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精编版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检验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食品公司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
1、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食品经营主体,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应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并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4、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食品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品进行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库房、贮存场所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
保证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7、食品必须保证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9、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10、存放的食品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
11、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12、不定期地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理出库,清出后在退市区域内存放,并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新疆阿克苏天山果园果业有限公司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购进食品质量关,确保购进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度。
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者、食品批发商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二)预防为主,强化监管;(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证照申领与核发第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场所;(三)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并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二)食品进货管理制度;(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四)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以下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一)食品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二)食品储存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三)食品销售时,应当保证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四)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包括:(一)现场检查;(二)抽检监测;(三)投诉举报处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食品流通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应设立食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流通准入管理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食品流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
第五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范围、食品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前需重新办理。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并及时更新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准入管理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核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流通过程管理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制定明确的食品流通过程管理流程,并向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进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运输工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对食品流通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四章食品流通管理责任及处罚第十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食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并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食品流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流通安全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食品抽样检测。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受到处罚,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予以解释权归食品流通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需经本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规章制度(完整)【可编辑范本】
1从业人员健康制度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戴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2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一、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二、长期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两年进行卫生知识复习一次,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三、食品人业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严把卫生质量关,做到采购员不购买卫生不合格产品,保管员不接收卫生不合格食品。
加工员不使用卫生不合格食品,销售员不出售卫生不合格食品。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和勤换工作服。
五、食品从业人员上岗时,要自觉做到衣帽整洁,不配戴首饰、耳饰或涂指甲油、化浓妆等现象,保持形象素雅。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二、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
三、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四、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
五、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本公司设食品安全主任,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担任,是本公司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带头提高全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政策法规水平,监督食品安全员和全体员工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安全食品经营行为,整改和落实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参与指挥食品安全现场应急处置行动,对公司食品安全承担全面责任。
本公司同时设若干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员由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担任,是本公司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具体实施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抽检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组织本公司员工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定期组织本公司员工进行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卫生知识,不断提高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所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购进食品时,采购人员应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或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进货发票以及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食品进货查检记录由食品安全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四、食品现场质量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员应不定期地对场内食品售卖区域及仓库储藏区域进行现场巡查管理,主要检查以下项目: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无害,是否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食品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摆放;,有机械通风设施;,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需冷藏销售的食品贮藏坏境符合温度要求。
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行业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食品流通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与发放第四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发放。
第五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资格;(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三)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设施;(四)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七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期满前6个月,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第八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实行一企一证制度。
第九条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
第十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二)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三)不得转让、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四)不得涂改、损坏食品流通许可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撤销与吊销第十一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撤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一)使用伪造、变造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二)转让、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三)涂改、损坏食品流通许可证;(四)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持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一)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二)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三)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能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四)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事故真相;(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许可证食品证规章制度
许可证食品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食品安全许可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食品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将逐步推行食品安全许可证电子化管理,实行信息化监管。
第六条食品安全许可证管理应当坚持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加强源头监管,强化风险评估,做到全程可追溯。
第七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生产范围、设备、工艺等重要环节。
