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项目申报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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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项目申报条件与流程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以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创业人员、在乡创业人才为主,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2)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方面作用显著,特别是在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中贡献突出。
(3)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2,具体条件。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及其创办的经济实体主要分为三类,具体条件如下:1)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
生产经营相对稳定,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突出,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组织认可。
2)生产经营或销售方面有创新或有独到之处,经济效益好。
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的优先考虑。
3)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是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合作社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民主管理规范透明,在当地社会反响较好。
4)在生产技术、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有所创新或有独到之处。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农民)数量较多,产业链增值收益与农户共享,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建设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纳入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培育“土字号”“乡字号”品牌的优先考虑。
5)创办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人员。
需是创办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村电商等企业或服务组织的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农业中融入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6)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融合模式、联结机制、营销方式、益农信息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与同行业相比市场竞争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50%以上的员工为农民或农民工。
7)持有发明专利,获得地市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奖励、获得地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者优先推荐。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填写《第四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表》,并提供1张证件照及3-4张工作照(电子版),逐级报送至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准。
2,省级推荐。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规范程序,遴选、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第四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
3,部级审核。
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带头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后,发文正式公布。
4,按时申报。
于8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及相关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同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或使用光盘报送。