产生领导干部的过程按以下程序进行监督:(一)参与审核公开考聘工作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二)按照《干部(三)全程监督考试考核(笔试、面试)过程;(四)参与对拟任人选的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五)组织对拟任人选的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出具廉政鉴定;(六)出具廉政报告,与组织、人事部门共同提出拟任建议,上报公司党政联席会;(七)监督是否进行任前公示至少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整理群众意见,上报公司党政领导;(八)按照领导指示,对拟任干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九)检查干部任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和其他干部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科级干部的职责。
校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无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所辖的科级干部,其选拔任用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具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党委可根据学校确定的机构和职数,相对独立地开展选拔配备科级干部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除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身体健康,且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
因故提任前未培训的,提任后须补上。
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初次提任科级职务的,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但已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四)提拔担任科级团干部,还须符合团章的有关规定。
凡在任职中参加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并经考察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任用时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科级干部一般不得双肩挑。
第五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实职岗位,保留相应级别。
第六条人事代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以选拔任用到科级管理岗位。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第七条根据干部岗位的不同特点,任用干部一般实行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和考任制。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是指处于公司或组织中级管理层级的干部,其选拔任用关系到公司或组织的长远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中层干部,公司或组织需要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一、选拔机制公司或组织应该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以确保中层干部的选拔工作公正、合理、公开、透明。
具体的选拔机制包括:1. 选拔范围选拔人员应该在公司或组织中工作3年以上,具备较高的岗位匹配度,忠诚于公司或组织,且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2. 选拔程序选拔程序应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岗位信息公开发布岗位信息,明确招聘的职位、薪资、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等,公开透明。
(2)个人申报在岗位信息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内部系统进行申报,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资格审查由相关部门进行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招聘条件。
(4)笔试通过在线考试,考察申请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岗位知识。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进行初审,让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察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经验。
(6)综合评定由面试考评小组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最终评定出适合担任该职位的人员。
3. 选拔标准选拔标准主要包括:(1)综合素质选拔人员应该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忠诚于公司或组织,具有杰出的领导才能。
(2)工作经验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行业知识,做过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作或项目,有一定团队合作精神,推动过某些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或系统。
(3)背景条件符合公司或组织的背景条件,传承公司或组织文化,践行公司或组织价值观。
二、任用管理制度1. 任用程序公司或组织应根据选拔标准和选拔结果,制定具体的任用程序。
2. 任用职级任用职级应根据公司或组织的组织架构和中层干部职务点实际情况,准确划分职级。
3. 任用轮岗在任用干部职位时,应考虑轮岗等机制,不断挖掘和发掘干部的潜力,提高干部的能力。
三、绩效评估制度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制度,是评价干部工作能力和是否符合公司或组织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监督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连带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行为的,除追究当 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如有任何疑问或 争议,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权威解释。
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任何冲突,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与公司内部其他规定的关系
本办法是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管理制度,如有其他内部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以本办法 为准。同时,公司鼓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但不得与本办法相 抵触。
03 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确定拟任人选。
0 办理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完成选拔任用工作。
05
监督与约束
党内监督
党的纪律监督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组织纪律,确保选拔任用 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党委(党组)监督
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的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修订权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将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后公布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实施时间与废止条款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 办法的各项规定。
废止条款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本 办法的废止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公布。
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直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集团公司章程》,参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集团公司直管干部包括以下范围:(一)集团公司董事长助理、党委书记助理、总经理助理;(二)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机关党委书记和副书记、总部部门负责人、总部部门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三)集团公司高级专业经理;(四)直管单位董事和董事长、监事(不包括直管单位非管理层人员兼任的监事)和监事会主席;(五)直管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六)直管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七)直管单位党委书记助理、总经理助理。
(八)派往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控股、参股企业的董事和董事长、监事和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第四条集团公司党委负责确定直管干部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下称组织(人事)部门)作为直管干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集团公司直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直管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一、任职资格条件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5、干部身份;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2、确定考核对象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3、组织考察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3综合汇总;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4、集体研究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5、任前公示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6、任职和审批备案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7、试用期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四、年度考核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五、纪律和监督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六、附则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相关部门出台了《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本文将结合该办法的内容,对其进行全面解读和阐述。
二、选拔任用方式和原则1. 公开选调公开选调是一种重要的选拔任用方式,它要求在全体公民中广泛选拔,具有公平、公正的特点。
公开选拔时,应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筛选标准和考核方法,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公正。
2. 巡视考察巡视考察是一种重要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深入了解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领导才能。
巡视考察应该注重对干部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的全面评估,确保选拔出合适的干部。
3. 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是一种综合考察和评价干部能力和潜力的方式,可以采用面试、考核、测评等多种方式。
综合测评应该注重对干部的素质和综合能力的评价,确保选拔出优秀的干部。
三、选拔任用程序1. 需求调研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根据工作岗位的需求进行调研,明确需要的干部人数、岗位要求和专业背景等。
2. 应聘报名干部选拔任用应设立统一的报名通道,要求干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
3. 资格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次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下一轮选拔环节。
4. 选拔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组织面试、笔试、实操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5. 综合评定将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通过专家评审、综合打分等方式,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6. 聘用与公示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公示,确保选拔任用的公开、公平。
四、其他注意事项1. 审查调查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应对干部的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调查,确保干部的信息真实可靠。
2. 培训培养选拔任用后,应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培养,提高其岗位能力和领导才能。
3. 考核评估选拔任用之后,应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任用方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集团公司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卓
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四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组织考察小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3、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4、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初步方案,与考察材料一并向集团公司党委报告。
5、考察工作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考察材料归入被考察人的本人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如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2)主要缺点和不足;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4)党委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小组应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
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5)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小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6)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小组向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第五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
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8、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六条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七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干部,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