第二章食品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核发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食品安全许可证申请。
第十条申请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定注册资本,符合相关规定;(二)场所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三)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四)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按照相关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核查。
第十二条核查合格的单位,依法应当核发食品安全许可证,并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后,应当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生产,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5年,到期前应当提前向食品安全监督部门重新申请。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对已核发的食品安全许可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企业持续符合许可条件。
第三章食品安全许可证的管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食品安全许可证悬挂在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供公众查阅。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内部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关制度提供的范本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关制度提供的范本1-5项内容某某单位、公司、企业名称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一进货查验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四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六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需加盖公章某某公司、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从有合法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三、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由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四、在采购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还应当查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五、不采购和销售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指国家认可具备食品流通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依法取得的证明文件。
它是食品安全体制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食品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规章制度方面介绍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适用范围1、从事食品生产、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与食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2、国内食品流通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流通环节和相关人员。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流程1、申请受理。
申请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企业或个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评价。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并评估申请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控制能力;3、决策审批。
审核评估合格后,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4、公示公告。
受理机关在当地媒体上公示、公告发证情况和详细名单,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随时对许可证持有者进行监督检查;5、变更注销。
许可证持有者需要变更或注销许可证,应向原许可证颁发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变更或注销。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与管理1、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要进行重新申请;2、许可证持有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定期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食品流通安全;3、一旦发现许可证持有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撤销许可证。
以上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规章制度和办理流程,对于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消费者来说,了解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相关规定,不仅有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食品流通市场的公正透明性,更有助于食品流通领域的规范化、安全化和健康发展。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核查地13项规章制度)
1.进货查验制度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4.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5.进货查验记录制度6.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8.食品贮存管理制度9.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10.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1.废弃物处置制度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13.销售记录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本单位购进食品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五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六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法核发给食品流通企业,用来证明其具备食品流通经营资质和合法经营行为的一种证书。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是为了确保食品流通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管和管理。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规章制度。
一、申请资格要求1.食品流通企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条件和能力;2.食品流通企业需要具备合法稳定的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3.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货物的存储、运输、配送设施和设备;4.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并具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能力;5.食品流通企业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备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资质或认证。
二、申请程序1.食品流通企业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场所租赁或购置合同、品牌授权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2.食品流通企业需要填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交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需要补正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4.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和检查,如确保申请人的食品流通经营行为合法合规,相应的证书予以核发。
三、办理时限1.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具体时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及时跟进食品流通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如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四、年检和证书管理1.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年检;2.年检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经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3.年检合格的,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重新核发许可证;年检不合格的,需要整改后重新进行年检;4.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后,申请人需妥善保管,如有变更需要及时通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流通证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
第二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领与颁发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二)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五)企业经营范围;(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七)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流通企业的管理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四)食品销售记录制度;(五)食品退市制度;(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可追溯。
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对不合格食品及时退市,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等发生变化,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终止食品流通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规章制度文本
食品流通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流通行为中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流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信息真实可靠,遵循市场规律,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贯彻诚信经营原则,禁止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食品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食品流通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对违反食品流通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食品经营者管理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经审批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明显的食品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食品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强员工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流通活动中,不得从事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生产过期、变质、伪劣产品。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线进行检测,确保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等的合格性。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范本(3篇)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范本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得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正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范本(2篇)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范本以下是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范本,包括:I. 许可证制度范本1. 食品流通企业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X条规定,我司特向贵部门申请领取食品流通企业许可证。
