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乙级、暂定级资质)

合集下载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08.16•【字号】晋建建字[2005]242号•【施行日期】2005.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242号)各市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审查程序,现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经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并在附件材料加盖经核实与原件无误章后,由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报送函件和审批责任卡与机构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建设厅。

二、申报材料1、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表中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真实)2、附件材料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核准书;⑵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含股东投资明细和签认记录);⑶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法人: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工商执照⑷股东会议纪要机构创立、法定代表人确定、机构章程等重要事项决策、决定并并有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⑸招标代理机构章程;内容完善,签认齐全。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⑹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工作程序健全;⑺办公场所证明机构自有办公场所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办公场所的,出具房屋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⑻办公设施装备情况出具购买或租赁办公设施的有关票据。

⑼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⑽机构专职人员材料初次申报资格的,每位专职人员须附有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资格复审、定级、升级的,还须附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由本代理机构为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证明和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或托管机构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招标投标是现在很多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建设中常见的,招标投标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很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对招标投标项目不是很熟悉,于是就有了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聘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时候需要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下面律伴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相关知识。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二、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有效期:1、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2、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四、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1、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招标代理分类资质及业务范围

招标代理分类资质及业务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资质及业务范围招标代理机构可分为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六类。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主体: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法律要求:《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措施》要求,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能够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题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它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业务范围: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能够从事全部中央投资项目标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标招标代理业务。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主体:住房和城镇建设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法律要求: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措施》要求,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业务范围:接收招标人委托,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和工程建设相关关键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负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负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负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略。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批设置应该含有下列条件:1、含有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2、和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3、含有健全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4、拥有固定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备、设施等办公条件;5、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6、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7、有参与过要求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采购代理业务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专业人员,其中:技术方面专业人员,含有中专以上学历不得少于职员总数50%,含有高级职称不得少于职员总数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七年一月十一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建设厅【发布日期】2007.11.12【实施日期】2007.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有关单位:现将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该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招标代理机构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申请材料内容要求(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材料内容,除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 154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实施意见》的所有要求和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可登陆黑龙江建设网或黑龙江工程招标投标网进行下载。

二、乙级、暂定级资格认定标准中有关注册人员的规定(二)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可授予暂定级资格。

在规定注册人员中必须具有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均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除具有三名注册造价工程师外,其他三名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中有两名一级注册人员,其他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一名一级注册人员或者三名均为二级注册人员的,其资格证书有效期为1年。

(三)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格延续的,如资格有效期内业绩未达到《认定办法》中乙级资格的标准,注册人员数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要求的,资格可延续为暂定级资格。

注册人员的数量和级别与资格有效期的对应关系同(一)。

(四)申请或延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在资格有效期内业绩和注册人员数量均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变更资料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变更资料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07〕51号)、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厅直接实施的部分建筑业类企业行政许可事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建发[2005]8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机构变更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一、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名称变更,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凡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即退还:1、招标代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下同);2、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报告原件(格式见附件2,下同);3、企业新申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级、暂定级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凡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即退还:1、招标代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2、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原件;3、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董事会决议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的职称证书、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乙级、暂定级变更技术经济负责人,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凡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即退还:1、招标代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2、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原件;3、企业任命文件原件;4、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乙级、暂定级变更企业注册资本金,需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凡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即退还:1、招标代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原件;2、企业申请变更的报告原件;3、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 复印件,验资机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复印件;4、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企业修正后的章程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甲级资质标准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二)乙级资质标准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5、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9、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精心整理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一、申请材料内容(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复印件;4、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条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2、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3、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说明)的复印件。

(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证明的复印件;7、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的复印件;8、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确认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有效期内市场诚信行为信息档案情况。

(四)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

机构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于改制、重组、分立、合并或股权变更等事项的决议复印件。

(六)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应向拟迁入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除提供(一)所列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原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格变更的书面意见;2、资格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及资格变更后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首页|水利概况|水利法制|水资源|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科技与合作|水土保持|农村水电|精神文明|水利BBS|关于印发《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02]9号各设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冶金、农垦建管站(办):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更好地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到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附件: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维护工程建设招标代理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中介组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具体事务委托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实施。