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我司愿意遵守以下制度要求:(此处列举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食品交易追溯系统、维护食品质量等要求)2. 食品仓储许可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X条规定,我司申请取得食品仓储许可证。
为了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我司承诺遵守以下制度标准:(此处列举建立温度调节系统、制定食品储存规范、确保食品卫生等要求)3. 食品运输许可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X条规定,我司请求领取食品运输许可证。
为了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我司承诺遵守以下制度规定:(此处列举建立车辆设备规范、采取冷链运输措施、定期对货物进行检验等要求)II. 审批制度范本1. 食品流通企业备案审批制度为了确保食品流通企业的规范运营和食品质量的安全可控,我司制定了食品流通企业备案审批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要点:(此处列举对食品流通企业基本情况审核、对食品质量控制体系进行评估、进行现场检查等要求)2. 食品仓储场所备案审批制度为了确保食品仓储场所的健康卫生和食品质量的安全性,我司制定了食品仓储场所备案审批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要点:(此处列举对仓储场所卫生条件的评估、对储存设备和温度调节系统的检查、对食品送检结果的核实等要求)III. 监督检查制度范本1. 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我司制定了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要点:(此处列举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定期检查、对经营记录和台账的核查、对食品质量抽检的严格执行等要求)2. 食品仓储场所监督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对食品仓储场所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食品的储存环境和质量安全,我司制定了食品仓储场所监督检查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要点:(此处列举对仓储温度和湿度的定期检测、对库存物品进行抽检和送检、对仓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等要求)IV. 处罚制度范本1. 食品流通企业违规处罚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第X条规定,我司制定了食品流通企业违规处罚制度。
2024年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一、食品经营者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 一份详尽的食品安全承诺书;2) 对于已设立的经营者申请乳制品经营,需提供包含开户名和账号的银行开户信息证明;3) 许可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如需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食品经营者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的特定时间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填写完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3) 原食品流通许可内容及经营场所未变更的说明,包括名称、食品贮存、包装、经营场所、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许可范围;4)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5)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6)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7)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三、如需变更许可证事项,应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但变更经营场所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的,需先在原许可机关办理迁出,再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变更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3)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4)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表;5)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四、许可证变更的特定情况处理如下:变更名称:应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经营场所:应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及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地址名称变化:应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负责人:应在食品经营者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新负责人签署的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许可范围:需提交经营食品类别表,如增加乳制品经营,还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五、如食品包装、贮存场所、经营食品类别、食品安全管理员或乳制品经营者银行开户信息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概述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国家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监管的一种方式。
通过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可以让消费者更加安心地购买食品,保障食品安全。
办理流程1. 准备材料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其他有关资质证明等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
提交材料时需要注意保证材料的齐全、真实性和完整性。
3. 验证材料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企业的信息。
如果审核不通过,申请企业需要改正不足之处后再次提交审核。
4. 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的经营现场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包括生产流程、设备管理、产品贮存与运输、防污染措施等。
核查合格后,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5. 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申请企业需要将证书提交给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随时接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注意事项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1. 材料提交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较多,申请企业需要认真准备,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现场核查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经营现场进行现场核查,企业需要保证现场的整洁、卫生等,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3. 政策宣传申请企业需要了解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政策,注重宣传、学习,提高政策执行意识。
4. 技术创新申请企业应该注重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优化经营模式,保证产品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
结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有效措施,企业在办理过程中需要认真准备材料,注重现场核查,宣传政策,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许可证规章制度模板
食品许可证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等。
第三条食品许可证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法定准入的必要条件。
未取得食品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进行重新申请。
第五条食品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监督实施机构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食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食品许可证:(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二)具备生产食品所必需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三)具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管理制度;(四)具备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的从业人员;(五)经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合格。
第八条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三)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用的场地、设施、设备图纸;(四)符合食品安全法规要求的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管理制度;(五)相关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健康证、职业证书等;(六)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九条申请单位或个人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给予初步意见。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对申请单位或个人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管理制度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审查通过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向申请单位或个人颁发食品许可证。
第十二条如申请未通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向申请单位或个人说明理由,并提出整改要求。
食品审证各类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证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审查、发证、换证、吊销、注销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审证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食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与受理第四条食品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5.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6.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7.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9.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三、审查与决定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包括:1. 经营者主体资格;2. 经营场所条件;3. 经营设施设备;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 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第七条审查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八条审查不合格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发证与公示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准予许可后,应当向申请人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十条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公示,公示内容包括:1. 许可证编号;2. 许可证有效期;3. 许可经营范围;4. 许可条件;5. 许可机关。