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行政区域内的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具体事务委托所属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二章资格等级及标准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第六条申请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系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设施及办公条件;(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库。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申报流程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申报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报程序一、审核、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建设部令第7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按行政区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新成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其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未满足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定暂定资格,颁发《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暂定证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等级标准(一)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二)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上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2.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3. 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4. 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2. 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3.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4. 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工程咨询单位不同等级业务范围

工程咨询单位不同等级业务范围

工程咨询单位的业务范围2005年3月4日国家发改委颁布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管理划分为资格等级、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行政管理部门。

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凭《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开展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并且划分了31个工程咨询专业。

各级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依法开展业务。

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可承担行业或地区的经济建设咨询,以及大、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咨询单位可在本专业或所在地区内承担专业或城镇规划咨询,以及中、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可在批准的范围内承担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的工程咨询业务。

其他行政性资质管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国家发改委于2005年9月发布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经省级发改委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国家发改委审定批准,取得资格证书,才能开展业务。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资格。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2007年建设部颁布了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分别对工程勘察以及工程设计资质进行了行业、专业、等级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和规定。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相应的行业资质进行监督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2007年建设部颁布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与监理业务范围、资质申请和审批程序及处罚等。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三个序列、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专业资质原则上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几种?招标投标是现在很多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建设中常见的,招标投标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很多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对招标投标项目不是很熟悉,于是就有了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聘用招标代理机构的时候需要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相关知识。

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等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二、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三、有效期:1、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2、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四、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1、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5、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汪光焘二○○七年一月十一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六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第七条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质

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质

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定义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明其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证书。

二、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1. 甲级招标代理资质:甲级招标代理资质是最高等级,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招标代理业务。

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3)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招标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5)近三年内未因招标代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乙级招标代理资质:乙级招标代理资质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3)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招标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5)近三年内未因招标代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暂定级招标代理资质:暂定级招标代理资质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2)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3)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4)具有招标代理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5人;(5)近三年内未因招标代理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

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现对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招标人:X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2. 招标内容: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3. 招标范围:承担各类招标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等。

4.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2)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3)具有与招标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招标师资格人员不少于3名;(4)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9:00(北京时间)。

8. 投标地点:X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9. 开标时间:2022年5月15日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XX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简介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规模、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固定办公场所和良好社会信誉的招标代理机构。

取得乙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招标代理业务,为招标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招标代理服务。

三、招标代理公司乙级资质的优势1. 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取得乙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更容易获得招标项目。

2. 提升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取得乙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办公场所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

3. 保障招标投标活动顺利进行:取得乙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确保招标投标活动顺利进行。

招标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招标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一、前言招标公司资质办理是指企业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的过程。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是招标代理机构合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凭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招标公司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才能在市场上合法经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招标公司资质办理的条件。

二、招标公司资质等级招标公司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预备级三个等级,具体划分如下:1. 甲级: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各类招标代理业务。

2. 乙级: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除国家限制的招标代理业务以外的招标代理业务。

3. 预备级: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部分招标代理业务。

三、招标公司资质办理条件1. 企业性质申请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

2. 注册资本甲级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乙级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3. 人员条件(1)具备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招标师、造价工程师、经济师等。

(2)招标师: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至少配备10名招标师,其中至少2名具备高级职称;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至少配备5名招标师,其中至少1名具备高级职称;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至少配备2名招标师。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至少配备5名,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至少配备3名,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

4. 业绩条件(1)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至少完成10个招标代理项目,且项目类型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

(2)乙级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至少完成5个招标代理项目,且项目类型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

(3)预备级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至少完成2个招标代理项目,且项目类型涵盖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代理业务。

5. 办公场所和设施(1)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设施齐全,具备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硬件设备。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doc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doc

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

第三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负责全区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

盟市或者有管理权限的旗(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初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初审。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第五条国家或者自治区对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资格认定实施程序第六条申请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向初审机关提出申请。