五、换证与续期第十一条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食品经营者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换证。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换证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换证。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板包括:1. 食品流通证申请流程模板:- 申请人信息登记- 申请材料准备- 材料审核及评估-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食品流通条件审核- 发证2. 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流通证管理目标和原则- 食品流通证管理职责和权限- 食品流通证管理流程- 食品流通证有效期和延续管理- 食品流通证挂失和补办管理- 食品流通证信息管理- 食品流通证监督检查3.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模板:-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证的关系- 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和注销管理4. 食品流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仓储运输设施管理- 食品仓储运输工具清洁与消毒- 食品仓储运输设施、工具和设备维护保养- 食品仓储运输设施卫生监督检查5. 食品流通环节质量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货物收货验收管理- 食品库存管理- 食品货物保鲜、防潮、防尘和防虫管理- 食品召回和投诉处理管理6. 食品流通环节追溯制度模板:- 食品原料和产品追溯管理- 食品流通环节追溯信息记录- 食品流通环节追溯信息公示7.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防护制度模板:-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评估-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防范措施- 食品流通环节安全应急预案8. 食品流通环节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流通环节人员培训管理- 食品流通环节人员健康管理- 食品流通环节人员违规处罚管理9. 食品流通环节销售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销售行为规范- 卖场陈列和销售促销活动管理- 食品销售记录和销售凭证管理- 食品销售效果评估10. 食品流通环节价格管理制度模板:- 食品价格确定原则- 食品价格监督检查- 食品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以上是针对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板的简要介绍,实际制度内容应根据国家或地区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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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规章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食品安全检验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强化食品公司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
1、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2、食品经营主体,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应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悬挂于经营场所明显处。
3、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并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4、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食品经营的专业知识,可以从专业的角度对食品进行监督;管理人员通过科学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各种食品安全风险。
5、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6、库房、贮存场所必须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
保证经营场所的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7、食品必须保证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8、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清洁。
9、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采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10、存放的食品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
11、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12、不定期地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发现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鼓袋、胖听等感官异常、变质时做到及时清理出库,清出后在退市区域内存放,并及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有限公司年月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把好购进食品质量关,确保购进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度。
1、应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2、在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合格的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合同履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食品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参加,采购食品应按《合同法》规定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4、进货时要对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次、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仔细查验,并与“一单通”或票据核对无误。
5、对购入的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保留复印件备查。
6、应按照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7、应当对进货食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资料分类建档备查,并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可将有关资料复印件留存所属相关经营者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9、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按照供货商或进货时间等标准,将载有记录内容的票据统一规范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0、为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通过商品(食品)监管系统对其供货商和食品信息进行准入备案。
供货商的信息是指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食品信息是指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的有关证明;索票,是指食品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一单通”或票据。
11、按照每次批发食品的情况如实制作批发记录台账,记录应当包括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台账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12、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表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份或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份及其含量。
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13、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销售者索要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等材料,留存复印件备查。
**有限公司年月日食品贮存管理和销售食品标签标注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年月日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制度?1、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工作。
2、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需进行法规及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合格证。
4、从业人员应当衣着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5、从业人员在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或便后以及接触污染以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从事操作或接触食品。
出手直接入口的食品时,除将手洗净,还必须使用工具售货。
6、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蒂,所用物品应当做到定位管理,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
**有限公司年月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2、从业人员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人,积极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安全工作。
3、从业人员要定期对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限期整改。
4、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库房。
5、工作人员要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库房的基本情况,掌握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
6、保持库房整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使其完好有效,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7、从业人员每天都要检查库房水、电源是否安全,以防因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下班前,从业人员要将所有的电源、水源切断,并将库房门窗锁好,以防被盗。
**有限公司年月日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1、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2、必须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3、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4、运输食品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应将手洗干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工作。
6、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有限公司年月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发现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或生产者,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发现保质期到期、包装破损、受到污染,以及因其它原因导致食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出现问题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三、对国家公布和有关监管部门通知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退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食品,必须退市:(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三无”食品;(二)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三)应当经国家强制认证、许可而未取得认证、许可的食品;(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五)经有关部门抽检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六)国家禁止销售和食用的食品;(七)其他必须退出流通领域的食品。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后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可继续销售。
六、对存储和待售的食品应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
七、在采取下架退市的同时,对上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中已售出的部份,应采取补救措施,在经营场所发布消费警示,通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应自觉依法办理。
八、经营者采取退市措施的情况应记入《食品下架退市情况记录表》,协助生产者召回食品、发布消费警示等情况应做好相应记录。
**有限公司年月日食品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食品经营者向工商执法部门和消费者进行食品质量承诺:1、采购食品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和证明文件,建立并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不少于二年。
2、保证不采购、不销售《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依法赔偿损失外,还要支付消费者购买商品(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过期或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销毁,并做好记录;对经有关职能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市。
5、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6、保持店容店貌整洁,证照齐全,商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7、应当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