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审。

初审通过的,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申请材料报许可机关行政服务中心。

许可机关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结束后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告。

第七条申请乙级和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具体实施程序如下:(一)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提交初审机关进行初审;(二)初审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审查,审查方式由初审机关作出明确规定。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初审机关应当将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初审机关负责核验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原件是否与复印件一致,对一致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印章,并由具体核验人签字。

工程招标代理公司门槛(3篇)

工程招标代理公司门槛(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招标代理公司作为连接招标人和投标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的重要中介机构,其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要想成为合格的工程招标代理公司,必须具备一定的门槛条件。

本文将从资质要求、人员要求、资金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等方面对工程招标代理公司的门槛进行分析。

一、资质要求1. 资质等级根据我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办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1亿元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500万元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2. 资质有效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有效期为3年。

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应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换证时,应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二、人员要求1. 人员数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数量要求如下:(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至少有15名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至少有8名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至少有3名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人员资格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2)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3)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流程。

三、资金要求1. 注册资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具体要求如下:(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 资金来源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应真实、合法,不得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方式获取。

四、业绩要求1. 业绩规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业绩规模,具体要求如下:(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承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总额不少于2亿元;(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承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总额不少于1亿元;(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近3年内承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总额不少于500万元。

代理招标_公司资质

代理招标_公司资质

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招标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企业采购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代理招标公司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要参与者,其资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代理招标公司的资质进行详细解析。

二、代理招标公司资质概述代理招标公司资质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代理招标公司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三、代理招标公司资质条件1. 机构基本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4)具有固定的招标代理业务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 人员条件(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业务流程;(2)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招标代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少于3人;(3)专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不少于2人。

3. 资金条件代理招标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4. 业绩条件代理招标公司自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之日起,连续2年内至少完成2个招标代理项目,且项目规模达到规定要求。

5. 法律法规条件代理招标公司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因招标代理业务受到行政处罚。

四、代理招标公司资质审批程序1. 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省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3. 审查合格后,由省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审批;4. 国家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颁发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五、代理招标公司资质管理1. 代理招标公司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6个月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换证;2. 代理招标公司资质证书遗失、损毁的,应及时向原审批部门申请补办;3. 代理招标公司资质证书变更,应及时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4. 代理招标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审批部门予以撤销资质证书:(1)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2)未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换证、补办、变更手续;(3)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用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表二填写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工程招标代理项目。

六、表六和表七中的技术经济人员名单,按工程、经济系列依序填写,同系列人员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七、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及表十栏目不足者可另附页。

八、兼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表中只填写从事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的基本情况。

九、乙级、暂定级申请表填写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初审部门审查意见表
注:1、初审部门的印章应为本部门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部门内设机构印章无效;
2、对于甲级招标代理机构,本表综合指标和诚信记录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经初审部门审
查后,不再报建设部,由初审部门在有效期内保管;人员和业绩指标涉及的纸质申报材料初审后上报建设部审查。

机构法定代表人声明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二、近三年内承担过的主要代理项目
填表说明:1、“工程名称”一栏与中标通知书中工程名称一致;
2、“委托单位”一栏与委托合同中委托单位的公章一致;
3、“招标代理内容及代理起始日期”一栏与委托合同中载明的内容一致,起始日期指代
理委托合同签订时间;
4、“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和“中标通知书编号”与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5、“委托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和“评价意见”一栏与业主评价意见中载明的内容一致;
6、附件材料中每项业绩的证明材料排放顺序同本表。

三、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
表人简况
四、招标代理机构技术经济负责人简况
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人员名单
填表说明:1、按技术经济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其他工程建设类注册人员的顺序依次填写;
2、附件资料中注册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的排放顺序同本表。

六、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专职人员名单
填表说明:1、已在表五填写过的专职人员不用填此表;
2、附件资料中专职人员的证明材料的排放顺序同本表。

七、技术经济专家库
八、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营业场所、设施
办公条件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
九、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简历
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职能结构情况(用框图表示)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
(样表)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保险审核章:
审核员:
日期:年月日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增加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